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四监狱用各种手段折磨王彬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年近70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彬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后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关押于浙江省第四监狱。

1.进入“牢中之牢”:

从王彬入监的第一天开始,就处在“包夹”的监管之下。包夹由杀人犯、盗窃犯、诈骗犯等组成。他们24小时“监管”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单独行动,不准法轮功学员与其他人说话,不准看书看报。后来在法轮功学员居住的房间又安装了摄像头,由监狱直接进行随时监控。这些“包夹”看管法轮功学员可获得减刑奖励,因而包夹人员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是言听计从的。“包夹”对法轮功学员都是以命令口气说话,并随时侮辱法轮功学员。

对法轮功学员在监狱的处境,犯人们(包括“包夹”)都是心知肚明的,他们说:“我们是坐牢,你们是坐牢中之牢”。

2.精神上的迫害:

恶警用心理学、逻辑学、法律学等各领域的歪理邪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污染和迫害。王彬入监不久,省四监就组织了四次电视录像(每周一次,每次2小时,播放诬陷法轮功的讲话),强制法轮功学员观看。平时狱警还发一些诬陷法轮功的资料,要求阅读并且写“思想汇报”。后来,还连续三天播放北京、武汉等地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录像,并在王彬与包夹吃饭的小桌子上贴上邪恶的标语,又处心积虑地在一块大黑板上写上邪恶的标语,要王彬每天对着黑板“学习”。而王彬在“思想汇报”时写的:“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内容却不准写。

3.停止购物与停止见家人:

由于王彬拒绝“转化”,接着监狱停止王彬妻子的每个月的接见,使家人无法知道受迫害的情况,并且停止王彬购物。在夏天一般服刑人员购买一些黄瓜食用,而王彬因大便干燥,长期大便困难,十分痛苦。

4.残酷折磨不讲人性:

在高温期间,有些服刑人员睡到大厅地坪上,有些服刑人员睡到室内地坪上,王彬则睡在靠北墙的下铺,温度有38度以上,一会儿就满身大汗,每天只睡一、二个小时。

恶人为了折磨王彬,要王彬每天从6:00—21:00坐在小板凳上“学习”15个小时。小板凳只有20多公分高,王彬已经是70岁的人了,坐久了站都站不起来,浑身腰酸背疼。(王彬在入监前走路健步如飞)

不仅如此,恶人还让王彬吃冷饭(故意把饭、菜放冷了给王彬吃),王彬吃了油腻的冷汤、冷饭后上吐下泻,几乎到了虚脱的地步。

后来,干脆不让王彬睡觉,王彬睡觉时包夹不断叫他翻身(每5分钟翻一次),使王彬整夜不能睡觉,头痛得像炸开了一样,整天头昏脑胀,几乎不能控制自己。

王彬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的“思想汇报”中对监狱的迫害提出严重抗议:指出你们就是打死我杀死我,也改变不了我这对法轮大法这颗坚定不移的心。这实际上是王彬在监狱发表的一个声明。

到现在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正式文件或法律对法轮功进行定性。甚至在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判决书”里也明确法轮功学员在监狱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可是实际上监狱却是利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犯罪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管”。

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迫害中,除少数恶警外,多数人还是有看法的。一切还没有泯灭良知的人们,赶快清醒,揭露邪恶的迫害,制止犯罪。

主要迫害人:裘佳其、陈进、高南军、蒋海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