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10年05月19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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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庆“五·一三”●法轮大法周(5/8-5/21)

  • 【征稿选登】从“公款”消费到自己掏钱

  • 【征稿选登】钢背心的故事(图)

  • 【征稿选登】小城法轮功纪实

  • 【征稿选登】回忆李洪志师父在石家庄传法轮功二三事

  • 【征稿选登】见证法轮功神奇 修大法道德回升

  • 【征稿选登】大法救了我的一家

  • 【征稿选登】生意红火的秘诀

  • 【征稿选登】从新修大法 无病一身轻

  •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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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海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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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心与因果

  • 明真相的村干部营救法轮功学员

  • 相信大法好得福报(故事三则)

  • ■ 大陆综合

  • 世界法轮大法日东北某大城市出现大量真相标语

  •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 51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 ■ 文艺园地

  • “三退”七言叙事诗

  • ■ 明慧期刊

  • 通版小册子:百姓(第16期)

  • 真相传单:选择未来(第10期)

  • 小册子:天赐洪福(第57期)

  • 小册子(正定、海拉尔、厦门、沧州)

  • 真相传单:三退与平安(第11期)

  • 真相传单(安丘、河北、佳木斯、宾县、天津、襄樊、曲阜、安陆、葫芦岛、迁安、鞍山、沧州、保定、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 明慧周报(天津)

  • 不干胶(濮阳、武汉、鲅鱼圈、舒兰、南京、盘锦、青龙、永清)



  • ■ 同庆“五·一三”●法轮大法周(5/8-5/21)


    【征稿选登】从“公款”消费到自己掏钱

    一名省政府处级干部的修炼故事
    文/归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我是一名中国大陆省政府机关的处级干部,今年五十八岁。九十年代气功热,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很流行练气功,因为大家的生活已经比较优越了,就很注重身体的健康保养,而气功健身已经被科技界证实了具有超常的效果。

    单位的不少同事都练过气功,1999年3月,一位同事向我介绍说:现在有一种功叫法轮功,健身效果最好,功法简单,还教人向善。那时城市的各大广场和公园里都有炼法轮功的。清晨我到家附近的公园里去学,当场就有人教功,还是免费的。当天学的时候就感觉到很强的能量流,全身都很舒服。

    听说法轮功还有书,就借了一本回家看。以前为了健身,我学过多种气功,可是越看《转法轮》越觉得与众不同,和以前接触的任何气功都不一样,以前学其它功时不明白的事、包括我看宗教书籍时解不开的疑问、从儿时一直到大学也没有解开的对宇宙、生命的一些迷惑,在这本书里都明明白白的得到了答案。书里的文字浅显易懂,其中的道理却深奥博大,我很震撼,觉的这个功确实不一般。

    刚看《转法轮》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句话说:“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回顾过去,我真的是在“你争我夺”中度过的。多年的政府部门工作,我早已习惯了官场的黑暗,自己也在随波逐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告诉我,工作中“千万别说真话,说了就倒霉”。弄虚作假、贪腐、败坏成了“识时务”、“合潮流”。现在中国官场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花钱办事是公开的潜规则。那时我把公款吃喝、送礼收礼当成平常事,看到同事升官得好处自己心里就不舒服。那时我活得并不愉快。

    我的很多陋习已经形成习惯了,比如以前请客吃饭等等一律用公款,同事、领导都这样做。记得学法轮功以后有一次吃饭,付钱的时候想:不应该象以前那样了。其实所谓的“公款”是谁的钱?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共产党本身并不创造什么价值。想到《转法轮》里讲的“得”和“失”的关系,我就决心不用别人的钱了。

    但是掏钱的时候真难受,这么多年了,早已忘了掏自己钱的滋味。真是身上的肉和骨头都疼,不是形容,是真疼。那次是顶着难受劲儿,硬是自己付了钱。

    可是回家后,浑身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小时候家境贫寒,母亲有粗脖子病,医院检查是严重缺碘,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家人都说她的身体状况遗传给了我,我从小到大虚弱无力,睡眠不好,而且睡不醒,总是浑身疲乏。我记得是学法轮功三个月以后,身体彻底轻松了,走路腿也不沉了,再也没有了疲乏的感觉。

    后来花自己的钱就不那么难受了。那时我把皮包分成两格,一格装自己的钱,一格装“公款”,办私事绝不用公款。再后来,花自己的钱成了习惯,包括我个人写信都不用单位的信封。也没人监督,就自然而然的想到法轮功,然后就凭着良心做了。从那往后觉的活得特别明白,特别坦荡,每天都是从心里往外的舒畅。十年来我没再吃过一粒药。女士都爱做美容,我也没有做美容,可是多年没见的人都惊奇的问我:“年轻多了,脸上怎么不长皱纹呢?”

    节假日是中国大陆政府部门的“收礼”季节,我们单位也不例外。比如年度检查工作时,下属单位为了要“政绩”,都要对我“表示”一些钱物;下属单位为了申请工程项目,也给我送钱,等等。学法轮功后我一律拒收或退回。有一次,海边的一个下属单位送来鲜鱼,不好退回,我就折钱退回。我也不用公车办私事,有时碰巧用了,就折钱帮助贫困地区。一开始送礼的人看我不收,走路见着我就躲着走,担心我到时候不“关照”他们。在考评干部时,我看工作、看人品、看道德,一碗水端平,他们也就放心了、不送了。有人跟我说:“领导要都象你们法轮功这样,社会就好了,国家就好了!”

    以前单位里的年轻人,有不会的工作不敢轻易问,因为别人有时故意告诉错误的做法,然后等着看笑话。即使被看了笑话,以后大家见面还得笑脸相对,反正就是勾心斗角,貌合神离,互相戒备,没有什么真心实意。他们对我却很信任,有私人话也和我说。我就是多看别人的优点,真心为别人好,不传话,有什么流言和是非,到我这就停止。

    政府机关每年要评选“优秀公务员”,这个靠大家投票选举,不和利益挂钩。退休前,我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最后那年,只干了半年就到退休日子了,大家仍然评我为那个年度的优秀公务员。这是同事们的真实心声。其实修炼的人早已淡泊了名利,但是我从中看到,人们内心深处还是向往那些纯真、美好的东西。

    “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人来到世间的目的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或许都曾思考过这些问题,都在追寻着答案。修炼法轮大法十年来,我从做好人开始,得到了身心的健康,我也知道了法轮佛法修炼的博大精深内涵,是远远超越于此的。我庆幸在有生之年找到了生命的答案。真心希望人们能去了解一下真相,我想每一个善念尚存的人都会感受到真、善、忍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3/117316.html>


    【征稿选登】钢背心的故事(图)

    文/东北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我是东北法轮功学员。小时候在上中学时,曾因被同学误伤,左肩锁骨骨折,经治疗,一个月后左胳膊抬不起来了,只能抬起四十五度,用右手搬着才能摸到头。

    '手持铁球、身穿钢背心'
    手持铁球、身穿钢背心

    '穿钢背心(后面)'
    穿钢背心(后面)

    一九七五年春,我被流放到农村当知青;一九七九年春返城参加工作。一九八一年秋在单位受公伤,二三四腰椎压偏、五腰椎压两半、颈椎压缩性骨折。两手常年麻木,因怕坏死两手经常拿两个空心铁球,合起来一斤多,用于活动手掌。因腰部受伤睡觉不能翻身,一年四季睡觉总是平躺着。一年后医生让扎钢背心,前边是整块牛皮,后边是五公分宽的牛皮条子固定四条钢条,也叫钢围腰,不分昼夜扎在腰上。每两年多因牛皮被汗水浸后腐烂就需要换一个,每换一个,因为边角硬,上边卡肋骨、下边卡胯骨,都得遭一个多月罪,一共换了六、七个,腰部的皮肤都被捂破好几次,脱掉好几层,夏天加上汗水真是煞得难受。

    一九八三年,我因走路腰痛,到商店组装了一台特种自行车——前轱辘大后轱辘小,坐在车座上两脚能站在地上,我开始可以去公园遛弯。后来脸上开始长疔毒,身体也又肿又痛。去省城检查,因脊神经受压导致右肾萎缩(已经没了),不能排毒,造成了坏血,医生叫吃犀黄丸,普通的还不好使,得吃纯的,只有小拇指盖那样大,每丸五十二元五。因犀黄丸毒性大,每天只能吃一、二丸,一周就得停药,吃一周只能管一个多月,接着还得吃。因属凉药刺激胃,有时还得吃胃药或打吊针。

    这样三年多就把胃肠弄坏了,整天闹肚子,吃怎么热的东西到胃里也象冰一样,吃中西药、打吊针,胃还是疼。去省城找专家检查,专家说只能这样维持了,没有什么好办法,回去可以试一试偏方:吃东西之前先喝热酒,从嗓子眼儿到肚脐眼儿喝热为止,再吃东西试试。回来一试还真管用,一开始喝二两就管用,后来喝少了不好使,到一九九六年五月之前,只要一吃东西就得喝半斤高度酒。我穿着钢背心,每顿饭伴着酒,每两三个月长一次疔毒,吃一茬犀黄丸,同时打着吊针和吃中西药,十多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虽说是公费报销,到一九九一年犀黄丸涨到一百多元一丸,每年报销一万多元,连医生都向我叫苦了。我说:每天喝一斤多高度酒你还没报销呢。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四日,经亲属介绍看李老师讲法录像,十五日早我去炼功点炼法轮功,因左臂抬不起来只能用右臂炼,因腰上扎着钢背心不能弯腰只能站着炼。我每天早上骑着特种车,手里拿着两个铁球到炼功点炼功。第四天,辅导员说:“老哥,你相信大法吗?”我说:“不相信能来吗?”(其实当时没有真正相信,只是凑凑热闹)辅导员又说:“你要真相信法轮大法,你就把那两个铁球子搁在家里别拿了。”我说:“行,明天不拿了”。可第五天又拿来了,因拿习惯了,走在半路上才想起来,就把铁球揣兜里了,炼完功回来也没想起拿铁球,手也没麻,也没当回事。

    第六天奇迹出现了。炼完第一套时,等着炼第三套,因炼功时闭着眼睛,当时面朝北站着,这时从东北角飞来一个土黄色的圆东西打在我的左肩上,打的我一趔趄。我还以为谁打我呢,睁眼一看人家离我都一米多远,静静的站着,谁也碰不到我。我马上想到:是法轮打在我的左肩上,是老师给我调整身体了。这时炼功音乐在响,“冲灌”,当时我的左臂就伸起来了,我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象断线的珍珠往下流。

    第八天炼功时,扎了十几年的钢背心感到箍在身上难受,而且不能弯腰,炼完第三套功法我就把它解开了,接着炼第四套功法也能弯腰了。我太激动了!在场的功友也见证了我身体受益的状况。从此钢背心和两个铁球就再也没用过,成了古董,也成了我终身的记忆,遗憾的是特种自行车被我当废品卖掉,现在我骑的是正常的自行车,用单轱辘车还能推二三百斤东西呢。

    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至今,我一粒药没吃过,一个吊针没打过,一滴酒没喝过,没再找医院报销一分钱的药费,算起来为当地财政节省医药费近二十万元,我也少了被病魔折磨的痛苦,如果没有大法救我,也许我都活不到今天呢。谢谢师父的慈悲救度!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5/117372.html>


    【征稿选登】小城法轮功纪实

    文/东北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法轮大法弘传十几年来,我们这东北偏僻的小城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下面记录的是一群普普通通的法轮功学员的真实故事。

    一、神了!老歪的脑袋不歪了

    我今年八十多岁了,只炼了两个月的法轮功,歪了近六十年的脑袋不歪了,真神了!

    九十年代,我们东北这个小城也出现了气功热,公园里有许多练功点,名堂挺多的。听说气功能祛病健身,那就炼吧!

    九六年六月,我到公园炼功,开始才几个人,一块大黄布上写着“法轮功”,说是佛家功。好哇!修善吗,我就喜欢善呀!也没人教我,我就跟着炼。后来又听师父在济南的讲法录音,连续去了九个晚上。我这辈子头一次听这么高的法。

    那时候,我退了休了,白天卖冰棍儿,起早去炼功。大约两个月后的一天,老伴发现我一直歪着的脑袋不歪了。你说神不?当时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天哪,我的脑袋真的不歪了!

    我八岁那年受风寒,得了这眼斜、脖子歪的病,受了一辈子的窝囊气,我的外号多了:歪脑袋、歪脖子、脖子歪、老歪……人老了还好点儿,年轻时,谁要是在人前叫我一声歪脖子,比骂我八辈祖宗还难受。可我仅仅炼了两个月的法轮功,就出了奇迹,法轮大法真是神功啊!用尽人间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出我对师父、对大法的感恩。

    没想到我老来得福,脖子不歪了,人也越活越年轻了,别人都叫我“老来少”。

    我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全世界所有的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一定坚修到底!

    二、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人

    这是发生在我们这个小城的真实故事:拾到巨款,物归原主。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人——那就是大法弟子。

    下面记录的是老同修的故事。

    我今年七十多岁了,修炼十几年了,也是个老弟子。那是九七年春天,早晨三点多我上月宫(当时的炼功点)去炼功,刚开楼门就看到平台上有一沓子钱,一点是五百元。六点多我炼功回来,在楼梯上又稀稀拉拉的捡到一些纸币,回屋一数共计一千九百元。在我们这个不太富裕的小城,那时可是个大数。

    我心里琢磨:谁丢的呢?大清早的,准是那些赌徒们,半夜三更的迷迷糊糊弄丢了钱。丢了钱多着急呀,应该尽快找到失主,可找谁呀?

    事隔两天,听对面的女人与人通电话,说钱丢了。我闻讯去她家询问,她说早晨丢的钱,是从单位借的,一共两千六百元。

    当时我心里就犯了寻思,有岔头儿,差七百元,怎么办呢?别再说我昧她钱,再讹我咋办?最后我和丈夫商量后决定还钱:“咱们是炼功人,就得说真话办真事儿,把一千九百元钱都给他们,他还会猜疑我们吗?”因此,我们实话实说,钱归原主。

    失主俩口子乐够呛!“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人!太谢谢你们了!”为了表示感谢,失主俩口子非得给我们五百元钱,我说啥也没要。

    这世上就有这样的一群好人——那就是大法弟子,那就是法轮大法师父教出的弟子!

    象这样的好人好事太多了。那时无论是开法会还是在炼功点上,捡到金项链的、手表的、捡到钱的,都是辅导员在前边喊:谁丢东西了到我这儿来取。法轮大法这儿真的是一块净土,那些不相信世上还有好人的人真的应该好好想想了。

    三、难忘的炼功点

    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我地人数最多的炼功点是南花园,靠近河边的场地非常大,美中不足的是中间有一个大坑。当时学员们自发的利用炼功前后的时间,搬石头运土,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大坑填平了。过路的人都说,这些炼功的人真了不起!一般人是不会干这事的。

    记的当时在两棵大树中间挂着横幅,上面有大法的简介,还有师父在各地传法传功的照片,吸引了很多人围观。当时有专人教功,伴随着优美动听的炼功音乐,每天都有有缘人得法。开始只有几个人炼,最后发展到五百多人,音乐一响,没有一个说话的,场面非常壮观。

    有功能的学员看到炼功场上红光罩着,师父的法身在看场,师父的功柱非常高。
    晚上四点到中心街,也就是老邮局前洪法炼功一小时。后来炼功人数越来越多,就按照居住区分成几个炼功点:实验小学校、八校、老电影院、公园、西北街、月宫、火车站广场、西桥、北方大市场、教育幼儿园、聋哑学校、七校……

    风风雨雨中十一年过去了,当年的炼功点一一在眼前闪过,当年炼功场上的一幕幕已深深的印在了每个大法弟子的心中。当年的大法弟子正在担负起救度这一方众生的重任。

    四、十一年前的五月十三日

    九九年“四·二五”后,中共在全市摸底,排查大法弟子,形势渐趋紧张,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为了证实法,全市大法弟子顶着压力,决定在五月十三日在实验小学集体炼功三天。

    每天早晨五点到七点,音乐一响,齐刷刷的,没有命令,这一千多人都静静的,场面非常壮观。当时炼功场周围有很多警察和便衣在监视,有的坐在学员身后,大家没有怕心,都静静的沐浴在伟大的佛恩浩荡之中。据开了天目的同修讲:当时满天的仙女拿着花瓶儿,用杨柳枝向学员洒甘露,地上齐刷刷的嫩芽破土而出,好看极了。整个炼功场的上空被一片红光罩着,一派祥和。

    十一年的红色恐怖,没有吓倒大法弟子,历经魔难,我们依然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又到五月十三日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我们一定会抓紧救度众生。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5/117382.html>


    【征稿选登】回忆李洪志师父在石家庄传法轮功二三事

    文/河北法轮功学员 天雨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我是一九九四年三月份在石家庄开始学法轮功的。在八十年代末,好象上天和我开了个玩笑,一九八七年中旬到一九八九年春季三、四月份,有近二年的时间,我因公事在长春市来来回回住了很长时间,多次路过长春胜利公园,就是没有进去玩过。但去过南湖公园,在文化广场(师父曾经炼功的地方)地质宫门外闲玩过。我这个喜欢练气功的人,在长春市转了多少圈,最终办完公事就回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过远门。现在想起来好象老天看我和师父有点缘,就安排我去长春转了几圈,可惜没有碰上师父,可能是缘份不到吧。

    那年我五十三岁,在单位跑业务,因工作压力心脏上出现了问题。我出差常带着药,练着其它气功,病也不见好。我从长春出差回来,因病被安排到铁道门值班,就是铁路上火车来送货时给开货场大门,每班十二个小时,倒班休息。因为我家病人多,生活又困难,父母、兄弟、妻子身体都不太好,所以我学了几门健身功,想带他们练练,但是都没有好效果。

    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邻居告诉我:法轮功师父要到石家庄传功来了,这个功很好,我们住的地方又离石家庄不远,我们去吧!第三天,我们三个同事乘汽车来到石家庄军区礼堂,有幸聆听了师父传功报告。

    三月三日,开始在棉二礼堂听师父讲课,在第二堂课师父说如果谁还想来听课就快来,太晚了就不好了,所以我让老伴也乘车来石家庄,从第三堂课也开始参加学习班,也成了法轮功弟子,而且受益匪浅。老伴听了两天课就感到一身轻,骑自行车上坡就感到后面有人推着一样那么轻快,真神了。

    三月十一日,师父在石家庄传法结束时和学员合影留念。当时主办单位要请专业照相馆给照像,每人要交二十元钱。师父听说后立即站起来说:大家谁会照像?我们学员有会照像的,自己照像结果花了三块钱就行了。当时仅石家庄的学员就有几百名,师父和每二十个学员一组,不厌其烦的合影留念,真是感到慈父般的温暖。上课时我坐在后面,近一千人的场面,我看不清师父的面容。这次照像,我看清了师父高大英俊,一米八的个子,慈祥善良的面容,真是使人敬佩,从心里认定这才是我真正的师父。以前学别的功时,我一个师父也没见过,都是从业余班学了几天。我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把所有以前学的气功都忘得一干二净,书也都处理了。

    在三月十二日办完班第二天,在家里我开始发高烧了,很难受,体温三十九度多,烧的迷迷糊糊的。当时也不知道是师父给我消病业,老伴搀着我到小医院输了一瓶液就好了。发烧后不几天,我发现自己的心脏病好了。我真是感谢师父,师父的大恩大德我永世难忘。

    师父传法传功班后,记得我们十几个学员,为了集体炼师父教给的功法,也为了弘扬大法,在体育广场集体炼功。来学功的人越来越多,学别功的人也开始加入到法轮功的队伍中来了。老学员都遵照师父的教功要求做,免费义务教功。很多有缘人也都走入到大法修炼中来,身体得到了净化。

    清明节我回老家农村祭祖,了解到有的乡亲和亲戚们得了疑难重病,他们生活困难,花了很多钱也治不好病。我非常同情他们,想教他们法轮功,也建个炼功点传功弘法,助师救度众生。我先从亲戚家开始教功。一个亲戚通过学法炼功,身体的病情大有好转时,他的邻居知道了,觉得这功法好,很神奇,治病效果好,又不花钱,消息一个传一个都来这家学功,这样就组成了一个炼功点。

    就这样人传人,村传村,就这样在不长的时间,在农村发展了不少炼功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很多新学员通过炼功学法身体得到了健康,做人的道德也升华了,真是身心双丰收,得法的每个学员真是感谢不尽师尊的大恩大德。

    我举个例子,我的表弟媳肚子里长着大小不同的八个瘤子,生活自理困难,又没有钱治病。我知道后就教她炼功,并把法轮功的书、炼功带、师父的讲法录音带给她。经过她认真的学法炼功,半年的时间,大部份的瘤子都消失了,就剩下一个不大点的瘤子还在腹部中间位置,后来经过继续炼功也消失了。

    还有一个表弟得了肝炎,花了很多钱,吃了不少中药西药也治不好,种地的活也不能干了,造成生活很困难,所以我劝他炼法轮功。他炼法轮功后,病情很快好转,药渐渐停用了,也能干点活了。又经过一年多的炼功学法,很快变成了一个能正常生活,能干活的健康人。

    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有的学员,原来身上都长满癣(医名叫:硬皮症),刺痒的痛苦,真是难忍,到过很多专科医院治疗,也用了不少药,花了不少钱,也治不好。炼功得法后,在不长时间身上的癣一扫而光,全好了,真神奇。村里老乡们知道后,都主动到他家学炼法轮功,他家就成了一个炼功点。

    还有得半身不遂的病人,拄着拐杖,不能自理,得大法后基本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可以骑自行车赶集市,往地里送肥。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腰腿疼等等疾病的常人,只要真心参加炼功学法,在不长的时间里身上的病一定会好转或者完全康复。在这里我代表我们炼功点坚修大法的弟子向师父问好,感谢伟大慈悲的师父救度之恩。

    修炼法轮功初期师父呵护弟子的神奇故事:

    一九九五年,有一天我在铁道门值夜班,到深夜两点,车站也没有来电话通知送货,等我听到火车鸣叫声后,火车已快开到大门口了,我急忙去开大铁门。当我跑到大铁门跟前时,我惊呆了,铁门已经打开了,门开的宽度和铁道一样宽,我急忙把铁门开到最大,这时火车已到门口直开了进来,直到货位停下。事后我想:这门是谁替我开的,开门的钥匙只有我自己拿着,铁锁很大,开锁的时候有声音,上下的铁插销开的时候声音更大,怎么我没有听见呢。由于悟性差,一个奇怪就挡住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又轮我值夜班。深夜一点多钟,铁路货场又没来电话通知送货。门外二十米处一声火车鸣笛,又催我开门。当时我想这次不会有人替我开门了吧,结果一看铁门没有开,但门上的大铁锁已经打开了。这次我悟到这是师父法身帮我开的锁,我真是从内心里感谢师父的呵护。从此我特别注意时间,再也没有耽误过开门。

    还有一件事,一九九五年十月,我到农村炼功点去看望同修,当时大家在院子里炼完功后,我这儿有师父的讲法录音带,我们就听师父在济南的讲法。里间屋有电插座,十几个学员到里间屋去听法,我在外屋坐着。刚放录音时,同修们招呼我到里间屋里坐,在炕上留出一个位置。当我在土炕上刚坐稳时就觉得腰间有像呼啦圈一样的暖流在我腰间转起来,力量又大又欢快,真感到舒服。我当时想,这是因为我洪法好,师父在鼓励我呢。

    第二天我又到另外一个炼功点。那天是早上,在我表弟家,他们就让我吃早饭,当我端上香喷喷的玉米粥时,正想喝一口,猛然看到黄黄的粥碗里有个彩色法轮在转,有绿豆那么大,很清楚真切,我非常高兴。从那时起,我的右眼睛随时都可以看到法轮,特别是白天,向天空望去,就有三个彩色法轮不定位的在一起出现,上上下下动着,还有很多无色的法轮衬托着,其中一个大的彩色法轮最清楚,五光十色,非常漂亮。神奇的法轮显现,每天陪伴着我,鼓励着我,促使我要精進实修到圆满。

    以上是我个人初期修炼、弘法的点滴过程,也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在个人修炼初期的写实,现在回忆起来也感到很欣慰很幸运。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5/117371.html>


    【征稿选登】见证法轮功神奇 修大法道德回升

    文/河北法轮功学员 金凤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我是一名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学法轮功。今天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自己修炼后身、心巨大变化的故事,通过我的故事,你会明白修炼法轮大法的好处,而且是真正的科学,是实实在在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

    第一个故事是: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疾病缠身一日消。

    故事得从一九八三年说起,那年我得了鼻炎,当时一个乡村医生给开了三付中药,其中一味中药是石膏,应用十克,可医生错写了一百克(石膏是大凉的)。我吃了三付中药后,全身出大疙瘩,并伴有严重的过敏性哮喘,严重的过敏性鼻炎,晚上躺不下,睡不着觉,只有坐着才能出来一点气。

    当时儿子只有四岁,丈夫在外地当兵,实在没有办法,吃什么药都没有效果,只好去了北京治疗,住在丈夫的单位,每隔四天往返三个小时的路程去北京市中医院。找医生开四天的中药,回来吃完后再去开药,如此持续治疗半年的时间,喝了一百八十天的苦药水,哮喘病暂时有些好转。回家后,因石膏中毒并发的严重的心脏病、失眠症,又因练了假气功,导致我全身没有吹灰之力,每年都有半年的时间因感冒发烧住院,连做饭的力气都没有,但每天自己还必须强撑着干家务。有时感觉自己太痛苦了,太受罪了,甚至有一死了之的念头。就这样,在极度痛苦之中又熬了十三年。

    一九九六年五月的一天,我在街上遇见一位朋友,她向我介绍法轮功,那时我不再想练什么功了,但她说让我试一试,法轮功没有说不让吃药,就这样我边炼功边吃药。那时我地还没有《转法轮》这本书,也没有学法,只是去公园炼功。

    在我炼功的第七天,听说市里要召开“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会”,我心想,离家二百多里的路,自己身体又不好,还要上班,照顾孩子,就没有想去的念头。可巧的是,这天单位让我到市里办事,我就借此机会参加了交流会。参加会的人足足有三千多人,我听他们发言,句句入心,深受感动,不知怎的,一会儿就睡着了,又过一会儿,热的出了一身的大汗,就醒了,如此反复了五、六次。我心想,我早上吃的药怎么不见一点效,身体别说有多难受了。可回来的路上,我感觉身体怎么什么不好的症状也没有了?后来我才明白的,当时的难受是大法师父在给我净化身体,我亲身见证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名不虚传啊!从此无病一身轻,我甩掉了陪伴我十三年的药罐子,至今没再吃过任何药,身体非常好。

    第二个故事是:真修法轮功后,思想道德在升华,心胸宽广。

    一、吃亏让人 无怨无悔

    丈夫家兄弟姊妹六个,丈夫排行老二,婆婆今年八十二岁。自结婚三十五年以来,两位老人都是我们抚养,而且丈夫还帮助姐、妹、弟他们找工作、盖房子,搭了不少钱。

    按照常理,他们应该知恩图报。可是,在两年前,我公公去世发丧时,发丧费兄弟二人一人一半,可小叔子夫妻却向我们额外要了四千三百元钱,说是找人抬棺材的工钱。其实帮工的人没有要钱,丈夫气的与他弟算账,我也很生气,有十多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最后,我想到了自己是修炼人,应该按照大法法理要求自己,最后在大法法理的指导下,我化解了这场恩怨,顺利的为老人送了葬。

    二、赡养老人 不计得失

    今年一月五日婆婆得了脑出血住进了医院,到后来医生都说不给输液了,找不到血管了,只好出院了,医药费我们花了两千多元。可是三小姑夫妇一听说不给婆婆输液了,就找丈夫打架,说些很不好听的话。现在婆婆卧床不起,不能自理,小叔子家不出工、也不出钱,其他姐妹也一样。我心里也不平衡,但是,怎么办呢?难道和他们一样吗?自己心里明白不能那样,那就按照大法师父的法来处理这件事好了。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我们怎么对待这个问题?遇到这种矛盾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冷静,不应该和他同样去对待。当然我们可以善意的去解释,把事情说清楚都没有关系,可是你太执著了也不行。我们如果遇到这些麻烦的时候,不要和人家一样去争去斗。他这么搞,你也这么搞,你不就是个常人吗?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样去争去斗,你心里头还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

    师父的法打开了我的心结,我是修炼人,就听师父的话,不和他们一样,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我坦然的拿出了一万一千元钱为老人请了保姆,专门伺候婆婆,让她安享晚年。

    三、化解矛盾 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儿媳是个直性人,自娶过门以来,与我、丈夫、儿子发生过多次矛盾,小夫妻甚至闹得都要离婚。

    去年五月份,我去外地儿子那里照看孙子。我自己带去了五千元钱,作为日常开支,而且还什么活都干。在我刚开始去的时候就与儿子他们商量好了,等到孙子过了一周岁后就把孩子带回老家抚养,因为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二的女儿也需要照顾。

    孙子过完周岁后,我想把孩子带回来时,儿媳便大发雷霆,说:“你把孩子带走,你知道我什么心情吗?孩子离开妈妈什么感受吗?”我说你脾气不好,我没法在这儿忍受了。就这句话惹恼了她,她拿起拖鞋向我砸来,还不解恨,又用手打了我两下,还把暖水瓶、玩具车、奶瓶等摔了一地。当时我也有些生气,但想起师父讲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转法轮》)的法,我就与儿媳说:“我师父让我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不会动手打你的”。随后,儿媳又给儿子打电话,给我丈夫打电话,给她的父母打电话,都说了此事。

    第二天,儿子出差回来了,儿媳还闹个不停,我一句话也没说,到外面的小山坡上听法去了。师父的法开启了我,不仅要做一个好人,不和她一般见识,而且还要忍,不能生气,真正做到大法的要求。

    这时,儿子、儿媳都给我打电话叫我回去。回去后,我该干什么干什么,一如既往。后来,儿媳也知道错了,并向我道了歉。同时,亲家们来看望我时,我借此事,再次告诉他们,是因为我修大法,是大法师父告诉我怎么做的,使矛盾得以化解,并帮助亲家做了“三退”。

    我的小故事讲完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们都切身体验到了,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更主要的是,使我们的思想道德在提高,对家庭的和睦,甚至社会的稳定都是有益处的。

    希望大家了解法轮功,相信“法轮大法好”,那将会使你受益无穷。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6/117399.html>


    【征稿选登】大法救了我的一家

    文/辽宁凤城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我学法轮功已有十六个年头了,也算是老弟子了,在修炼的路上走的磕磕绊绊,离李洪志师父的要求差的太远。但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师父给予我的太多太多。我走上了修炼的路,这是我一生永远都不后悔、而且是最正确的选择!

