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一时许,在石家庄市新华路的法院门外,就上演了一幕石家庄的公安警察所谓的执法人员(六、七名穿警服和着便装的警察),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在法庭打官司的原告人事件。
经询问方知道情况是这样的:在河北政协招待处工作的杨银桥(音)因修炼法轮功,单位无故扣押她的工资,在与单位多次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上诉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法院已立案,并在今天(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上午九时开庭公开审理此案。这本来是一次普通的民事案件,可就是因为杨银桥是法轮功学员,在开庭期间,石家庄的公安警察公然在法庭之上,无视法律,强行把杨银桥绑架带走,这对中共邪党经常喊“以法治国”是莫大的讽刺。
大家可想一想,中共不是号称“以法治国”,用法律来处理社会纠纷吗?当事人因为相信法律才把对方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能公平处理此案,并且在法庭上可以为自己辩护,双方也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最后由法官依照法律条文进行判定双方责任。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应该是这样的,可在中共的体制下,连这种走过场,装样子都不走了,直接进入法庭抓人,强行在法庭之上把人带走。这到底是法制社会,还是流氓社会,强盗社会?中共政权恰好告诉了人们什么叫恐怖,什么叫强权。
现在大陆广大人民在逐渐认清中共邪党的本质,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人数已近一亿人,希望所有世人认清历史潮流,远离中共邪恶,看清中共所谓的什么和谐社会,什么法制社会,其实只不过是蒙骗世人的谎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