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理县李泽芬老人受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四川省会理县年近七十的法轮功学员李泽芬老人再次遭当地中共警察绑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李泽芬在会理县东街幼儿园巷口发真相资料救人,被一个包着伤手的大头男子和一个穿黑衣服的男子跟踪,后被国保大队的王紫发等三人绑架到公安局。恶警王紫发、温晓红等抢走她身上的钥匙,和广场社区王主任等十六人非法抄了李泽芬的家。李泽芬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会理县看守所。

李泽芬老人因修炼法轮功,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十多年来遭到中共警察多次绑架、关押、非法劳教,饱受摧残。

李泽芬老人原是会理县酿造厂的工人,年近七旬,修炼前,身体患多种疾病,胃下垂、贫血、长期失眠、每天头晕眼花,眼睛也看不见东西、走路困难,小腿骨象泡在冰冷的水里一样痛,成天看病吃药,疾病越来越严重,真是度日如年,也给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

一九九六年八月,李泽芬开始修炼法轮功,几个月后,各种疾病都不知不觉好了,当时她就觉得法轮功太神奇了,而且李洪志师父讲炼功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做个好人,从此她时时事事按“真、善、忍”要求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李泽芬遭到中共多次迫害:被非法抄家数次,被非法关押了四次、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天早上恶警到李泽芬家非法抄家,在未抄到任何东西的情况下,绑架了她。她被关押在拘留所一个月后,被公安局勒索人民币二百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派出所几个警察到李泽芬家来抄家后,骗她说有事找她说话,把她带到派出所后,问她在家做些什么事?她实话实说:“在家做家务事、学法炼功。”于是她再一次被关进拘留所。她在拘留所里绝食抗议一个星期后,才被放出来。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她去甸沙关发放真相资料救人,被人恶告,第二天被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后,后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恶警勒索她家人五百元钱,才被释放。

二零零六年,会理县县公安警察以十元人民币作诱饵,引诱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充当“线民”,去李泽芬家索取护身符。国保大队恶警用这种卑鄙无耻的行径再次绑架了李泽芬。经过是这样的: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上午,李泽芬在家中做家务,这时她的邻居南郊村村民刘某某的女儿约了村里几个新华小学的同学,叫开了李泽芬的门,说:“李奶奶,我们喜欢法轮功的护身符,我们还要几个。”还问李泽芬有没有真相传单,说他们也想看。李泽芬友善地接待了他们,还搬来板凳让他们在院子里坐。一会儿,开来了两辆警车,国保大队的杨绍亮、刘剑平、郭建华等人都闯来,又进行非法抄家、照相、翻箱倒柜,把她的私人财产收录机、随身听、炼功带、护身符、讲法碟子和磁带、大法书,还有前三次非法关押她的证据、非法勒索的五百元的收条两张(一张三百元、一张二百元)全部抢走了。大约三点多钟恶警把她强行绑架到城南派出所,刘剑平对她非法审问。她在派出所里看见这群小学生也在里面,有的在打电话,派出所的警察在跟他们说着什么,大约六点钟才用车送走他们。李泽芬二零零八年从劳教所出来回家后,才听人说,当天派出所警察在她家门外巷子里给每个小学生十元钱,然后在那里照相作伪证。说她这天在路上拦着七个新华小学的学生退队。公安局所谓的劳书上也这样写。

十一月二十八日,李泽芬被劫持到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法判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恶警以减期作诱饵,纵容包夹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稍不如意,就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罚站,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长时间奴役劳动等。

李泽芬曾被隔离关押在一间斗室里,被两个吸毒人员包夹,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中,就连清除鼻涕也要“打报告”,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其余时间连吃饭都在室内。晚上二、三点钟才准睡觉,早上五点半就叫起床,白天还不准打瞌睡。一天从早到晚,或是在小凳上坐“军姿”,或是面对墙壁站“军姿”,不准动。有的法轮功学员的臀部都坐起了硬疖子,有的腿站肿了。后来强迫法轮功学员十几小时的奴役劳动,累得腰酸背痛。

李泽芬等法轮功学员还被警察、犹大轮番洗脑,遭受人格侮辱,逼写“三书”包括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等。不“转化”就不准上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屎尿都拉在裤子里。有一次李泽芬憋得很难受,就对包夹人员说难道你们吃了饭不上厕所吗,包夹就打她。为了减少上厕所次数,她每天不敢喝稀饭、菜汤、开水,造成大便干燥,拉不出来。还有两次她拉肚子,吃不下饭,被包夹拳打脚踢。

直到二零零八年二月,她才从楠木寺回到家。她回到家后,公安局、南街办事处张义芬和一个姓孙、广场社区的也常到她家骚扰。

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社区等,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对李泽芬老人进行骚扰,抄家、抢走老人的私人财物,勒索,绑架,关押,对老人实施严重的精神和经济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