    修炼前,我有头疼病,脑袋昏昏沉沉的,没有清醒的时候,吃了很多药,都不管用。再加上月子里落下个毛病,右胳膊疼痛难忍。特别是一干点活,又酸又疼的,有时晚上睡觉都疼醒了。就在这种苦不堪言的情况下,还得干活。农村活又多,我丈夫又满身是病,重活不能干,孩子又小,结婚时婆家又穷,欠了人家一些钱都由我们来还,我们性格不合,加上身体的病痛,我俩天天吵架,就觉得我嫁给他很亏,觉得很委屈,生活得很苦、很累,没有一点意思,整天愁眉苦脸,高兴不起来。

    孩子三岁那年正月初三回娘家,有幸跟大伯家二哥学会法轮功五套功法,第一次静功双盘炼了半小时。回到妈家,就觉得困,睡了三天三夜,也不知怎么回事,因那时还没听录音带。后来回到家中,把师父讲法录音带一放,哎呀,师父讲得这么好,越听越愿意听,也明白了为什么睡了那么长时间,是师父在给我净化大脑。从那天起,我走入了大法修炼的路,头也不疼了,脑袋也清醒了,胳膊也不疼了,身体飘飘的,走路生风,干活也不累了,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

    记得有一次,我的整个后脑勺长满了疮,头发都剪光了,而且一直连到耳朵,脖子都是,耳朵从里往外都是,耳朵里还流着脓,听不见声音了,但我也没有害怕,我知道是师父在给我消业。就在这种很难受的情况下,中共邪党说开什么两会,怕我们上北京,就把我抓进了拘留所进行迫害,在拘留所里我依然坚持我的信仰。不长时间,所有的疮全好了,后脑勺又长出了乌黑的头发。

    不但我的病好了,我的脾气也改了。师父在《转法轮》中说:“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否则,你算什么炼功人?”我一下子认识到了不能再骂我的丈夫了。从此以后,我对他多了一份忍耐、宽容,遇事不埋怨他,为他着想。性格变得温柔了。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丈夫的身体也好了,家庭和睦了。对于我做任何证实大法的事,他从未反对过,而且还支持。我去给同修送资料,要走一段路,他多次骑摩托车载我去送。有时去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一走就是十多个小时,他也多次载我和同修俩,从未有过怨言,我也很感激。有时回来后我发自内心地说一句“谢谢了”,他瞅瞅我,会心的笑了,在大法的事情上他帮了我很多,是一般不修炼的人做不到的。由于他在大法遭迫害时期,能够支持大法,而且在我们村里第一个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使他有了大的福报,为自己也选择了美好的未来,以前他所有的疾病不知什么时候也没有治就全都好了。体重也增加到一百五十多斤。他深深体会到法轮功太神奇了,现在他偶尔有点小毛病,就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很快身体就好了,而且非常地能干活。

    九七年,我婆婆在小叔子家住的,刚一年就被小婶子撵了出来,小姑子对婆婆说:“妈,你就上三哥家吧,三嫂学法轮功一定能行。”我又承担了赡养婆婆的义务,我们家房子小,我们住一屋,有一小屋给婆婆住,但冬天小屋很冷,我就让婆婆与我们住一个炕。丈夫家哥四个,姐三个,事很多,特别是我那个小婶,修炼前,我经常与她吵架,她在我们村里谁都烦她,事多,又厉害,跟人交往从不吃亏。邻居都说:“你跟她成妯娌,真够你受的。”学大法后,虽然没做太好,可我再没与她吵过架,处处让着她,我都用师父的法约束着自己。

    赡养婆婆七个年头的夏天,婆婆是糖尿病晚期,一天一个劲的吃、喝,当然拉、尿的也多,时常尿裤子、褥子,整天的洗、换。晚上我和丈夫轮班看着她,那时农活又多,每晚我俩睡很少的觉,没有一个人来替换我们。心里感到不平时便想起师父讲的“与人为善,何况你的亲人”(《转法轮》〈第六讲〉)。一切怨气自然消失了。

    婆婆快不行时对我说:“三媳妇,我欠你的太多,什么时候能还上呢?”我说这是师父让我做的,你不要想的太多。小姑子对我说:“三嫂,你做的这些我们当儿女的也做不到的。”是啊!我不修大法也不会做的这么好。最后,婆婆去世了,一切费用他们拿的很少,多半是我们自己承担的。

    我的儿子也得了大法,在学校里他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他的好老师看在眼里,多次表扬他,同学有困难了他主动帮助,遇事能为别人着想,在家里非常懂事,邻居都喜欢他。是法轮大法改变我,没有了病,没有了痛苦,没有了烦恼,一天开开心心的,有说不出的高兴,邻居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开心果”。只因有了大法,我们家从面临解体,变成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笑声朗朗,和睦幸福家庭。虽然我们不是很富有,但我们生活的很幸福,很充实,很乐观,邻居都很羡慕我们家,我告诉他们这是法轮大法带给我们的。我每每想起我是大法弟子都感到无比的自豪、荣幸。

    但是,我做的离师父的要求相差甚远,师父给予我们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有信心,一定会做好。不辜负师父慈悲苦度。那就是精進再精進。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7/117424.html>


    【征稿选登】生意红火的秘诀

    文/辽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我经销过很多种商品,其中包括布匹。在我刚接触这一行业时,对这行的术语不是很明白,批发布匹是按码(一码0.90米至0.98米),回来之后都是按米出售,这样就可以挣到差价。还有的商家买不足米的尺,卖布时给顾客多算布料误导消费,免费代料加工克扣顾客布料,剩余布料自己按布头,或加工一些成品出售。

    那么我進入这行业该怎么经营呢?

    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到,“过去有个说法,什么‘十商九奸’,这是常人讲的,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要人心都摆的正,公平交易,你多付出,就应该多挣钱,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不失不得,劳动所得。”

    在一次卖货中,来了一位顾客,选了一些布料要加工成被罩、床单、枕套,这时候剩一些小边角余料,怎么办?这点小余料顾客不会做针线活,就将成废料。我想把它拼凑加工成小垫外套吧,顾客带回家变成有用的物品多好。等顾客回来取货时,不解的问我,没有要这些你怎么又多卖我布了?我告诉她:这是你的布的余料做的,没经过你同意。她明白了,不自然的笑一下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

    这时我的邻居业主们说:“这年头好人都不好当。”顾客就不好意思的走了。我转身告诉几位邻居业主:“别这样对待顾客呀,人与人之间需要真诚互动的,得有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善心,咱们生意人更得能忍能让。想一想,咱们衣食住行得靠谁?”她们说:“是靠自己。”“可是如果有卖无买,咱们怎么靠自己呢?是不是,所以咱们应有感谢顾客的心。咱们做生意也得有标准的。”邻居业主们说:“这年头能把钱挣家去就行了,没想过应有标准。大姐我明白了,你按你大法的标准,你炼法轮功的那标准太高了。我哪儿能行。”我笑了一下:“慢慢的你们也会行的。”

    我回家后向内心找,有哪些地方没有做好,只有良好的心态,才能与大家平和相处。

    我们唠嗑时,我经常以天安门自焚中的疑点,启发她们学会举一反三,反复推敲论证这件事究竟符不符合实际情况。我问她们:电视广播的栽赃法轮功的情况,在咱们地区发生过没有?每次去北京進货,闲下来到天安门广场游逛时,也没有看过有背灭火器巡逻的警察。那孩子气管割开了,却发音如此清晰,这点很异常。电视里演的汽油遇火不燃烧,头发和眉毛保存完好。这戏演得破绽太多了。这导演水平太差了。她们都自觉的选择退出中共的组织(党、团、队),看到被不明白真相的人丢弃的法轮功资料,还都帮助给我带回来。

    每逢大家做一件好事,说一些尊敬他人的好话,我们就互相鼓励,拍一下肩,相视一笑。我经常启发她们的善念,在咱们国家自古以来就有路不拾遗的传统美德,咱们文明古国失去了应有的文明,贪占他人物品的行为这是不文明的行为,与偷盗没有什么区别!如果私自留这些余布料,与那些不文明的人有什么分别?只不过贪小便宜的行为变成了所谓的文明拿法。犯法吗?不触犯法律的任何一条,我说:“犯心法。良心不安。今天你拿别人的,明天别人拿你的,这样恶性循环。大家都是受害者。现在还想要吗?”邻居业主们都摇头,默默的将余料还给顾客。她们真诚的说:“这样做人心里亮堂、坦然、踏实、舒服。”

    现在大陆经济很不景气,可是她们的生意依然红火。这就是明白真相、人心摆正、公平交易、得福报的经商秘诀。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30/117501.html>


    【征稿选登】从新修大法 无病一身轻

    文/黑龙江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在我们农村,这阵子是最忙的时候,每天干农活累得够呛,可是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我这个从法轮大法中深深受益的人,一个心思想把自己修炼受益的真实情况告诉大家。

    尽管我家住在农村,但很早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可是,1999年7月中共突然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无奈之中我逐渐放弃了修炼。几年中,活得糊里糊涂的,到了2008年正月时,我的身体就开始不好了。总想大便,去了厕所一蹲下就没有了,成天老是这样,就觉的肛门总是往下使劲,好象有什么东西拽似的。持续到四月份,病情加重了,身下面好象有个大包,走路也不得劲。从那开始,整天心烦意乱,别人说啥都听不進去,心里还琢磨:是不是癌症啊?

    当时正是农忙时节,家里活一大堆,丈夫看我这样就让我上市里医院做检查。佳木斯大学附属医院、佳木斯中心医院、佳木斯肛肠医院都走遍了,光检查就花了一大笔钱。大夫说的都差不多,就是让我做手术,我问是啥病,手术能不能好,大夫说叫直肠前凸,就是说正常人的直肠是直的,而我的失去弹性了弯弯着,所以总有要排便的感觉,必须做手术截去一轱辘,否则以后有癌变的可能,但是手术也不保好,还建议我到哈尔滨的大医院去做排粪造影。

    大夫还说我以后不能吃凉的、辣的,刺激性的都不行,不能坐凉的地方,尤其不能干重活,不能拿超过15斤的东西。我一听傻眼了,坐在客车往回返的时候哭了一路,直到家也哭个不停,心想活在农村这不成了废人了吗。家里本来就没钱,孩子还上大学,别说以后的日子咋过,就是现在拿出这笔手术费用都成问题。我哭了一场又一场,真是痛不欲生,娘家妈看我这样,要借钱给我手术,丈夫也说要把家里正养着的几头牛卖了给我手术,我不忍心,还是哭个不停。

    就在最危难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李老师和法轮大法,想起来以前修炼的时候不吃药、不打针,身心健康的快乐时光,我一下子觉得应该继续学法啊。正当我擦干泪水、下定决心准备从新修炼的时候,外村的一位几年不上我家的同修来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当天晚上我就步行到他们那去炼功。

    从此我特别坚定,无论家里活多累,都坚持抽空学法炼功,在心里默默的跟李老师下决心,一定好好学、好好炼,把以前落下的都补上来。看着我这么坚定,家里人也都不再催我手术了。

    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我再次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家人再次见证了大法的神奇,都非常支持我,我去外村学法,丈夫开四轮子接我。

    修炼法轮大法是我不幸中的万幸,我现在一点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了,整个心敞亮极了,每天都感到很充实和快乐,我由衷的感谢李老师、感谢法轮大法。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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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教材中为何删掉了这张照片(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六年级《品德与社会》第十七页(不同省份可能页码不同),说一女孩刘思影受练“法轮功”母亲的欺骗到天安门将汽油浇到身上,引火自焚到天堂去,全身烧伤40%,最后失掉了生命。

    中共到底是认为中国人都弱智、很好欺骗,还是肆无忌惮惯了?这种拙劣的谎言竟滥用到纯真的孩子身上。我们先不说法轮功是绝对禁止杀生和自杀的,就从母爱的天性来说又怎会骗自己的女儿去自杀?

    文章的左下角有一张漂亮女孩的图片,用意很简单,不懂事的孩子们会误认为是刘思影:啊,这么漂亮可爱的小女孩被骗自焚而失去生命,真是太可恶了。从而仇视法轮功。可是几年前,同样的教材中(包括初中政治课本)不是这张图片,而是截取当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的真刘思影在医院的镜头(如下图)。那么为什么现在政治教材中删掉了这张图片呢?

    请大家略分析图片,就不难发现有许多让人无法解析的疑点:

    1.按中央台的说法,刘思影被切开气管三、四天就接受了记者采访,还声音清脆地给记者唱歌。这是违背医学常识的。

    2.严重烧伤的病人,烧伤的创面一定要裸露的,而图片中刘思影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如果把绷带打开,那不是相当于剥皮吗?

    3.严重烧伤的病人要隔离,绝不能感染病毒,可记者不穿消毒衣、不戴帽子就用那脏兮兮的话筒近距离采访刘思影。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医学常识。这一切只能说明是骗局。

    国际著名《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刘思影母亲刘春玲的家乡开封调查,邻居们都说从来没有人见过她练法轮功。“自焚”慢镜头分析:刘春玲当场被警察用重物打死。而刘思影在医院住院两个月,2001年3月16日医生证实各项检查均正常,而3月17日电视台宣布其病危,并很快死亡。中共不但自编自导自演了“天安门自焚假案”,还把参与者杀人灭口,死无对证。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声明指出:“中共当局企图以自焚事件为证据诬陷法轮功,而我们得到的录像分析证明,整个事件是中共当局一手编造、导演的。”

    然而中共为了更大范围地使中国人仇视法轮功,利用了所有媒体丑化真正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的法轮功学员。为了欺骗当时还不懂事的孩子,又在小学、初中的教科书中出现了栽赃法轮功的内容,如自焚、不吃药、升天等等,用的都是这张照片。随着国际社会的揭露和大陆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中共几十个包括江泽民和原教育部长陈至立在内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联合国及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而起诉,中共再不敢肆无忌惮。这张教材中刘思影在医院的图片,已经成了中共不打自招的迫害罪证,所以被删除了。至今学校教材上所谓的“自焚事件”,还在毒害着对那段历史完全不知情的学生们。

    即使中共掌握了全部的国家机器,六十年暴政害死了八千万中国同胞,那也不能泯灭国人的良知;即使中共的所有的媒体都在掩盖中共的罪恶、一味的替中共欺骗国人,那也不能掩盖历史的真相。中共能骗得了中国人一时,却骗不了中国人一世。越来越多受骗的中国人包括受过毒害的学生们正在觉醒,从而退出中共、抛弃邪党。而中共为毒害学生而进行栽赃诽谤的所谓政治课本,正是中共祸乱中华的罪证、魔鬼画皮的一角,无论中共怎样为它自己画皮,都掩盖不了中共的恶魔本质。


    亿万灯光亮起的时候

    文/了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十一年前,在神州大地上有一个美丽的夜景,一直持续了好几年。一到夜晚,吃过晚饭,在村头,在公园,在路旁,在广场一隅,经常能见到法轮功学员自发组成的学法小组。璀璨的灯光下,学员们在学习法轮功书籍。今天提起法轮功,很多人也能想到这一幕。

    人们当时怎么自发地组成学法小组的呢?在今年的“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的一篇征文中给出了这个答案。这篇征文的作者曾是华东师大的一名学生,他在华东师大上学时修炼了法轮功,他在文章中是这样讲述他们的学法点形成的过程的:

    “有几个学生觉得有必要在一起讨论自己的修炼体会,就约好在学校内的夏雨岛交谈心得体会,交谈中发现师父在书中都有指导,就约好,下次带《转法轮》来,一起看书。一两次后,参加的人数就多了,于是大家分头想办法找个室内场所一起读《转法轮》。

    “后来,经管理人员允许,我们在文附楼的一间小教室内开始集体学法,每天读《转法轮》一讲。再后来,有些家属也来参加集体学法。有一位生物系的研究生叫李元广,是东北人,回家一趟,回来就组织了学法点,地点就是在他的实验场所的办公室里。这样一来,通过学习师父的著作,原本不知道如何修炼的同学,也能平时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在第一段中讲述了学法点形成的简单过程,完全都是自发的。下一段则说明了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回家一趟,回来后组成学法点的过程。这两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不只是在华东师大有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其它地方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因为同学的是一部法,大家的感受也是大同小异。关于这个问题,李洪志先生在《法轮大法义解》上是这样讲的:

    “从各地法轮大法的发展情况来看,都有不同的长处,也总结了不少经验,对大法的学习,在修炼当中也有不少好的经验。因为这段时间我在家里,一直在长春,所以对长春的情况掌握的比较多一些,你比如说,现在长春掀起一个学法热,怎么个学法热呢?现在在其它地区,把炼动作当作是很重要的。当然它是很重要的,性命双修的功法,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在长春,他们把这个法摆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去学。所以他们坚持每天炼完功之后,坐在那儿就开始念书、开始学法。”

    可见,长春这种集体学法的形式出现的要早一些。对于法轮功修炼者来讲,学好法是修炼的一部份,那么,怎么学法?用什么样的形式来促进大家的修炼呢?看来,是想在修炼中提高的共同心愿把大家聚集到了一起。这从一个侧面回答了法轮功的“组织”形式问题,这哪有什么组织?完全是学员自发组成的学法小组。象那个回东北一趟回来后就组织学法点的李元广,谁让他组织的?不就是他自己吗?他是发自内心的想把家乡好的学法形式传承下来,是为大家义务服务的。这和华东师大广大的法轮功学员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大家觉得有在一起交流的必要,同时觉得有在一起学法的必要了,就这么组织起来的。

    当然,随着这种学法形式的逐步成熟和稳定,大家选的时间和地点也就相应的固定了下来,而这其中的地点很多都是在户外的,这也就是曾经每到夜晚,在大陆城乡随处可见的美丽夜景——法轮功学员三五成群在灯光下读书的来历了吧。

    由于中共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无法在原来户外集体炼功或学法的场所公开活动,可是各地的学法小组仍然存在,室内学法点的灯光仍然照耀着遍布全国的家庭学法点。随着大法的真相深入人心,更多学法点的灯光会在中国亮起。在学法点的灯光下,法轮功学员们用宇宙的真理在纯净着自己,正是这些学法点的灯光,使万家灯火映照寰宇的美丽夜景变得更加纯净和美好!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法轮功学员们也正在用“真善忍”的信仰和实践在默默的归正着这个世界,总会有一天,在亿万灯光亮起的时候,他们会重新堂堂正正的走到户外,在村头、在路旁、在公园、在广场,在明亮的灯光下一起学法。


    ■ 海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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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韩国攻击退党活动 中共暴徒被判刑(图)

    文/韩国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对涉嫌于去年攻击参与退党集会的法轮功学员之中国籍凶犯崔万吉(音)、移民韩国的崔春植(音)二名被告判定有罪,判处崔万吉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执行二年;判处崔春植(音)有期徒刑四个月缓期执行二年。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判有罪的外国人“是马上被遣返的对象,不能在韩国内继续滞留,必须遣返回国”。

    中使馆撑腰 暴徒态度嚣张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韩国安山市举行“声援六千万人退出中共”集会游行。几名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成员及法轮功学员,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当时暴徒们叫嚣:“不论男女,是法轮功就打!”,“有中国大使馆支持我们什么也不用怕,韩国警察也没办法。”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由中共派出的过百名华人暴徒殴打了参加“声援六千万人退出中共”游行的人士,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和真相展板。暴徒崔万吉当场被警察押往警署。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由中共派出的过百名华人暴徒殴打了参加“声援六千万人退出中共”游行的人士,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


    被告人崔某等中共暴徒正向一名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行使暴力

    事件发生后,警察迅速出动,但这些暴徒们不顾警察的制止继续行凶。部份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审问的过程中,仍然态度嚣张,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嚣:“拘留十几天没关系,遣送回国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馆联系。”并在调查期间用手机和中共使馆的官员进行了简短的通话。

    暴徒受到严厉制裁

    暴徒们在安山警察署接受第一次调查后,被押送到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就所做的骚扰行为接受了彻底的调查。安山支厅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安山法院正式起诉了这些暴徒。

    任职于一所法律事务所科长的金先生曾分析指出,通常,对类似违反有关集会及示威相关法律的事件,韩国检察厅一般是作罚款型处分,但此次检察厅向法院正式起诉请求刑事裁决,“可解读检察厅方面的强烈意志,就是要使这些无视法律者受到韩国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这些暴徒们的第一次公审始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五月十八日共进行了五次公审。在四月三日举行的公审中,检察方为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嫌疑,向法院申请了五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申请二位证人出庭作证,双方共七位证人出庭进行了激烈的当庭辩论。

    五月十八日,法院最终分别判处崔万吉、崔春植(音)二名被告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四个月。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对法轮功活动的妨碍不可容忍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对本次判决结果表示支持:“对妨碍退党活动的中共暴徒,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是理所当然的。在此我们也很欢迎法院的裁决。”“通过此次判决正告中共当局,任何试图妨碍法轮功活动的企图都不可容忍。今后对其犯法者要向政府强烈建议,要求实施强制遣返等措施。”

    原告:更多的中国人将加入到退党大潮

    本案件原告之一、市民团体“新中国人权同好会”代表李承真表示,很高兴能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本次有罪判决意味着韩国法律绝不会容忍暴徒的犯罪行为。对案件幕后黑手中共当局应是很大的冲击,就是让他们明白退党活动在国际社会被认定为一件正义且合法的事情。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中国人一起加入到退党大潮中来。”

    退党中心负责人:给中共敲响了警钟

    退党中心韩国负责人朴仁彩说:“对中国暴徒的有罪判决,也将给中共及其使馆予以很大冲击。每次搞退党活动或在退党中心面向中国人劝退(退党、退团、退队)时,中共暴徒来进行骚扰的不少。可他们对自己的骚扰行为则认为是因中共使馆在背后支持,所以更加有恃无恐。但通过这次判决可以说对他们敲响了警钟。近期这些暴徒的逞凶作恶明显地减少了,行动也比以前收敛多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1/117250.html>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祝贺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鉴于,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祝贺那些为社区和所有民众谋福利的组织;

    鉴于,大费城地区法轮大法学会同法轮大法学员一起庆祝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

    鉴于,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门古老的中国精神修炼功法,包括以真善忍的原则作为人们每日生活的道德标准、打坐和炼功。法轮大法日悼念数千名因和平捍卫人权和信仰自由而失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要求立即结束在中国的迫害。法轮大法日庆祝李洪志先生首次公开传授法轮大法十八周年;

    因此,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同大费城地区法轮大法学会和法轮大法学员一起庆祝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时刻,并衷心祝愿他们持续的、有意义和有益的努力。

    并决定将由令人尊敬的倡导人罗纳德.沃特斯议员(Honorable Ronald Waters)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将这封褒扬信传送给大费城地区法轮大法学会。

    倡导人:罗纳德.沃特斯议员(Ronald Waters)(签字)
    众议院议长基思.麦考尔 (Keith McCall)(签字)
    证明人:众议院首席秘书安东尼.巴布什 (Anthony Frank Barbush)(签字)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0/117223.html>


    美国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市长褒奖法轮大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褒奖状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一种根植于古老中国文化的,平和而健康的自我改善身心的修炼,强调遵循真、善、忍的宇宙准则,由五套柔和的功法组成,包括打坐;并且

    鉴于,通过打坐炼功和修炼,法轮大法的教导被发现是改善身心健康、减低压力的有效方式;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帮助全世界无数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改善了他们的健康,提升了他们的道德,加深了他们对生命、人类和宇宙的理解;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跨越文化和种族界限,感动了六十多个国家上亿不同年龄层、职业和种族背景的人,包括很多威斯康星州居民,并且

    鉴于,所有法轮大法的活动,包括讲座和教功都由志愿者免费提供给公众;

    鉴于,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是对基本人权的践踏,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不能被容忍的;

    因此,我,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市长宣布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为麦迪逊市“法轮大法日”,以表彰“真、善、忍”。

    (市长签字)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在市政厅签字并加盖公章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0/117222.html>


    俄罗斯学员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图)

    文/俄罗斯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一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同时也是师尊李洪志先生五十九华诞。俄罗斯很多地方的法轮功学员们都举行活动庆祝这个殊胜的节日。


    在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的中心克拉斯诺达尔市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法轮功学员们在克拉斯诺达尔市的公园中演示功法

    五月十三日,在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的中心克拉斯诺达尔市,法轮功学员们在公园中集体炼功、洪法、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向群众介绍“法轮大法”和“真善忍”的美好,并以此表达对慈悲伟大的师尊的无限爱戴和敬仰。


    法轮功学员在圣彼得堡中领馆前,抗议中共迫害

    在圣彼得堡,学员们来到中共领馆前,纪念世界法轮大法日,同时呼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


    圣彼得堡法轮功学员在市中心公园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


    在圣彼得堡市中心公园,人们认真阅读法轮功真相展板

    五月十五日,圣彼得堡法轮功学员又来到市中心公园,在那里举行了庆祝活动。学员们打起腰鼓,载歌载舞,庆祝节日。此外,他们还摆出展板,向人们介绍法轮大法的信息,揭露中共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0/117215.html>


    爱沙尼亚民众积极学炼法轮功(图)

    文/芬兰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芬兰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邀请到美丽的邻国爱沙尼亚,参加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司弓堡(Skoone Bastion)公园举行的户外展会,向这里更多的人们介绍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的美好,揭露中共十一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高精度图片
    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司弓堡(Skoone Bastion) 公园里,法轮功学员设置展位介绍法轮功

    高精度图片
    人们当场学炼法轮功

    在祥和优美的音乐声中,法轮功学员讲解并演示功法,展位前吸引了不少希望了解法轮功和购买大法书籍、教功DVD的爱沙尼亚民众。

    还有一些人当场模仿学炼功法,学员耐心地帮助学功的人们纠正动作。很多人迫切地表示希望知道法轮功在爱沙尼亚的炼功点。

    高精度图片
    四岁的爱沙尼亚女孩认真学炼法轮功

    一个四岁的爱沙尼亚女孩,被功法演示深深地吸引住了,拉着妈妈来到法轮功展位前帮她做翻译。要求学炼法轮功。学会动作后,女孩又通过她妈妈询问动作的细节和功法要领。听到法轮功学员告诉她“炼功时什么都不想”,女孩再次盘腿,炼起了第五套功法。她还要了法轮功学员的联系方式,希望随时可以询问有关修炼的问题。离开时,小姑娘依依不舍地看着法轮功的展位。她的母亲也很开心,表示会支持女儿炼功。

    在爱沙尼亚的弘法活动进行了两天,人们一传十,十传百,越到最后来请书的民众越多,人们纷纷询问:“下次你们什么时候来?”公园的二天展会将要结束时,展会的负责人由衷地说:“你们的功法演示太漂亮了。我要和你们预约下次再来参加的时间。因为人们反映太好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0/117216.html>


    尼古拉得法修炼故事点滴(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记者吴紫竹采访报道)尼古拉是个法国小伙子,今年三十二岁,在一家法国公司做采购工作。他修炼法轮功已经快五年了。这个从小接受西方文化教育的年轻人,是如何走进法轮功的修炼,又是什么让他坚持不懈地修炼至今呢?


