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政法委书记陈绍基遭恶报沦为死囚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明慧通讯员广东报导)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陈绍基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要职,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特别是前几年作为广东省政法系统的首要负责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积极主持和参与了这场残酷的迫害,煽动司法人员及民众仇恨法轮功,并命令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转化和迫害,令广东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处在严重的迫害之中。

截至2010年7月,已经被证实迫害致死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达75名,居全国第11位,还有成千上万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被非法关押。分布于广东省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犯罪机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十分残忍。在迫害发生后,陈绍基在任职期间直接领导610办公室,指使及参与迫害广东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广东省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数十种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陈绍基出访澳洲期间,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富英、谢焱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起诉陈绍基,并将传票成功送达正率广东代表团在悉尼访问的被告陈绍基手中。

据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媒体报道,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日前判处陈绍基死刑、缓期2年。陈绍基长期把持政法委和公安系统,却为港澳黑社会及公海赌船当保护伞、也涉嫌直接参与港澳黑社会的帮派纠纷,同时也养有多名情妇。陈绍基被指控一九九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陈子、情妇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元。

启示:

象陈绍基这样的中共高官,显赫一时,谁能知道他会有这样的下场呢?善恶有报是永恒的真理!有的人不信天理,但天理并不因为人的不信就不存在。不管有的人多么的权倾一时,只要干了伤天害理的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大坏事,总有一天会遭到天理的严惩,其生命也将在地狱里无休止的偿还其罪恶。

象陈绍基这样的例子,在全中国已经不是一例二例了,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大量案例已经发生在各位的身边。在此,我们呼吁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立即放下屠刀,立即停止迫害,遭到恶报的那一天正在一步一步逼近你们,挽回以前无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罪孽,给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未来留下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