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亚玲,女,今年四十一岁,是黑龙江双城市万隆乡楼上村法轮功学员。现将我遭受的真实迫害情况说一说,让父老乡亲们了解,从中分清善恶,明辨是非,选择一个美好未来。
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得法还没半年时间,江氏集团就由于妒忌之心,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报纸、电视、电台造谣、污蔑的邪恶宣传铺天盖地。我想,我修真善忍有错吗?我们做好人有错吗?我要为大法和慈悲的师父说句公道话。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我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到北京我就去了中办、国办、信访局,一个干部接见了我,问我为什么要北京上访,我就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他,通过修炼身心受益等等,他都点头接受,后来问我地址,我告诉了他,然后他打电话到驻京双城办事处,我被送到双城办事处住了一宿,第二天我地派出所信万宝大队会计张士义将我接回关到双城看守所。我们绝食抗议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放回,在看守所交一百多元伙食钱,村干部又在我家账上挂四千多元钱,还把我家房契押在红光田春来那,才放我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我们给村干部看真相资料,当时的村支书苏振福(已去世)受江氏集团的毒害,打电话告诉派出所,下午派出所的李志成等人把我和另一同修强行拉上车,我女儿说:你要把我妈抓哪去,不许抓我妈。他们说上红光问点事,晚上就把你妈给送回来。他们把我们拉到红光,我们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第二天女儿坐车到红光派出所,听说所长范中军要把我关入看守所,女儿当时就哭了,我四姐和外甥女也来看我,一听说这样也都哭成一团。我们被非法关进双城看守所。过二十多天,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被所长范中军勒索三千元,我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晚,派出所刘成来、乡干部田春来到我家,当时我没在家,他们问我母亲和女儿我去哪了,我母亲回答不知道,他们呆了大约半个小时才离开我家。我和两位同修商量,决定再上北京证实法,按照法律公民有上访的权利,要不然在家也是被抓。于是我们三人当晚顶着寒风步行走了一宿,到天亮我们终于坐上了进京的列车,谁知坐到沈阳,售票员把我们三个带到后车厢,问我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还让我们骂师父、骂大法,我们不骂,反问售票员:你怎么叫我们骂人呢?售票员二话没说就走了,不一会儿她就领来警察把我们绑架到沈阳站前派出所。警察把我们条幅搜去了,钱也搜去了,又打又骂的非法关押了一宿,第二天把我们强行送上去铁岭的火车。
到铁岭下车后,我们俩人已身无分文,只有一个同修剩下仅有的二百元钱,去北京是不够的。于是我们买了去天津的车票,到天津下车后,我们步行去北京,刚走不远,就被一个警察拦住,问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吧。我们见此情便向他讲真相,警察却不理,把我们带进公安局,公安局没人,又把我们拉到收容站,那里的环境极其恶劣,把我们和精神病人关在一起,立肩睡觉,警察把我们几个炼功人拽过去面向墙,强行逼我们撅一上午,我们当时想,我们是炼功人没犯法,我们不能撅,我们向所有人讲真相。在那里待了两天后,我们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警察见我们绝食,晚上不让我们睡觉,把我们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叫到大厅审问,问我们姓名我们不说,就要给我们灌食,我们十几个人手拉手,形成一个整体,拽谁都拽不去,于是四五个警察像疯了一样拽出一个同修,按倒在地上强行灌食。把这位同修的牙都掰下来一颗,把这位同修折磨的昏死过去他们才肯罢休。
我们轮流向他们讲真相和我们所遭受的迫害,他们被感动得流下了泪水,后来一老警察在签字书上写了一些假名,然后把我们送上火车给放了。几天后,我们终于来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我们散发真相材料,一边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向我们扑来,一边揪头发,一边拳打脚踢的往车上拽,把我们劫持到密云看守所。看守所警察逼我们报姓名地址,用警棍打,用三角带抽脸,揪头发往墙上拽,把塑料袋套在我头上要闷死我,用脚踢我心口窝,我半天才上来气;从下午十三点一直提审到晚二十三点,我身上被警棍打的又青又紫,全身一点好地方都没有。我绝食抗议五天后,恶警一看我们不配合,晚上用车把我们拉到密云火车站。当时是深夜二点多钟,没车,就在这时一辆车开过来,正好坐下我们几个人。回到家里亲人一看我被打得全身又青又紫,都哭了。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三过小年,晚上九点多钟,有人敲我家门,我出去一看是派出所警察孙继华、范中军、李井泉、李志成等人,说有点事要我跟他们走,我说:有什么事不能明天说,我跟你们去我女儿一个人不敢在家。他们强行把我往车上拽,女儿哭着不让他们拉我上车,可是他们就是硬把我拉上车,接着又去抓另一个同修王春凤,然后把我们绑架到乡政府;在道上我看见女儿一个人在道上要去她姥姥家,找她姥姥作伴,当时我眼泪往心里咽,别提多难受。当天被绑架到乡政府的同修还有王树芝、李亚茹、孙挂杰。第二天我们都转到双城看守所。我丈夫也被他们从打工的公司绑架回来关押到乡里,乡里王信、田春来、孙继华派人日夜看守。这样过年时我家四口人分成四处,我在双城看守所,丈夫在乡政府,儿子在他姨家,女儿在她姥家。放我丈夫时,村干部素振福、田春来、王信逼我丈夫签两千元的欠条,田春来说:你想回家就二千元,不出钱就劳教。我被非法关押七十五天,勒索一千多元保释金才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我们到韩甸交流修炼心得,被派出所于占军、隋广成等警察绑架、关押到双城看守所,监狱里阴森森的很可怕,而且过着非人的生活,一天二个窝头,半碗白菜汤,里面是白菜根,还有泥;四十多人睡在一张板铺上,象蒸豆包似的;我被非法关押了四十五天,勒索五百元钱。