    尼古拉

    二零零五年,尼古拉刚从外省来到巴黎,开始了新的工作。由于新的环境和工作的压力,他想寻求一种气功方法让自己平静。一天,他在卢森堡公园散步,看到了一群人在炼功。不过他当时并不知道是法轮功,随即离开了那里。事隔不久,他碰到一个朋友,朋友告诉他,巴黎的舒蒙山(Buttes Chaumont)公园有炼法轮功的,非常好,你可以去学,而且是免费的。

    这句话引起了尼古拉的兴趣。他一直想寻找一种精神平和的功法。他很快找到了舒蒙山公园炼功点。刚开始学炼功的那两天,就感觉身体进入了那种完全放松的状态,感觉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震动。他想,“这种感觉太好了!”随后他又得到了法文版的《法轮功》和《转法轮》。

    他看完一遍《法轮功》就觉得书中的世界观很有趣,而且与西方人看世界的方式截然不同。令他印象最深的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看自己,向内找。这是他在别的地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在与别人的冲突中总是找自己,这种向内修的方式对他来说是一个真正的启示。在此之前他接受的是天主教教育,信仰过天主教,但是里边没有向内找这一概念。“这对我来说是最基本的。如果没有这一概念,根本上就不可能存在思想上的改变。这是独特的东西!”尼古拉回忆他当时的感触。接着他又读了《转法轮》,里面有更多的更详细的东西。自从修炼法轮功后,他身体上也有了变化,以前每年冬天逃不掉的两次感冒再也没有犯过。遇到事情都有一个缓冲的余地,不象以前那样陷在其中,不能控制自己。


    尼古拉在炼法轮功第五套功法

    修炼前,他是个悲观主义者,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些事发生在他身上,而法轮功对很多事情都给出了解释,使他能从完全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些事情了。

    例如,在工作中,有个同事非常容易激动,总是提高嗓门说话,指责别人,把自身的紧张压力施加给别人。“有一次,他的这种态度冲着我来了,”尼古拉回忆,“一开始有点象开玩笑,我感到我们会上升到冲突的地步。但我意识到,我可以用另一种态度来对待同事,而不是与其一争高低。”由于尼古拉的平静,同事的态度也变了,声调也降了下来,平和了许多,并试着和他一起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尼古拉的态度,使同事的态度也变得很正面,而没有顺着情绪高声喊叫。

    尼古拉还谈到,在他的修炼中没有什么惊人的事迹,都是在一些小事中修炼。他看到自己的行为的转变,但每次又不是彻底的改变,完全是一步一步地改变自己、提高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尼古拉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内心状态,“这在修炼中很重要。当人们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心态时,就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看到自己的执着,去掉它。”

    当谈到是什么使他坚持不懈地修炼时,尼古拉回答说:“在大法中修炼,彻底地改变了我对生命的认识,为什么我们在这里……我不会停止修炼,因为我感到这是最高贵、最有价值的一件事。”

    “有时我能意识到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是个幻象,情以及对我们执着的那些东西的欲望都是毫无价值、没有意义的。事实上,能够从内在改变自己,一点一点地去掉让自己痛苦的执着,跳出这些幻象,这是大法给予我心灵深处的信念。”

    “法轮大法教导的真、善、忍,在我心中是最有价值的,这也是使我不停止修炼的动力,尽管有时没做好,有时会‘掉层次’,我还是继续修炼。”

    尼古拉每个周末都去舒蒙山公园炼功点炼功,星期当中因为工作,早晚自己在家里炼功。他说,“修炼法轮功使我精力充沛,工作效率高,我受益匪浅。”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9/117472.html>


    ■ 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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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被迫害致死 儿子再次身陷囹圄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诸城法轮功学员李文胜,四十岁刚出头,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实忠厚的好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人夸赞的好人,却在今年四月二日被山东诸城中共法院秘密判刑后被送往济南监狱迫害。

    此前,李文胜就曾被非法劳教三年。李文胜的父亲李海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于2002年底离世。

    李文胜是山东诸城郝戈庄镇小庄沟村人,父母和他,一家三口人在九九年以前就走入法轮功的修炼。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疯狂镇压,使原本幸福祥和的这李家家破人亡。

    李文胜的父亲李海,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胃病,有时腿疼,抽烟喝酒的瘾难戒;得法后按照师父讲的大法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学法轮功后,腿疼、胃病不知不觉的不治自愈,并戒掉了烟、酒,身体健康,家里家外忙个不停,干活像年轻人一样。全家洋溢着祥和,充满着希望。

    自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在郝戈庄镇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党书记李永明、政法委书记王新军的操纵下,派出所所长李逢春、恶警王华、郑德明、周建波、张重光、魏立华,片长赵丙军、祝夕峰,小庄沟村原村支书郭方学,民兵连长郭方明等,强迫李海放弃修炼。于1999年7月22日将他劫持到郝戈庄镇焦家庄子村,对他进行了恶毒的体罚和打骂,并强迫他在全镇党员对其开的批斗大会上作检讨和上电视诽谤大法,他的身心都受到了摧残。

    2000年10月份,李海的老伴封守兰和儿子李文胜进京上访,母子俩均被非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李永明、王新军的操纵下,恶警恶人对李海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当时,诸城市公安局指使郝戈庄镇派出所罚款5000元。为了这5000元,恶警李逢春、张重光、周建波、郑德明,恶人祝夕峰、郭方学、郭方明,轮番的几乎天天登门要钱、谩骂恐吓、敲诈勒索,有时将李海绑架到派出所进行毒打谩骂,并派专人在他家对他进行看管和跟踪。

    李文胜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被郝戈庄镇委及派出所劫持到郝戈庄食品站关押40多天,各村派人轮流看管,之后被劳教三年。

    在这野蛮的迫害下,李海时常精神恍惚,老泪纵横。有一次在恶人郭方学、郭方明的挑唆下,恶警李逢春在郝戈庄镇派出所对其恐吓、谩骂后,用一铁器猛击他的头部(据他生前自己讲:他的病就是被李逢春打出来的),他当时就被打的眼冒金星,一口气堵在了胸口中。往后的日子里李海时常精神恍惚,心中忧闷,干活没力气,看到警察、警车就害怕;腿肌肉萎缩,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堵在胸口的那口气时常往上翻,腿的三叉处时常出现一根二十多公分长的鼓包,上半身疼痛难忍,口中吐血,有时痛得在地上连滚带爬;身体上的病痛煎熬了他两年,可心理上的创伤所带给他的疼痛使他根本无法言表,还又时常挂念被非法关押在昌乐劳教所惨遭迫害的儿子。李海于2002年腊月23日含冤离开了人世,直至临终也没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儿子。

    李文胜于零四年从昌乐劳教所回来后,由于恶警的骚扰有家不能回,在外靠打工生活。在劳保条件很差的个体作坊里,他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的诚实厚道受到一起打工的同伴们的好评。可是就是这样的好人却在去年五月,在诸城恶警们又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遭绑架,并在诸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今年四月中共法院秘密将李文胜判刑,之后送去济南监狱迫害。

    年逾古稀的李母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像这样屡遭迫害的家庭在中共邪党独裁统治下的中国大陆何止李文胜一家?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6/1/117547.html>


    李顺英绝食生命垂危 齐市警方拒不放人(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齐齐哈尔市新立街派出所警察到造纸厂居民区,欲绑架一名在那里工作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未找到人,却见到正在工作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顺英,便将李顺英绑架到新立街派出所。


    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李顺英

    新立街派出所孙所长等警察对其逼供强迫李顺英提供那位学员线索,李顺英不配合。二十二日新立街派出所警察到李顺英家非法抄家,见无任何所谓的证据,仍于二十二日下午将李顺英非法送往看守所关押。李顺英正在绝食反迫害,已历时十五天,随时有生命危险。

    李顺英年近八旬的老母和家人曾多次到派出所、看守所要求放人和探望,均遭到拒绝,警察说拘留十五天就放人。因为没有任何借口迫害李顺英,警察就诱供家人,让家人说出李顺英修炼的事,还说过几天就放人。家人信以为真被欺骗。李顺英现还被非法关押在齐市看守所,并一直绝食抗议当局的迫害,要求无罪释放。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只因那位学员向世人讲清法轮功遭迫害真相,新立街派出所警察便欲将其抓捕,这是公然践踏《宪法》的犯罪行为。他们毫无道理地绑架李顺英、强迫李顺英助纣为虐,在李顺英拒绝出卖良知并绝食反迫害的正义之举下,新立街派出所竟卑鄙地利诱李的家人提供李顺英本属合法的修炼情况,更是中共所谓执法者的无耻行径。

    正告齐市“六.一零”、公检法司等部门:中共暴政六十余年,搞历次运动杀害人民八千多万,哪次运动不是坏人逞凶,好人遭殃?哪次运动过后那些助纣为虐者不遭到可悲下场?


    龙沙分局

    新立街派出所

    齐市看守所

    齐齐哈尔市邮编:161000 区号:0452
    齐市龙沙分局:0452——2414110
    新立街派出所:0452——2816792
    新立街派出所孙所长:13836206565
    齐市政法委“六一零”主任李佳明0452—2791608(办) 0452—2791613(办) 工作地址:齐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
    齐市政法委书记邓力,手机:15245831111,工作地址:齐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电话:2791601 2796688(办)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马占江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文杰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2891544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0452-2468283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办公室:2423410


    延吉洗脑班已持续四月 多人致残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吉林省报导)自从今年一月十五日起,吉林省延吉市“610”和公安局国保大队在省、州610恶人指使下,在延吉市办洗脑班至今已达四个月之久。

    一月份就有张兴财、赵学顺、王淑华、穆德容、文文、路路、景美英、吴顺子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迫害。在洗脑班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被关入劳教所继续迫害。

    部份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不同程度的遭到酷刑折磨,王淑华遭受了酷刑折磨,几天后走路还一瘸一拐、脸上还青一块紫一块的。因酷刑迫害致使王淑华身心受到了强烈的刺激,最终导致精神失常。

    张兴财被恶人打残了,在送劳教所拒收的情况下,仍将他送入长春公安医院继续迫害。

    赵学顺在被迫害的高血压复发的情况下,目前关押在长春公安医院继续遭受迫害。

    在这期间,还发生了殷凤琴为抵制洗脑迫害意外坠楼身亡的事件。一次次的悲剧不但没让恶人停止迫害,反而使他们更加疯狂。

    四月末,又有法轮功学员金善玉、金香莲、林颖等人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迫害。恶人们怕罪恶曝光,洗脑班的地点也一度从延吉市工业学校转换到延吉市兴安,现在又转到龙井东盛的黎明大学。

    在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刚开始的时候江氏集团还强装善良,在洗脑班里还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酷刑折磨手段。十一年过去了,中共早已撕去了伪善的面具,现在的洗脑班已决不仅仅是洗洗脑那么简单的事了,这里已经成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特殊机构。因为在洗脑班里可以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无限期关押。而且想什么时候对法轮功学员酷刑迫害就可以什么时候迫害,表面上还能麻痹家属、世人的眼睛,而实质做的却是法西斯式集中营的罪恶。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情况:
    (延吉市区号:0433)
    延吉市公安局局长 金京日 办2512839 手机13843383300
    延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 值班室2525500
    许晓峰大队长办电0433-2521388内线3041宅电2623155小灵通2770030手机13904438836
    许光哲教导员办电0433-2552233内线3042宅电0433-2528820小灵通0433-2991337
    金基俊副教导员办电0433-2552233内线3042宅电2826818手机13304438898
    肖斌副大队长内线3043宅电0433-2529030小灵通0433-2999030
    赵庆隆副大队长 手机13844319916
    宋立海“六一零”中队长内线3043宅电0433-2219369手机13843366388
    尹忠革宗教中队长办电0433-2514112内线3049宅电0433-2852600手机13321445557
    金星赫侦察中队长办电0433-2558955宅电0433-2566128手机13089311057、
    罗基情报中队长宅电0433-2851005手机13180905666
    吴舜日 副大队长
    许光哲 副大队长
    延吉市政法委副主任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朴海子办2518661
    延吉市“六一零”副主任姓名:马绍玉 办2518644、2772007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8/117442.html>


    最佳优秀警察被非法判刑四年(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黑水县“最佳优秀警察”陆智勇在被非法拘禁两个多月后,中共操控的黑水县法庭于四月二十八日,在律师未到庭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非法判陆智勇四年。

    法庭对辩护律师做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根本不予采纳。当时现场有法院副院长兰勇、刑庭庭长谭晓红以及一20多岁的妇女,还有陆智勇的妻子。

    陆智勇提出上诉。目前,阿坝州法院预谋于五月二十日仍在黑水县法院对陆智勇再次非法开庭审理,届时,将有阿坝州的“法官”到黑水参与庭审。有人表示,当局一反常态的如此快速的反应和操作速度,是因为其想尽快草草结案,以减轻民众对此事的关注和此事的影响。

    探望母亲 再次遭绑架、毒打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陆智勇到都江堰市看望母亲后,返回途中在新津县迎宾大道被尾随的黑水县警察拦路绑架,陆智勇当场被殴打致昏迷,两天后才苏醒。


    十年迫害,陆智勇的老母亲备受煎熬,白发苍苍。


    陆智勇和母亲以前的照片

    多才多艺的陆智勇当过教师、药剂师、之后又考入西南民院政法系成为了一名森林警察。他的父亲曾任医院院长,母亲是一名医生,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从小体弱多病。97年考入民院的他开始修炼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从小落下的各种病消失,真正感受到健康、美好。他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上不仅兢兢业业,获“最佳优秀警察”称号。

    陆智勇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一直反复遭受着惨烈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陆智勇的妻子饶琼被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也被再次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在新华劳教所受到药物和酷刑的摧残,水杯、饭里、强行输液时、强行灌食都被投入毒药。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新华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后才放回家。

    非法庭审

    二零一零年元月十二日,黑水县检察院将陆智勇非法起诉到黑水县法院。二月一日上午,黑水县法院对陆智勇非法开庭,包括陆智勇的母亲和妻子在内约二、三十人参与了旁听。据知情者称,法院当日戒备森严。有的警察(除法警外,不知是否还有其他警察)甚至荷枪实弹。而陆智勇的此次被所谓的“起诉”,只是因为黑水县邮局觉得寄给法院等的信件较多,而对信件擅自扣押。后因有的信件中有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检方称这些信件是陆智勇邮寄的。就因为该原因,对陆智勇所谓的“起诉”。

    根据现行法律,擅自扣押信件,或在没有必需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扣押信件是严重违法的。换言之,陆智勇一“案”完全是黑水县邮局在违法,但黑水县法院的违法行为却未受到任何调查或惩处。据悉,曾就读于成都某政法学院的陆智勇也在法庭上指出邮局的行为违反邮政法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

    法庭上,来自北京和成都的两名律师为陆智勇做了有理有据、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他们从信仰自由的角度,指出,“思想(信仰)无罪,言论自由,不应当仅仅因为一个人信仰某种宗教或者其他意识形态并予以宣扬就予以惩治。”同时,“法律和任何世俗权力都无权对宗教信仰做出评价,并予以惩处。”因此,用《刑法》300条对陆智勇起诉,违背了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是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根本不能作为对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而针对公诉方提供的所谓“证据”,律师更是以高超的专业技术,指出所有这些“证据”,或因取证违反法定程序,或证据本身无证据能力,都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检方提供的“证据”均不能成立。换言之,这个所谓“案子”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证据”,对陆智勇的指控当然不能成立!

    由于证据的严重不足,公诉人在法庭上一度被律师驳斥得哑口无言。而作为“裁判”的所谓“主审法官”兰勇居然“提醒”公诉人“你们不是还有一个什么什么证据吗”,如此公然违法的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表演。

    跟踪监视家人

    一审后,陆智勇目前从黑水回到居住的都江堰后,一直遭到跟踪监视,甚至陆母到菜市场买菜,都有人跟踪。无论陆智勇的母亲怎么劝说、正告,他们都不听,执意跟踪。监视陆智勇母亲的有多人,还有一辆车。而住在黑水当地的陆智勇的妻子饶琼,只要到外地,就必须要其单位局长向政法委打报告,获批准才行。

    陆智勇提出上诉后,有内部人士劝其家人放弃上诉,并表示,他们也知道对陆智勇的判刑是完全违法的,但这个结果是经阿坝州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的批准的。所以上诉是没有用的。


    相关责任人:一审的所谓“主审法官”:兰勇(黑水县法院副院长)
    黑水法院刑庭庭长:谭晓红

    阿坝州黑水县林区公安分局
    局长:刘登
    副局长:杨光太 刑侦科长:唐鹏飞
    陈明华 吕余俊 李洪平 夏彬 徐志军 陈爱国 廖彬 田洪 泽斯达
    阿坝州黑水县林区公安分局第二派出所
    将仕贵 杨勇
    阿坝州黑水县林区公安分局第四派出所
    杨建波
    阿坝州黑水县公安局 办公室(0837 6722398)
    王小兵 局长 0837 6721339(办公室)6723000(宅)13909041075(手机)
    赵桂明 政委 0837 6731376(办公室)6722618(宅)13909045666(手机)
    张庆 副局长0837 6723749(办公室)13990409566(手机)8829969(小灵通)
    任朝斌 副局长08376723753(办)6721778(宅)13795791555(手机)8827778(小灵通)
    雷开伟 刑警大队大队长 0837 6723085 (办)13795791119(手机)三郎(前任科长)13350443181
    张晓平 黑水县公安局芦花镇派出所所长
    黑水县司法局 办公室0837 6722514
    李绍平 局长0837 6721366(办)8821116(小灵通)
    周吉武 副局长6722514(办)6721310(宅)13350443226(手机或为武斌手机)
    武斌 副局长 6722514 6722199 (宅)
    阿坝州黑水县监察局
    局长 佘俊 0837 8822227 副局长 王维山 8823697 吴家军 13882489990
    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述军 13990409616
    县长办公室电话 0837 6722941 副县长贺松
    县委办公室电话 0837 6722758 (县委书记张培云 副书记陈兴文)
    黑水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837 6722041 (局长王小兵)
    黑水县检察院办公室 0837 6721930 (检察长嘎尔玛)
    黑水县法院办公室0837 6722546 (副院长周兵)
    司法局0837 6722514
    阿坝州州委办公室电话0837 2822277
    阿坝州公安局办公室电话 0837 2826541
    阿坝州检察院办公室电话 2823489
    阿坝州法院办公室电话 2823135
    阿坝州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2823050
    阿坝州司法局 0837 2823537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6/7/117691.html>


    郭巧先被非法劳教 家中四老人心碎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博野县法轮功学员郭巧先因做好人,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劳教。她的八旬父母、七旬公婆盼望他们好女儿、好儿媳快快出狱回家。

    郭巧先,五十一岁,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南街村人。她丈夫四年前去世,大儿子二零零九年大学毕业后在外打工,二儿子正读大学。郭巧先自从学了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孝敬公婆、父母。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九点四十分,河北博野镇派出所副所长孔亚军和警察李建兴,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郭巧先家中,逼郭巧先到派出所去。郭巧先立即打电话向本村的弟弟求救,弟弟很快赶到,并极力阻止恶警绑架的行为。可是孔亚军硬将郭巧先强行绑架到博野镇派出所非法关押。

    随后孔亚军叫来博野县公安局副局长郝同乐、博野镇派出所所长贾建立等多名恶警,对郭巧先进行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打印纸等物品。郭巧先被博野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宿一天后,于三月六日下午,被送到蠡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十一日,恶警孔亚军一人开车将郭巧先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自从郭巧先三月四日被绑架、抄家至三月十一日非法劳教,郭巧先、郭巧先的公公、婆婆、郭巧先的弟弟及父亲、母亲,一直没有见到公安局的任何证件和手续(包括拘留证、搜查证、劳教等手续)。在郭巧先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曾四处托人询问情况,博野县公安局、博野镇派出所恶警说:没事儿,过几天就出去了。而郭巧先直至被劫持到劳教所后,才知道自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郭巧先只因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到无辜迫害。现在,郭巧先八十多岁的父母、七十多岁的公婆以及两个儿子都在盼望郭巧先快快回家。

    相关责任人:(区号0312 邮编071300)
    手机     宅电
    博野县公安局副局长 郝同乐 13931399587  8323026
    郝同乐的妻子陈玉红     13831251708
    郝同乐的哥哥郝会普     13603227359
    郝同乐的叔叔        13731682059
    博野镇派出所所长  贾建立 13930839568  8323907
    贾建立的大姐贾秀贞     15933236885
    贾建立的二姐贾秀琴     13333123322
    贾建立的二姐夫孙国申    13323128861
    贾建立的大哥贾建军     13082328699
    贾建立的大姨子杨伟娜    15933026778
    贾建立的二姨子杨丽娜    15032219879  2295469
    博野镇派出所副所长 孔亚军 13012072769
    博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志 13333127086
    李志的岳母         13731280709
    李建兴


    广西陆川县教师张翠雁上课时被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广西报道)2010年5月17日星期一早上八点半左右,广西陆川县初级中学物理教师张翠雁正在给初三学生上课,中途被校领导(大部份人说是校长周云柱,另一说是副校长林镇明)叫出教室,随后被陆川县公安局人员非法强行带上警车。现在张老师被带到何处该校领导闪烁其词,推说不知道。

    据悉,此为陆川县政法委“610”办公室(邪党非法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指使陆川县公安局干的又一轮迫害法轮功的勾当,妄图在陆川范围内办非法“学习班”,强行“转化”大法弟子,剥夺法轮大法弟子的信仰自由。

    陆川县初级中学领导助纣为虐,在邪恶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让其把自己的员工带走,只说是公安局一陈姓队长过来带人(未说名字和职务),说是“上面的命令要无条件服从”,置一群正准备冲刺中考的初三学生的未来于不顾……

    张老师于1998年夏天走入大法修炼,曾经的药罐子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就是一个热爱工作、热爱学生的好老师,曾先后三次被绑架:

    第一次是2000年过年期间某晚,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邱树华指挥一帮公安人员,由时任陆川县师范初中部(现为陆川县文昌中学)支书的杨志荣带领进入张老师家,进行非法抄家,一流氓宣传人员未经许可强行拍照,四处乱窜,并把张老师强行绑架到陆川县拘留所达两个月之久。

    第二次是2003年三月某一傍晚,一群公安仍由杨志荣带领闯入其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张翠雁老师到玉林市看守所达一个月之久。当时张翠雁老师也是担任初三毕业班的物理教师,学生也正处于中考冲刺阶段,其女儿当时也在该校读初三。此次绑架对其女儿及张老师所上课班级的学生造成重大的心理伤害。据说,一女学生曾为自己的老师遭到不公的待遇几个晚上默默流泪。(随后不久,该校支书遭恶报死于肝癌,其父亦在其走后一个月患肝癌去世。该校于同年夏天被文昌中学兼并。原该校一女领导黎春燕,以炼法轮功为由处处为难张老师,其在2009年上半年遭恶报死于乳腺癌。)

    原学校被兼并后,受陆川县“610”办公室人员刘桂初及公安局邱树华的指使,张翠雁老师被分流到陆川县初级中学,该校校长周云柱,支书李广成,副校长林镇明、伍世铜等人积极充当打手,不断地给张老师制造麻烦,以牺牲学生的学习为代价,伙同班主任串通不明是非的学生,故意在课堂上讲话、制造事端。当张老师要教育学生时,学生们搬出幕后操纵者李广成、林镇明……

    现今,还有一个月就要中考了,张老师却被绑架,而且没有任何理由就被强行带走,现在下落不明。陆川县初级中学领导、老师为了求得自己的一时享乐,泯灭人性,迫害忠良,扭曲学生心灵。


    陆川县初级中学部份人员号码:
    校长:周云柱 13517651330
    支书:李广成 13807752985
    副校长:林镇明 13217858618 伍世铜 13507802988
    教师:陈家正 13217857629 黄仁业 15878530858
    丘先南 13635026858 丘李春 13132650636 刘雪梅 13377
    352982
    黄萍 13257861115
    地址:陆川县初级中学 邮编:537700


    重庆铜梁警察绑架构陷吴恭碧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重庆铜梁县派出所四名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吴恭碧女士的家,抄家,并将吴恭碧绑架到了铜梁县看守所,欲构陷吴恭碧。

    吴恭碧女士,五十多岁,重庆铜梁县安居镇人,现住巴川镇中心花园,是一个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九九年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曾多次遭当局绑架。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九点,范伟林,杨峰等四名平滩派出所警察(现住县国保联合治安队),闯入吴恭碧家,未经允许,抢走了两台电脑及一些私人物品,警察临走时,仅留下一张所谓“拘禁书”写有吴恭碧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当时警察范伟林说:三天后放人。可至今吴恭碧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

    事实上,尽管十多年来,中共利用各种手段打压和诬陷法轮功,但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X教。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十四种邪教中都不包括法轮功。

    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也就更无所谓“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了,所以修炼法轮功本身是合法的,构陷吴恭碧的罪名是完全不成立的,相反,绑架吴恭碧的四名警察却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及“抢窃罪”。为此我们不禁想问:真不知这四个警察是不知法呢?还是知法犯法?


    退休干部一家被中共追捕、剥夺养命之源

    文/罗正贵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我今年七十一岁,家住四川省古蔺县,系石宝镇政府退休干部。我因为一身的病而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没多久,身体就得到净化,尝到几十年都没有过的无病一身轻的幸福,还戒掉了四十多年的烟瘾。然而,没多久迫害就开始了。为了告诉政府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和也是炼功人的妻子多次被非法关押、判刑,家里无数次被抄,老父亲也气愤而亡。现在,当局把我仅有的一点退休金也全部扣发,还在四处抓捕我们,让我们一家更是居无定所,食无来源。

    修大法 神奇祛病

    九九年四月的一天,我为了祛病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每天坚持在石宝粮站坝子头集体晨炼,白天集体学法、听法或在家自修。

    因为我的身体佷不好,全身都是病:什么神经衰弱、额窦炎、鼻炎、肩周炎、肺炎、肾炎、关节炎、支气管炎、特别是肠胃痛的严重,吃也痛,不吃也痛,三天两头痛,一痛二吐三拉,还经常拉血,长期失眠,整夜不能睡觉,头发眉毛胡须全白完,衰老進度快,老化速度快,经几个医院诊断,胃穿三个孔,已在做胃切除的准备。就因为病得很厉害,才走進大法修炼。

    一开始炼功,师父就给我净化身体,一连拉肚子一个月,身心得到了很大的净化,第一次知道了病根的来源。身体得到净化后,想吃就吃,生的、冷的、硬的,随便吃,想走就走,不怕山高路陡,想睡就睡,不怕熬夜也不失眠。肠胃好了,消化系统正常了,皮包骨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健康了,红光满面,体质、体力、体重都得到了快速增长,所有的这个病,那个炎症都不翼而飞了,走路生风,精神倍增,我几十年来都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快乐生活。

    在此无法用我内心的语言,报答伟大慈悲师尊给我第二次生命。我发自内心向师尊问好,永远尊敬师尊,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跟师父回家。

    修炼六十天,戒掉四十年烟瘾

    我修炼五十多天就开始戒烟,戒了四、五天了,烟瘾发了,欲望上来了,看见别人抽烟,我也想抽。一连抽了两根烟,立即感到头昏眼花,不能行走,只好倒在床上,可是却感到那床连屋子和我一起在空中翻滚,越翻越快,越滚越快,立即感到天昏地暗。我实在坚持不住了,我当时心里想:老师啊!是不是我抽那两支烟的关系啊?如果是,我向师父保证,从今以后坚决不抽烟了。当我想完以上这些话后,马上就停下来了,一切恢复正常。我吸烟四十多年了,香烟不过瘾还要吃土烟才过得了瘾,可这一瞬间就戒掉了,这使我的饮食進一步得到了增加,身体得到了更好的净化。

    师父再次救了我们的命

    有一天我和郑同修到乡下的一个炼功点去切磋回来,走到小坝的半山腰时,迎面驶来一辆二十吨的桂林车子。我们三人坐的是三轮车,我们的车停靠在坡边让那辆大车,可那辆车偏偏要往我们这边来撞,当即把我们的车撞在边边上去,如果撞翻滚下去,几百米的高坡,想起来真是让人后怕。我们悟是师父在保护我们,否则,就没有命了。

    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被绑架

    大约在二零零零年六、七月,全县大法弟子在古蔺县城体育广场证实法,目的是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佛家高德大法,对修炼者身心健康有奇效,教人修心向善,而法轮功修炼者是以真、善、忍法理来处处要求自己的好人。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不参与政治,对社会、对人民有益无害。我们要求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恢复我们正常的修炼环境。当天全县来了七十几名同修,全部被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机构)强制带到公安局的二楼会议室,并通知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六一零”,把我们当成敌人一样一个一个的审讯,第二天放了一批,我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

    写信讲真相遭抄家

    中共利用手中的权力铺天盖地的镇压法轮功,利用一切宣传机器栽赃、诬蔑师父和大法,我们就写信讲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是性命双修的功法,对社会、对人民有百益而无一害,要求政府还师父,还大法的清白,还我们的修炼环境等。七十几名大法弟子用真名真姓、真地址,签了名,盖了章邮寄到古蔺县公安局,石宝派出所所长曾义收到信后,到我家翻箱倒柜,抢去大法书籍、大法资料数量很多,把我家的宝剑也抢走了。

    被关入洗脑班两次

    二零零一年元月份,古蔺县委、县政府、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办第一期洗脑班,各乡镇抽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石宝镇的马飞在一个月的洗脑班上恶毒攻击师父和大法。因大法弟子坚持学法轮大法不放弃信仰,不写保证书,洗脑班散了,马飞却不让我走,也不准我一人单独行走,待全县大法弟子走完了的第二天,马飞才派专车送我回石宝镇政府。从洗脑班解散回家住了两夜,我又被古蔺公安局付杰等和石宝镇派出所所长胡电波一伙,无缘无故的绑架到古蔺看守所,关押我一百一十八天。二零零一年,我两次被强制参加在古蔺箭竹林场办的洗脑班,受迫害两个月。

    遭迫害家破人亡

    二零零零年,古蔺县看守所的所长熊军、陳汉钊,公安局局长和卢长红等十几人把同是修炼人的妻子折磨得皮包骨,把耳朵整成重伤,流脓六年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零零一年元月,妻子两次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警察把带的背包、衣服、现金和日用品等全部抢光。因妻子不报姓名、住址,受尽了酷刑折磨,警察用电棍乱打她,打得妻子七窍出血。后因妻子始终不报姓名、地址,就被丢到北京无人烟的地方。

    石宝镇中共政府写了一个通知,由财政所所长夏江奎送给我说: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工资内扣除六千元钱去北京找我妻子的费用。在这期间我和妻子被关押在古蔺看守所,两个儿子因年幼无职业,无收入,无法生活,流浪在社会上。我的年迈的父母在家无依无靠,从此以后我一家人就真的妻离子散。儿子多次在古蔺县看守所请求见我们一面都未得到允许。

    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因她不放弃信仰,坚持信仰,受尽酷刑折磨,把她的手、脚、头、嘴、耳、背都折磨的到处是伤,手臂都骨折了。周强、熊军、陳汉钊、简阳女子监狱的余志芳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最凶的恶警。妻子被关在监狱时,就连释放的最后一天都是从简阳监狱八监区的隔离室出来的。把好好的人折磨成一个废人才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我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这样我们一个好好的家就被他们迫害得四分五裂,父亲因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活活的气死了,家里要求放我回家最后看一眼父亲都不允许,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得家破人亡了。

    我在四川省广元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我因参加古蔺县大村镇分水村的法轮功学员的交流,被“六一零”的陈汉钊和付杰等绑架到古蔺看守所,强行给我加上为首者、组织者,策划者的帽子,说我破坏法律实施,诬判我三年半牢狱,刘宗堂把我送入广元监狱。

    在监狱里,我被强制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书籍,恶警李生泉,何文德,詹大队长等指使那些刑事犯包夹来转化我(即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要坐就只能坐五寸高的塑料凳子,一坐就是几十天,腰要直,头要正,手平放在两腿,要求眼睛不眨,身体不动,做不标准就挨打,要站就面壁站,一站就是几十天,不分昼夜的站,这一帮值班去了,那一帮又来了,轮流看守,不准手、脚动,头也不准歪一下,否则,就遭拳打脚踢。

