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许根元、黄佑军、薛莉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导)近日,岳阳法轮功学员许根元、黄佑军、薛莉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五年、三年。许根元、黄佑军于一年前的2009年6月7日被警察绑架,遭刑讯逼供、酷刑折磨。薛莉于2009 年3 月因为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姐夫薛忠义,自己也被绑架迫害

律师正义辩护 法庭草草收场

2009年6月7日被警察绑架的许根元、黄佑军,在遭受刑讯逼供、毒打、野蛮灌食、上板铐等酷刑后,于2009年10月15日被中共当局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当公诉人李卫星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起诉他俩时,北京张律师要求李卫星拿出具体的法律文件哪条哪款写明了“法轮功是×教”。公诉人李卫星哑口,法官、国保人员面面相觑。

北京律师金光鸿有这样一段话:“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许根元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被告人修炼法轮功的行为非但没有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以及妨碍任何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相反,被告人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获得了身心健康,提升了自己的道德层次。其向他人积极推荐法轮功的行为也是间接地为社会作贡献;同时被告人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变得更有爱心和乐于助人。所以被告人的行为非但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法轮功修炼者恰恰是社会最稳定的因素。”

最后律师、家属及本人都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法庭只得草草收场。

2010年6月2日,岳阳市楼区法院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许根元九年,判黄佑军五年。5月份他们反迫害, 许根元被戴了4天板铐。许绝食6天,灌食3次。黄佑军绝食17天。更具体的情况还不得而知,因为看守所不允许接见,说什么还要等两周才允许亲人接见。

营救亲戚 自己身陷囹圄

2009 年3 月,法轮功学员薛莉被绑架。2010年3月,岳阳市楼区法院非法判她三年。薛莉,女,三十多岁,为了营救于2008年3月5日被绑架的姐夫薛忠义,抛下两个儿女,从四川老家赶来。5月,老家遭受八级大地震,姐夫的九旬老母被人救出后,承受不了一系列的打击,于2009年去世。她的姐夫被非法判三年,自己又身陷囹圄。

薛莉的姐姐到楼区法院劝许凱峰法官做一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许法官反问道:“道德多少钱一斤!”可见中共党徒的道德底线、素质低下到什么程度。一陪同她姐姐去法院的法轮功学员在这种情况下还慈悲的劝他三退说:“你不要道德,你总要命吧,总要身体健康吧。”许法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