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消息,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下午五点多至晚上九点多,达州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国安伙同通川区“六一零”、国安和达县“六一零”、国安绑架了多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民众。其中包括上述五位法轮功学员:达州市通川区福威食品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郭德芬 (六十多)、通川区财政局的退休职工陶大凤(六十多)、夏碧(年近六十)、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冉文学(六十多岁)。他们被非法关押在通川区看守所,数月后被非法批捕。
这些法轮功学员,多数曾常年在病痛中煎熬,他们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 指导自己的行为,身心得到了全面改善,遇事先为他人着想,诚信善良,是各单位、街坊、邻居公认的好人。现在很多民众都明白了,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神韵光盘并不违反中国法律,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而作为达州政法系统人员,接触法轮功学员十多年,本应更清楚法轮功学员是因信仰而遭中共迫害的,而你们却一意孤行地参与迫害,知法犯法的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你们也应该清楚,我国《刑法》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我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明知是错误的政策和指示与原罪同罪。
文革结束后,有多少人被清算:原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了;那些手上沾上人命鲜血的一大批警察被拉到云南枪毙了;深挖“三种人”的运动将那些红色造反派列入另类了……将来你们这些参与迫害者的下场会如何呢?
法轮功学员不希望你们有那一天。别再为眼前的所谓利益,去换取他日的灾祸。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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