    一个监室二、三十个犯人看管一个炼法轮功的人,连吃饭,睡觉、進厕所都是跟着的。迫害最严重的是不准睡觉、不准吃饭,他们打人是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殴打,把嘴堵着,把人按在地上或床上,一直要打过瘾,用他们的话说,“打过瘾了就放手”,恶警在背后指使犯人打,只要忠实执行了,恶警就给那些打人的犯人们减刑。名曰“奖励”。 那些打人的犯人说:“打人瘾过了,刑又减了。何乐而不为呢?”如不配合、不轉化,全监室的人都受株连。

    搜、找、抢、拿、无法无天的迫害

    中共当局把我家作为重点,为所欲为的進行迫害、搜查、抢劫。无法把他们搜的、抢的次数记清,抢走的大法书籍,大法资料,私人财产也不计其数。石宝派出所换班所长曾义、雷青敏、胡电波、卲光辉、临时聘用唐兴龙、马飞、综治办杨林、武装部长杨康、古蔺“六一零”付杰等人想来我家就来,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抢就抢。特别是二零零一年、零二年、零三年,他们经常到我家抄家、抢劫,一進门不问青红皂白,不出示任何手续就开始把床铺翻个底朝天,把所有的箱箱柜柜翻个面朝地,我儿子的密码箱锁起外出了,付杰横不讲理的把它锤烂了,什么也未找到。雷青敏抢走我和妻子的身份证至今未还。连我住女儿家,陈正龙、邵光辉、吴柱军一伙都追到那里去把《转法轮》一书给抢走了,还有我私人的银制品、玉制品、铜币也被这帮恶警、恶人抢走了。没隔多久他们又来抢,来时气势汹汹,去时气焰嚣张,来时不出示证件,走时不办理手续,(只有两次抄家有手续)。

    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皇历二月十五日,古蔺县、东新乡的资料点被破坏,古蔺县“六一零”周强与东新乡党委书记、派出所的彭松、赖千、王杰、张旭東、徐付平、二郎镇派出所的恶警,抢走了资料点的电脑、打印机和大法资料、书籍、耗材等。当时抓了十五名大法弟子,第二天放了七、八个。绑架六名大法弟子到古蔺看守所迫害。

    在迫害期间,恶警又要迫害我们全家人。我们家三个人包括妻子、大儿子和我流浪在外。他们采用追查、找、抓,昼夜不停,遍布岗哨,从此我们全家再一次失散,流离失所。全家就靠我退休工资过活,而当局竟然残酷地把我的仅发三分之一的退休工资扣光了,还要在广州、福建、云、贵、川全国各地追捕。

    我和妻子、长子是恶警追捕的对象。老母亲无依无靠流浪社会。家里的房子是土、木、瓦结构,因我们十多年的被抓、被关、被逼進洗脑班、被判刑,无人维修,现已破烂,歪斜,漏水,变成危房,无法居住。因此目前的状态是:家破人亡、退休养老金被扣,生活来源被卡,造成一无立身之地,二无养命之源,三无住、无吃、无穿、还要天天防抓,在精神上,身心健康上受到极大摧残和打击,无法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6/9/117729.html>


    六旬老人坚定修炼 屡遭中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李弥海,一位六旬老人,修炼法轮大法至今已十余年了,红光满面,人们根本看不出他已是六十三岁的老人,都说他的脸色比他三十岁的时候还好。

    可是很多人不知道,李弥海因坚定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多年来遭到中共的绑架、洗劫、监视、勒索钱财,他曾被枉法判刑、关冤狱四年,遭酷刑折磨。

    李弥海是河北省平山县平山镇北白楼村人,他原来练过其它气功,但没有什么效果,一九九九年二月,他听别人说法轮功好,心想先借一本《转法轮》看看,可这一看就放不下了,他被大法深奥的法理所震撼、折服。真是越看越精神,越看身体越舒服。他明白了这是其它气功所无法比拟的,心底被一股能量所涌动,马上找到炼功点学起功来。

    李弥海修炼法轮功不足半年,中共邪党就开始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无端构陷和残暴镇压。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六点左右,平山县城关派出所霍志军等三人把他绑架到城关派出所非法关押,并对他威胁、恐吓,实施所谓的“转化”,威逼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和提供本村其他法轮功学员名单等,但李弥海始终不配合恶警,被非法关押至第二天傍晚才放回家。

    赴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抄家、勒索

    法轮大法蒙难,师父受辱,李弥海心里堵得慌,决心为师父讨还公道。二零零零年农历正月十二日他按着《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踏上北去的列车。到北京一看,到处是公安,遍地是便衣,看人不顺眼就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信访办”完全是摆架子的,根本没有老百姓说话的地方。他和几位同修商量,既然来了,就是要堂堂正正的证实大法。

    他们来到天安门广场集体炼功,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几个恶警就对他们拳打脚踢。强行把他们推搡到警车里,一路上恶警们还毫无人性的殴打他们,拉到天安门派出所,很多全国各地来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一起,恶警指使一个中共邪党徒对大家进行转化,在那里大肆歌颂中共邪党,诬蔑大法。李弥海大声制止恶徒:“住口!不许你诬蔑我们师父,不许你诬蔑大法!”恶徒当即哑口无言,发不出声来。

    当天下午,恶警给李弥海等戴上手铐劫持到河北驻京办事处,然后又被平山县公安局肖随龙劫持回来。五、六百里的路程,一直戴着手铐,约在第二天凌晨三点到达平山县公安局,把他们铐在楼梯上。上午,平山县公安局政保股长封庆芳、恶警肖随龙、胡月涛和平山城关派出所杨永庭、王金奎(当时任所长)、朱立军、杜新中等一伙恶警分别对李弥海等逼供。他们拳打脚踢,把李弥海身上的钱洗劫而去,逼问谁组织去北京的等。但李弥海坚信大法,一直不配合恶警们的任何要求。一恶警说:“你还炼不炼法轮功?”答:“炼!”“难道你还炼一辈子法轮功吗?”李弥海坚定的回答:“嗯,我就是炼一辈子法轮功。”恶警们没了招。第三天,封庆芳就把他投入平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天。

    李弥海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封庆芳、肖随龙、胡月涛、杨永庭等五人到李弥海家非法抄家。封庆芳向其家人敲诈勒索了二千元人民币(无任何收据)。

    被枉判四年冤狱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李弥海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到北冶乡井子峪一带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当晚八点多北冶派出所恶警把他们绑架到县“六一零”(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因臭名昭著,现对外挂牌“防范办”)在金属镁厂的洗脑班非法关押。平山县公安局恶警封庆芳、肖随龙把李弥海双手抱树铐在树上连续三天三夜,逼问资料来源、谁组织的等,还对他灌输歪理邪说,诬蔑大法,逼他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李弥海一概不予配合。封庆芳就把他投入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逮捕。

    后来,平山县法院曹华萍等四人非法审判,李弥海被枉判四年徒刑,劫持到河北省第四监狱三大队非法关押迫害。三大队姓唱的队长、姓王的教导员对李弥海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的管理比其他刑事犯还苛刻,就连打开水都不得随便。在河北省第四监狱迫害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回家。

    “奥运”期间又遭迫害

    中共一直没有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奥运”前后,中共打着所谓“保奥运“、“保稳定”的幌子,对老百姓大耍“奥运政治”流氓。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平山县“六一零”头子王根庭带领公安局封庆芳、广播电视局丁会军、贾兵锁、平山镇政府苏海川、郄何利等不法之徒让本村干部卢新海带领,闯入李弥海家非法洗劫,把他炼功用的录音带抢走了。

    期间,平山镇政府还指派人员,昼夜轮流在李弥海家门口监视,给其家人也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

    相关责任人(邮编050400 区号0311)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单位  电话
    王根庭 男  57   平山镇北街村   六一零   13171561553
    封庆芳 男  49   下槐镇柏岭村   公安局  13931979369(82913739)
    肖随龙 男  57   平山镇孟堡    公安局    13832157411(82913091)
    胡月涛 女  43   祖籍完县     公安局    82912890
    王金奎 男     三汲乡西金山   城关派出所
    朱立军 男  51   岗南镇中石殿   城关派出所
    杜新中 男  58   两河乡两河村   城关派出所  13803365177
    霍志军 男  57   温塘镇北红岸寨  公安局
    杨永庭 男  56   平山镇北西焦   城关派出所  82947481
    曹华萍 女  47   回舍镇南望楼   法院     13171560280(82948971)
    苏海川 男  53   平山镇沿庄村   平山镇    13933036929
    郄何利 男  50   平山镇王母村   王母村    13473433228
    丁会军 男  35   平山镇丁西冶村  广电局    13831198144
    贾兵锁 男  45   苏家庄乡赵家庄  广电局    13513213637


    谁家的银行谁家的钱

    山东邹平县恶警抢掠吴善东钱财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在山东邹平县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吴善东于2009年中秋节前被当地恶警苏丰收等绑架,之后被投入章丘官庄劳教所迫害。吴善东用来进货的8000元现金被恶警苏丰收抢走。苏丰收还逼迫吴善东交出银行卡的密码,遭拒绝后叫嚣『共产党的银行拿你这点钱太简单』。

    2009年9月21日,恰逢中秋前夕,在山东邹平县昊星商厦打工的山东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吴善东(男,38岁)正在办公室上班时,山东邹平县国保大队程坤(音)、苏丰收带领一伙人绑架了吴善东,并抢去银行卡一张,现金共计16000元,电脑两台,手机一部及部份电脑配件。而程坤指使苏丰收绑架抢劫吴善东却仅仅因为吴善东是一名法轮功学员。

    苏丰收抢走吴善东的钱与物品时并未给吴善东任何的收据,为掩盖抢钱的罪行不仅这些被抢劫的财物未出现在非法的『劳教通知书』上,苏丰还将被害人吴善东绑架到了邹平看守所非法拘禁了一个月。然而迫害并没有结束,在没有找到吴善东任何违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全然不顾吴善东绝食抗议迫害中身体虚弱,又强行将吴善东劫持到了臭名昭著的章丘官庄劳教集中营进行迫害。苏丰收还诬陷吴善东说那被他们抢去的8000元现金是『法轮功活动资金』,苏丰把这些钱厚颜无耻地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为诈取更多的钱财,苏丰收还逼迫吴善东交出银行卡的密码,遭拒绝后竟狂妄的叫嚣『共产党的银行拿你这点钱太简单』。在中共领导下的程坤、苏丰收这种明目张胆的抢劫恶行,实在是让古今中外的土匪强盗自愧不如。

    据吴善东讲,被苏丰收一伙抢劫的8000元实际是吴当天准备去山东淄博进货的货款,而银行卡上的8000元是吴准备给女儿(仅10岁)的抚养费和父母修房子的钱,这些钱都是吴辛苦工作的血汗钱,却被苏丰收一伙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掠夺。

    当时程坤、苏丰收之所以急于将吴善东的钱财抢走至今不肯归还,可能与中秋节、十一将至为向上级领导行贿有关,我们暂不去推敲,但不管你如何需要钱,都不应该抢劫他人财物,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更何况程坤、苏丰收是国家工作人员,这是知法犯法的严重罪行。

    不过我们从苏丰收赤裸裸的话语中得到一个结论,就是您在存款时一定要搞清那银行是谁的,才能确定那存进去的钱还是不是你的。

    由此可以看出苏丰收说的没有错,那银行确实是共产党霸占的,尽管银行前面加上了“人民”或“中国”二字。不但银行是共产党霸占的,就连财政部也是共产党霸占的。中共邪党作为全球第一大独裁政党却没有财政预算,都是他愿意从财政部花纳税人的多少钱就花多少钱,没有任何限制,再加上中共官员的贪污挪用致使银行亏空、坏帐近半。从中我们便不难理解中共的贪官们为什么都要把钱存到国外的银行了,因为存到“共产党”霸占的银行里实在是危险重重,既怕钱被中共吞掉,又怕被苏丰收之类的流氓贪官贪污掠夺了去,如果这样那你的钱还能是你的钱吗?不但抢走你的钱,还捏造罪名把你绑架到劳教所进行迫害。

    总之,如果您想把钱存进山东邹平银行,一定要小心。


    吉林杨伟华医生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2010年3月11日下午3三点多,松原市宁江区工农派出所所长付平和伙同其他恶警非法闯入位于宁江区四百货附近杨伟华大夫的私人诊所,非法抄家,劫掠私人财物(有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上千元)。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杨伟华大夫和他妻子王大夫以及13岁的女儿。当时参与者绑架迫害的还有宁江区“610”头子孙丙仁。

    杨伟华,男,四十多岁,中医大夫,毕业于长春中医学院,原居住在吉林省扶余县东九号村,开一家诊所。因坚定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精神信仰,曾经多次遭受绑架、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杨伟华大夫被迫离开原来居住地,到松原开一家私人诊所。

    杨大夫坚持对法轮大法的精神信仰,曾屡遭迫害,如今又遭非法抓捕。杨伟华这次被非法抓捕后,被迫害的异常严重,据悉曾受到酷刑逼供。他妻子与女儿在被非法拘押两天后才重获自由。

    被同时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树全、吴丹(女)和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吴勇。目前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松原善友看守所遭受迫害。

    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

    2000年3月1日当时家住扶余县的杨伟华大夫为法轮大法鸣冤,进京上访。为3月16日左右被非法劫持到扶余县看守所迫害。在关押期间受尽非人的折磨,特别是扶余县刑警大队的恶警和看守所的狱警王存范对大法学员非打即骂,手段残暴残忍。38天后,杨伟华大夫被扶余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

    2001年3月3日杨伟华大夫从劳教所回家。半月后被扶余县公安局强行从家中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恶警们向杨伟华家人勒索赎金后,才将杨伟华放回。

    在扶余县看守所遭残酷迫害

    2001年10月21日,杨伟华与另外两名大法学员在去外地的途中遭到绑架,当时的扶余县610办 公室头目徐淑贤(带领一帮恶警到铁路派出所对杨伟华大打出手,用皮鞋狠踢杨伟华的脸,造成杨伟华的鼻子不停地流血。

    杨伟华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倒在地上起不来,直到他们打累了才停手。之后,他们象土匪一样把杨伟华身上的手机和钱财等抢走。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杨伟华被非法劫持到扶余县进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杨伟华无辜的被非法迫害,在看守所里坚决不配合恶警的一切指使,以绝食抗议被关进了小号。恶警们指使小号里的犯人打他。第五天时,他们强行给杨伟华灌食,杨伟华被五六个恶警按在死人床上,把头、四肢完全固定住,管子从鼻孔插到胃里。当时杨伟华恶心呕吐不止,灌进去的盐水从鼻孔流出。就是这样恶警们强行灌了很长时间,折磨得杨伟华全身疼痛难忍,特别是胃里强烈的烧灼感。恶警指使刑事犯刘立殴打杨伟华至肋骨断裂,呼吸困难,晚上疼痛的无法入睡,而且在绝食期间一直腹泻,体重下降了50多斤,每天杨伟华都在痛苦中度日。在以后的日子里恶警们对杨伟华的迫害手段更加残忍。

    2002年3月1日杨伟华被扶余县刑警二队(或四队)的古队长等六人非法刑讯。他们不容分说将杨伟华铐起来,边打边问,你还信不信真善忍?杨伟华说信,暴徒们说杨伟华的事今天必须解决,而且叫杨伟华必须承认有罪,否则,他们就迫害不止。六个恶警面目狰狞,把杨伟华绑在老虎凳上,脚放在铁卡子里,手铐上后架在老虎凳的后背上。恶警踩住手铐,再用绳索勒住脖子用力卡住喉咙,老虎凳的铁皮穿入手指甲里,而且他们连续不停的打杨伟华的耳光,杨伟华被打得昏死过去。

    恶警看到杨伟华的生命有危险才松了一下手,反复多次松开再勒,使得杨伟华大脑严重缺氧,意识模糊,恶警们仍不罢手,用子弹头狠划杨伟华的肋骨。杨伟华疼痛难 忍发出惨叫声,恶警怕被别人听到,用脏布把杨伟华的嘴堵上,疼痛使杨伟华用头猛撞铁筋。渐渐的杨伟华失去了疼痛的感觉,感到一股热流通透全身,杨伟华深知 是师父为他承受了这一切,使他更加坚信师父和大法。这时恶警问他你还信真善忍吗?杨伟华说:“信!”恶警又问:“你支持法轮功吗?”杨伟华说:“支持!”“你支持某某市的法轮功吗?”杨伟华说,哪里的法轮功我都支持!

    恶警把杨伟华拖回了监舍,十天后,再次酷刑逼供杨伟华,又把他吊在审讯室的铁栅栏上而且脚上戴着38斤重的脚镣,象荡秋千一样来回悠荡,瞬间手铐就铐到手骨,白茬茬的骨头露在外面,刺心的疼痛,晚上无法入睡。

    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杨伟华大夫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劳教所一大队时,因坚信大法,遭受长期关押迫害。2004年1月底,他以绝食抗议迫害,在绝食期间,被恶警多次野蛮灌食。杨伟华大夫坚决抵制迫害,在挣扎中,副所长王延伟毫无 人性的冲上前大打出手。当杨伟华大夫大声质问恶警:你们为什么打人? 王延伟恼羞成怒,一面指使恶警取电棍,一面指挥一群恶警一齐殴打杨伟华大夫,恶警们对杨伟华拳打脚踢,杨伟华遭到一顿毒打后,遍体鳞伤,头部、脸部多处淤血、 红肿、脸部极度变形,满嘴是血。被打得无法行走。

    杨伟华大夫的妻子接到长春市劳教所一大队的通知,说杨伟华现在绝食,让家属去劝说,杨妻和杨伟华的父亲接到通知后,匆匆的来到劳教所,看到的是:杨伟华全身是伤,脸部变形了,当时嘴角还挂着血块,而且由两个犯人架着行走。

    杨妻当时质问一大队长李中杰(此人是打大法弟子的凶手):你们警察为什么打好人?杨伟华只不过是做个好人,而且他有心脏病,你们还把他打的这样?李中杰说:就是知道他有心脏 病,否则打死他。并且扬言说:给杨伟华加刑八个月,同时让杨妻劝说杨伟华放弃修炼,遭到杨妻的断然拒绝,杨妻对恶警们说:杨伟华是好人!他没有做错什么! 你们打人是犯法的!并要求见所长,恶警当时推脱说所长不在,第三天杨妻和父亲再次来到劳教所要求见所长,可是恶警们都躲起来了。


    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纪实(二)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接上文)

    三、控告无门

    上海市女子监狱虽严密封锁信息,但其罪行仍不断被曝光,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维护亲人的合法权利,进行了持续的努力。然而,在号称“与时俱进”的二十一世纪今天,在中共的暴政统治和迫害政策中,一切依据中共书面法律而进行的为修炼法轮功的亲人维权的努力却几无效果。上海市女子监狱残暴迫害法轮功,一切法律的外衣都被悍然撕毁了,在王屹仡一案中可窥一斑。

    原美国通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有机硅部门法纪经理、法轮功学员王屹仡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被警察绑架。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于2005年6月22日对王屹仡非法判刑三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徐汇区法院公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强行指定辩护律师,剥夺了王屹仡的父亲王槐忠(受王屹仡委托)作为审判阶段辩护人行使辩护的权利。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被上海市徐汇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年来,王屹仡的父亲王槐忠一直进行上诉、申诉,并揭露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王屹仡的罪行。王屹仡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出狱。

    王屹仡和她的家人持续不断的、依据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诉,明慧网发表了其中部份公开投(申)诉信,如明慧网2006年3月5日“修大法无罪 老父为陷囹圄女儿逐级投诉”,明慧网2006年5月8日“王屹仡父亲投诉上海中级法院及女子监狱监察室”,明慧网2006年5月23日“上海市女子监狱违反《监狱法》继续迫害王屹仡”,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控告上海市女子监狱的违法行为”,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王屹仡父亲的申诉信”,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王屹仡家人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王屹仡父女控告上海女子监狱”。

    这些具有法律意义的投(申)诉信都石沉大海。但是,这些信件都是控告上海女子监狱迫害罪行的铁证,也是戳穿中共“法治”外衣的利器。以下为部份信件。

    致上海市女子监狱监狱长的投诉信

    上海市女子监狱监狱长:

    我女儿王屹仡因修炼法轮功,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上海市一中院枉法裁判,被迫入狱。王屹仡是个好人,决不是罪犯。

    一、依据《监狱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王屹仡于去年11月13日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申诉,却遭到监狱的迫害。

    去年12月22日上午我们会见王屹仡,问到她的学习、生活情况时,陈副大队长大声喊:“王屹仡,我们都说好的,你不能讲监狱里的情况。”这就充份暴露了监狱对王屹仡执行刑罚中一定存在着违反《监狱法》和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行为。有一点人情味的人都会明白亲属到监狱会见亲人,问她早晨几点起床、晚上几点睡觉、能不能吃饱、衣服够不够、缺什么东西、学习什么内容等。这都是很平常的,也都是允许问、允许回答的事情。如果这些问题都不能问,那么《监狱法》规定“会见”干什么。请问监狱长,到你监狱会见亲人允许讲什么?

    大家都会想到,如果监狱警察按照《监狱法》和《规定》执行刑罚,对王屹仡进行教育改造,是正大光明的事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是一名遵章守法的公民,会支持监狱的改造工作的。但是,监狱警察为什么如此害怕王屹仡讲监狱生活情况呢?为什么会见前要告诉王屹仡不允许讲监狱生活呢?只有一个答案:监狱对待王屹仡的行为是违反《监狱法》和《规定》的。这就叫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

    因为王屹仡不服判决提出申诉,不写悔过书,你监狱会对王屹仡采取精神上或者身体上的迫害。从几个监狱的调查中得知,罪犯在晚9:30就寝,早5:30起床。而你监狱不允许王屹仡在晚11:00之前睡觉,并用同监室的真正罪犯监管她。这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惯用手段,当然监狱也可能采用其他手段。请问监狱长:你监狱是不是表面上允许王屹仡申诉,事实上你们从各个方面阻挡王屹仡申诉呢?说穿了,监狱对王屹仡的体罚手段就是监狱对王屹仡的申诉进行打击报复,破坏《监狱法》第二十一条的实施。

    二、《监狱法》第七条规定:被关押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王屹仡有辩护和申诉的权利,那么她在监狱中怎么样获得这个权利呢?监狱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者监狱规章来保证她获得这个权利呢?从法律上来讲,监狱首先应该保证王屹仡在监狱中有学习和查阅法律条文的权利,同时监狱应当提供查阅法律条文的条件。正如《监狱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那样,监狱里的图书馆、阅览室中,应备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文本及其相应的司法解释。这才是执行《监狱法》第七条的正常情况。但是,你监狱在执行这条法律时并非这样,而是背道而驰的。

    1.去年10月17日上午,我对侯大队长说:“我带来了《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本,送给王屹仡。”侯说:“里面有《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资料,你不用带给她。”到了12月22日上午,我告诉王屹仡,自己一定要查阅法律条文时,我问旁边的陈副大队长:“监狱应当能让王屹仡查阅到法律条文。”陈说:“监狱没有提供法律文本的义务。”

    大家想一想,监狱既不允许我送法律文本给王屹仡,又没有给王屹仡提供法律文本的义务;王屹仡也不可能跑到街上去购买法律文本。请问监狱长:王屹仡以什么法律依据进行申诉呢?是不是到法院申诉不需要法律依据,可以胡说八道呢?你监狱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王屹仡进行法律封锁,不允许王屹仡了解和掌握中国法律。监狱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在刁难、阻止和剥夺王屹仡的申诉权利。

    2.《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监狱应当为罪犯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联系、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条法规是落实《监狱法》第七条法律条文的具体措施和强有力的保证。同时,它也是约束监狱警察必须执行《监狱法》的一条法规。

    按法理讲,王屹仡不服判决提出申诉,监狱本应当为王屹仡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但是,实际上,监狱拒不执行第四十二条法规,不但没有为王屹仡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相反,监狱警察一直在阻挡王屹仡获得法律援助,请看如下事实:

    ①去年10月17日上午,当我提出要给王屹仡看申诉状等三份申诉材料时,侯大队长经请示领导,答复我说:“这些材料不能给王屹仡看。”我的要求被拒绝了。同时大队长侯某和中队长徐某对我讲:“你不能跟王屹仡谈案情。”她们还要我在一张纸条上签字。

    ②去年12月22日上午我拿出已经寄给鲍院长的公开信和给潘明奇法官有关听证会的信,叫王屹仡看时,陈副大队长和徐中队长竭力阻止,不让王屹仡看。徐中队长拿着我的公开信说:“你给法院的信为什么要给王屹仡看?”

    我的申诉状、再诉《起诉书》即强烈要求依法撤销对王屹仡的判决 以枉法裁判罪追究陆文嘉及其合议庭的刑事责任和控告信等三份申诉材料、给上海市人大的代公开信即法官凭什么不执行中国法律、给一中院鲍院长的公开信在上海市人大、党、政部门、政协、司法界、新闻界等公布于众,我用中国法律剖析了徐汇法院的判决书和一中院的裁定书是怎么样歪理邪说的,是怎么样枉法裁判我女儿的。我作为王屹仡的父亲,法律支援王屹仡申诉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是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要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作为执法机构的监狱警察凭什么理由阻挡我对王屹仡的法律援助呢?请问监狱长:你监狱执不执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监狱的行为是不是在破坏《监狱法》第七条的实施呢?在此我提醒监狱警察:依法管理监狱,受法律保护,如果监狱警察违法管理监狱,不但不受法律保护,相反会受到法律严惩,这可是《监狱法》的规定。

    三、《规定》第四条规定:“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性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即使对罪犯,监狱也必须执行上述的人道待遇。监狱十分清楚,王屹仡因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努力做一个好人而被捕入狱的。那么监狱怎么样按照这条规定对王屹仡进行教育改造呢?这对监狱来讲确实是个难题。我和监狱警察接触两个上午的时间中,没有一个警察敢讲王屹仡触犯了哪一条法律,犯了什么罪,她们是回避这个问题的,例如:12月22日上午我问徐中队长:“王屹仡触犯了哪条法律?”徐说:“这是法院的事情,你别问我。”也没有一个警察告诉我,她们是怎么样对王屹仡进行教育改造的,似乎她们都不知道《规定》中第四十条的规定。但是女警察们都有一句口头禅“不利于王屹仡改造”。比如说:我要和王屹仡会见,她们就先告诉我,“不能谈案情,谈案情违反会见规定,不利于王屹仡改造。”我要给王屹仡看申诉状,她们就告诉我,“不能给看,不利于王屹仡改造。”我的快递信,王屹仡看后也被没收了,因为“不利于王屹仡改造。”

    12月22日上午我问徐中队长:“为什么没收快递信?”徐答:“监狱要存档。”其实女警察们这些表现都是监狱领导教她们的。那么请问监狱长:王屹仡的犯罪类型是什么?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她触犯了哪一条法律?有哪些犯罪事实?我提出的这些问题,在一中院裁定书中都是找不到答案的,都是裁定书避而不敢谈的问题,你监狱能回答得了吗?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那么你监狱拿什么理使王屹仡服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屹仡学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你要改造她什么?你监狱不叫王屹仡学真,要学假;不学善,要学恶;不学忍,要学斗、要腐败、要把好人改造成坏人,我国的法律允许吗?我能允许你把我女儿改造成坏人吗?请问监狱长,什么叫做“不利于王屹仡改造”?

    历史的车轮不会倒转,上亿法轮功学员平反的事情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到那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违法者必被法所治,这就是天理。监狱长先生,你应该为自己想一想,也应该为监狱警察想一想,执行《监狱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才是你们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唯一的出路。你知道吗?江泽民从迫害法轮功开始,就为他自己准备了退路。他知道迫害法轮功的要下地狱,所以他多次去九华山给地藏王菩萨烧香,妄想求得地藏王菩萨的宽容。这件事情国外作了大量的报导。

    我提出的这些问题都是关系到监狱是否执行《监狱法》,也是关系到你监狱每个人今后的命运问题,我希望监狱长慎重考虑之后,在元月25日之前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否则的话,我就把监狱迫害我女儿的违法问题在上海在国内外曝光。

    此致
    王屹仡的父亲:王槐忠
    二00六年元月十三日

    致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信

    上海市女子监狱对我女儿王屹仡存在侵权问题,本人特向贵院提出控告:

    1、王屹仡于2005年11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却被女子监狱扣留。该行为触犯了《监狱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2、女子监狱体罚虐待王屹仡,不允许她在晚11点前睡觉,规定她在监舍内大小便,该行为触犯了《监狱法》第七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3、女子监狱一直在阻挡和刁难我为王屹仡提供法律援助,其行为触犯了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上述三条的详情请见附件“上访信”和“投诉信”。我的控告要求是:
    1、 立即制止女子监狱对王屹仡的迫害。
    2、 请贵院调查核实后依法追究监狱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3、 监狱主要领导应当面向我和王屹仡赔礼道歉。

    此致
    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王槐忠
    2006年2月7日

    投诉驻上海市女子监狱检察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2月7日,我给贵院的下属机构,即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发了快递信件,控告上海市女子监狱对我女儿王屹仡在执行刑罚中存在的违法和侵权问题。

    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20我到上海市女子监狱,请五监区陈科长和徐中队长联系驻监监察室人员与我见面,直到上午11:00时,监察室人员一切通信中断,不知去向。(去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也是发生同样的情况,一切通信中断,监管人员无法找到监察室人员。)

    2月16日下午2:20时,我给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挂电话(号码是69208990;69207238;69207350),时间长达半小时左右,无人接电话。快到下午3:00,有位姓王的先生接了69207350的电话,说是院办公室的。当我问到由哪个部门来处理我的控告信时,他说:“由监察室来处理,你跟他们联系。”但是他不愿意给我提供监察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当我通过监狱总机接通监察室时,是一位女士接的电话,当我告诉她我是大连的,我叫王槐忠时,这位女士既不报姓,也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就把电话挂断了。当我再通过监狱总机接通监察室电话时,再也无人接电话了,最后电话返回到总机时,总机小姐说:“我已经接通监察室了。”我说:“这位小姐不接电话,电话回到你总机了。”她说:“那我也没有办法。”

    通过以上的陈述,可以看出似乎这个检察院就象一个国营企业在倒闭破产前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该上班的不上班,上班的脱岗,该处理的事情不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驻上海市女子监狱监察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级规范化监察室”称号的。按理讲,该监察室本应当及时处理控告信件,但是,实际上,它不但没有处理,反而它也参与了迫害王屹仡的事件。我在投诉信第二条第二款中写到:“①去年10月17日上午,当我提出要给王屹仡看申诉状等三份申诉材料时,侯大队长经请示领导,答复我说:‘这些材料不能给王屹仡看。’我的要求被拒绝了。同时大队长侯某和中队长徐某对我讲:‘你不能跟王屹仡谈案情。’她们还要我在一张纸条上签字。”

    这里的“领导”就是指监察室,就是请示监察室后监管人员采取行动,也就是说监管人员阻挡我给王屹仡法律援助的一切行为,都是得到监察室认可和支持的。今年2月16日上午,我会见王屹仡前,监管人员拿着一张B5纸向我宣读“监狱会见规定”。这个“规定”既没有盖监狱公章,也没有任何一级的领导签字,也不公开挂在墙上。实际上就是一个便条。我收到的监狱会见通知单是一个很正规的文件,它已经明确了会见规定,是符合《监狱法》的要求的。与这个会见通知单相悖的所谓监狱会见规定,显然是监狱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制订的条文,是违法的,是不敢公开拿出来见人的。当我指出“不准谈论案情”的规定是违反《监狱法》第七条和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时,监管人员说:“我们只能执行监狱规定,你提出的问题我们无权解释,你先会见吧!”

