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一科副科长张丽萍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一科副科长张丽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她公然诬蔑大法、辱骂大法师父,对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勒索,动不动就亲自上阵,拳打脚踢,脚镣、手铐相加,极尽流氓之事。

恶警张丽萍讹诈法轮功学员家属的物钱,从来都不打收条、不办理任何手续也从不退还。据悉,当时她的办公室里到处堆放的都是掠夺法轮功学员家的电脑、笔记本。

据不完全统计,在恶警张丽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八年里,仅洛阳市由她批送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22人以上,被非法判刑的有28人以上。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赵志兴、吉高志、苗志国、李精科、严红、王伟平、王爱兰、牛颜霞、蔡巧、高雪梅、王战英、崔鲜苗、韩玲、赵跃亭、白志泽、安凤、尤正民、孙玉凤及孙玉凤之子、刘继英;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李妙能及李妙能之女、齐景梅、司马、 赵莹 、李精科、王遂海、 郭淑萍、高雪荣、荆玉甫、王丽娟 、王春英、郑续荣、熊玉花、白志泽、施定粉、李军讳、刘薇及刘薇的爱人、关铁元、徐淑坤及徐淑坤的爱人、蔡巧、王丽娜、高淑荣、宋某某(已被迫害致死)、张保菊(已被迫害致死)、 刘义甫(已被迫害致死)

恶警张丽萍对法轮功学员无理智的疯狂迫害,当时中共邪党河南省某部门还“奖励”给她们一部桑塔纳轿车,并送她到党校学习,准备在不久的将来“委以重任”。但没有谁能逃得过这宇宙中善恶有报的惩戒原则,张丽萍于2008年因涉及经济犯罪,被她所全力卖命的主子“双规”了!

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能够通过这件事吸取教训。试想,中共的十大元帅有的也被残忍的整死了,她一个小小的张丽萍在中共的眼里又算得了什么,无论你怎样为中共卖命,无论你怎样“红极一时”,都难逃被中共邪党利用并抛弃的命运,无数活生生的例子足以证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谁追随中共最紧,谁就最有可能享受到中共“翻脸不认人,卸磨杀驴”的“优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