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讲真相
“七•二零”以后,同修们不来了,炼功点解散了。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丝毫没有动摇我们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我们很自然的走出来向人们讲述着大法的美好,并到处找寻师父讲法和真相资料。那时找来的东西很有限,每次我都是将师父的讲法先给自己抄一份再传出去。反复领会反复学。没有资料自己用手写,以书信的方式散发给我所接触的人。同时严守心性,从自身做正,正面公开证实着大法的美好。有坚实的学法基础,以至于在以后面对邪恶的上门骚扰,我们以理服人,我们这样做人没有错。在此过程中,我们怕心渐消,正气回升,在师尊的呵护下,否定了邪恶的迫害,走了过来。
二零零三年“五一”节,孩子想去省城玩玩,我们来到了省城亲戚家,得知这里还没见过真相,众生还在受蒙蔽。我无心观景,让亲戚找来纸和笔书写真相散发,尽管份数有限,我想它会象炸雷一样,震醒被邪恶蒙蔽的众生,将真相广传。面对我们接触的生意人,人杂不便于讲的,要过他们的纸和笔写上记住“法轮大法好”,他们会报以真诚的微笑。
二、由一朵小花到大花
看到我有这颗赤诚的修炼之心,师尊安排将一个资料点退下的复印机让同修交给了我们。记的那一夜我们研究了到半夜不知如何操作。我去睡了,丈夫仍在摸索,终于成功了,我们非常高兴。不久墨粉用完了,加墨粉又成了我们的难题。同修离我们又远,又忙,但我们不能等靠,就求师父加持,这敲敲那敲敲还真开了,这下我可以独当一面了。开始我们不知道纸和墨粉在哪买,就靠同修供应。在这里我看到了同修们为证实法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他们的感动下要下了地址,自己购买耗材,不再给同修们添麻烦了。随后自己搜集资料做底稿复印,彩色复印不了的用笔改。小册子和《九评》,就拆开来用胶带粘好做复印底稿。我们的小册子《九评》和单张散发到世人手中,众生在觉醒。我们就这样自己做自己发,乐在其中。
随着和同修的接触,我发现同修资料来源大多处于等、靠、要阶段,不能最大限度的救度众生。我做的量小,黑白复印质量也没彩色的好。我就向资料点同修要资料,满足同修需求。这样同修送我大包背,长途跋涉我想也不是办法,就想自己建资料站。我们为学技术将我正上学的孩子托给亲戚,我自己在别人家做保姆,就近接近会技术的同修。
这期间多谢师尊安排,每天上午干完我该干的活,下午时间就属于我的。主人家俩口子爱出门打麻将,一个孩子上网看家,我就有机会出门做我要做的正事。晚上我推脱不在他家住,就和同修在一起学法、炼功、学技术,我和同修们都觉的挺好,钱也挣着,补贴家用。资料由同修做好我送送,同时帮助同修买材料。渐渐的同修间产生了相互依赖,自己建点的事也不想了,但自己还不自知。在这时,一天这家主人和我上街买了毛线,自己起个头就交给我让我给她闲下来织毛衣。我手织着毛衣,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是助师正法的法徒,难道我真的是为那点钱而来的吗?从早到晚宝贵的时间被别人占用。回来给同修说时我难过的哭了。当然常人是不知足的,你给他干的越多他越高兴。
静下心来细想:也许师父看到我已能独立了,应该走了。我毅然理智的辞去工作。回家后自己尽快开了一朵大花。投入了救度众生的行列。后来我和这家人成了很好的朋友,还引导他们得法。
三、互相协调好,推动整体提高
一个资料点的正常运作和同修的相互配合是分不开的。开始为了个人安全,只满足自己用,大法弟子的资源闲置着有点浪费。看到周围同修没人运作资料点,我就找同修商量,由我提供资料,当然不告诉他们资料是我做的。甲同修接过来分拣,由乙同修向各处配送。乙同修下还有各处协调同修,再分散到同修手中。各处资料所需和发放情况由甲、乙同修向我反馈,我及时加以调整。这样做到满足精進同修随时随用,救度众生,推动了整体讲真相证实法进程。
根据正法需要,我们协调安排全地区整点长时间发正念清场。这几年做到了本地区的真相资料到处可见,真相币也广为流传,无论是街道还是乡间路边真相粘贴保留时间长。同修们平稳的救度着众生,没有发生过直接迫害同修的事,这正像同修所讲的,自己前进一小步,整体前进一大步。
四、 坚信师尊,无私无我救度众生
有一个外县同修,和我们认识后,我们一直在为他们提供资料。因为他们得法晚,自己用量也不大,最近他推说自己忙,把我们的联系方式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告诉了一个我们不认识的同修,让他直接和我们联系。丈夫小心,他本人要多少给多少,不认识的人让我别联系。我考虑再三,外县资料点同修遭迫害后缺资料,同修们和外界失去联系,经文和周刊都难以看到,严重障碍了救度众生,这根线不能断。我们要帮他们,我们要给同修加正念,不要把同修想的象特务似的。我们放下自我圆容整体,坚信有师尊看护安排,说不定这个人还更精進呢,还能推动他们那整体一大步呢。丈夫理智智慧的和他接触,果不其然。谢谢师尊处处照顾周到,不落下一方众生。
近两年来,我们家的柿叶上、葡萄上相继开放了优昙婆罗花,我知道是师父在鼓励我们再精進。
真诚的谢谢师尊,谢谢曾经无私无畏帮助过我的远方同修。现在我也开始了帮同修开小花的修炼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