    大家想一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级规范化监察室”的执法监督下,堂堂的大上海女子监狱制订出“不准谈论案情”的监狱会见规定,实在是太弱智了,太可笑了。被造假宣传蒙骗的执法人员都不会知道他们自己在执法犯法,他们也不会知道他们的处境有多么危险,更不会知道他们自己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历史所淘汰。违法者被法所治。

    我希望贵院接到此信后调查落实,处理此事并给予回复。随此信附上“控告信”、“上访信”、“投诉信”各一封。

    此致
    投诉人:王槐忠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的申诉状

    上海市女子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在第五监区,侯大队长是该监区的负责人。现将她违反《监狱法》,继续迫害我女儿王屹仡的部份事实陈述如下:

    一、拒绝转递申诉状

    去年10月17日上午,我对侯说:“我给监狱快递了申诉状等材料,你们转递没有?”侯答:“监狱只转递本人申诉,不转家属的。”到11月13日王屹仡给一中院写了申诉状。当时监狱中的法院信箱坏了,无法投入。(注:在常规下,监狱中设有法院、检察院和监狱三种信箱,分别供服刑人员申诉投诉之用)。王屹仡要求将申诉状投入监狱信箱,但遭到监管人员的拒绝。陈副大队长把王屹仡叫到她的办公室里,说:“没有先例,监狱不转递给法院,你把申诉状投到检察院信箱里。”王屹仡没有办法,只好把申诉状投入检察院信箱。那么王屹仡的这份申诉状现在到底在哪里?据我了解,此申诉状至今尚未转到一中院。五监区的这一行为违反了《监狱法》第二十三条“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之规定。侯当面对我讲“监狱只转递本人的申诉”,实际上,她五监区根本不转递王屹仡的申诉状。这种欺骗人的两面手法实在是太阴毒。

    我在今年2月17日送给贵局的“上访信”中已经明确指出此问题。3月28日下午我又到贵局监察室询问此事,得知贵局尚未作出处理结果。我希望局长先生关心此事,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处理并给予书面回复。

    今年3月16日,王屹仡第三次提出申诉,我希望贵局的监察室给予适当的关注,以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破坏监狱的会见制度

    去年10月17日我会见王屹仡前侯对我讲:“你不能跟王屹仡谈案情。”12月22日我会见王屹仡,问她的学习、生活情况时,陈副大队长大声喊:“王屹仡,我们都说好的,你不能讲监狱里面的事情。”今年3月28日上午我们会见,王屹仡问:“法轮功学员给监狱警察打电话,劝他们退党是怎么回事?”当我回答“听说有900万人退党,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时,侯大声说:“王先生,你不能讲外面的情况,这些事情不能传到里面去,再说就终止你会见。”

    局长先生,我三次会见,第一次不许我谈案情,实质上侯就在阻挡和剥夺我申诉的权利,我不了解案情怎么申诉?第二次不许王屹仡讲她自己在监狱里的学习、生活情况,就是侯等人剥夺王屹仡揭发检举监狱警察对她迫害和侵权的问题。第三次不允许我讲监狱外面的情况,就是侯剥夺了我言论自由的民主权利。侯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破坏监狱的会见制度,实际上就是在破坏《监狱法》的实施。

    三、阻挠王屹仡取得法律材料

    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监狱应当为罪犯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联系、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就是说,如果罪犯提出申诉,其家属完全有权利有义务帮助他进行申诉,其中包括提供法律文本,调查新的证据,写申诉状等。如果其家属不懂得法律,或者没有这方面的行为能力,监狱都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王屹仡不服判决提出申诉,监狱一直没有为她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帮助。相反,侯一直在阻挠我为王屹仡提供法律援助:去年10月17日上午,我要求侯转送《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法律文本给王屹仡。侯答:“里面有《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资料,你不用带给她。”其实,当时在监狱里只有一本《监狱法》,王屹仡在阅览室里找不到第二本法律文本,直到3月7日王屹仡来信中写到她现在可以看到《宪法》等四部法律,这是其一。其二,去年10月17日上午,我要求侯转送我的申诉状等三份申诉材料给王屹仡看,侯说:“这些材料不能给王屹仡看。”其三,今年1月11日,我用特快专递给王屹仡寄去一套申诉材料(这是我寄给一中院的6份申诉材料的复印件),至今仍然扣押在侯的手中。上述三条就是侯违反本法规的证据。

    局长先生,在今年2月17日下午我本人送到贵局的“上访信”中已经明确提出此问题,时间又过去两个月了,还没有给我一个处理结果的回复。

    四、剥夺信仰自由、强迫“洗脑”

    《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那么,现在的王屹仡应有什么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王屹仡就是一名名符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据《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王屹仡有信仰自由。也就是说,王屹仡享有信仰法轮功修炼真善忍的权利,享有学习法轮大法经书、炼法轮功功法的权利。这就是王屹仡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判决书和裁定书都没有剥夺王屹仡信仰法轮功的权利,也没有人敢写王屹仡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三年。

    一个修净土宗的和尚,你得允许他念阿弥陀佛经;一个基督教徒,你得允许他到教堂去祈祷,那么王屹仡修法轮功,你得允许她学法炼功,否则的话那叫什么信仰自由!这个不懂宪法的侯大队长在五监区却规定:法轮功学员不得学法炼功,不得议论“真善忍好”,强制王屹仡不得炼功,并派真正的罪犯监督王屹仡。去年9月,王屹仡被收监后,不允许她在晚11点前睡觉,不得离开监舍一步,吃饭、睡觉、大小便都在监舍内。此外,侯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制王屹仡阅读司法系统内部的教材,观看内部录制的造假节目,连在国际上臭名远扬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在那里兜售。请问局长先生:侯这种行为是不是既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又违反《监狱法》第七条之规定呢?按照《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六章“社会帮教”之规定,女子监狱对王屹仡进行洗脑的这些教材或者电视片能不能让我看一看,以便我配合监狱对王屹仡进行教育,监狱能不能把李友林上吊自杀的幻灯片公布于众呢?

    五、缩短会见时间,待遇不如卖淫、贩毒罪犯

    自从99年7月20日开始,全国所有的电视台、电台和各大报纸,都在攻击、诽谤法轮功。但是大家应该想到,学法轮功修的是真善忍,全国没有一家媒体说真善忍是错的,也没有一个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敢发文说真善忍是不对的,就连徐汇检察院起诉王屹仡的起诉书、徐汇法院的判决书、一中院的裁定书都不敢提到真善忍三个字,都是回避真善忍三个字的,可见真善忍有多大的威力和尊严。这正好说明法轮功的本来面目是正的,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才是邪的。

    修真善忍的王屹仡因不服判决提出申诉,被侯定为E级处遇,不允许她星期天下午睡觉,因她而不允许同监舍的其他人看电视中的文艺节目,有意要挑起其他罪犯对王屹仡的仇恨。相反,侯把那些贪污犯、卖淫嫖娼犯、贩毒犯定为A级或B级处遇。局长先生,侯这种做法是不是在扬恶弃善,违背了监狱教育改造的宗旨呢?我从大连到上海探望王屹仡,每次花费在两千元左右,只许我会见15分钟(监狱会见制度规定为半小时),这是不是侯有意在刁难和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呢?

    六、提出申诉,每月被扣罚1分

    五监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由监管小组确定,凡是不写认罪书,不写悔过书的法轮功学员,每月扣1分,加上其他扣分累计达到15分时,就会受到处罚。不认罪、不悔过就是不服判决,可以提出申诉,这是《监狱法》第七条赋予王屹仡的权利,每月扣王屹仡这1分,就是对王屹仡提出申诉的迫害。难道《监狱法》中括号说明“法轮功学员不写认罪书,不写悔过书就要每月扣1分”吗?局长先生,五监区的这一行为违反了《监狱法》第七条之规定,是非法行为。我正式向监狱提出:下月会见王屹仡前,我要求查询每月扣王屹仡分数的原因。

    七、写一封家信,被扣罚2.5分

    今年4月初,王屹仡写一封家信,主要内容是问候母亲生日快乐;担心为她上访的父亲安危;担心自己可能被周围的罪犯使坏。此信被五监区扣留,并扣罚2.5分。王屹仡为此向监管人员提出不同意见。监管人员说:“这信具有煽动性,骚乱社会治安,诋毁国家领导人”。其实王屹仡担心自己可能被周围的罪犯使坏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例如:在每个监舍中有两个记事本,一个本是该监舍中所有人都可以往上记事,也可以看;另一本一般由舍长记事,其他人都可以随时看。设置这种记事本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罪犯之间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互相监督。但是王屹仡这个监舍却不同,一个本是所有人都可以记事,都可以看;另一个本,其他人都可以记事,都可以随时看,唯独王屹仡不准看这个本。正因为这种规定,罪犯可以通过这个记事本随意诽谤王屹仡,使得侯满意,从而达到立功赎罪的目的,这是其一。其二,侯利用罪犯假恶、好斗的本性,有意为罪犯再次犯罪提供条件,妄想通过记事本记录的事情,秘密形成伪证。这就是侯与罪犯联手迫害王屹仡的事实。其三,不准王屹仡看这个本的规定本身是不公平的,是对王屹仡的歧视,是侯对王屹仡人格的侮辱,侯的这一规定本身违反了《监狱法》第七条之规定。

    局长先生,难道只许罪犯监督王屹仡而不许王屹仡监督罪犯吗?正因为侯对王屹仡的这一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才引起王屹仡的担心并写了此家信,怎么能扣留家信又扣罚2.5分呢?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这是哪家的理?

    八、父亲上访,女儿遭到迫害

    由于不服监管人员对她扣罚2.5分的解释,王屹仡再次找她们提出自己的理由,监管人员说:“你父亲上访到处写信,他看到你的信后还会写信,骚乱社会治安。”王屹仡说:“我父亲按照法律上访没有错。”

    我为女儿上访、申诉都是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我敢于给一中院写公开信就是要给大家说清楚一中院的裁定书是无法律依据的,我的申诉理由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我公开揭露女子监狱违反《监狱法》迫害王屹仡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正因为我的信触到了侯的痛处,她才使五监区加重对王屹仡的迫害。王屹仡写的家信没有错。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她心中仍在挂念她父亲的安危,我为有这样好的女儿而感到自豪。局长先生,侯等人把我上访申诉的合法行为说成是“骚乱社会治安”,强加到王屹仡头上进行迫害,这是在执法吗?

    其实侯的这种做法是在配合上海610的行动,从监狱内外,610对我和王屹仡同时采取迫害行动,他们还派人专程到大连,说什么我在上海宣扬法轮功,骚乱社会治安,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我采取措施。但是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当地有关部门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我是一个懂点法律、具有法制观念的守法公民。我的行为、我的为人、我的工作,当地有关部门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正因为这样,610的阴谋没有得逞。

    其实,上海司法界人士都知道,在《刑事诉讼法》中,610是没有合法地位的,它现在行使的权力是非法的。一个明白道理又有良心的人,他决不会跟着610迫害法轮功学员,只有那种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卖良心的人,才会跟随610干这种缺德的事情。在这里我还想告诫侯:人类社会决不是邪恶逞凶的乐园,正义必定战胜邪恶,为法轮功平反是必然的,到那时,谁都不可能有投机的机会,就连后悔的机会都不可能有的。

    九、找人调查,不敢公开真实身份

    监外人员要找服刑人员面谈,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这是常规。但是侯领导的五监区并非这样,监外人员找王屹仡了解情况,虽然有监管人员陪同,但监管人员不介绍来者的身份,来者也不介绍自己的身份也不出示证件。在王屹仡的追问下,来者只说出单位名称,其他什么都不说。这种调查取证方式带有欺诈性质,是非法的,致使王屹仡受到意外伤害。

    现在国家公务人员工作都实行挂牌公开身份,便于群众监督。王屹仡是个修真善忍的好人,危及不到来者的安全。局长先生,五监区这一行为在隐瞒什么?难道依法办事还怕人吗?难道蟘想给王屹仡另设陷阱吗?

    古人云:“违法者被法所治。”违反法律的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人们能认识到的,也是看得到的。中国的文化是被称为半神文化,具有很深的内涵。过去的皇帝人们称为天子,天的儿子,违反王法的人被王法所治,那么佛法也是法,道法也是法,神法还是法。如果有人违反佛法、道法、神法同样会受到法的惩罚。人们看到太阳从东方升起来,在西方落下,大家都称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大家也都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自然的规律本身就是宇宙的法则,宇宙的法。有谁能抗衡这种宇宙的法呢?他可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实际却是存在的。当你信他时,却是可以体会到或感受到的。今年2月份有一篇报导说,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中一些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青年警察连续遭到恶报。有的突然一下倒地而亡,有的突然瘫痪,有的突患癌症,有的突然怪病上身。”“一位曾经在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任中队长,而且名字上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恶人榜的警察哀叹道:‘这不得不信啊!这么多的报应,太可怕了,我要退党’。”

    局长先生,如果该监狱再不停止对王屹仡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种恶报也将出现。到那时后悔可来不及了。在人类社会中,人干的一切好事坏事都是给他自己干的。我希望局长先生在百忙中抽点时间关心一下我女儿之事。

    此致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

    抄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王屹仡父亲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致司法部的控告信

    上海市女子监狱对王屹仡执行刑罚过程中违反宪法、违反监狱法。为此,我于2006年1月13日向上海市女子监狱递交了30封投诉信,至今没有一个书面回复。

    2006年2月7日,我给上海市司法局邮去“上访信”。2月17䗥上午,我和二女儿王屹强到司法局上访,接待人员推诿说:“你的上访信我们局里的好多部门都收到了,这件事情具体由市监狱管理局来处理。”2月17日下午,我和王屹强到监狱管理局纪委监察室上访,监察室的捎主任接待我们。我向他递交了上访信、投诉信以及申诉状等六份材料。到3月28日我又到监察室上访,得到的答复是:“正在处理。”

    2006年4月20日,我给监狱管理局邮去二十几封“上海市女子监狱不执行监狱法”的投诉信,同时也邮去了女子监狱。2006年11月10日,我给监狱管理局和女子监狱又邮去四十几封“上海市女子监狱不执行监狱法”的第二封投诉信,直到今儩监狱管理局没有一个书面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向司法部提出控告,控告上海市女子监狱的违法行为。

    一、2005年11月13日,王屹仡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时监狱中的法院箱坏了,无法投入。王屹仡要将焳诉状投入监狱信箱中,但遭到狱警犄拒绝。陈副大队长把王屹仡叫到办公室里说:“没有先例,监狱不转递给法院,你把申诉状投到检察院信箱里。”到了2006年1月25日,该申诉状仍在监狱中,狱警对王屹仡说:“关于你申诉的事没有处理,因为信箱坏了,锁打不开,这个月底法院会来人拿的。”至今也不知道这份申诉状在何处。

    监狱这一行为触犯了《监狱法》第二十三条:“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之规定。

    二、2005年11月16日,我给王屹仡的特快专递信中写到:“你可以写一份委托书给我,式样如下:

    委托书

    我本人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提出申诉,委托我父亲王槐忠为申诉代理人。我的委托事项如下:

    请我父亲王槐忠为我写好申诉状。该申诉状经我本人签字认可后,随同其他申诉材料一起,由我父亲向法院提交。

    请我父亲王槐忠出庭为我申诉辩护。

    委托人:

    为了邮寄委托书,王屹仡几次找狱警确认,但是都被拒绝了,最后连她的特快专递信件也被没收了。监狱这一行为纯属侵权行为。

    2006年1月11日,我又发特快专递给王屹仡,其中有“法律支援申诉”的信和申诉状等6份材料。在“法律支援申诉”的信中写到:“因为你已提出申诉,就需要准备在法庭上自己辩护的法律依据、法理分析以及委托我为你出庭辩护。现将我准备好的以下6份材料邮寄给你,即:申诉状;控告信;再诉《起诉书》即强烈要求依法撤销对王屹仡的判决,以枉法裁判罪追究陆文嘉及其合议庭的刑事责任;给上海市人大的代公开信即:法官凭什么不执行中国法律;给一中院鲍院长的公开信,为你提供法律援助。”这些申诉材料都被监狱扣压了。

    2006年6月份,在狱中举行了一次法律咨询会。王屹仡在会上向检察官询问:“我是否可以委托我父亲写申诉状?我是否可以看我父亲写的申诉材料?”检察官明确答复:“可以。”但是,当王屹仡向五监区陈科长提出要看被扣压的我写的申诉材料时,陈科长说:“等我请示领导再答复你。”时间已经过去8个月了,陈科长仍不给王屹仡这些申诉材料。

    2006年10月20日,我用特快专递给王屹仡邮去“再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和给一中院鲍院长的公开信之四。这封信也被监狱扣留了。

    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监狱应当为罪犯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联系、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用这两条法律法规来衡量女子监狱的行为,完全可以判定女子监狱就是在践踏监狱法,就是在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2007年1月23日,王屹仡向监狱提交了诉讼委托书,准备邮寄给我。诉讼委托书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委托我父亲王槐忠及妹妹王屹强向松江区人民法院对上海女子监狱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内容:(1)2006年12月27日,监狱通知王屹仡,“监狱拒绝寄出你写的再申诉委托书。”(2)2007年1月9日监狱通知王屹仡,“监狱拒绝给你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的驳回申诉通知书。”(3)五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特殊规定的十不准,如不准学法,不准炼功,不准传递经文等。

    监狱不但拒绝寄出而且没收了王屹仡的诉讼委托书。这就充份说明,监狱对王屹仡的行为不但违反监狱法,侵犯人权,而且是对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践踏,破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我经常去监狱会见王屹仡,也常和狱警接触,发现这些狱警似乎不懂得什么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什么是监狱法。我对五监区大队长侯女士说:“请你把我写的‘再申诉’和一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转交给王屹仡。”她说:“我不能转交。”当我问她:“你为什么扣留我用特快专递寄给王屹仡的’再申诉’和驳回申诉通知书”时,她回答:“我认为没有必要给王屹仡看。”大家想一想,监狱法明确规定,被关人员有申诉的权利,那么申诉的权利当然包括本人申诉、委托别人申诉、获得申诉的法律援助等等。这个侯狱警居然以“我认为没有必要”为由拒绝执行监狱法。请问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一个大队长的“我认为没有必要”就可以拒不执行监狱法吗?扣压王屹仡的特快专递就是她不执行监狱法的证据。

    2006年5月份,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和女子监狱收到“上海市女子监狱不执行《监狱法》”的投诉信之后,狱警对王屹仡说:“我们的做法是得到监狱党委认可的,监狱党委坚决支持我们的做法。”这就是说,监狱对王屹仡的侵权行为,对王屹仡的迫害是监狱党委授意的,是监狱党委指使狱警违反宪法,破坏监狱法的实施。俗话说:“无法无天”,没有法就没有天,没有天哪有地,那么我们这个空间也就不可能存在了。上海女子监狱也就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

    我希望司法部有关领导收到此信后,在百忙当中安排下属调查落实,及时处理此事,为民做主。随信附上“再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公开信之四”、“上海市女子监狱不执行《监狱法》的两封投诉信”。

    此致
    王屹仡的父亲王槐忠
    2007年3月1日

    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抄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司法局

    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信

    一、 监狱的非法规定

    (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专项分级处理
    上海市女子监狱“专项分级处遇管理办法”是其针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证:
    A级:写认罪书、揭批书、决裂书,协助“转化”并能检举其他法轮功学员。
    B级:写认罪书、揭批书、决裂书,协助“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
    C级:写认罪书但不“转化”。
    D级:不认罪但写不炼功、不学法的保证书。
    E级:不认罪并拒绝写出不炼功、不学法的保证书。

    二零零五年九月,王屹仡被非法收押后,被E级处遇,不允许在晚上九点三十分休息,只有在晚上十一点以后睡觉。同监室的人分成两组对王屹仡进行监管,不允许她离开监室一步,连到卫生间大小便都不行。睡觉、吃饭、大小便,甚至洗澡都在监室内完成。大小便和洗澡的脏水由其他人拿出去倒掉。当时上海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五至三十七度,热浪滚滚,在十几平方米的监室内当众大小便、洗澡,特别是正巧碰到来月经,周围六个人跟着一起闻臭味,那种心情没法形容。此外,监室被停看电视娱乐节目。这种做法侮辱了王屹仡的人格,侵犯了她的隐私权、生存权,对她造成严重的心理上的迫害。监狱煽动犯人对她的仇恨情结,其目的是逼王屹仡认罪、“转化”。

    这种非法的所谓管理办法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及监狱法第七条“人格不受侮辱”之规定。

    (二)、五监区非法“十不准”

    所谓“十不准”就是不准修炼法轮功,不准看、传、存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不准炼功,不准交流,不准绝食等等。

    二零零六年六月初,侯瑞勤监区长在五监区做讲评说:“我们的行为是得到监狱党委认可和坚决支持的。”这就是说,五监区制订特殊“十不准”,公开违抗宪法和监狱法的规定,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监狱党委本意的真实表示。

    二、考评分是狱警与犯人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手段

    了解监狱的人都知道,处遇和考评分是狱警对犯人实施监管的直接手段。犯人想减刑、假释,就必须拿到考评高分,争取到A、B级处遇,积满一百二十分。

    在五监区,为获得主管狱警的赏识,争取每月的考评高分,犯人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正如姚分监区长在二零零七年十月的讲评中所说:在监室学习中,未能起到帮教、“转化”作用的犯人是不可能获得奖分的。据某犯人说,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相关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可得二分。监狱以此诱惑那些需要以零点一分这样的幅度争取累计分数以获得减刑、假释的犯人去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四一六监室有四至六名犯人,她们的任务就是监管及“转化”王屹仡。这些人只做三件事:禁止王屹仡学法、炼功及与监室以外的任何人接触;记录王屹仡的言行,汇报给狱警;逼迫王屹仡阅读及观看诽谤、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及书面材料。这种行径直接违反了监狱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非法将监管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值得注意的是,为全力“转化”法轮功学员,监狱不惜放弃对真正犯人教化,为她们设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单项记功,使她们成为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监狱的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监狱法第三条“监狱对犯人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犯人改造成为合法公民。”之规定,而且唆使这些犯人在狱内从新犯罪,完全背离了监狱法的立法宗旨及监狱工作的指导原则。更有甚者,监狱竟然为她们专辟大幅度减刑、假释的通道,大开违法之门。

    由于对王屹仡严密监管有功,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担任四一六监室室长的犯人万申齐在二零零七年三月拿足了考评分数,获得了监狱为其申报假释的奖励。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五监区公示了她及另外四人的假释、减刑消息。六月十二日,狱警陈瑶接到监室犯人王雪的举报,说万申齐利用室长的职权向监室另一名犯人郝迎春索要出监穿的凉鞋一双。陈瑶把万及郝叫出去核实后,即把郝调离四一六监室,同时嘱咐这些犯人决不能让王屹仡知道此事。七月十一日万申齐被一中院假释八个月。

    根据奖扣分实施细则之规定,四犯(犯人中的头)或室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勒索其他犯人的财物,属严重违纪。按监狱申报减刑、假释之规定,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犯人除被警告、记过或禁闭外,其相关减刑、假释的材料将被暂缓上报二至六个月。万的违纪行为与她所犯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属同一性质,说明她毫无悔罪之意,根本不具备被假释的条件。然而,狱警陈瑶不仅与犯人们串通,隐瞒万申齐的严重违纪行为,而且使她成为了五监区异地假释第一人。

    狱警违法为犯人办理假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监狱法第三十四条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犯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减刑、假释”之规定。这就是狱警和犯人之间互相勾结、互相利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罪证。万申齐在离监前曾说,“如果不是在五监区,根本就不可能减这么多。”的确如此,不给予这些犯人们减刑、假释的好处,怎么能让她们那么卖力替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呢?!

    三、禁闭间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酷迫害的黑窝

    众所周知,把人长期单独关押在仅有三平方米的不见阳光的禁闭间里会对人造成严重的身心损伤。所以即使对严重触犯监规的犯人,监狱法第五十八条仍规定“依照前款规定对犯人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为逼迫一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监狱将她们关在禁闭间,不允许她们在晚上十二点之前睡觉,指使、纵容犯人对她们连打带骂,就连三个月才有一次的接见也会被狱警以各种理由非法取消。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更恶劣的是,监狱将这些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在禁闭间内,严重违反上述监狱法,事例如下:

    (一)、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收押的李玲玲(音)被关押在四二二禁闭间五个月。

    (二)、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至二零零六年五月期间,一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因再次绝食抗议被送往监狱医务室灌食。她一直被关押在三二二禁闭间直到被释放。

    (三)、监狱在二零零四年前后对一名一直关押在禁闭间的杨姓法轮功学员提请加刑建议,理由是她一直为法轮功辩护。负责监管她的犯人书写旁证材料,致使上海市一中院对其加刑六个月。参与这件事情的其中一个犯人叫秦德英,她获减刑一年的司法奖励。这个加刑大会由五监区全体人员参加,且要求写出观后感。王屹仡之所以获得这个消息是因为曾与王屹仡同监室的负责五监区劳役的犯人曹瑾为了威胁王屹仡而故意“泄露”的。当时在场的犯人有龚昌菊、万申齐、王少君。这三人分别在二零零七年五月及七月获得减刑二个月、假释八个月和假释九个月的司法奖励。

    (四)、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被非法收押的法轮功学员金惠芬(约六十多岁)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屹仡被释放时)一直被关押在四二二禁闭间。一天早上,监管她的四犯杨颛瑾到王屹仡监室对面的洗漱室找劳动队要小棒子绑她。犯人杨颛瑾无权使用任何暴力手段阻止金惠芬行使未被剥夺的信仰自由权,但她绑人的举动表明这种暴力行径已成为五监区的惯用手法。犯人曹瑾曾说,“禁闭间的建筑结构特殊,里面人发出什么响动,外面根本听不到。”因此,在这样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只要能“转化”禁闭间里的法轮功学员,这些犯人的暴行都是被狱警默许的。

    (五)、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收押后,关在二二二禁闭间。四一六监室的四犯张阳在当天被调走,负责监管及“转化”她。在十一月十六日姚分监区长给四一六监室召开年终评审会时,对张阳说,“做现在这件事可以凶一些。”

    (六)、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被非法收押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一直被关押在三二二禁闭间。

    四、无视宪法与监狱法的明文规定,阻挠王屹仡正常行使申诉权

    (一)、拒绝转递申诉状:王屹仡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申诉,但是直到七十三天后的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这份申诉状仍在监狱。监狱拒绝在王屹仡自行支付邮资的情况下将王屹仡的申诉状快递至上海市一中院。监狱这一行为违反了监狱法第二十三条,“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之规定。

    (二)、扣留王槐忠快递给王屹仡的三份申诉状: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 EMS专递编号:EO83六347655CN,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 EMS专递编号:EQ390013895CN,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 EMS专递编号:ER738695791CN。

    监狱这一行为违反了司法部第七十九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监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剥夺王屹仡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的权利

    1)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屹仡要求监区快递第一份申诉委托书给王槐忠。十一月二十五日侯瑞勤监区长告知拒寄。
    2)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王屹仡要求监区快递第二份申诉委托书给王槐忠。十二月三十一日侯瑞勤监区长告知拒寄。
    3)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在监狱组织的法律咨询会上,王屹仡得到可以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的明确答复。王屹仡就此立刻质询监区长侯丽琴。她回答说“你不需要这样做。”
    4)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王屹仡向监区长侯丽琴递交沟通函一封,索取所有被非法扣押的家信及申诉状,申明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与再申诉是王屹仡意愿的真实表示。七月二日下午一时许,侯监区长在王屹仡的追问下回答说:“你写的法理是对的,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没法儿这样执行。”

    (四)、剥夺王屹仡进行再申诉的权利

    1、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接见时,监区长侯丽琴拒收王槐忠带来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2、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王屹仡要求监狱快递再申诉委托书给王槐忠。十二月二十七日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科长陈建民及监区长侯丽琴告知拒寄,且未归还该委托书。
    3、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宋英分监区长告知王屹仡不能让家人送入驳回申诉通知书。理由是这份文件是给王槐忠的,不是给王屹仡的。

    第(三)、(四)条所列事实证明监狱严重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对任何国家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严重违反监狱法第七条:申诉权利不受侵犯。

    (五)、剥夺王屹仡对监狱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针对监狱侵犯王屹仡的申诉权、信仰自由权的各种事实,王屹仡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书写行政诉讼委托书一份,委托王槐忠和妹妹代王屹仡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份委托书是对监狱拒寄再申诉委托书、拒绝王屹仡的家人送入驳回申诉通知书及五监区特殊“十不准”违法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许学法、炼功的行为提起诉讼。狱警陈瑶在一月二十六日代表监狱回答说:“监狱不寄这份委托书,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沟通。”这份委托书也被监狱扣留。王屹仡在当晚写沟通函一份,重申监狱必须同意她的合法要求,否则仍须为其寄出该委托书,但监狱拒绝再作任何答复。

    五、为销毁罪证,非法扣押王屹仡拟带出监的书面材料

    (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书写的四份申诉状。
    (二)、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书写的第一份申诉委托书
    (三)、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致驻监监察室的信件。
    (四)、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向驻监监察室投递的控告信一封及以下附件: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的再申诉委托书、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的给监狱有关学法及炼功合法性的申辩信、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的行政诉讼委托书、二零零七年 一月二十六日的关于监狱拒寄行政诉讼委托书的沟通函。

    六、驻监监察室的违法行径

    (一)、与监狱串通,违法调查取证

    二零零六年三月,五监区犯人接见的那天,狱警陈瑶告诉四一六监室的犯人(卢怡、童芝敏、苏青),驻监监察室要来调查王屹仡的情况,让她们有个准备。狱警这样做,一方面说明监狱做贼心虚,另一方面也在告诉犯人们驻监监察室和监狱的“私交”很好。事实上,在接下来对犯人的调查取证过程中,狱警陈瑶一直在场。

    (二)、默许上海市女子监狱的罪行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王屹仡向驻监监察室投递质询函一封,质疑监狱违法制定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专项分级处遇管理规定,违法将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在禁闭间,违法缩减犯人的节假日休息天数,非法扣押王屹仡家信。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王屹仡向驻监监察室投递控告信一封。控告监狱拒绝为王屹仡寄出再申诉委托书及行政诉讼委托书,拒绝王屹仡的家人送入驳回申诉通知书及违法制订五监区特殊“十不准”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权。

    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屹仡未得到驻监监察室的任何答复。这种做法强有力的证明驻监监察室严重违反监狱法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之规定,无视自己的法律职责,默许、纵容上海市女子监狱的犯罪。

    (三)、参与监狱对王屹仡的迫害,阻挠王屹仡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

    1、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上午,监区长侯瑞勤在请示了驻监监察室后,拒绝王槐忠提出的给王屹仡看申诉状等三份申诉材料的合法要求。

    2、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监区长侯瑞勤第二次拒绝为王屹仡寄出申诉委托书,并告诉王屹仡,“这样做是咨询了驻监监察室的”,让王屹仡有问题可以直接问驻监监察室。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现任驻监监察室林姓主任等两名工作人员找到王屹仡,回复王屹仡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书写的有关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的咨询函。她们答复说,“检察院无权解释法律,法律没有规定可不可以这样做。你和王槐忠作为两个独立的主体,可以各自申诉,不需要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

    3、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王屹仡以质询函告诉驻监监察室,王屹仡委托王槐忠进行申诉完全合法、可行,要求它回复。但直到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屹仡被释放,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七、鉴于上述事实,我们特向贵院提出控告,要求如下:

    (一)、归还被女子监狱非法扣押的所有信件。
    (二)、立即制止上海市女子监狱及驻监监察室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三)、请贵院调查核实后,依法追究监狱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并给予我们一个书面答复。

    此致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
    王屹仡
    王槐忠
    二零零八年元月九日

    抄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四、善恶有报

    用外表的繁华和虚假来遮盖真正的犯罪,用谎言来迷惑世人毒害世人,上海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残酷的迫害还在继续着,可我们正告那些邪恶和还有良心的警察,不要再往黑暗中走了,张开眼睛看看现实,触犯法律就一定会得到惩处的,回归良心把握机遇给自己留一条光明的道路。神佛慈悲于人,但一切都有一个限度,时间已经不多了清醒吧!

