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我居住的地区,警察又来利用我所信任的、物业打工的青年来敲门。我从门镜中看是一般常人,把屋内大法的书锁了起来,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去开门。
门刚开出十公分的缝时,却露出当地片警的脸来。我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碰的一声把门关死了。他说:“阿姨,你把门开开,我進去。”我说:“有什么话你说吧,我不让你進来。”他说:“为什么?”我说:“你们警察很多都是骗子。我没有干任何坏事,绝不允许警察来我家。”他不走,执意要和我谈,我索性搬了一把凳子坐在门里,一问一答,不卑不亢的回答,同时解体他背后的邪恶因素。他走了。
几分钟后,我主动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这样对我“关照”是多余的,我是一个完全让他放心的好人,他说是上面让他这样做,他在执行公务。我说:“你没有任何理由到我这里来执行公务,因为我没有干任何犯法的事或出格的事,成为你找我的理由。”他解释了一顿,我们通话结束了。
晚上七点多,他来电话说:“我还是想跟您谈一谈。”我说:“我绝不允许你来我家。”他说:“您出来,咱们在物业办公室。”我说:“你几个人?”他说:“就我一个人。”于是我收拾了一下,锁上门。
一進物业办公室我就说:“你看,我拿了手机,已告诉我儿子了,若是半个小时内,你的谈话不结束,我儿子开车就过来。”他说:“我们抓紧,一会就完。”旁边物业的小伙子也笑了:“阿姨,真有您的。”警察说:“是你的户口所在地的片警要我们来找你,他们想把你的关系转到我们这里来,让我们管你。我们给你打了多次电话,座机、手机都没有人接。”我说:“我没犯法,找我干嘛,他们采取欺骗的手段,敲开我的门,把我绑架,人家看守所都明白了,不留我,他们还要来管我,管得了吗?还要拿你来当枪使,也来管管我。我是一个自由的公民,是一个正常的人,你过份的管我,你就不正常,那么对于一个不正常的警察,我当然不想和你打交道。”他说:“上边有指示,你可以信耶稣,可以信基督……”
到现在为止,他连“法轮功”这个词还没有敢堂堂正正的说出来,于是我说:“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个公民有信仰自由,那就是信什么都可以,我就坚信我的法轮功,我这完全是合法的。”他说:“上边不让信这个。”我说:“你有法律条文吗?那上边的说法、做法是非法的,它没有法律条文,它镇压法轮功完全是非法行动,你看你连‘法轮功’这三个字都不敢说,还替他卖命,你傻不傻呀!”他说:“是你的户口所在地让我们找你的,要不你告诉他你不在这住。”我说:“我没有义务来告诉他我在哪,我是一个自由的公民,祖国大地凭我游,我有什么必要告诉他吗?不过我可以帮你的忙,告诉他不要再找你的麻烦了。”
说话间我拨打了我居住地方片警的电话,他不接,我说:“你看,你也熟悉这个电话和名字,他也知道是我打的,他都不接,你还替他来找我的麻烦,你傻死了。再说,你不是不了解,你干嘛没事找事管我们这些好人,你问物业这些小伙子们,我干过坏事吗,这个小区内有什么异常事件和我有关系吗?”小伙子们都说:“这阿姨可好了,特别和善。”我说:“这不是群众的见证吗?”他说:“你既然对人家都好,为什么对我不好,不让我進你家。”我说:“就是因为你这身衣服。警察骗我骗的太多了。我不能相信警察。”他说:“我没有骗你。”我说:“我不能再让你把我骗了。我没有犯法,我的家我说了算,我有不让任何外人、包括警察在内進我家的权力。我这是在堂堂正正的维护一个公民的权利,是完全合法的。你非要進、强進,就是私闯民宅,你就是犯法。”
那警察一下软下来说:“那我就告诉他,你不在这儿住。”说着把手伸出来和我握手:“咱们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