在遭受迫害的这么多年里,我已经记不清乡人员、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骚扰多少回了,令我家人一听见车响都害怕。
我也不恨这些警察,因为他们是被中共谎言毒害了,做了迫害大法的事,没有将来,是真正的受害者。我真希望他们能好好看看法轮功真相材料、《九评共产党》,能够得到救度。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法轮功学员方淑华和几位学员去北京上访,被五站镇派出所的胡显龙(已遭报死亡)、车成革 、张老猫、李东光等劫回后,直接绑架到肇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在拘留所里,方淑华炼功被恶警毒打后,和另一学员被带一副脚镣坐在走廊的水泥地上,几个小时后才让进屋。晚上,警察不给方淑华被子盖。就这样方淑华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家属被勒索两千元,才放了方淑华。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一,肇东市公安局人员到五站镇派出所搞所谓的调查,因方淑华是义务辅导员就列为重点并把她绑架,所长胡显龙跟车一直把方淑华送到肇东市公安局。几天后方淑华又被劫持到肇东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因方淑华反迫害,遭到当时的看守所所长吴国志的毒打,吴国志把表链都打断了,脸都扎坏了。方淑华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绝食反迫害,吴国志把她们叫出去打她们,把她们都打倒在地了,方淑华扶其他学员,被吴国志一脚踢倒,吴国志穿的硬皮鞋踢的方淑华喘不过气来。
非法关押到二零零一年五月,方淑华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要求无条件释放,进行绝食抗议。第五天,恶人给学员们强行灌食,灌的是臭豆腐汤和盐水,给别人灌一盆,给方淑华灌两盆。把管子从鼻子插到喉管使方淑华喘不过气来,方淑华不得不闭嘴时咬了杨大夫的手,杨大夫狠狠地打了方淑华的耳光,因方淑华反抗迫害,杨大夫把方淑华拖回监舍,方淑华全身湿透,满身都是难闻的臭豆腐汤味,使得吃饭的人难以下咽。下午两点多,恶人们把刘晓玲叫去灌食迫害,一直到晚上六点多刘晓玲还没回来。方淑华问当班的李管教:刘晓玲为什么还没回来?李说;送医院去了。方淑华问他:是不是灌昏过去了。他说:不知道。这时整个看守所里死一般的静,刘晓玲被鼻饲灌食迫害致死。
第二天上午,杨大夫拿来药给法轮功学员打针,吴国志还假造抢救,肇东市电视台还来人给录像。十二天后,方淑华家属接她时,被吴国志勒索了一千元,被“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任建升勒索二千元。
方淑华回来后,被迫流离失所到省城哈尔滨,在一次粘贴法轮功真相时,被恶警跟踪绑架到哈尔滨市的东来派出所。半夜一点多,警察把方淑华劫持到肇东市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一年,五站镇派出所当时的所长胡显龙不同意监外执行,执意把方淑华劫持到哈尔滨市的万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迎喆在2001年2月被警察绑架,被关押洗脑。2003年9、10月份,李迎喆刚满18岁就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下是李迎喆的自述:
2001年2月18日,本地派出所恶警到我家把我拽入警车,送到监狱,当时我15岁,关了一个多月,又把我拉到转化班,我不放弃信仰,又被送到监狱,之后,被拉入劳教所转化,我不妥协,在劳教所呆了10多天,又被送到当地转化班(宾馆)。当时是6、7月份,我被关在二楼,因想走出魔窟,所以趁包保、看我的人不注意,晚上从二楼窗户跳下,走出魔窟,当时是8月份左右。我开始流离失所。
直到2002年4月份,我被派出所发现,交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国内安全科4人组对我威逼、恐吓,拧我耳朵,拿烟要烧我额头,打我肩部、背部,给我拉背铐几天几夜,我绝食5天后被送到监狱.
在监狱20多天后被送到转化班,我不屈服,又被送到监狱,在监狱绝食7、8天后,被灌食( 由于我天生食道、气管细,我手腕上的血管细的像线一样)。先是几个狱卒把我按住,狱医拿着中指左右粗的管子,先从左鼻孔插入,顿时,我感到不能呼吸,快闷死前的难受。由于喘不过气,使我不得不大声“啊”叫,拼命挣扎,少叫一点,就会呼吸不到一点氧气,立即没气,非常痛苦。因我喘不过气,所以狱医使劲插也插不進去,又拔出管子,带出的血溅在了上衣上,接着又插入右鼻孔,还是插不進去。随后,我走出监狱,来到家里。当时是2002年7、8月份。
到2002年11月份,派出所恶警又到我家把我抓走,关進监狱,我绝食8天,回到家里。
又到2003年7月份,恶人往我家打电话,要我父母把我带到法院,我被带到法院。随即,法院的人给我戴上手铐,送進监狱,说要判刑。
到2003年9、10月份,我刚18岁,判3年。在监狱期间,我绝食两次。第一次绝食,狱医用很细的管子给我灌食,这次插進胃里之后,又往里插了一下,很难受,喘不过气,我仍是大叫着才能呼吸一点,他灌着,我从嘴里吐着,最后还是灌進了一点。第二次绝食是2003年底,年28我到家,走出监狱。
汤陵派出所恶警 黄山 花伟 李警亮
公安分局国内安全科 石新民 袁磊 李刚 吴宪彬
科长 王九川 朱小燕
政法委书记 徐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