八年来,被他亲手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就有朱晓晶、唐世荣、王勇、赵志菊、赵秀兰等十多人,致使这些学员蒙受不白之冤,被非法劳教、拘留、判刑,使众多家庭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八点多钟,凤城市法轮功学员焦琳、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开车行至白旗乡自由村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康庆东恶意举报,遭白旗派出所曹德君、姜君等人绑架。
曹德君当时身穿便服,敞胸露怀,喝得醉醺醺的。他一手抓住司机焦琳的头发、一手抓住其胳膊狠命地往下拽。焦琳当时质问说:我又没有违法,你凭什么打人?曹德君说:我就打你了,怎么地?紧接着他抽出警棍,对焦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而后他们又将五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白旗派出所。在那里对法轮功学员连夜进行刑讯逼供,在没有得到任何“口供”的情况下,第二天上午又分别将焦琳、梁运成、曲山林送到凤城看守所,吴娟、孙忠琴送到丹东白房看守所。
白旗派出所与凤城国保大队及凤城市政法委相互勾结,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白旗镇派出所恶警姜军、曹德君等人执法犯法,捏造事实、做假证,构陷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在凤检刑诉[2010]322号起诉书中,公诉人指出:焦琳、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五位法轮功修炼者“向白旗乡自由村十六组村民康庆东、康庆春、温成岩、温贵福、张春华家院内散发法轮功传单共计12份、《九评共产党》书籍5本”。公诉人还指出公安机关掌握康庆东、康庆春、温成岩、温贵福、张春华等五位“证人”的证言。然而,举报人康庆东却对其弟媳等邻居说:我没看到他们撒传单;俺家院里根本也没有什么传单。确实没有。我就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炼法轮功的。我就打了“110”报警。
还有起诉书中指康庆春是证人。开庭时,在一个证人也没到场的情况下,公诉人还宣读了“证人的证词”。可康庆春的岳母却对邻居讲:俺们姑爷(康庆春)根本就不知道这事。事发的第二天早晨我姑娘告诉我说:她大伯子(康庆东)告诉她:昨晚白旗派出所抓了五个法轮功,是他告的。我姑娘还说她大伯子:你管那些闲事干什么!康庆春事发当天在外打工,根本就没在家。我们家也没看到什么法轮功传单,派出所也没人来找我们,根本也没人叫我们做什么证呀!
可见,“证人”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未写过什么“证词”,那白旗派出所向检察机关所提供的“证人证词”又从何而来呢?这不纯属是“捏造事实、做假证”吗?可是凤城法院却能利用这些捏造的事实与弄虚作假的假证,分别给上述五位法轮功学员枉判了三年冤狱。这到底是谁在犯法呢?
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那些人,赶快清醒吧!执法犯法,迫害善良,人间的法律要制裁,天理也不饶恕啊!天灭中共在即,快快弃恶从善,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