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干警因信仰被本监狱关押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干警侯希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被牡丹江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侯希才,男,1971年10月8日出生,39岁,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监狱警察,国家公务员,毕业于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原黑龙江省泰来人民警察学校),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科员、一级警司,警号:2306114

侯希才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610办公室)恶警非法抓捕。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8年3月31日--2012年3月30日)。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被非法迫害期间,被牡丹江监狱非法迫害开除公职,停止工资待遇。

因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牡丹江监狱干警、公务员戴启鸿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彭福明、马群等到牡丹江监狱对侯希才进行迫害,逼迫他说出相关情况和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被侯希才拒绝后,他们要求牡丹江监狱做他的“工作”。牡丹江监狱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三天三宿把他非法拘禁在单位办公室监视居住,不准回家。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彭福明、马群等四名恶警见他不配合他们的要求,强行将他绑架上警车,非法抓捕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后,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间,侯希才在看守所被强迫参加劳动,穿筷子、挑冰棍杆。腰部被累得酸痛直不起来。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恶警彭福明将侯希才绑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办公楼审讯室内,对他进行迫害。彭福明打了他两耳光,并连续几个小时不让上厕所,中午不给饭吃。并威胁要灌辣椒水,还强迫侯希才下跪,被他拒绝,都没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审判侯希才时,没有通知家属到场,没有律师辩护,是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楼上会议室秘密进行的。参加人员只有西安区法院审判员:常晓辉、刘辉,书记员:常美玉,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金永焕,还有几名法警,没有任何群众旁听。在非法判刑过程中,不听侯希才辩护,审判员常晓辉就是一句话:“证据确凿,可以采纳”。大约半小时左右,稀里糊涂地就完事了。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侯希才由牡丹江市看守所被非法转到牡丹江监狱集训大队进行迫害。到集训队后,牡丹江监狱派参加集训的其他服刑人员跟踪监视。牡丹江监狱狱长高震雨下令不准本单位干警同事探望接触。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牡丹江监狱将他与法轮功学员戴启鸿非法抓捕到黑龙江省佳木斯莲江口监狱二监区四中队继续非法关押。被安排两名服刑人员包夹监视。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六点,在床上打坐炼功时,被两名包夹人员打了头部几拳,鼻梁打青略黄。与侯希才有校友同学关系的中队长曾与监内服刑人员说:“他若炼功,就给他打。”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副科级、三级警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