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明慧网系列文章有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读了明慧网《反党反共不是罪》、《法轮功从未被中国政府禁止?》、《政府人员必须停止伙同中共犯罪》等系列文章,有以下几点感慨:

1、这三篇文章对政府工作人员具有非常强大的震撼力:法理清晰,逻辑严谨,论证有力,邪恶对此避之、惧之、逃之。

2、中共邪党把反对它甚至于支持它、为了它好而给它提不符合它的口味的建议都视为犯罪,名称就是“反党”,这个反党不是真正的犯罪。邪党之所以把它作为一种犯罪,其实是其维持邪党的需要;是其邪党维护其流氓权利的需要;是其邪党维护其残暴统治的需要;是其邪党维护其流氓政权、维护其残暴统治的方法和手段。

3、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仍然是合法的。政府人员,不论是过去参与迫害的和表面上没有迫害但对迫害听之任之的在职人员,都违背了政府人员起码的职责和良知,都必须立即停止和制止这种迫害行为,并尽力弥补给法轮功人员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这样做不但对法轮功学员好,更对自己好。

4、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可以堂堂正正的去向迫害者和现任政府人员要求补偿。在要求补偿时,可以先口头谈。若不行,可以写起诉状。慈悲去做,救人为主。

7月20日这天,我将上述这三篇文章拿给政府人员看,他们有的敢看、有的只看了标题;有的能认真的看,但不敢正面回应;不敢说给补偿,但都愿意给家庭困难补助。这是讲真相救人、清除邪恶的另一层面功效,写出来与更多大法弟子分享,共同理智的、智慧的运用好这三篇讲真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