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警察绑架构陷吴恭碧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重庆铜梁县派出所四名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吴恭碧女士的家,抄家,并将吴恭碧绑架到了铜梁县看守所,欲构陷吴恭碧。

吴恭碧女士,五十多岁,重庆铜梁县安居镇人,现住巴川镇中心花园,是一个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九九年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曾多次遭当局绑架。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九点,范伟林,杨峰等四名平滩派出所警察(现住县国保联合治安队),闯入吴恭碧家,未经允许,抢走了两台电脑及一些私人物品,警察临走时,仅留下一张所谓“拘禁书”写有吴恭碧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当时警察范伟林说:三天后放人。可至今吴恭碧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

事实上,尽管十多年来,中共利用各种手段打压和诬陷法轮功,但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X教。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十四种邪教中都不包括法轮功。

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也就更无所谓“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了,所以修炼法轮功本身是合法的,构陷吴恭碧的罪名是完全不成立的,相反,绑架吴恭碧的四名警察却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及“抢窃罪”。为此我们不禁想问:真不知这四个警察是不知法呢?还是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