    恶人榜

    监狱长:樊天敏(女,上海崇明人,一九九六年八月起任女子监狱第一任监狱长,已退休)
    监狱长:阚春芳(为上海市女子监狱第二任监狱长,据说是法国留学回来)
    政 委:陈家树(上海人,2000.11~2003.3任女子监狱政委)
    政 委:张吾平(浙江镇海人,2003. 3起任女子监狱政委)
    副监狱长:郦 颖
    刑务处主任:刘国强
    刑务处警察:程建宸、黄志华

    五大队恶警
    1) 侯瑞勤 (第一任)五大队大队长,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邪恶升职去了监狱局。
    2) 颜世萍 (第一任)副大队长:属610的邪恶,已退休,还继续在610作恶。
    3) 袁 圆 (第二任)五大队大队长,现已调至南汇康桥监狱总医院老残大队。
    4) 卢某副大队长:(管生活)
    5) 侯某 名字不详,(第二任)副大队长:此人与第一任同姓。
    6) 仇敏颖 (第三任)五大队大队长,(原五大队中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升职)
    7) 宋 玲 (五大队大副队长,(原先是五大队干事---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
    8) 张红梅 (中队长( 原五大队中队长后升职为一大队大队长邪,)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卖力,一心向上爬,听老犯人讲中队长做了好多年了没机会升职,所以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会来向邪党表衷心,一会红脸一会白脸恐吓拉拢伪善样样会,还经常歪曲师父的经文,被明慧曝光后,调到一大队升任大队长。)
    9) 史 蕾 五大队中队长,邪党指导员(现在经常以回访的名义骚乱被释放的大法弟 子
    10) 徐 英 中队长(原小队长--中队长)现升职调至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
    11) 刘 某 二中队中队长(原小队长--中队长)
    12) 姚 笛 中队中队长,(极其狠毒,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辱骂法轮功学员。很多迫害方法都是她想出来的,如把脏水泼在地上逼法轮功学员在上面正步走等等)
    13) 程跃渊 小队长:(干事—小队长---升职调至一大队当中队长)(邪)
    14) 周莉娟 小队长,(升职调至三、四大队当中队长)(邪)
    15) 王新兰 小队长:(现在经常以回访的名义骚乱被释放的法轮功学员,处处表现出对邪党的衷心。)
    16) 陈 瑶 小队长:(-升职调至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
    17) 徐美芳 小队长:(二中队)
    18) 吴美兰 小队长 (五大队一中队恶警;逼疯李华砚的恶警)
    19) 孙 冰 小队长:(五大队一中队恶警)
    20) 邹海霞 小队长:(五大队二中队恶警,现调至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
    21) 郭卫华 小队长:(门岗--小队长--门岗):
    22) 张家梅 小队长(调离)
    23) 顾文莉 小队长
    24) 闻 斌 小队长(调离)
    25) 曹春华 小队长(升职调至监狱局 )
    26) 江玉玲 (此人情况我不知道请其他同修证实 )

    上海女子监狱 队长 电话:57615998-4510、4505

    这里特别曝光原五大队中队长、恶警仇敏颖。她还在四大队的时候就对法轮功学员周倩、杨曼晔、顾继红进行迫害,调入五大队后变本加厉的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策划洗脑,经常开大会批斗法轮功学员,擅于迷惑,煽动,挑拨不明真相的犯人,经常用电棍、束缚衣等刑具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黄英、韩春燕、曹培琴、金闻鸣等均遭其迫害。仇敏颖卖力迫害法轮功,爬到了监狱高层领导岗位。

    参与迫害的犯人(由于“转化”法轮功学员“有功”很快能受到减刑奖励):
    滕艳(音)、林喜兰(暗中打学员,受到恶警颜世平庇护,已减刑出狱)、曹瑾、董佳、许亚英,顾莉萍、刘宁等等;
    钟炳年 曹彩琴 沈爱琴 秦德英 王一凡 刘英 (以上这些人都已经减刑出狱)钟碧澄(调到提篮桥小分队) 张阳

    恶报
    善恶有报是天理。上海市女子监狱的恶人迫害法轮功,虽逞凶于一时,但终难逃恢恢法网。无论人治还是天治,终归报应不爽。现略举数例如下:

    (1) 上海市女子监狱五大队原大队长侯瑞勤,从女监成立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开始,就追随江××迫害法轮功学员,她非常恶毒,疯狂的谩骂师父,在《九评共产党》问世后,疯狂的叫嚣,显示出内心的虚弱和强烈恐惧。

    (2) 原副大队长颜世平,在二零零五年就遭到了恶报,她丈夫得了癌症,颜世平现已离开五大队。

    (3) 程跃渊得了免疫系统下降的症状,经常感冒等。

    (4) 刘小明(音),上海市检察院人员,每年到五监区来搞所谓的“关心帮教”、宣传歪理邪说,遭恶报失去了丈夫。

    (5) 邹海霞 小队长:(五大队二中队恶警,在07年脾脏开刀。)

    我们在此提醒上海市女子监狱的干警们,望你们冷静的思考,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停止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为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吧。

    这里我们引用《解体党文化》一书中的一段话告诫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恶者们:

    ……文革结束时,在全国军管干部中有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以隐瞒内幕,杀人灭口。当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无独有偶,江泽民也曾经通过美国的亲信试探法轮功口风,提出可以象文革一样枪毙一些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来偿命,换取法轮功不起诉,还说可以比文革处理得更严厉些,可以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

    ……中共行恶,必然假手党员个体,中共垮台以后,为罪行承担后果的也必然是党员个体,就象当年纳粹德国战败,纽伦堡审判的对象是纳粹党徒一样。也就是说,那些“党叫干啥就干啥”,以“执行命令”、“执行公务”为由,帮助中共作恶的人,也许现在可以依赖中共政权的保护伞,暂时逃过正义的审判,可是中共垮台以后,每个人都将面对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那时,就再也没有中共的保护伞可以依赖了。

    不仅如此,人间的法庭之上,还有天理的法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从历史来看,那些做了中共工具的人,不管当时如何风光,下场都是很凄凉的。这又何尝不是天理报应的体现?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行恶者们,赶快警醒吧!
    联系方式
    地址: 松江泗泾新南路29号
    邮编: 201601
    总机: 57615998
    专管五大队电话: 021-57615998-4502;021-57615998-4510;57615998转2202
    刑务处:57615998转2105

    附录:上海女子监狱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名单(部份)

    1、 郭素红(音)(复旦培训部学生,二零零零年遭诬判五年)
    2、 顾继红(现年五十多岁,家住上海普陀区黄陵路151弄246号501室,二零零零年遭诬判三年;二零零五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并延期;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号上午再遭绑架,十一月十九日被普陀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3、 李丽茂(上海卢湾区淮海中路,约二零零四年六月出女子监狱,)
    4、 杨曼晔(住上海普陀区甘泉新村,二零零一年遭绑架,四年,后被监狱加刑九个月)
    5、 韩春燕(住上海杨浦区政民路16号102室,二零零零年七月遭绑架,诬判三年;二零零四年二月再遭绑架,诬判四年)
    6、 刘进(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图书馆员,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2007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劫入)
    7、 王雪飞(研究生,十一年)
    8、 邵鸿珍
    9、 项洁 (上海浦东,二零零二年遭绑架,三年)
    10、 闵秀娟(上海嘉定区安亭人,六十一岁,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被上海嘉定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11、 潘德庆(老年人,二零零四年遭绑架,四年)
    12、 奚蛟(现年三十三岁,家住上海市宝山区宝钢九村,二零零一年七月遭绑架,四年六个月,被迫害致疯)
    13、 李玲玲(家住济宁市任城区南张镇宋路口村,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二零零五一月八日晚遭上海长宁区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九月十五日劫入)
    14、 许凤宝(上海浦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遭绑架,三年六个月)
    15、 王品芳(上海南汇,七年)
    16、 单建华(上海南汇,六年)
    17、 王烨
    18、 沈志芳
    19、 刘成英
    20、 刘文英
    21、 邓爱云(40岁左右,3年)
    22、 蒋岷
    23、 李洪珍
    24、 李锋(三十多岁,硕士学位,原是上海工商外国语教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劫入)
    25、 蔺莹
    26、 张福妹
    27、 郭廉清
    28、 郭顺红
    29、 项健
    30、 石义玲
    31、 吴小锋
    32、 宋翠娥
    33、 陈惠群
    34、 熊玲
    35、 宋金花(上海理工科大学四年级学生,四年,二零零二年底劫入)
    36、 林宝珍
    37、 胡林珍
    38、 蒋敏
    39、 蒋明英
    40、 顾丰英
    41、 郭颂红
    42、 顾宝群
    43、 鲍学珍(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遭绑架,三年六个月,二零零二年六月劫入)
    44、 鲍文珍
    45、 廖丹凤
    46、 黄英
    47、 邵美仙
    48、 蒋丽英(姜丽英?)
    49、 黄志萍
    50、 张秀英
    51、 李慧玲
    52、 瞿玲娟
    53、 瞿艳艳
    54、 袁肖兰
    55、 汪菊芳
    56、 陈月秀
    57、 张毅
    58、 董健(女,现年六十多岁,大学文化,原上海市档案局副科长,已退休,家住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五角场空军政治学院宿舍,被杨浦区法院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上旬以莫须有罪名诬判三年)
    59、 田真玚(辽宁抚顺)
    60、 陈慧晶
    61、 胡顺芳
    62、 邓嵘
    63、 傅美云
    64、 高琴妹
    65、 高林娣
    66、 尤秀云(60岁左右,3年)
    67、 曹倍琴(曹培琴?)
    68、 张彩萍
    69、 吴福英
    70、 钱倍珍
    71、 李丹
    72、 陆晶
    73、 张元幸
    74、 须莉敏
    75、 胡钟天
    76、 刘贵珍
    77、 李尚芬
    78、 黄品芳
    79、 秦凤仙(琴凤仙?秦红仙?)
    80、 黄洁
    81、 杨洁 (上海浦东新区,40岁左右,3年)
    82、 刘利
    83、 刘雪华
    84、 李小红
    85、 李佳明
    86、 刘扣娣
    87、 金闻鸣
    88、 裴姗珍
    89、 祁新荣
    90、 杨建州
    91、 袁毓敏
    92、 戴珍雪
    93、 张秋莎(现年约五十五岁,大学文化,家住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八村,二零零一年七月遭绑架,二零零二年七月被上海宝山区法院诬判五年六个月)
    94、 殷桂花
    95、 王屹仡(美国通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有机硅部门法纪经理,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被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96、 苏玲芝
    97、 陈洪珍
    98、 葛文新
    99、 张燕 (外地在沪打工,30岁左右,5年)
    100、 刘雪英
    101、 姚五妹
    102、 沈溢之
    103、 朱春芬
    104、 朱秀芳
    105、 魏碗玲(二年)
    106、 王爱武(一年)
    107、 汪霖
    108、 王银玲
    109、 贺美云
    110、 戴子珍
    111、 胡富珍
    112、 章迎枝(张迎枝?)
    113、 张迎春(家住上海普陀区轻轨金沙江路站附近,退休,4年,出狱前数日被送至监狱总医院抢救,至今生死不明)
    114、 夏海珍(外地在沪打工,30岁左右,3年,出狱前数日丈夫被迫携幼子与之离婚)
    115、 张筱英(上海闸北区,退休,7年)
    116、 王宝坤
    117、 许美晋
    118、 张春燕
    119、 樊咏
    120、 陈毓云
    121、 柏根娣
    122、 李燕
    123、 管龙妹
    124、 孙卓英(孙足英?)(家住宝钢又一村13号6楼,六十多岁,四年,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劫入)
    125、 冯蓉霞(家住上海闸北区彭浦新村)
    126、 袁雅辉(二零零六年五月金山区诬判)
    127、 张红妹(二零零六年五月金山区诬判)
    128、 张宝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三年六个月,本应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期满释放,但大场镇“610”借口马上开奥运会,将其直接绑架到上海市洗脑班)
    129、 张恩美(家住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庙泾路水清一村,六十六岁,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九月十六日被劫持到上海市女子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迫害)
    130、 李红 (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一月被松江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
    131、 李红珍(家住延安西路1251弄7号504室,曾被非法判刑五年)
    132、 李金玉(上海闵行区法轮功学员,六十岁左右,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秘密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33、 陆美英
    134、 姚桂珍
    135、 敖朵朵(江西人,原来因为吸毒被劳教,在南昌女劳教所期间遇到法轮功学员后得法,戒去毒瘾开始修炼。后来在上海因为讲述大法真相而被非法判刑3年。)
    136、 楼霞书(六十多岁,家住上海近郊,原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三年)
    137、 凌小云(现年五十岁左右,家住延安西路,被非法判刑三年)
    138、 宋卫珏(现年五十岁左右,家住普陀区,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零一年被送入上海女子监狱)
    139、 李纬聆(现年约五十岁,家住长宁武夷路,八年,二零零一年劫入)
    140、 严福妹(五十二岁,二零零八十一月十九日普陀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
    141、 沈秀芳(五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绑架,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三年)
    142、 洪屏屏(现年三十七岁,大学文化,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遭绑架,被上海闽行区法院诬判四年,二零零一年六月劫入
    143、 林晓英
    144、 和宗天
    145、 刘向书
    146、 俞培英
    147、 楼成英
    148、 蒋林英
    149、 杨金娥(家住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职工居住小区石化街道,现年约五十五岁,石化金宇商场工作,四年)
    150、 王志萍
    151、 戴之颖
    152、 冯平平
    153、 徐美景(被迫害致死)
    154、 周倩(30多岁,上海法轮功学员,2000年被非法判刑4年。先被关押于女监四监区,在2002年被从女监送到少管所关押。 )
    155、 刘兰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遭绑架,七年六个月)
    156、 张惠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与丈夫均遭绑架,四年)
    157、 李玉燕(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与丈夫均遭绑架,三年六个月)
    158、 周淑梅(周素梅?)(二零零五年被诬判六年)
    159、 刘芬娣(二零零五年被诬判七年)
    160、 华丽萍(二零零零年被诬判三年)
    161、 崔保坤(家住上海宝山区高境二村,约六十五岁,大学毕业,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被冤判三年)
    162、 李华
    163、 胡顺芳(女, 现约四十一岁,家住是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职工居住小区石化街道,二零零零年七月因发送真相资料遭绑架,三年六个月)
    164、 葛肖天(家住是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职工居住小区石化街道,现年约五十二岁,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关押在金山区看守所,六个月后发现其有身孕,将其送至医院强制打胎,因医院反对,才保下胎儿。生下儿子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二零零四年在其缓刑期满前五天,再次被邪恶绑架收监)
    165、 曾爱华(香港居民,二零零七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三月二审驳回上诉,四月十六日劫入)
    166、 张淑英(家住杨浦区控江路1039弄,二零零七年十月遭杨浦区“610”恶徒杨兆岳等上门绑架,二零零八年五月份非法开庭,三年)
    167、 吴唯怡(25岁左右,5年)
    168、 李华砚
    169、 吴敬方
    170、 金慧芬
    171、 顾彩英
    172、 张小妹(上海南汇,三年,已出狱)
    173、 朱飞兰(上海南汇,三年,已出狱)
    174、 金润芳(四年)
    175、 郑燕(四十多岁,家住闵行区静安新城五区,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176、 杨安书
    177、 周连娣(上海普陀区桃浦,约65岁)
    178、 陈毓云(上海宝山区彭浦,约60岁)
    179、 韩惠珍(上海普陀区轻轨金沙江路站附近,退休,4年,其女叶俭也一同被关押半年多)
    180、 苗丰鑫(上海退休药剂师,3年,之前被劫入洗脑班时,其儿因母亲被诬陷,想不通自杀身亡)
    181、 谢懿芬(上海长宁区,退休,3年)
    182、 葛文心(上海浦东新区,退休,3年)
    183、 胡福英(50岁左右,3年,入狱后身为军人的丈夫被迫与之离婚)
    184、 江云 (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留校工作,2003年遭绑架,4年,2004年2月劫入)


    楚天血泪(一)

    揭开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也就是中共举办六十年大庆的前夕,从荆楚大地的武汉再次传来噩耗,赤壁市五十七岁的女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在被绑架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被活活迫害致死。这是从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来,湖北省已知被迫害致死的第一百六十七位法轮功学员,也是湖北省邪恶“六一零”系统对法轮功学员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大门

    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畔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占地面积一百多亩,是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专门拨款四千两百五十万元兴建的所谓集校园式、花园式、军营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湖北省劳教局将位于钟祥市七里湖的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和位于武昌南湖的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这两个劳教所的全部女劳教人员包括被非法劳教的所有女法轮功学员,以及部份民警转入这座新成立的女子劳教所。目前,该女子劳教所集中关押女劳教人员近两百名,其中近三分之一是被全省各地邪恶“六一零”(中共邪党为镇压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未经任何司法程序非法劳教的女法轮功学员。

    为了让广大的中国民众认清中共邪党的真实面目,唤醒人们的正义与良知,共同制止这场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对信仰和人权的无理迫害,还公道、正义于人间。我们现将十年来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和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等黑窝内迫害女法轮功学员鲜为人知的罪恶予以曝光。

    一、以法律为掩护的劳教制度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劳教工作会议上,中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劳动教养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揭露劳教所的血腥罪恶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来弄清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到底是法律制度,还是以法律之名践踏法治的非法制度。

    (一)中国的古拉格

    其实,劳动教养制度来源于农奴制度,是中共邪党从前苏联引进,并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罪恶的吃人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奴役劳动、思想教育等强制措施。这在当今世界所有正常国家中几乎无一范例。

    中共邪党的劳动教养产生于一九五七年,是为了配合当时的“反右”运动,惩处目标是不够判刑的所谓“反革命分子”;所谓的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处置不够刑事处分的违法人员,中共国务院又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公布实施《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再次激活了劳教制度;一九八二年国务院又公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赋予有关部门非法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特别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以来,一直广受非议、声名狼藉的劳教制度又成为中共当局用来对付异见份子、上访维权民众、尤其是法轮功学员,并限制其自由的重要邪恶手段和实施暴政的工具。

    因此,劳教制度又被称为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外的中共邪党私设的第六种刑罚。国外称之为中国的古拉格(即前苏联的劳改营、集中营)。

    (二)违反法律的法律制度

    中共邪党的劳教制度不仅违背中共邪党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也违背国际公约,严重侵犯人权。即使在中共邪党的法律框架之内,其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制度本身也是违法的。这主要表现在:

    首先,劳动教养制度直接侵犯宪法保护的人身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审判,甚至剥夺了被劳教人员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三年,还可延长为四年,明显违宪。

    其次,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现行的劳动教养属于国务院转发的部门规章,却赋予了有关部门非法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的处罚种类中,也不包括劳动教养;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且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而属于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却长达一至四年,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甚至可以无限延期。

    劳动教养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系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行政法规,而按照《立法法》第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由于标准含糊,加上程序上的不完善,致使实践劳动教养出现很大的随意性。由于该《试行办法》颁行后,有关部门又相继制定了多达几十个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补充,形成“法出多门”的混乱局面,这极不利于保障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很难避免劳动教养对象扩大化。

    其三,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已签署的国际公约

    一九九八年十月,中共以政府之名在联合国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不应被强迫役使。”第三款规定:“任何人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

    依据《公约》精神和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解释,所有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决定必须通过正当程序并由法院作出判决。然而由来已久的中共劳教制度的施行根据、程序、实施待遇等与上述条款均相悖,违反了公约。劳教的裁决无法律授权,程序简略不过庭亦无司法审查,裁量适用期限无具体条文依据任意性极大,对尚不足科处刑罚的公民科以高于最低刑罚期限多倍的处罚,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劳教执行中的管理体制亦是以强迫劳役改造罪犯方式并普遍施用暴力和身心强制,大量残酷迫害直至侵夺无辜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切都是蔑视法律和践踏中国公民人权和道义的。使法律承诺的人权保障成为一纸空文。

    中共一方面空喊“依法治国”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又同时实行专制暴政,充分暴露出它的欺骗与伪善。如果说法律是公制和公益的,那么无法可循的三百多个森严壁垒的劳教所像蛛网般盘踞在中华大地上,则形成了二十一世纪罕见的大型私狱!

    其四、劳教制度背离其它法律原则

    ◆劳动教养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刑事法律的权威。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劳教制度既无有罪认定的主体资格,且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判决”,依据什么认定其适用对象的“罪行轻微”?而若行为人确已构成犯罪,无论罪行轻微还是严重,自应依《刑法》做出处理,以劳教代刑,严重损害了刑法的权威性。

    ◆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劳动教养的期限长达一至三年,必要时还可延长一年;而《刑法》中的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数罪并罚可以延长到一年;管制的最长时间为两年,数罪并罚可以延长到三年;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限制人身自由;管制则是在公安机关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社区治保机构负责,进行社区矫正,并且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回家,离开一定的范围要报告。可见,劳教的最高期限超过了刑罚的最低期限,其严厉程度也高于管制、拘役、缓刑等刑罚措施。

    ◆由公安机关完全主导的劳动教养是典型的“警察罚”。一般情况下,公检法有一整套程序,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根据现行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公安机关既是劳教案件的调查机关,又是劳教的审批机关和复查机关。这个自侦自拘自裁自执行的系统不受法律约束,直接导致公安的职权滥用,公民人身和生命权利被侵害,被劳教者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劳动教养是完全封闭式的汇报审批,根本不公开,也不能辩护和辩论。劳教根本没有申诉、上诉如何审理,如何答复及期限的规定。实际上,对申诉、上诉的均不重审也不答复,使大批冤假错案永远沉入冤海、永远不得昭雪!

