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责任不可敷衍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从师尊讲法中,我们知道很多大法弟子与师尊有约而来。通过学法,很多大法弟子都悟到,在我们今天的助师正法修炼中,师尊就是按照我们每个人当初的誓约,赋予了我们重大的责任,给了我们应有的能力和一切条件。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在世间拥有的一切财富、技能、特长、知识、职业和良好的家庭环境等等,都与我们当初的誓约有着直接关系,都是师尊和大法赐予我们的。

师尊给予了我们能力和各种条件,一方面是让我们保障在世间的生活、生存;另一方面,是让我们把自己拥有的一切用来助师正法、救度众生,从中建立我们更大的威德,成就更大的果位。师尊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讲道:“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每个人在具体各个方面的特长,发挥你们自己的作用。”

正法到了今天,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当初我们与师尊签订誓约时,都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自愿签订的。师尊绝不会强迫任何人应该怎样签订这份誓约,也不会强迫任何人必须来世间救度众生。就象我们修炼一样,十九年了,师尊总是怀着慈悲,苦口婆心的告诉我们法理,让我们明白法理后,自愿的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从来都没有强制过我们。

而至今,还有一些同修认为在世间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通过努力、奋斗得来的,这些都是属于自己的。也有的同修嘴上说,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是师尊和大法给予的,可是碰到实际问题,就忘记了这一点。甚至被常人社会中的现实假相牵制着,忘了自己的责任。做了什么,总认为自己是在付出,而不是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自己作为大法弟子就应该这样做。

这样的同修,有的虽然表面上也做了一些证实法的工作,可就是体会不到那种神圣和伟大,总觉的平平常常,和常人的工作没多大区别。如果自己把今天拥有的一切据为己有,也就是把自己的技术、能力、财富、知识等,当作是常人社会中挣来的东西,认为是自己的,停留在常人的表层,没有从思想上真正的确定它们来源于法中,是大法的资源,不能把法摆在第一位,思维中还是常人的概念,做事时还是常人的手段,把大法的资源当成人的东西,怎能感到神圣和伟大呢?

如果不是正法,人类早就不存在了。那么我们也当不了大法弟子,也不会有世间的一切了。今天从大法弟子到世人,哪个人的一切不都是师尊和大法给的?常人在迷中不明白,大法弟子可不能糊涂啊。千万不要忘记,我们的责任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否则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

个人所悟,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