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官员不断骚扰、威胁、勒索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东六方村大队书记李四华、治保主任张志学,强行把她从邻居家里劫持到通河县创业乡乡政府,强制参加所谓的揭批会,并且还录了像,要求她发言污蔑法轮功,遭到她抵制。但当晚县电视台就播放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马计英在地里干活刚回来,创业乡派出所两名警察刘振生等闯入她家,非得让她说不炼法轮功,她没有说,不法警察回去报告,不长时间创业乡范乡长(名字不详)和东六方大队干部李四路等六七个人来马计英家进行骚扰,直到半夜十一点钟,他们才走。
十月二十六日早晨,大队干部李四路、治保主任吴三他们两人又多次来马计英家骚扰,妨碍她正常生活,逼她说不炼、写保证书,马计英都没有配合。当天下午,恶警直接就把她关进通河县看守所,没有拘留证。在看守所里有被从北京上访抓回的法轮功学员孔祥伟夫妻俩和他的母亲,李九成夫妻俩等八人都被勒索一万至三万元不等后放出。马计英被非法关押十六天,勒索二千元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马计英摆脱创业乡派出所、东六方村干部及家人的监视和干扰,离家出来,进京上访。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早到达北京天安门。当天广场到处都是便衣和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喊声此起彼伏。一辆辆装满被抓的法轮功学员的车陆续开走,马计英还没喊出“法轮大法好”就被一恶警盘查是不是炼法轮功的,马计英没理他,他又追问:法轮功好不好?马计英说好,就被拽上警车。
马计英被劫持到大兴县某地非法审讯,下午送到北京某看守所呆二天。在这里强制购买一套被褥,又转送黑龙江省驻京办事处又呆二天。创业乡派出所刘振生、李玉兰(女)、贺晓涛把马计英从北京直接送到通河县看守所。他们想要勒索八千元钱(所谓进京取我回来的路费),遭到马计英家人抵制,后来又要求她家人签写欠款八千元,被拒绝签。
二、二次非法劳教
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无任何劳教通知单)。送至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刚进万家劳教所要求强制转化,因不配合管教刘某(名字不详),被双手背铐,铐在劳教所仓库的暖气管上一夜,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二零零一年六月,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强迫所有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书”(如不写保证书,就送男监,交给男犯人管教)。因马计英拒绝写,被劳教所大队长武继英(名字不确切)关进小号大挂三个小时。当时小号里有被称为“坚定班”老三班的法轮功学员十五人已被大挂二天,后来有三人被迫害死亡,参与迫害的有管教刘白兵、副队长林某(名字不详)。
酷刑演示:上大挂 |
马计英所住房间共三十六人,全部都全身长疥,轻重不一,有的甚至衣服都不能穿,有的双手连筷子都握不住,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身长了三种疥,遭到管教拿铁片强行刮疥。二零零一年二月马计英保外就医,才结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早,马计英和家人还没有起床,闯进两个没有穿警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恶警进行非法抄家,进屋后,私自把录音机里的炼功带、几本大法书和真相小册子强行抢走。马计英刚吃完早饭,政保科科长马德波一人又闯进她家,要求写保证书,被拒绝,他就把马计英强行送进通河县看守所。
马计英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这种迫害,不码坐,遭到看守所副所长李伟民(李霞的弟弟)强行给她戴上五十斤大脚镣一个星期。后来,马计英炼功被李霞(李伟民之姐,被判无期徒刑,可随意进出)告发,管教马某(名字不详)连打带骂。这期间有法轮功学员被李霞勒索一到二万元不等。
酷刑演示:几十斤重的脚镣 |
二零零二年五月,马计英教号里人唱大法歌曲,被人告发,晚上,喝了酒的看守所所长滕振新把她带到他的办公室,不由分说连打带骂,扇嘴巴子,抓头往墙上撞,往椅子上撞,脸被打肿后送回号里,又给她戴了二十斤重的脚镣,持续二十天。马计英由于被抓时穿棉衣棉裤,无法脱换,甚至长了虱子,期间驻看守所检察院检察官视而不见,说管不了。滕振新还指使精神病人折磨侮辱马计英。
三个月后,由通河县公安局长王刚签发劳教通知单,声称扰乱社会治安,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马计英再次被劫持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一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因不穿那里衣服遭到付丽娜、白雪莲(劳教所刑事犯)的毒打,如果不放弃信仰都会被毒打。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赵秀云被白雪莲踢下身,掐大腿内侧,打胸口、乳房,恶徒专打女性的这些地方。付丽娜在这边打马计英,几天的时间多次打马计英与赵秀云,把她俩背靠背绑在一起,坐一夜老虎凳。在这屋里还有十多个人不放弃信仰,就蹲着,吃饭时也不允许起来,吃饭时不给筷子,用手抓着吃。马计英一共被迫蹲了二十天后,承受不住,违心写了所谓“转化保证书”。有一次马计英看经文被发现,姚科长(男,名字不详)让几个邪悟的人把她拴到水房搜身,没找到经文,姚科长把她双手背铐上大挂,并用电棍电、逼问。马计英被折磨呼吸短促,恶警看她快不行了,怕担责任,放下来打两个嘴巴子,还问经文哪来的,一天当中连续三次这样迫害,致使马计英胳膊无知觉,大小便失禁,拉了一裤子,她说是自己写的,姚科长拿出五张面巾纸让她 写,马计英说胳膊疼写不了,要求换衣服,恶警一脚把她踹坐在凳子上,让俩刑事犯看着写。马计英后来强忍痛写了,直到半夜十二点,才被允许睡觉,第二天早上五点被迫起来蹲着,八点钟全队开批判检讨会。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马计英被释放,回家第六天,丈夫要求离婚。在劳教三年期间创业乡范乡长曾多次唆使她丈夫不要管,和她离婚,让她无家可归。
三、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晚上,政保科刘培敏带一帮恶警闯入马计英租住在通河县城西村的房子进行绑架和抄家,在没穿警服、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马计英和来我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张玉芝绑架到通河县公安局非法审讯,抢走激光打印机一台、彩色打印机两台、黑白打印机两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切纸刀两个、二千多张光盘、十多箱A4打印纸和其它相关耗材、电子书六个、MP3五个、手机三个、电视机一台、DVD一台、自行车一个、三千元现金及一切生活用品,总计价值近三万元。刘培敏扬言抓马计英两个女儿。
七月十八日,恶警绑架马计英两个女婿非法审讯一天后放回。当天晚上,刘培敏把马计英送到方正县看守所,他带来省公安厅两个人(姓名不详)又非法审讯一天,后又把她押到通河县妖精泡的某别墅,刘与省公安厅两人又非法审讯三天,每天晚十二点才能睡觉,并且戴手铐脚镣。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一日马计英被送到通河县看守所,张玉芝被关两个月后,被勒索二万元后释放。二十天后,县检察院下逮捕证,非法起诉、开庭都是秘密进行,均未通知家人,马计英被非法判十二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马计英被所长李伟民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分到九监区(集训监区)隔离组,由贾杰(邪悟已出监)、魏东、张静(职务犯)给洗脑,从早五点到晚九点坐小凳二十天,由于承受不住违心的签了“四书”,进一步被强制洗脑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由于不配合又给转组,由谷艳、刘丽萍、黄秀英(三人都邪悟)强制洗脑四个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马计英被转到十三监区(巩固监区)四组隔离,由王阳包夹,庚秀丽包组。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分到七组,由崔桂芹包夹,李丹、姚瑶包组。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马计英交了严正声明,重新走正自己修炼道路,拒绝出工干活,监区长徐阳也禁止她一切外出活动(除接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