    ◆劳动教养日益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甚至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检察院不批捕或退侦案件、法院清判案件、证据不足超期羁押案件都可以转为劳教。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安部门甚至利用劳教处罚权搞部门创收。劳动教养也日益成为中共邪党任意打击上访和维权人员,打击异议人士,尤其是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工具。

    ◆劳动教养是实施差别待遇的处罚,不仅内外有别,而且等级、身份有别。这从公安部一九九二年发布《关于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得实行收容审查和劳动教养通知》就可见一斑;而且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栽赃陷害等职务违法行为几乎从来不适用劳动教养。它明显违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反映出不平等的歧视性,和地位低下的侮辱性。这条规定贬低大陆公民的地位和身份,这是另一类种族歧视。

    其五、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为×教在此,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共邪党在利用劳教形式迫害法轮功中,根本没有逻辑上能合理存在的法律。其主要表现是:“邪教”这一名词在法律上的非确定性。

    ◆《刑法》第三百条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邪教”的定义,根本与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的法轮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在这个通知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分别是:1)呼喊派;2)门徒会;3)全范围会;4)灵灵教;5)新约教会;6)观音法门;7)主神教。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1)被立王;2)统一教;3)三班仆人派;4)灵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儿;6)达米宣教会;7)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的这个通知。非常明确的是,并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

    ◆在一九九七年修改《刑法》时取消了“反革命罪”,从而消除了中共邪党利用此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的可能性。

    由此可见,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现行的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毒瘤,是公然践踏人权与信仰自由的一部恶法,利用劳教形式来迫害法轮功本身更是错上加错。可见真正“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恰恰是中共邪党自己,而不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在受到中共邪党不公正对待和无理镇压的情况下,所有的反迫害活动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是无可非议的,更不应该被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

    (三)千夫所指的“法外之法”

    众所周知,中共邪党的收容遣送和劳动教养制度,是披着法律的外衣践踏法治的“法外之法”。收容遣送制度已经因为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活活打死事件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被迫废除。从此以后,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不断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废除劳教制度或者将其纳入司法审查范畴,但这项被法学界长期批评的邪恶制度却因中共邪党出于迫害法轮功的需要而迟迟得不到废除。
    半个多世纪来,劳教使用范围之广、受害人数之多,世所罕见。尤其是它不受监督制约的特色,作为各级司法行政当局为所欲为的“自留地”,炮制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在受害者中间流行着这样的说法:“宁愿被定罪服刑从严处罚,也不愿被送劳教从轻发落。”其劳教场所的黑暗远非正规监狱能比,乱象丛生的劳教制度已经成为中共邪党制度性侵犯人权的标志,其存在的违法性和实践中的罪恶已经遭到国际国内舆论的强烈批评和谴责,是典型的「人治」恶法,早已是千夫所指,“人人喊打”,呼吁立即废除的呐喊声也早已汇成汪洋大海。

    来自联合国、民主国家和国际人权团体的谴责

    中国官方公布,自从在一九五七年开始实行劳教制度以来,共有三百五十万人以劳教的形式受到处罚。但是国际人权组织称实际数位要高出很多,而且中共邪党当局利用劳教制度不需经过司法程式的便利来惩罚异见人士,目前又被广泛用于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被中共邪党非法关押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超过十万人。劳教制度至今已成为全世界最臭名昭著的恶法,从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罗宾逊在访问北京会晤中国领导人时,批评中国政府这种不经过审判就送去劳教的做法违背了国际人权的准则,敦促中国取消劳教制度。

    ◆二零零零年以来,美国国务院在它的历年全球人权状况的年度报告中都指责中国人权记录恶化;同时,国际人权组织指责中国当局利用劳教制度来对付异议人士,特别是法轮功成员,作为中国特色的“法制”,其实在本质上恰恰是反法治的,它的继续存在暴露了中共政治体制无视人权内核。人权组织呼吁中国废除其三百多个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和二十九日,由中国大陆网友提供和委托征签,呼吁敦促中国实施国际人权公约、敦促中国永久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世界非政府组织等和各国公民、全球华人的公开信”和“致联合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和议会的公开信”;九月十日,又呼吁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发表了“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公开信”。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法学教授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结束他在中国关于酷刑问题的实地调查后,呼吁中国必须废除劳改制度,取消所有劳动教养院,停止使用精神折磨。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德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谴责中共劳教及劳改制度的历史性决议,这是欧洲国家的国会首次决议谴责劳教。决议中要求德国政府敦促中共关闭所有劳教及劳改场所、提供全国劳教及劳改场所的详细清单、与在这些场所被迫害致死人员的信息、并且要求德国企业抵制中共劳改产品。

    此外,决议还督促德国政府要求中共政府向人权组织、国际红十字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及人权官员无限制的开放所有中国监狱、劳教所及劳改场所,允许他们进行独立调查。这项决议也为调查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真相铺路。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北京召开奥运会前夕,联合国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开信,呼吁中国结束劳教制度。大赦国际指出,北京警方在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加剧了劳教这种虐待性措施,对公民采取劳教和强迫戒毒等手段,这种虐待性的措施违背奥运精神。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中共利用上海世博会迫害法轮功前夕,美国国会众议员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要求中共邪党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以后,美国众议院已经三次专门作出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谴责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无辜打压。

    同时,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中国因严重侵犯信仰自由,也一直被美国国务院列为“特别关注国”。

    (待续)


    陈爱立生前在冀东监狱惨遭折磨仍坚强不屈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从明慧网得知,受联合国关注案例的“中国法轮功家庭”的一家: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连荣、大儿子陈爱忠、二儿子陈爱立、大女儿陈淑兰、小女儿陈洪平,因遭受中共邪党的迫害,一家六口只剩下大姐陈淑兰一人了,其余五位因坚定修炼,遭受迫害而去世。我在此记录下陈家二子陈爱立在冀东监狱遭迫害情况。

    记得陈爱立刚入狱那阵子,就是不配合邪恶狱警的迫害。恶警挑了9个坏透了的犯人不分白天黑夜打骂折磨他,恶警也组织攻坚组、车轮大战,不让他睡觉,爱立一再讲:我们是做好人,不是犯人。狱警想把标志着犯人身份的胸牌给爱立戴上,可是无论怎样胸牌都会被爱立摘下,爱立的手指都被犯人掰的反转过去了,可是胸牌还是没有戴上。爱立的手过几天不用医治自己就会正过来!最后他们把爱立倒背着铐在椅子上,不能行动,用针线把胸牌缝在爱立穿的衣服上,爱立就用嘴咬下胸牌。

    爱立整天被打的脸肿的老高、青一块紫一块的,有善心的犯人看到了也只是偷偷的落泪,那个时候哪怕一个犯人说了同情爱立的一句话,传递给爱立一个同情的眼神都会被恶警收拾一顿,环境恐怖实在难以描述。最后,狱警终于没能把标志着犯人身份的胸牌给爱立戴上,一直到爱立出狱。

    冀东监狱在渤海边上,冬天是很冷的,风刮电线的尖叫声会响彻黑夜更平添了几分恐怖。爱立入狱那年的雪下的很大,犯人们穿着厚厚的棉衣还在打着哆嗦。记得有一次天下了大雪,恶警让犯人扒掉爱立的棉衣,让爱立在雪地里光脚站着,爱立被冻的浑身打着哆嗦脚不停的跳着,恶警奸笑着不停地问:冷吗?爱立说:不冷!恶警想摧毁爱立的意志和对大法的正信,可爱立一直回答不冷,最后恶警无可奈何地不了了之。

    一天半夜,犯人们都在睡觉,只有值班的犯人在号里来回溜达着。突然我被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吓醒,不由得从床上坐起来,头上出了一头的冷汗。我问值夜犯是什么在叫,他们赶快把我按倒说不关你的事,赶快睡觉。那一声尖叫声过后又传来一声。

    这两声尖叫声一直留在我的心底。每每想起冀东监狱深夜的这两声尖叫声,我都会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产生出恐惧,那是一个生命深层发出的痛苦!后来一个犯人在我一再追问下恐惧地告诉我,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那样我就没命了!他说狱警不让爱立睡觉好长时间了,爱立一如既往说炼,恶警说你说炼也炼不了,爱立说:那我也说炼!爱立被熬的好象植物人一样,总也醒不来,恶警就叫犯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一大壶开水浇在爱立头上,在爱立被烫的清醒的一瞬间。恶警还问炼不炼,爱立说完“炼”后就又昏死过去了,紧接着又是一大壶开水,爱立在发出那痛苦的尖叫声后依旧回答:“炼!”从那以后从监狱长到恶警都认为爱立不是一般的人,再也不去问他炼不炼了。

    从省城来的监狱系统头目要看一看爱立是什么样子,这么坚持修炼,其他的监狱头目都毕恭毕敬地笔直站着,爱立平静地坐在那里,过后从来没见过省级头目的警察问爱立:你怎么见到谁都那么平静?爱立说:他们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众生。警察问:你恨我们吗?爱立表示,大法弟子心中没有恨。

    一次,恶警叫爱立和几个法轮功学员看诬蔑大法师父的录像,爱立就是不去放录像的屋子。狱警就连哄带骗把爱立弄到了那屋子。爱立说:一定放不出来,机子会坏的。看管爱立的犯人都觉得好奇,怎么你说放不出来就放不出来呢?恶警更是不服,结果换了几个机器,几台电视也没放出来,一直从早上忙到晚上。狱警也好象似有所悟也就不放了。

    爱立从入狱到出狱一直都有专职狱警承包监控,平时由狱警挑选信得过的犯人监视看管着,一言一行都要向上汇报和记录。谁也不许和他说话。可是爱立所遭受的迫害在犯人中悄无声息的传开了,谁都认为爱立是真正的法轮功,真正的男子汉,谁都佩服!

    一年新年,一个犯人(一个在社会上有名的黑老大,据说狱警都不敢得罪他)从其他中队专程跑来给陈爱立拜年,对陈爱立说:久闻大名,你一天吃的苦比兄弟在外面吃的苦还多,实在佩服!佩服!然后给陈爱立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又说:有什么事需要兄弟帮忙的尽管说,兄弟舍命相助!陈爱立说:“那你就记住法轮大法好吧! ”

    陈爱立离开我们已经几年了,然而他的壮举定会激励后人更深刻的了解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正信是迫害不倒的,历史上迫害正信的从来没有成功过!这已是历史证明了的事实。希望那些还在作恶的恶警看到此文会惊醒,你们的迫害掩盖得再深也会曝光于天下。


    辽宁省调兵山市恶警王宏崴犯罪事实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调兵山市公安局红房派出所副所长恶警王宏崴,男,几年来一直为虎作伥,积极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我们对其劝善,他仍一意孤行,不知悔改。现将他的犯罪事实公布于众,曝光于天下。

    案例一:2002年6月18日,下午2点多,时任大明派出所警察的王宏崴带领几名警察,未出示任何手续,强行闯入大法弟子老左家中,进行非法抄家。随后,王宏崴一伙把老左绑架到大明派出所,到了那里,王宏崴用电棍电击老左一个多小时,还使用了其它方式酷刑折磨、侮辱老左。他们把老左关在一个小屋里,私设刑堂、威胁恐吓、刑讯逼供历时八个多小时,老左被迫害得遍体鳞伤,身心尽瘁方才被放回家。

    案例二:2002年10月31日晚,时任大明派出所警察的王宏崴带领一伙警察到大明镇的法轮功学员各家中抓人。强行闯入民宅,谎称上级领导要接见,找谈话,不去还不行,强拉硬拽,把本镇区18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调兵山市拘留所,进行洗脑转化。

    案例三:2009年12月7日晚11点左右,大明镇的法轮功学员王兴贤(男,60岁,大明矿退休工人)在红房立交桥附近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写完后,走出很远,被现任红房派出所副所长的王宏崴开车追捕。得知王兴贤是大明镇的学员,就开车把王兴贤送到大明派出所。

    在大明派出所一楼左边第三个审讯室内,有大明派出所六名警察和红房派出所三名警察共计九人,主要责任人王宏崴授意对王兴贤施以迫害:把王兴贤双手背铐,蹲在地上。王宏崴指使其中一名大明派出所的警察对王兴贤谩骂、侮辱、并用拳头猛砸王兴贤的头部三次;在重击第三次时,王兴贤摔倒在地,昏死过去,手臂压在身下,造成手臂骨折。打人的警察威胁恐吓说:“你要把今天的事说出去,我就扒了你的皮。以后对谁说都说自己伤的。”王兴贤在极度恐惧下,脑子思维混乱,按警察说的做了笔录。

    12月8日,也就是事发第二天的早晨,王宏崴带领四名警察闯入王兴贤的家中,搜查抢劫大法书和私人物品。

    12月8日晚,红房派出所的警察给王兴贤的家人打电话说,王兴贤的左手臂骨折了,让王家拿3000元钱给老人疗伤。王兴贤的家人据理力争:王兴贤出门时身体还好好的,怎么一天一夜的功夫就骨折了呢?警察早晨来时怎么没说呢?王宏崴诡辩说:“他是端着受伤的胳膊在写大字。”王家家属随后来到红房派出所,在一个仓房里见到了王兴贤,见他用一根绳托着伤臂,前额有青包,家人一再追问是被谁给打伤的,王兴贤心有恐惧,不敢说实话,说是自己摔伤的。王宏崴欺上瞒下,恐吓王兴贤的同时,和同事制造假证上报公安局,包括假录像、假照片和假笔录。

    王宏崴向王兴贤家人勒索钱财不成,就把王兴贤关入调兵山市看守所进行刑拘。7天后,即2009年的12月13日,王兴贤的案子被上报到调兵山市检察院。

    2010年2月3日,王兴贤被非法拘禁两个月后,被开庭审理。审判长:郭淑杰;审判员:郑玉梅、侯义长;公诉人:付芳、李凤明。

    在开庭审理时,北京的正义律师为王兴贤做了无罪辩护。但是,法官不顾法律和良知仍判王兴贤三年的刑。

    2010年4月1日,家属接见王兴贤时,见到王兴贤戴着手铐,托着残臂,面容憔悴,连两个小孙女都没认不出来是爷爷了。与此时,王兴贤才把自己被迫害的经过如实地说了出来。

    为了制止这场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站了出来,揭露中共流氓集团的丑恶嘴脸,曝光他们的罪恶行径,维护民众的知情权,还民众一个公道,这是对社会负责的正义之举,怎会是“犯法”!我们只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合法权益,不论是对“真善忍”的信仰,还是上访或讲大法真相都是合法的。

    《宪法》是母法,任何违宪立的法都是违法的。江泽民流氓集团针对法轮功制定的所谓法律都是基于自己的私利和权欲,都是违宪的。那么任何执行江氏邪恶集团的指令都是违法的行为,时机一到必受法律的严惩,无论是谁都休想逃脱。
    综上所述,王宏崴及其同伙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刑律,构成了犯罪。具体如下:

    (一)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权。王宏崴一伙用侵犯人身权的方法来逼迫法轮大法修炼者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此类行为按照《刑法》第251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在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家,王宏崴无搜查证就随便搜、随便看。没有搜查手续的行为按照《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

    (三)法轮功学员就因为信仰“真善忍”而被拘禁,王宏崴一伙拘禁学员的行为按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四)为了获取臆想的假材料、假证据、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王宏崴一伙对法轮大法修炼者采用了刑讯逼供、制造假证,要挟家人等手段逼迫,折磨法轮大法修炼者承认、签字。此类行为按照《刑法》第247条的规定,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五)法轮功学员仅仅是因为实践信仰自由的天赋人权而遭到人身伤害,遍体鳞伤甚至肢体致残。王宏崴一伙的行为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六)在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王宏崴和他的同事们都能了解到法轮大法的修炼实质,了解到大法弟子无任何政治野心,没有非法目的,都是在按“真善忍”做好人,更不是什么“邪教”。但是王宏崴他们苦于对自己仕途的担心,不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而是按政法委某负责人对各部门的授意、密令、文件的要求去搞假证,实施迫害,对中共发起的这场毁灭人类道德的罪恶行径推波助澜,此类行为按照《刑法》第399条的规定,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官裁决逮捕江泽民、罗干。在法律文书中,法官详尽地评估了中共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以及江泽民、罗干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实施的群体灭绝政策中,采用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对人的生命和人类尊严是极大的蔑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古今中外凡是对神佛、对人民犯下罪行的犯罪分子没有一个能逃脱历史的审判的。

    调兵山市的父老乡亲们,让我们共同揭露和抵制这场倒行逆施的迫害,把王宏崴之类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真正地享有《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走向文明,走向进步。


    ■ 人心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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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真相的村干部营救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明真相的村干部营救法轮功学员

  • 香港女士湖南郴州三退记

  • 明真相的村干部营救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某地区某村中共支书田福(化名),看到本村法轮功学员帮助村民做好事,助人为乐的精神,认为法轮功学员是本村最好的人。由于多年来法轮功学员经常给他讲法轮大法好,他认同法轮大法能使人类道德回升,自己也想做好。

    四月初,该村法轮功学员到外村发真相资料时,被一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被害人家属找到田福请求帮助。他听完后马上给派出所长打电话要求赶快放人。所长说该法轮功学员天亮前不知怎么走脱了,派出所已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通报了,事情不好办了。

    田福放下电话将实情告诉了家属,并让家属放心,这事他一定帮忙,说:法轮功学员是村里最好的人,我豁出去支书这活不干了也要把这个人要出来。

    田福吃完早饭就去找有关人员办理,当天就办妥了。回来告诉家属说:派出所同意了,不再追究此事,有关手续已办完了,让法轮功学员回来吧。派出所的人还请田福求法轮功学员不要让国内外法轮功学员给他们打电话了,他们已经明白(真相)了。

    当田福听说还有摩托车扣押在派出所,就马上返回派出所,把摩托车也要出来了。

    这个村的许多村民听说此事后,都为村里能有这样的明白事理的干部而高兴。


    香港女士湖南郴州三退记

    前两天我碰上一位很久以前从中国去了香港的女士,与她讲法轮功真相、劝“三退”。

    这位女士说,她是到湖南郴州来探亲的,很多年未来郴州了。从表面上看这里一片灯红酒绿,到处大兴土木,其实她接触的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并不是这样。例如,她的亲人住的地方,以前有单位管,现在单位被贪官贪倒了,现在归居委会管。而居委会啥事也不管,亲人住的地方现在破破烂烂,肮脏不堪,晚上街道上一片黑暗。她又说,工人失业了,没有工资发,有些贫困家庭象征性的给一点低保,每户八十元,这真是叫人无法想象。香港人六十岁后,政府发给生活费几千元,吃水果还补贴一千元。她看她的亲人都是一脸的无奈,满腹的牢骚,提起中共,人人咬牙切齿。

    她说,在香港时,因为忙,知道一点法轮功的事,也没往心里去,看了那些酷刑迫害法轮功的材料和图片,我还有点疑问呢。这次到郴州,我认识的一些叔叔、伯伯、阿姨吧,很多都炼法轮功,看他们身体健康,红光满面,待人接物大方得体。可他们很多人都被抓、被打过,在派出所、劳教所、监狱,受到过各种酷刑。听了他们说被中共迫害的经过,我才知道我在香港得到的这一切讯息都是真的。他们那么大年龄了,有些人长期不给发工资;有些退休的,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个领钱的卡还被搞了“特殊号码”。共产党还随时准备迫害人家。

    我说,中共的罪恶三天三夜说不完。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你“三退”了没有?她说:“没有,今天就退了吧,以前入过团,入过队。另外把我丈夫也退了,他入过队。”我说这必须你丈夫他自己同意,这是要神认可的,否则不算数。她说这个没问题,她丈夫知道共产党是什么玩意儿,他不会反对,说她会给他讲清楚的。最后这位女士说,以后在香港还要了解更多的法轮功真相。

    我对她说,这次到郴州你没白来,希望你在香港那片自由的土地上能让更多的人明白真相。


    相信大法好得福报(故事三则)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相信法轮大法好得福报

    文/天津 晓岚

    我二女儿没有修炼,但她亲身经历的几件事让她深信“法轮大法就是好”。

    有一次她得了脚气感染,一只脚起满了大泡并套了脓,最大的一个有枣那么大,里面的脓把它撑得鼓鼓的正起在脚掌上,穿不上鞋走不了路。她婆婆一家都让她去医院把脓放出来。

    女儿给我打电话,我给她带去了《转法轮》、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音和一些真相小册子。到她家让她听师尊讲法,一天听三讲。第二天,泡就蔫了;第三天,泡连脓一起都干了,完全好了。她从心里感到大法的神奇,她婆婆家也感到不可思议。从那时起她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

    有一天晚上下班在路上,后面的一辆小轿车把女儿的电动车撞出去很远,她摔在地上,一下围了好多人,司机和车上的人下来说要送她去到医院。她当时想起了《转法轮》中师尊讲的几个被车撞却安全脱险的例子,就对司机说:“没事,你们走吧!”

    女儿慢慢从地上站起来,看看自己真的没事,只是腿被摔青了、破了。一个热心肠的人帮助我女儿找了个修车的,把电动车修好就回家了。

    后来女儿待业了,几经周折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上个月我弟妹来电话,说她认识的一个老板让她找一个内勤,所说的条件正是我二女儿具备的条件,一面试就定下来了。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女儿也说:“我相信大法好,得福报了。”

    发生在女儿身上的这几件事也让她婆婆一家看到大法的神奇,相信大法是正确的,中共邪党的电视里讲的都是诬蔑。他们一家人都做了“三退”,退出了中共的一切组织。她的婆婆也开始修炼大法了。

    诚念大法好,煤气中毒立解

    2007年10月底的一天,我二十多岁的女儿,从城里专程回河北农村老家来接我。就在这天深夜,我女儿要下床解手,因煤气中毒突然跌倒在地。

    当我和她爸被惊醒后,去她住的房间一看,发现她躺在地上,脸色蜡黄,裤子尿湿,不省人事。我们赶紧把她抬到沙发上,同时我对着她大声呼唤:“如果你心里还有知觉,快念法轮大法好,求大法师父救命!”

    随后我就匆匆忙忙去邻居家找大夫。当我领着大夫返回家中时,发现她吐了一盆脏东西,人已清醒过来。我忙问她是念“法轮大法好”了吧?女儿点点头说:“你让我念,我嘴里说不出,但自己有感觉,就心里念……”。请来的大夫很惊讶,说象我女儿今天这种情况,少说也得输三天液才能恢复正常。可第二天早上7点,女儿就领我乘车进城了,一路上我看她的言谈举止,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

    “以后我就信大法了!”

    我老姐姐82岁了,一生共生养了十几个孩子,过多的生育使姐姐落下严重的月子病,两腿老觉得象有股冷风在飕飕地吹,同时伴有抽筋。近几年来更为严重,几乎整夜整夜的抽筋,弄得姐姐痛苦不堪。

    去年八月份我去看望姐姐,并给她全家介绍法轮大法,讲大法好的真相。晚上我就同姐姐住在一起,深夜我被姐姐痛苦的呻吟声惊醒,原来姐姐抽筋的病又发作了。我急忙告诉姐姐快念“法轮大法好!”并把师父的讲法录音打开让她听。一个小时后姐姐平静地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姐姐高兴地告诉我说:“以前犯了病晚上抽筋后,第二天起来,这两条腿还是疼的不行,站不能站,蹲不能蹲。你看现在我这两腿一点儿也不疼了,能蹲能站。”老姐姐一边给我说着,一边还做了两个下蹲的动作,“你教我念的大法真好,可真顶事,以后我就信你们的大法了!”

    我在姐姐家陪伴她住了16天,困扰她几十的病再没犯过。


    ■ 大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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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法轮大法日东北某大城市出现大量真相标语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大陆报道)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世界很多国都有庆祝法轮大法弘传世界十八周年的庆祝活动;而远在中国大陆被中共恶党独裁统治的地区,一些城市也涌现大量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退党保平安的标语。

    这些条幅标语的内容有:“庆祝5.13法轮大法日”、“天灭中共、退党保命”、“已有七千万人三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善恶有报”、“平反昭雪”、“审判江泽民”等。

    这在林间小道、湖边、公园、休闲广场,这些迎风飘扬的大法真相标语震撼了世人,清除了邪恶因素的干扰,人们路过纷纷议论。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经过法轮功学员多年来不断的讲真相,人们越来越对大法了解和认同了,中国大陆的民众越来越觉醒,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被揭露出来,更多的人相信了法轮功学员讲的都是真话,对恶党的残忍、灭绝人性和无耻感到震惊!

    现在不断出现的灾难──大地震、海啸、甲流、火山喷发、大旱、大暴雨,也正在惊醒人们,人们纷纷痛骂恶党,纷纷选择“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命。

    天灭中共是天意。现在“三退”人数已超七千万人,中共邪党解体在即。望还未“三退”的民众速速选择三退保命这条康庄大道。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德阳地区警察又在骚扰法轮功学员

  • 通辽市清真三委恶人骚扰、诱骗法轮功学员家人

  • 请正念加持连云港法轮功学员朱超早日闯出看守所

  • 昆明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 广东清远市电信局克扣员工慰问金

  • 广西陆川县教育局充当邪党打手 迫害法轮功学员

  • 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广州市天河区讲真相被绑架

  • 上海法轮功学员于向东已回家

  •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派出所片警吴青骚扰法轮功学员

  • 重庆沙坪坝法轮功学员付新碧遭警察绑架

  • 湖南永州唐玲华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现已回家。

  • 山东莱州法轮功学员滕春香、王显玉、刘崇燕被绑架

  • 河北师范大学不法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席淑君

  • 石家庄桥西区新石派出所伙同南宫公安局与劫持赵新华

  • 华北某地的真相条幅

  • 黑龙江省泰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刘立强(刘昊明)近况

  • 成都市外南5701厂家宿区法轮功学员李永秀被抄家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刘维静遭绑架的补充更正

  • 牟平法轮功学员赵善乐被绑架

  • 东营法轮功学员李本英遭绑架

  • 辽宁省东港市法院欲对邵军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 河北怀安县武小飞被石家庄桥东警察绑架

  • 河北省围场县二中教师王素芳遭构陷 无法上班

  • 安徽淮南市及、家庵区政法委610头子

  • 山东日照实验学校配合邪党行恶

  •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潘惠玲被绑架

  • 大连长海县法轮功学员陶淑文在家中被610、国保绑架

  • 沈阳张士教养院关押陈希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刘玉朋被非法关押七天 已回家

  • 梅河口警察绑架郑丽华

  • 南京浦口区法轮功学员叶绿荣、余传平遭绑架

  • 武汉市江汉区610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桂平(补充情况)

  • 潍坊昌邑石埠镇法轮功学员李建林在潍坊看守所遭迫害

  • 安徽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吴庆华被绑架

  • 德阳地区警察又在骚扰法轮功学员

    最近,四川德阳地区警察多次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派出所警察骚扰学员时说:5.12要到两周年了,又在搞世界博览会,传闻恶党领导人要来德阳绵竹、什邡等地,上级要求他们看紧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还给他们“分配”了学员名额。

    所以,警察要求法轮功学员不能随便外出,走哪要给他们打招呼。法轮功学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们就又到学员做工的地方找单位领导、到住地找门卫,要门卫“盯”着点,随时汇报情况。一些警察也表示很烦这种做法。


    通辽市清真三委恶人骚扰、诱骗法轮功学员家人

    2010年5月7日下午,通辽市清真三委恶人到法轮功学员季丽萍家进行骚扰,并拿出一表格诱骗季丽萍的丈夫在空白的表上签字说:你的妻子这二年表现很好,给你解除监控了,签个名吧。季丽萍的丈夫于是在表上签了名。

    提醒同修注意;不要被邪恶欺骗,在空白纸上签名后,他们会随意写东西欺骗世人,不给邪恶可乘之机。正念正行,同时提醒同修转告家人不要配合邪恶签名。


    请正念加持连云港法轮功学员朱超早日闯出看守所

    连云港法轮功学员朱超自从4月25被绑架以来一直没有回来,现被非法关押在江苏连云港新浦区守所。一家人再一次被拆散,女儿还有半个月即将参加高考。

    电话区号:0518
    连云港市“610”成员:
    陈永、科长吕某、队长杨某、黄家沛(科长)、科长吴某 85298335、钱光玉 82392646
    连云港市国家安全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4号)
    办公室 85521878 值班室 85521858
    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14号)
    总 机 85298111
    总值班室85298018
    办公室 85298012
    “610”办公室 85298113

    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
    局长室 85416648
    办公室 85507110
    政委办 85411604
    政工办 8551553


    昆明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今年五月二十四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张美蓝、刘蓉、彭素芬非法开庭。

    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昆明市东川区国保大队非法搜查了张美蓝、刘蓉、彭素芬等当地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并将刘蓉关押在东川区穆树朗看守所十七天。之后东川区检察院非法对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期间,东川区国保大队也多次非法传讯当地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2010年3月2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将暂住在昆明的张美蓝叫到法院非法询问,同一天,昆明市中级法院也派人到东川区检察院,并通知刘蓉、彭素芬两位法轮功学员到检察院非法询问。

    张美蓝,女,70多岁,东川落雪矿退休工人;
    刘蓉,女,30多岁,职工家属,右手残疾;
    彭素芬,女,70多岁,东川因明矿家属。

    东川区参与非法抄家、传讯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有:
    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永林(手机:13398848239)、国保大队张开礼、陈光林、赵天顺、陈正清、童云龙、任开礼、段顺良、王晓辉。
    东川区新村派出所(法轮功学员多被传讯到这个派出所)电话:0871-5151383,0871-2121384


    广东清远市电信局克扣员工慰问金

    广东清远市电信局去年年底到员工家发放慰问金时,到法轮功学员黄秋梅家,发现她家门口贴有法轮大法好等迎春字画,工会人员吴某(女)看见了就不给黄秋梅发放三百元慰问金。后黄秋梅到电信局给她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讲法轮功是被迫害的,是没有犯法而是合法的。但到电信局还是克扣了黄秋梅的三百元慰问金。


    广西陆川县教育局充当邪党打手 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0年5月17日,陆川县教育局下属第一小学、初级中学分别有两名教师被非法挟持到陆川县所谓的洗脑班,企图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转化”。

    据悉,该行动受陆川县政法委指使,由国保大队队长陈明负责绑架。该县教育局曾下达命令到各学校,要求各学校无条件配合。这次被绑架的学员有:陆川县第一小学刘新,陆川县初级中学张翠雁。

    相关电话:
    陆川县“610办公室”主任陈达广手机13878073999。
    陆川县“610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桂初0775-7227626(宅)手机13100552118。
    陆川县公安局主管打压法轮功副局长:邱树华手机13635028899;13807752251。
    陆川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陆川县教育局 邮编:537700
    陈建军 党组书记局长 0775—7336898(办) 0775—7338855(宅 ) 13978523688
    吴益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75—7337881(办) 0775—7338588(宅 ) 13978522899
    肖春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75—7337035(办) 0775—7334332(宅 ) 13607757098


    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广州市天河区讲真相被绑架

    五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袁利妮与辜姓法轮功学员在广州市天河区讲真相,被天河区国保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看守所,情况不明。

    袁利妮是湖北黄梅人,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辜姓法轮功学员是重庆人,请广州市天河区同修了解情况营救同修。

    请黄梅、四川法轮功学员整体配合,发出强大的正念营救他们。


    上海法轮功学员于向东已回家

    上海法轮功学员于向东在青浦监狱被非法关押三年,于五月上旬回家。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派出所片警吴青骚扰法轮功学员

    今年“五一”前,以开世博会为借口,沈阳市皇姑区泰山派出所片警吴青(男)恐吓法轮功学员家属,必须保证法轮功学员放假期间每天到社区报到,不许离开沈阳,法轮功学员没有配合邪恶。

    五一过后,自称是政法委姓高的又来恐吓,必须签字、写保证,否则送洗脑班,说送市里不行送省里。


    重庆沙坪坝法轮功学员付新碧遭警察绑架

    5月17日上午11点钟,重庆沙坪坝法轮功学员付新碧在山峡广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被沙坪坝警察绑架,目前还不知道被关押在什么地方。

    请看到此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发正念加持同修正念闯出魔窟。


    湖南永州唐玲华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现已回家。

    湖南永州法轮功学员唐玲华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拘留15天后,被家人接回家。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唐玲华,老罗在永州邮亭圩镇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非法举报,后被邪党警察绑架。由于老罗年龄比较大(七十多),当晚由家人接回。而唐玲华被绑架至零陵拘留所非法关押。已被家人接回家。

    部份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零陵区委 区号0746 邮编 425006
    值班电话 6225610(传真)
    永州邮亭圩派出所 6781368
    李韦君 拘留所所长 2889297(家)6377765 13367469105
    蒋耀林 拘留所教导员 13204968090

    唐富荣 政法委书记 6235568 13874355258
    顾孟军 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6339009(家)6225610 15807460008
    李杨军 610副主任 6321328(家)6225610 13974638827
    彭善国 综治办主任 2830405 13974698571
    郑春晖 国保大队大队长 6351722 6330283 13974635629
    陈建卫 国保大队教导员 6330764 13974608700
    刘红飞 永州市零陵区国保人员 13874380244 (手机)
    姜邵林 永州市零陵区国保人员 13974612021(手机))
    郑和生 零陵区法院院长6330238  15874662217
    郭庆 零陵区法院副院长6330886 15974066999
    李姝丽 零陵区法院副院长 6330086 13707463696
    熊凤平 政治部主任 6226506 13974630598
    李少阳 刑事庭庭长 2887533 13974631076
    冯湘琳 零陵区检察院检察长6331376 15111671919

    永州市委 区号0746 邮编 425000
    值班电话 8358982
    蒋善生 永州市政法委书记 8359696 13574626688
    李宪玉 永州市610主任 8358209 1397467838
    张建国 永州市610副主任 8358995 13974623230
    廖江宏 永州市610副主任 8358982 13974612716
    罗晓秀 610办教育科长  8358982 13707461323
    刘建宽 市公安局长办 8362003 15907460139
    王蓟霍 市检察院检察长 6370807 13907462955
    熊春明 市中级法院院长 6667507  13974610007
    曹云红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6667506 13707463308
    周伟平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6667503 13974646503
    张胜广 市中级法院政治主任 6667621 13874611888
    张晓龙 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 6667616 15874682288


    山东莱州法轮功学员滕春香、王显玉、刘崇燕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山东莱州金城镇王家村法轮功学员滕春香、刘崇燕和刘家村法轮功学员王显玉在新城集上讲真相时,被金城公安分局和莱州公安局的恶警们绑架。

    下午恶警们翻墙进到滕春香家,没有找到任何他们认为的证据,就到滕春香的儿子王中成家。他们认为证据是被王中成拉走了,就绑架他。随后20多个恶警分两伙抄了王中成家,搜了他家的果园。当天夜里2点,四人就被转移到莱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相关电话:
    莱州市委办公室:0535-2212517
    莱州市政法委: 0535-2211991
    莱州市公安局: 0535-2289111
    莱州市“六一零”办公室:0535-2252610
    莱州六一零主要负责人: 于智滨
    莱州市国保大队: 0535-2212650
    莱州市看守所: 0535-2212856
    莱州市拘留所:0535-2221931

    莱州市金城镇:
    边防派出所:  0535—2636090
    所长:杜波,电话:0535-2636090,手机:13863803602
    党委办公室: 0535—2636138、0535—2638899
    镇长办公室: 0535----2636016
    妇联: 0535---2638872
    政法办公室: 05352638822
    司法: 0535---2638848
    信访办公室: 0535---2638812
    政府办公室:0535---2636038、0535---26377713562667415   13295456787  13176938981


    河北师范大学不法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席淑君

    河北师大教育学院教师法轮功学员席淑君,在二零零七年给学生讲真相,被河北师大开除留用至今已两年多。期间院领导多次让她写认识,给其家庭、生活、心理造成极大干扰和压力。近期河北师大、教育学院领导又以违法违纪为名作出决定,不让席淑君在她从事的音乐教育教师岗位上班,让她到资料室上班。这个迫害决定遭到席淑君的拒绝。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河北师大领导为一己之私追随中共邪党,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成为河北高校迫害的重点。送“洗脑班”强制放弃信仰;化学学院副教授付华景被开除,后被迫害致死;物理学院张丽姗老师、公共管理学院邓梅珍老师、教育学院王国新博士等均被非法开除。十二年来,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已大白于天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没有讲过法律。现行“宪法”不是规定公民有言论、信仰自由吗?讲真相就开除,这是什么法呢?而参与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呀!

