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河北安平县法院对王玉峦秘密非法开庭。家人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文书和书面通知,更没有接到应履行的请律师辩护的法律程序的书面或口头通知,致使家属无法旁听,家属请来的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法院不允许介入,却强行指定律师做有罪辩护;并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三日非法判王玉峦七年徒刑。
王玉峦家属十月十日下午去法院找法官朱慧卿要判决书,朱却躲着不见,想拖延王玉峦上诉期限。直到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朱慧卿虽然答应在当天下午给,然而又一直拖延到下午四点多才见家属与律师,最后在律师强烈要求下,朱慧卿才接下上诉书。十月九日下午,王玉峦的女儿又去法院找朱慧卿要判决书,朱慧卿竟大发雷霆,威胁要抓王玉峦的女儿。
王玉峦,五十五岁,身有严重残疾,胳膊僵直,不能弯曲,生活难以自理,每次吃饭时,都是把饭倒在平盘上,然后用嘴舔着吃,馒头得掰的一小块一小块的,牙齿由于常年服用药品没有一颗能嚼食物了;每次洗脸,都是用毛巾沾水湿后,放在平稳地方,然后以脸左右蹭擦;每次梳头,都把梳子绑在长木条上,才能够到头发;穿衣需要家人把上衣先套在她僵直的胳膊上,然后再往头部拽下去;冬天穿衣服更艰难,提裤子时,得用长木条往上顶裤腰;上卫生间很费力气。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就因信仰“真善忍”,竟被中共“六一零”恶人绑架、关押、判刑。
日前,王玉峦的家人已决定走法律途径,控告安平县法院法官朱慧卿执法犯法。以下是王玉峦的家人的控告书内容简述:
我们的亲人王玉峦于去年十月在家里被警察带走,今年六月十五日安平法院对她进行所谓开庭,但作为他们的家属、至亲的人,根本没有接到法院通知,不知道开庭的事,没有一人被允许旁听。
我们的亲人自去年被带走后,一直不允许与家属见面,严重超前羁押至今,作为一个残疾人如何能在没有家人的帮助下生活。今年六月十五日,一审秘密开庭,安平县法院及审判长朱慧卿违背基本‘程序正义’,坚决不给家属口头或书面开庭通知,家属为王玉峦聘请来北京正义律师,认为安平县检察院对王玉峦的所谓指控,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没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社会危害,根本就不应该被侦查和起诉,要求无罪释放。但安平县法院主审法官朱慧卿执法犯法,拒不采纳。
法庭调查明显显示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事实明显不清,完全缺乏证据,起诉的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平县法院还是将我们的亲人强行判了七年。根据《刑法》第399条,主审法官,安平县法院朱慧卿等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我们强烈要求中级法院秉公执法,依法改判无罪,立即放我们的亲人!我们要求检察院立案调查,追究安平县法院朱慧卿不通知家属,枉法诬判,公安抢劫私有财产,的法律责任!
我们的亲人正直、朴实、本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唯利是图,反而坚守做人的良知。她们都是可敬的人,应该得到好的结果。如王玉峦亲人做生意时,不小心连接百元假币,当场销毁不再流通坑害百姓,进货有时给了双份额,如数退还。她们温文尔雅,或热情开朗。
当局关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真诚、勇敢、善良并被公众认可的好公民!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必须承担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
就像一位律师对法官说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当我们的亲人仅仅因为信仰问题就遭受残酷迫害、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甚至死于非命,我们自己将如何面对?
十年来,无数的法轮功信仰者被劳教,被判刑付出了惨重代价,国家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资源,这种状况应该尽早结束。正告负责此案的法官和检察官,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关押、劳教、和判刑,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这么一件涉及上亿人信仰权利的大事,靠强权打压和政治欺骗还能维持多久呢?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家属亲友为修炼法轮功 的亲人讨公道,作为法官一定要依据法律办案,守住良知底线,保持历史清白,不能甘当中共的工具、任人摆布,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会留下永远的犯罪证据和耻辱。就王玉峦、王芳等法轮功学员的个案而然,不能一错再错,犯下更大的罪恶,现在弥补还来得及,强烈要求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立即无罪释放王玉峦、王芳两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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