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香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遭受的折磨(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零五年,高智晟律师在他著名的公开信中,记述过长春法轮功学员孙淑香被迫害的经历。看过这段描述,人们都会感受到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的残酷与邪恶。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孙淑香再次被绑架。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遭受九个月的折磨,皮包骨的孙淑香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回到家中(见下图)。下面是孙淑香亲口讲述的这次被迫害的经历。

孙淑香从劳教所回来十天后(摄于二零一零年六月)
孙淑香从劳教所回来十天后(摄于二零一零年六月)

被警察绑架 遭背铐酷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早上,孙淑香刚送完小孙子上学后回家,刚一开家门,就被市国保大队的警察捂上嘴,不让出声后,另有三个恶警闯入家中,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和财物,包括:三本大法书,二十多张真相光盘,和孙淑香身上的一千八百元真相币(印有或写有劝三退等真相词句的钱币)。

在市公安局,恶警强行将孙淑香的手印按在所谓的“材料”上。恶警硬拉孙淑香一个手臂从肩部向下,硬拉另一手臂从背后向上,再用手铐将两手铐紧(恶警称此种折磨方式为“背剑”)。在孙淑香的惨叫声中,恶警将她的十个手指一个一个掰开,把手印印在恶警们编造的“材料”上,以此“材料”作为进一步迫害孙淑香的依据。

三天后,孙淑香被送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第三天,因所谓检查身体时血抽不出来,孙淑香被送到长春市公安医院。孙听到隔壁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被强行绑上打吊瓶。孙淑香用空瓶敲墙抗议迫害,被一个刑事罪犯(被派来所谓“包夹”孙淑香的服刑人犯)粗暴阻止,并遭此人犯攻击。孙淑香在长春市公安医院被关押期间,每天被强迫输液,所用药物不明。

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遭奴役、殴打、电击

一个多月后,孙淑香被送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关押。一大队队长闫立丰(女,四十左右),每天逼迫孙淑香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逼着孙淑香写污蔑大法和师父的所谓“五书”。由于孙淑香不屈服,狱警就一边强迫孙淑香干活(就是为狱警赚取福利和奖金的活),一边强迫孙淑香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有一次,被奴役了一天的孙淑香晚上8点30分才回寝室,又被逼迫罚站。20分钟后,孙淑香晕倒在地。第二天孙淑香被强行从床上拉起,被逼着去干活。恶人们不仅要在体力上摧垮孙淑香,他们还想要在精神信仰层面彻底摧垮她,所以,白天劳作期间逼孙淑香看洗脑的东西,晚上还逼她看污蔑大法,诽谤大法师父的东西。

零九年冬天第一场大雪过后,闫立丰指示恶警周占红(女,三十多岁)让孙淑香在零下三十多度的情况下出去扫雪。第二次扫雪,孙淑香更加虚弱,已经走不动了。恶警王雷(女,四十岁左右),嫌她走得慢,强行用力拽孙淑香的胳膊,孙淑香感到左肋剧烈疼痛,喘不上来气,蹲在地上,剧烈咳嗽。还有一次,王雷送孙淑香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去中日联合医院检查,在路上,王雷有意强行拽孙淑香的胳膊。孙淑香感到胃部剧烈疼痛,喘不上来气。由于孙身体迫害严重,多次被送到公安医院或中日联合医院被强行检查身体打吊瓶,一次去中日联合医院,警卫科一名恶警以对孙淑香说话不满意为理由,就对孙疼痛的胸口,胃部猛击一拳,使孙喘不上来气。这以后孙长期吃不下饭,喝不了水,胃部疼痛,使孙的身体被迫害更加严重,每天不能吃饭,在劳教所拍片结果是孙淑香的肠梗堵了,满肚子都是气,孙淑香只要一咳嗽,肠子在肚子里就上下串动,身体极其虚弱,心律极快,喘不上来气,走路上厕所都很困难,还要经常揉肚子来缓解疼痛。

每次孙被强行打完吊瓶,不管身体如何,还要干活。由于孙淑香不写五书,每天还要精神折磨,站着不行就坐着看污蔑大法,诽谤师父的书,每天要坐到十一点或十二点钟。一天,周占红连推带拽的把孙带到管教室强迫写五书,孙不写,周占红用电棍在孙的左胳膊上打的又黑又紫后,强行把笔塞到孙的手里,周占红握着孙的手强行写了两份五书。

一次闫立丰在家里接到一张正告劝说她不要迫害孙淑香的信。闫非但不听好言相劝,还拿着信,以一副流氓腔调的对孙淑香说:“我要不迫害你,我都对不起这个称号的(笔者注:可能指信中的恶警恶人等词汇)。”隔几天后,闫立丰以孙不写所谓的“卷子”为理由,拿电棍电击孙淑香的脸部。

只要劳教所发给法轮功学员一点东西他们就强迫让写“小结”来歌颂他们,不写就想尽各种办法刁难折磨法轮功学员。由于孙淑香身体极其虚弱,卫生所让闫立丰每天给孙淑香一个鸡蛋吃。负责看管孙淑香的犯人,强迫孙淑香在每周的小节上写感谢的话。

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腹部积水

由于身体和精神上的迫害折磨,孙淑香骨瘦如柴,人已脱相,身体极其虚弱,就是这样,闫立丰和周占红还指示包夹头子付巧云(女,五十多岁)逼迫孙淑香快点干活,刁难孙淑香。最后孙淑香被迫害的连剪子都拿不了的情况下,闫立丰才让找家属签字回家。孙不同意让家属签字,闫立丰就说:“你如果不让家属签字,你写保证,你死了,跟劳教所一毛关系没有。”第二天闫立丰看孙一个字不写,就强拽着孙到卫生所打吊瓶。

二零一零年六月,孙淑香被带到劳教所卫生所强行输液后,感到头晕,思维不清醒。这时,劳教所田所长,检察院驻劳教所的工作人员手里拿着录相机给孙淑香录相,声称以后作证。检察院的人问孙:“他们不让你干活,你偏干活,是吗?”孙淑香说道:“是,他们不让干,但第二天就让我干。”录相的只录了前一句话就停止录相。田所长说:“人家别人都上赶子找我签字回家,这我还得上赶子找你。”然后孙被挂上第二个吊瓶后上二楼去见自己的儿子。孙淑香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让儿子在所谓的“所外就医”上签字。到了晚上,由于身体发热,孙淑香被送到长春市中日联合医院,到了那里,一屋子警察等待孙淑香的检查结果,拍片后,检查出孙的胃里有三道疤痕,不能咳嗽,不能哭,不能笑,不能打喷嚏,一打喷嚏,咳嗽,哭或笑,胃就剧痛,腹部都是积水。医生说:“这老太太肚子里都是病,要穿刺检查。”孙淑香不同意,整个检查过程在孙淑香的儿子女儿都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孙淑香的儿女被叫来,就只是等着签字。检查结果也不告诉家属,过了很长时间,孙淑香的儿子才被允许把骨瘦如柴的母亲背回家。

回来后,孙淑香在不断学习法轮大法著作,和坚持炼法轮大法五套功法的情况下,才逐渐恢复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