    真诚希望河北师大各级领导能恪守良知,维护善良和正义,不要再参与迫害,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呼吁海内外正义人士给予帮助,制止河北师大对席淑君教师的迫害。

    相关人员:
    河北师大书记:李建强 单位电话 0311--86269319
    河北师大副书记:吕文一 单位电话 0311--86269396
    河北师大副书记、校长:苏宝荣 单位电话 0311--86269449
    组织部长:武德林 0311—86269918  手机:13833111121

    副部长:张文清 0311—86268983   手机: 13930102997

    河北师范大学 党委办公室 0311-86269352
    河北师范大学 校长办公室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 纪检委 0311-86269455
    河北师范大学 组织部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本部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65号 邮编050016)

    河北师大教育学院电话:(地址在石家庄新石南路 邮编050091)
    河北师大教育学院党委书记:于化龙 办公室电话:0311-86263470
    鲁忠义   13833113539  86263164
    李秀军   13081126730  86263899
    蒋彦华   13931894819  83824156
    孙梅艳   13081016196  83824156
    党委办公室  86263642
    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  86263372
    副院长、教科所副所长办公室  86263434
    教学副院长办公室  86263746
    行政副院长办公室  86263467


    石家庄桥西区新石派出所伙同南宫公安局与劫持赵新华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六点三十分左右,石家庄市桥西新石派出所所长,以询问房屋租赁为由,闯到西三教村法轮功学员赵新华家。在确定赵新华的身份后,指使两个便衣恶警和一穿警服的(其中有自称是南宫公安局的、一个说曾是桥西国保大队队长)用手铐铐赵新华,赵新华不配合这种非法无理的迫害,在挣脱中手腕被划出血痕,左手小臂和肩部被拉伤瘀血。他们非要强行将赵新华带往新石派出所,赵走脱。恶警非法抄走大法书,赵新华孩子用的电脑主机,复印机及切刀等物品。

    参与迫害: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派出所
    地址 新石小区75号   电话:83834318
    新石派出所 指导员室:83833898
    片警:梁立榜
    南宫市公安局:电话0319-5222591,邮编:051830
    政委 李泽威
    局长 张永亮


    华北某地的真相条幅


    黑龙江省泰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刘立强(刘昊明)近况

    刘立强是被教改科杨立春关押在小号。说是半个月,现已20多天,在小号内受虐待,穿地环(两边各用两个铁环套住两脚,再用螺丝紧上,吃饭、去厕所都不给松开)。每天只给两口玉米粥。


    成都市外南5701厂家宿区法轮功学员李永秀被抄家

    5月14日17时左右, 5701厂3男1女以查电线为名,突闯法轮功学员李永秀家,看见电脑、打印机,那女的报告保卫处书记张焕智。张进李家门就说:这么多年,你还在搞这个。李给他讲真相,张说没办法,我的工作就是做恶人的。

    这时,厂保卫处处长董锦羲带着攝像员和簇锦派出所警察以及国安和街道办事处人员来抄家,抄出李永秀的大法书籍。李永秀叫他们出示证件,一个肩上带二颗星警察说:你还要搜查证,老子一会儿给你补来,就这样抢走了一台电脑、打印机等。李永秀不配合,被国安人员打了两下,然后,将李永秀和她的儿子强行带到簇锦派出所。武侯区“610办公室”主任姓伍和他们一起,欲施构陷。李永秀拒不配合。李永秀的儿子还未修炼当晚已回家。

    最后,通知彭州市610将李永秀接回,现人已到家。

    直接参与迫害的5701厂恶人名单:
    厂保卫处处长:董锦羲
    厂保卫处书记:张焕智
    厂党委书记:郑殿文
    厂工会广席:陽庆
    退休处书记:向苏蓉
    社区主任:杨荣江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刘维静遭绑架的补充更正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通江口乡法轮功学员刘维静在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乡刘小船村遭绑架。现在得知,是当地村民张聚金、姜美娟夫妇俩诬告的刘维静。

    张聚金电话:024-27049350 刘小船村书记 肖志安 电话:024-27049231 刘小船村村长电话:024-27049222 柏家沟乡乡长 周成林 电话:13840004555 柏家沟乡书记 郝士合 电话:13591459352 柏家沟派出所电话:024-87048012××


    牟平法轮功学员赵善乐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点钟左右,法轮功学员赵善乐在牟平客运公司给三个警察讲真相时,被绑架到政府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下午三点半左右,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迫害。

    已知参与迫害的警察有王深、沙守冬、刘国杰、孙卫涛等。


    东营法轮功学员李本英遭绑架

    东营法轮功学员李本英(女、50多岁),家住石油大学(东营)家属区。讲真相被恶人举报,2010年5月15日下午在鑫都康城小区(位于石油大学东)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关押在滨海公安局看守所(位于东营牛庄镇东)。

    迫害责任单位: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电话:0546--8506810
    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国保大队电话:0546--8506826、8506827
    滨海公安局看守所电话 0546-- 8507606、8507603、8507600
    石油大学‘610’


    辽宁省东港市法院欲对邵军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去年12月末丹东政法委勾结东港政法委及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抓捕。目前案件已由东港检察院移交到了东港法院。现在有四名法轮功学员面临着非法审判。他们是邵军、王福华、王春华、邹积令。

    电话:区号0415

    东港政法委
    7148323
    7147006
    7147048
    7148161
    7147627
    7147681
    7147147

    东港公安局
    哈和才:副局长 7149715(办)、7129002(宅)、1394250177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7144608(办)、13941509420
    高 峰“国保”教导员7144401(办)、7136698(宅)、13704955516

    东港法院
    孙敬明:院 长 2277555(办)、13704158181
    宁 伟:副院长 2277577(办)、13942587528
    辛吉辉:刑事庭长2277501(办)、13941574609
    李新田:审判员 2277521(办)、13019807219
    刘文果:审判员 2277502(办)、15041515757


    河北怀安县武小飞被石家庄桥东警察绑架

    武小飞,男,二十六岁,张家口市怀安县山旗屯村人。二零零八年从保定软件技术学院毕业后,和一名同学到石家庄打工。在石家庄市北京天具时(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做节目,他负责后期程序。

    五月十二日晚六点左右,武小飞被石家庄桥东某地三名警察绑架,并抢走了他的笔记本电脑。目前武小飞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请石家庄的同修予以帮助,参与营救武小飞。

    附:武小飞所在单位电话
    0311 85091801
    0311 85091802(传真)


    河北省围场县二中教师王素芳遭构陷 无法上班

    王素芳,河北省围场县二中教师,因修大法多次被校长伙同恶警绑架。这次因二中开职工大会,校长诽谤大法,王素芳站出说:“不许诽谤大法,大法要人是修真、善、忍,做好人的。”被校长伙同国保大队宋景波、张立新预谋绑架。王素芳走脱,现未能上班。

    刘国林:二中校长,办公室电话:03147562153 宅电:03147518346手机:13831422983
    宋景波:国保大队长,宅电:03147512168 手机:13503348975
    张立新:国保大队恶警,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安徽淮南市及、家庵区政法委610头子

    安徽淮南市政法委610历任头子:

    淮南市1999年――2001年市政法委书记米丘兰;
    淮南市1999年――2010年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李家铭;
    淮南市1999――2010公安局国安处处长冯建国;

    米丘兰、李家铭、冯建国三人参与了任职期内所有辖区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罪行累累,对任职期间所有辖区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责。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政法委610历任头子

    1999――2001政法委头子高凤(女);
    1999――2007政法委610头子张利民;
    2007――2010政法委610头子陆进军(女);
    电话0554——6888390
    电话0554——3235575
    家庭地址:洞山颐园北村17-02-06
    1999――2010田家庵区公安局国安科科长索明辉、王广胜。

    高凤、张利民、索明辉、王广胜、陆进军参与了任职期内所有辖区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带人到北京拦截上访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拘留、劳教、判刑、绑架法轮功学员举办洗脑班、非法向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勒索收取巨额钱财随意挥霍,罪行累累。


    山东日照实验学校配合邪党行恶

    近日,山东日照实验学校(原日照铁路实验学校)要求全校学生都要佩戴邪党的红领巾,每天在校门口检查,发现未戴的同学就在校门口罚站,弄得家长和学生们很反感,但又无能为力。这可能是日照邪党为达到毒害众生的目的统一部署的,请广大同修给山东日照有关邪党人员打电话,讲真相,阻止毒害扩散。

    另有消息说:该校校长、党总支书记谭纪村 一贯追随恶党,曾积极参与恶党在学校对大法的恶毒宣传,已于前些日子被“双规”。

    这是山东日照实验学校联系电话:0633-8177788   0633-8177337

    校长、党总支书记:谭纪村
    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阎丰坡
    副校长:宋兴任
    副校长:张从胜
    副校长:赵健 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
    办公室主任兼基建办主任:徐祗江
    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孙姗姗
    幼儿部园长:赵枫
    中学部教务处主任:冯健
    小学部教务处主任:徐洪涛
    中学部政教处主任:蔡群 2001年被评为日照市“政治学科骨干”
    小学部政教处主任:韩敬亭,日照市“思品学科带头人”
    少先总队辅导员:徐杰 日照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主任管理员:杨振龙

    这是山东日照市教育局的网址 https://www.rzjy.gov.cn/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邮编:276826 联系电话:8779302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潘惠玲被绑架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潘惠玲2010年5月12日被绑架。请广州同修帮助他尽快走出魔窟。


    大连长海县法轮功学员陶淑文在家中被610、国保绑架

    2010年5月10日,长海县法轮功陶淑文在家中被长海县两辆警察、六七个警察绑架,抢走老旧式电脑及打印机、真相条幅和大法资料。当天被送往大连姚家看守所。

    长海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89882929
    政治处电话:89882909
    法制科电话:89884452
    纪检组电话:89887532
    治安大队电话:89882469
    政保大队电话:89882867
    经侦大队电话:89887572
    刑警大队电话:89882849
    交警大队电话:89882500
    监管大队电话:89882930


    沈阳张士教养院关押陈希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沈阳张士教养院现非法关押了4名法轮功学员:陈希,王桂兰,其他俩人不知其名,望提供详情。邪党欲非法构陷这4名法轮功学员。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刘玉朋被非法关押七天 已回家

    山东烟台经济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刘玉朋被烟台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天,于五月十七日回家。


    梅河口警察绑架郑丽华

    2010年5月18日上午吉林梅河口法轮功学员郑丽华被梅河警察绑架,详情待查。

    梅河口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电话;0435-4228158
    政委办公室电话:0435-4225032  4227073  4308607

    啜志勇 现任梅河口市局局长:0435-4228158  13304458856 13843595959
    李涛 梅河口市局局长 0435-4308601 13614450001


    南京浦口区法轮功学员叶绿荣、余传平遭绑架

    近期,泰山新村派出所配合南京六一零和浦口区六一零绑架了浦口区法轮功学员叶绿荣、余传平。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派出所:所长王聪健,张副所长,教导员柴代涛,民警张春晓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北路8号 邮编:210031
    电话:025-58608495、58609009、58140506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成念,泰山新村办事处副主任曾连喜
    泰山街道办公室电话:025-58608146

    以下还有南京市浦口区一些部门电话:
    浦口区江浦街道办公室  58882442
    桥林镇办公室   58271600
    乌江镇办公室   58291152
    石桥镇办公室   58211111
    星甸镇办公室   58261229
    汤泉镇办公室   58241187
    永宁镇办公室   58229144
    盘城镇办公室   58731901
    沿江街道办公室  58841755
    泰山街道办公室  58608146
    顶山街道办公室  58852408

    浦口区委党校办公室   58286501
    浦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58882780
    浦口区交巡警大队办公室 58140624
    浦口区民政局办公室   58882530


    武汉市江汉区610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桂平(补充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610非法组织,以上海开世博会为借口,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桂平。

    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晚上9点钟左右,李桂平(女、53岁)一人在家时,她家居住的楼下布满了恶警、警车,恶警将李桂平的家门撞开,把李桂平强行绑架到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邪恶洗脑班。李桂平大楼的居民要保李桂平,不让610抓走,流着眼泪说:她是个好人,是一个弱女子,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

    610的恶人说:抓李桂平是上级的指示,因为上海世博会要开始了。还不让居民向外说出事情的真相。上海世博会要开始了,与法轮功学员李桂平有何关系?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侵犯人权的流氓犯罪行径吗?当李桂平被抓走时,大楼的居民都流泪了。

    江汉区610非法组织、江汉区唐家墩派出所、江汉区天门墩社区居委会,严重违犯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桂平家的行为,犯有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派出所电话027——85602793 027——85394673
    社区居委会  027——62985762 熊松柏


    潍坊昌邑石埠镇法轮功学员李建林在潍坊看守所遭迫害

    现得知潍坊昌邑石埠镇法轮功学员李建林三月十八日被邪恶绑架,一直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遭受迫害。

    潍坊市看守所0536-8911161 13806363390


    安徽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吴庆华被绑架

    2010年5月13日上午,安徽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吴庆华被阜阳市颍州区解放路派出所恶警绑架。

    法轮功学员吴庆华,女,50岁左右,2005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经常受到骚扰,2010年5月13日上午,解放路派出所所长张林阳带领几个恶警绑架了她,之前几天阜阳市文峰派出所恶警就骚扰过她,吴庆华现被非法关押在阜阳看守所。

    阜阳市颍州区公安分局电话号码:0558--2184040
    阜阳市解放路派出所电话号码:0558--2250669
    阜阳市解放路派出所所长张林阳电话号码:13905583873
    阜阳市文峰派出所电话号码:0558--2231106
    阜阳市看守所电话号码:0558--2610599
    阜阳市看守所投诉电话号码:0558--2353178
    阜阳市国安局电话号码:0558--2271725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7/117433.html>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提醒北京大法弟子重视手机通讯安全

  • 提醒哈尔滨同修

  • 请云南法轮功学员重视曝光本地恶人恶行

  • 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李顺英已回到家中

  • 与锦州同修交流

  • 上海浦东崂一居委出现诬蔑大法的文章

  • 请青岛地区同修注意不要传播假经文

  • 随州市出现所谓“反邪教”的宣传画

  • 提醒北京大法弟子重视手机通讯安全

    最近北京朝阳区大法弟子在5月1日期间,有多人被绑架。据了解一名女性大法弟子被绑架后,从其手机里调出其他大法弟子的联系方式。再次提醒所有北京大法弟子,重视手机通讯安全,杜绝手机对手机联系,不要轻易互留电。如留电话一定要告诫对方加密记录在本子上,千万不能直接存手机里。看见有不清醒的学员一定要及时的提醒,为法负责,也是为众生负责。

    建议北京大法弟子整体晚上七点、八点、九点发正念解体邪恶的迫害。整体大面积的出现问题,大家都要找一找有哪些人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建议重新看一遍关于通讯安全方面的小册子。

    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提醒哈尔滨同修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家属楼道中,出现许多不套塑料袋的资料小册子,被抛弃或掉落在地面,甚至错版无法正常阅读的。提醒同修,为资料套袋,并注意检查小册子质量,减少对洪扬大法的损失。


    请云南法轮功学员重视曝光本地恶人恶行

    文/云南法轮功学员

    今天从明慧网看到5月24日下午2点昆明市中级法院将对昆明市东川区三名法轮功学员(彭素芬、张美兰、刘蓉)非法开庭的报道,想了解一下他们遭迫害的具体情况,但搜索明慧网后居然没有以上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情况。

    最近又听同修传闻昆明盘龙江边、江岸小区有几位法轮功学员遭恶警绑架,但都没有见报道。

    前段时间昆明、曲靖、陆良、镇雄、罗平等市、县20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至今也一直未有后续报道,有的竟连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和人数都不确切。

    法轮功学员是一个整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反对迫害,揭露迫害,正念清除邪恶,是每个法轮功学员的责任。希望有关地区的同修本着负责的严肃态度面对这些邪恶的迫害,及时的了解掌握、曝光邪恶迫害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加强整体配合,营救同修,减少损失。

    请昆明地区同修从现在开始为彭素芬、张美兰、刘蓉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发正念,彻底否定昆明市中级法院的非法庭审。


    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李顺英已回到家中


    与锦州同修交流

    近日去一同修家,同修拿出一塑料袋资料给我看,说是在自家门口拣到的。我打开一看,里边装有六本真相小册子。同修说,在她家门口经常拣到传单、小册子、九评、光盘等。针对此事与同修交流一下:

    真相资料是发给世人的,是救度众生用的,不应该把资料放到同修家门口。真相资料应该是搭配开的,一般情况下,一个真相资料袋里有小册子、有传单就行了。把六本小册子放在一起,资源浪费,也是一种敷衍了事、完成任务的做法。请同修在法上认识这个问题,及时改正过来。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上海浦东崂一居委出现诬蔑大法的文章

    上海浦东金融区陆家嘴街道所属崂一居委,出现诽谤大法、诬蔑师父、攻击明慧网的长篇文章。请本地区法轮功学员发正念,铲除中共邪灵对众生的毒害。

    以下是崂一居委地址:上海浦东崂山新村114号101室
    邮编200120 电话:58402065
    相关责任人:邪党书记王恒彪、主任刘春芳、综治管理员许源琪、文教员王赞良

    以下是陆家嘴街道有关信息
    陆家嘴街道地址:上海浦东福山路55号
    邮编200120 电话:总机68767112
    邪党书记吴安侨直拨50582883 主任周小平直拨58208760 副书记王奇为直拨58202182 副主任金虹直拨68768135
    综治信访科地址:崂山五村555号邮编200120
    相关责任人:沈勤50815771 梁荣根68671250
    张以林68761899


    请青岛地区同修注意不要传播假经文

    近期青岛即墨地区发现一些邪悟者,到处在传一篇假经文,日期为2010年4月4日,后面还有所谓答疑。这些邪悟者拿着假经文以切磋为名,实际是到处传播邪悟的谎言,请同修不要受其迷惑,不要相信邪恶的谎言。

    我们要牢记:凡师父公开发表的经文一定会在明慧发表,凡明慧没有发表的一定是假经文。不能上明慧网的同修不能确定经文真假的,一定要请能上明慧的同修辨别真伪,坚决不能再给邪悟者和假经文以市场。

    同修们让我们以法为师,踏踏实实的做好三件事,完成师父赐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多救众生。


    随州市出现所谓“反邪教”的宣传画

    据悉,最近随州市出现所谓“反邪教”的宣传画,地点在随州市邮政局(解放路十字路口)。

    请同修们正念解体毒害世人的一切邪恶阴谋,有条件的同修可近距离发正念,或以不同形式智慧的讲真相救世人。


    51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明慧网2010年5月19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王明 陈亮 李光琼 马梅菊 王桂平 王术英 高国凤 谷成莲 杨昌莲 张树壮 王培娟 孙治贵 许文军 柳国芬 焦贤宾 谢学菊 成忠强 王亚坤 康荣英 潘继英 江丽芳 董乃玉 刘恒波 陈炳湖 于慧莲 王晓丽 林凤琴 吴赛兰 王颖 曹锡香 邱晨阳 王桂荣 卢宗芹 王金会 李荣芝 王改换 李秀贵 卜友兰 吴兆广 崔洪春 邓万林 郝作宾 许玉常 王贺英 戴遵全 赵秀英 孙丽云 杨华 刘晶 陈玉梅 边志林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20/116470.html>


    ■ 文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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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退”七言叙事诗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中华文化五千年,
    炎黄子孙谨相传。
    无论何姓做君主,
    传统文化未间断。
    文化滋润人毓秀,
    民富国强血脉延。
    自从中共窃国后,
    神州大地祸相连。
    土改恶政杀田主,
    乡村秩序被打乱。
    得地农民刚绽笑,
    公社又把土地圈。
    大炼钢铁误农时,
    谷无人收烂田间。
    人缺粮食怎生活?
    中土饿殍三千万。
    传统文化要传承,
    教书育人是关键。
    读书知礼修道德,
    修齐治平君臣贤。
    历代尊崇读书人,
    祖辈规矩中共变。
    百家争鸣是陷阱,
    诱使学者提建言。
    可怜乡村牛棚里,
    学界精英伴牛眠。
    有识之士遭贬黜,
    宵小之辈居权巅。
    亩产万斤声未了,
    后者就敢称十万。
    指鹿为马秦赵高,
    若比中共当汗颜。
    谎言欺骗做国策,
    哪管小民泪涟涟。
    十年文革更荒谬,
    是非无形多变幻。
    昨为父子今反目,
    礼义之风渐消散。
    十年之殃有多深?
    中国倒退二十年。
    中共政权临崩溃,
    无奈改革把命延。
    民众生活有起色,
    诚愿中共再向前。
    可叹期盼成画饼,
    天安门前血光溅。
    不是党内无好人,
    只因体制不容贤。
    共产政权多怪异,
    是非颠倒是根源。
    蛤蟆精能做国主,
    人民岂能得平安。
    法轮佛法传中土,
    两两相继得机缘。
    一入佛门百病去,
    佛佑法徒身轻健。
    修炼最重修心性,
    道德回升人向善。
    三字真言真善忍,
    七年亿人结佛缘。
    妖邪最是惧佛法,
    本性毕露起事端。
    翻江倒海掀黑浪,
    异想乌云遮青天。
    佛法修炼真善忍,
    可笑中共邪骗煽。
    开足马力编谎言,
    而今一一被揭穿。
    自焚伪案遭耻笑,
    原是中共做导演。
    十载已逝暂回首,
    正邪分明如冰炭。
    灾异频仍天示警,
    天灭中共在眼前。
    中共党团队中人,
    快快退出保平安。
    入党团队曾宣誓,
    天闻此誓非等闲。
    中共邪灵本西来,
    与我中华无关联。
    声明退出党团队,
    此誓即可化飞烟。
    甘与中共为伍者,
    大难来时命难全。
    中共邪灵末日近,
    从正从邪快决断!


    ■ 明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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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版小册子:百姓(第16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4合1) 28页,A4纸。

    目 录
    卷首一文:一百元的故事
    忆 师 恩:老长春回忆师父
    天下采风:欢庆“5•13”世界法轮大法日
      美、加政要贺大法日
    修炼人生:一位曾身患绝症的农妇的故事
    信仰无罪 停止迫害
      一篇掷地有声的辩护词
      长期助学的好心人出冤狱后仍遭迫害
    大 家 谈:走近当代修炼人
    世道民情:韩老师“三退”后神清气爽
    封  底:神韵 西人仰慕 华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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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选择未来(第10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目录

    难忘的回忆
    普天同庆世界法轮大法日暨师尊华诞
    姑姑退党记
    98年汕头媒体专题报道法轮功
    命定因虎死 防备也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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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天赐洪福(第57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4合1) 28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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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正定、海拉尔、厦门、沧州)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小册子:常山百姓(正定版,第6期)

  • 小册子:海拉尔真言(第3期)

  • 小册子:厦门真言(第3期)

  • 小册子:沧州真言(第35期)

  • 小册子:常山百姓(正定版,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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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册子:海拉尔真言(第3期)

    (4合1) 28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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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28,1,26,3,26,3,24,5,24,5,22,7,22,7,20,9,20,9,18,11,18,11,16,13,16,13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二步:将纸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里设置页面范围,输入下列页数:
    2,27,2,27,4,25,4,25,6,23,6,23,8,21,8,21,10,19,10,19,12,17,12,17,14,15,14,15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四步:从长边中间裁切开,沿中线装订,即为两份小册子。


    小册子:厦门真言(第3期)

    (4合1) 24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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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指南:(一次两份快速装订打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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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将纸翻面;
    第三步:再打印双页,在“文件--->打印”设置页面范围,设置双页,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四步:从长边中间裁切开,沿中线装订,即为两份小册子。

    WORD 文件:
    第一步:在“文件--->打印”里设置页面范围,输入下列页数:
    24,1,24,1,22,3,22,3,20,5,20,5,18,7,18,7,16,9,16,9,14,11,14,11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二步:将纸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里设置页面范围,输入下列页数:
    2,23,2,23,4,21,4,21,6,19,6,19,8,17,8,17,10,15,10,15,12,13,12,13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四步:从长边中间裁切开,沿中线装订,即为两份小册子。


    小册子:沧州真言(第35期)

    (4合1) 32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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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指南:(一次两份快速装订打印法)

    PDF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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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将纸翻面;
    第三步:再打印双页,在“文件--->打印”设置页面范围,设置双页,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四步:从长边中间裁切开,沿中线装订,即为两份小册子。

    WORD 文件:
    第一步:在“文件--->打印”里设置页面范围,输入下列页数:
    32,1,32,1,30,3,30,3,28,5,28,5,26,7,26,7,24,9,24,9,22,11,22,11,20,13,20,13,18,15,18,15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二步:将纸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里设置页面范围,输入下列页数:
    2,31,2,31,4,29,4,29,6,27,6,27,8,25,8,25,10,23,10,23,12,21,12,21,14,19,14,19,16,17,16,17
    设置缩放选项为每页4版,按纸型缩放为A4纸。再按“确定”按钮即打印,
    第四步:从长边中间裁切开,沿中线装订,即为两份小册子。


    真相传单:三退与平安(第11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2页,A4纸。

    目录

    退出中共党团队 好处多多
    从美国签证想到三退
    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简介
    死神降临前 我找到救命良方
    明白真相退出邪党 高压电击死里逃生
    谈古论今话“政治”
    老天爷在“搞政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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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安丘、河北、佳木斯、宾县、天津、襄樊、曲阜、安陆、葫芦岛、迁安、鞍山、沧州、保定、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真相传单:安丘真相(第54期)

  • 真相传单:河北真言(第109期)

  •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佳木斯特刊(七))

  • 真相传单:龙湖之春(第109期)

  • 真相传单:天津真相(第84期)

  • 真相传单:襄樊真言(湖北,第29期)

  • 真相传单:曲阜真言(第5期)

  •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安陆特刊(第8期))

  • 真相传单:葫芦岛真话(第21期)

  • 真相传单:迁安百姓(第52期)

  •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鞍山特刊(第8期))

  • 真相传单:沧州晨曦(第89期)

  • 真相传单:保定真言(第108期)

  • 真相传单:曝光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第5期)

  • 真相传单:安丘真相(第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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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河北真言(第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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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佳木斯特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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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龙湖之春(第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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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天津真相(第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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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襄樊真言(湖北,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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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曲阜真言(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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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安陆特刊(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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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葫芦岛真话(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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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迁安百姓(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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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信仰无罪 制止迫害(鞍山特刊(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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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沧州晨曦(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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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保定真言(第1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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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传单:曝光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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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周报(天津)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明慧周报 天津版 (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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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濮阳、武汉、鲅鱼圈、舒兰、南京、盘锦、青龙、永清)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

  • 不干胶:解体濮阳市610预谋的洗脑班

  • 不干胶: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吴珊榕陷害无辜(武汉市)

  • 不干胶:正告鲅鱼圈区国保大队队长王洪魁(鲅鱼圈)

  • 不干胶:曝光舒兰“610”办洗脑班拘禁大法弟子的恶行

  • 不干胶:立即无条件释放南京市八名法轮大法学员(南京市)

  • 不干胶: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付振国(盘锦市)

  • 不干胶: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段文英、段文艳、宁玉英(皇岛市青龙县)

  • 不干胶:永清县石焕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永清县)

  • 不干胶:解体濮阳市610预谋的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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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吴珊榕陷害无辜(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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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正告鲅鱼圈区国保大队队长王洪魁(鲅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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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曝光舒兰“610”办洗脑班拘禁大法弟子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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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立即无条件释放南京市八名法轮大法学员(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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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付振国(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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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段文英、段文艳、宁玉英(皇岛市青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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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干胶:永清县石焕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永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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