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韩玉华被劫持近九月 儿子呼吁营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双流县法轮功学员韩玉华,60多岁,2009年10月18日上午在广场附近,被双流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迫害;两月后又被非法关押到双流看守所至今,面临非法判刑迫害。

下面是韩玉华的儿子为营救妈妈而发出的呼吁:

我的妈妈韩玉华生于1943年8月,现年67岁。妈妈原在四川成都双流县金花医院工作,每年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8年妈妈退休了。以前妈妈身体不好,有多种病:如颈椎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长期失眠等等。1997年妈妈开始炼法轮功后,很快,她的病全好了。作为儿子,我只求年迈的妈妈有一个好的身体、好的心境,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我非常感谢法轮功给妈妈带来的福份与安康。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在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妈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养性、净化身心,却被非法拘留过5-6次,拘留期间,被强行洗脑,酷刑折磨,受尽凌辱。

在2009年10月18日,妈妈又被绑架至新津洗脑班,两月后又被非法转到双流看守所关押迫害至今。警察还非法抄我妈妈的家,抄去她的私人物品数箱,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警察粗暴无理,野蛮刁横,公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现今我可敬的妈妈被非法关押及面临非法庭审判刑,我非常惧怕心疼,怕妈妈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她是一个好人,一个按“真善忍”要求做人的大好人,是一位好母亲,她现今应该受到高度的尊重。我不知道这世道怎么了,这样的好人却遭到这无辜的迫害。

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能使人身心得到非常好的净化,能使人道德回升,所以有那么多的人学,有那么多的人在邪恶的镇压下都坚定地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弟子没有罪,《宪法》第三十六条保护公民信仰自由。

然而中共及执法者们无视宪法,凌驾于宪法之上,造谣诬陷,迫害善良人,抄家、罚款、毒打、关押、劳教、劳改、致伤、致残、致死,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利。

在这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为了人间正义,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家园,也是为了我可敬的妈妈与所有还被关押、被迫害致死、致残、致流离失所和曾经同样被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讨回公道,我与家人呼吁所有有良知的人们,伸出你们援助的手,发出你们正义的呼声吧!制止迫害,匡扶正义,呵护善良。

那些还在继续作恶、执法犯法的执法者们:善恶一定会报。生命是可贵的,请珍惜你们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吧!天灭中共就在眼前; 请远离中共、远离邪恶。

四川双流县韩玉华的儿子: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