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井雄父亲呼吁还善良、诚实的儿子清白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三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雷井雄(又名雷岚)遭中共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他的家人收到贵州省都匀监狱的所谓“通知”,说雷井雄被判刑八年,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投入贵州省都匀监狱。

雷井雄的父亲雷沅俊,一位五十七岁的农民,从嘉禾政府人员口中得知,贵州习水中共人员竟以“盗窃罪”,对诚实、善良的儿子雷井雄判刑八年,他呼吁还儿子清白。 他说,“我虽然未修炼法轮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还阻止儿子炼法轮功。我当时骂儿子,打儿子,抢儿子的书。都无法阻止儿子修炼,这样我才看了《转法轮》,我认同真善忍,做好人。”

雷父表示,儿子从小就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在他读小学的时候,村中有一口水井,儿子每个月都义务清洗水井。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村里出钱请人做的,而一个小孩可以长期义务做好事,那种善良的本性,真的是与生俱来的。

二零零零年,嘉禾高考舞弊案震惊全国,但有一个人堂堂正正应试。这个学生就是修炼法轮功已三年的雷井雄。雷井雄在长沙湖南师范大学读了半学期后,又以优异的成绩被学校推荐到了北京中央美术学院就读。就是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中共推出了校门,如今又被莫须有地诬判八年冤狱,悲愤的雷父不禁质问当局,这样的好儿子如何会犯“盗窃罪”?

更让雷父不解的是,儿子是在前往亲属介绍的工作途中,在广州白云机场被国保警察绑架的。之后定罪,没有看见“起诉书”,公诉人是谁,也不知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开的庭,更不知道有无通知雷井雄请律师等等。所说“盗窃”更是离谱,雷井雄在哪里“偷盗”了,“偷盗”了什么东西,偷了哪家的,什么时间,地点?“偷盗”的东西价值与金额是多少?人证,物证,一切都是空白。雷父说,本来就善良的儿子修炼法轮功后,更是与一切恶习不沾边,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雷井雄还被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酷刑至昏死,被送往火葬场,差一点遭活体火化,幸好一良心尚存的女警发现他还活着,阻止火化才免遭一死。然而,雷井雄原本英俊的脸被严重毁容,左眼睛突出,象肿的一样,下巴与脸型向一边倾斜。他还无数次地被各地公安绑架、关押、酷刑、罚款、抢劫、骚扰,家人也跟着遭了无数的罪。雷父质问当局,“这一切犯罪行为,公检法的执法者们难道不知是在犯罪吗?”

雷父致信中央各部门、贵州、湖南政府、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司、贵州省习水县政府各部门和都匀监狱,呼吁无条件释放儿子雷井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