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法制教育基地”的骗术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北京市海淀区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是海淀区街道“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专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设的一个据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黑窝。

一、无耻的骗术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我被海淀街道“六一零”主任程某带一名民警伙同小区居委会主任张某强行进屋绑架。当时我在屋里,看到他们态度蛮横,就在床上打坐,他们带来的一个民警动手拽我拽不动。他们看对我来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就向我老伴说好话,说什么学习班跟我们正常学习一样,环境和生活条件都“很好”,“学习”一个星期就回来了,以后这件事就了结了,没有事了,您劝劝他。

老伴听了后心肠软,就说我的哥哥七月十几日要来北京看病,他不在家怎么办?你们给写一个保证,到时候得让人回来,不然就不能听你们的话。区街道“六一零”主任程某就按照我家属的要求写了一个纸条,保证一个星期放人回来,我当时只想跟他们讲真相,没有多想,就这样我进了洗脑班。

到了第6天老伴就给街道“610”主任打电话要人,他们一直说好话往后拖延,并不想按照他们自己写的保证兑现,一直拖到20天才让我回家,这是我亲身经历和实地看到中共邪恶流氓表演的一幕。

二、表面人话、内心藏刀

在驱车去洗脑的路上,我想到同修揭露洗脑班的黑暗邪恶,凡是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进去后,他们利用隔离、监控、蒙骗、逼迫、侮辱、恐吓、毒打等手段迫害,所谓的“法律”在这里不仅全面失效,而且完全倒行逆施。我在这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中,不停的跟他们讲真相,他们在车里也一直不吱声听我讲。当我讲到中共腐败透顶坏事干绝的时候,“六一零”主任程某和跟随的警察说我们以后也退党,乍听起来好象是人话,但其实是骗人的谎言。

三、洗脑班的伪装

这个洗脑班的具体位置,是在海淀区西北角的山区苏家坨镇聂各庄村北边,龙泉老年公寓所在地,乘车路线:颐和园乘坐346路,瑞聂各庄下车前行30米路西边。电话:62548382。和当地住家户没有多大区别。

外人初来到这个地方,根本就看不出这里有个什么“基地”。院门口一条柏油马路通往南北,两边并排着住家户,房子都大同小异,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在这地方没有特别明显标志。细观察院内院外四周环境,跟普通住家一样。在外面隔墙往里看,可看见有一排小窄楼的第三层。整个院表面伪装的象一个存放物资大仓库,高高院墙,高高大铁门,外面什么标志也没有,仔细看又象一个私人家住院,進到院里面细看,一排有十多米长,五-六米宽的现代板式三层楼,还有三大间平房,大门口里边有一大间是门卫,有仓库、厨房、餐厅。房子盖的时间都不长,都很新,与当地百姓住家没什么两样,不同的是座北面南的三层楼门口右面,挂一个牌子叫“北京市海淀区法制教育基地”。看到这个牌子才知道这是个专门对付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的地方,所谓“法制教育”对外是保密的,不敢公开,他们在暗地操作,是不敢叫民众知道真相。因为法制教育应该是公开的,是教育人有正义、有道德、识正邪,法律是惩恶扬善,是透明的。而他们专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进行非法关押和迫害,是不道德,不敢公开,所以对外一切都是隐蔽的。不管它怎么伪装,纸里是包不住火的,它的犯罪本质暴露无异。

四、整人的诡辨

他们把我带到三层耧房第一层的一个房间里,这间屋靠一面摆放两付铁架单人双层床,靠床的对面墙摆一张三屉桌,还有一台壁挂的电视机,白天黑夜24小时不停的播放邪党谎言。有三保安人员看我一个人,按他们的话说是专门“照顾”我这个老年人的,白天黑夜不离开我。吃饭的时候,他们有一个人负责给我打饭过来,只要我在屋他们是寸步不离“陪伴”着我。这哪是法制教育?是把我当成犯人对待,限制人身自由,是地地道道的违犯宪法和法律、侵犯人权、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对我洗脑的三个女人一起围攻。她们使用的招数都是她们早就准备好了的谎言欺骗。连真名都不敢告知,只说姓什么,还说得叫老师。她们三个人中一个姓高40多岁,一个姓王30多岁。两个人都自称做转化都做10年了,两人称这么多年也没有看到遭报应过。我说善恶有报是天理,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吧!另一个姓周的有50多岁,专门坐你身边察颜观色和你诡辩。真修大法弟子一看她们的表情,一听她的声音就明白了。她们的所作所为,是被邪党利用,替邪党说话,达到邪恶目的,真是可悲。可见邪党想出来的损人利己的招数,真是费尽心机,它们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不自知。

洗脑的惯用手法还有:播放那些早已曝光了的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和诽谤大法的录像,灌输中共邪党诽谤法轮功的谎言、谬论。之后一边一个人跟你闲聊,一个人眼睛老是盯着你,一个人坐在你的身边察颜观色你有什么表现,表现对你关心的样子,给你一种语言温和的假相。其实他们这样做完全是邪党一贯流氓地痞本性所为。

这里是在把人变成魔鬼跟恶党一样下地狱。那个基地主管苏某和邪党书记对你微笑相迎,和睦交谈,可本质是表里不一,说的天花乱坠,其实质都是更阴险恶毒的表演,对待这期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四人,都分别关押在每一间单独的房子里,都有三个保安看着,彼此之间互相隔离,互不接触,不许炼功学法,完全强制改变你放弃信仰。

我带着对他们讲清真相的良好愿望,一心想使他们明白真相,在三天与洗脑班三个所谓教员的辩论中,她们都有感到心情不安的表现,一个40多岁姓高的,在室内空调调到28c的情况下,额头还直往下流汗。三个保安听明白真相后,思想都有不同的转变,对大法都有正确认识。

五、结语

我们修的是大法“真善忍”,绝对没有违法,而且讲真相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我们没犯法,是中共邪党在违法犯罪。我们在什么地方都是应当理直气壮的讲清真相。按照《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并有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它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