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七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家中诸老人惨痛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营口鲅鱼圈区法院和营口中级法院追随中共“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迫害政策,对董冰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除滕文闵已经回家外,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均依法上诉。现营口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董冰七年;毕世君七年;孙丽五年;沈光海五年;余志红三年六个月;王志远一年六个月;滕文闵三年缓刑五年。

鲅鱼圈区法院和营口中级法院非法重判七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严重伤害。从八月二十七日起一个月以来,六位法轮功学员家属为了为亲人讨回公道,多次奔波于营口中级法院和鲅鱼圈区法院之间。这六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四个家庭,他们的父母亲大多是体弱多病伤残的古稀老人。

董冰的母亲听到儿子被判七年,当时就病倒了多日吃不下饭,现已含冤离世。

余志红的父母亲和婆婆(王身伦的母亲)都是八十来岁的老人家,一家三口被非法判刑,老人们没人照顾,余志红的母亲在一家三口刚被抓时就病倒了,现在病情危重,婆婆现在也生病了,老父亲既要照顾生病的妻子,又要为女儿申冤,只好硬挺着。

滕文闵的父母没有经济来源,为救女儿出来,经济出现困顿,老父亲出门的路费是靠拖着伤残的病体出去打零工挣的。

毕世军和妻子孙丽被重判,上小学的孩子无人抚养。孙丽被抓后一直身体虚弱,多次心脏病发作,但中共拒绝放人。孙丽的母亲在马三家教养院关押期间被迫害得了脑溢血,多年来生活不能自理。为了救女儿出来,她不得不拖着伤残的病体,拄着拐杖,在风雨中一步一挪的往返于营口和鲅鱼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