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

  • 某法轮功学员致亲人的一封家书

  • 给初三学生的一封信

  • 罪恶仍在延续,恶报早已上演

  • 一位老法官写给同仁的劝善信

  • 某法轮功学员致亲人的一封家书

    晓军、晓辉、晓琼:

    你们好!

    晓华自出现“脑中风症”后,全家都在为她担忧、着急,你们各自身体也不怎么好,还要为她奔忙,在当今社会兄妹之间能做到这个程度是很少见的,也是很难得的,我们全家从内心感受到你们对晓华真诚的关爱。

    晓华两次住院,全家人多么希望她能开口说话,能从病魔中解脱出来,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但是天不由人,晓华在大家的要求下,虽经过长时间住院、服药、锻炼治疗,但始终都没有见好转。在医院,你们都亲眼看见一些和她患同一种病,比她轻的,比她重的都陆续出院了,而她总不见好转。

    为什么同样的病,疗效却不一样?因为晓华是个修炼的人,修炼人与普通人就是不一样,哪怕是人间的灵丹妙药也解决不了修炼人的问题。因为她不想放弃修炼,她还想修炼,但是在各种压力下,她还是受到了干扰,还是在用人的观念去对待她的“病”,所以还是没有从病魔中走出来。

    关于晓华的情况你们都很清楚,她的外祖父是得“癌症”去世的,她的母亲和大舅也是同样得“癌症”过世的。而且她母亲临终前曾对她说:“我走后,你要承担起照顾好弟妹的责任,等你满四十八岁时我来叫你。”当时不知是什么意思。

    到晓华四十七岁时,在她的小腹部位突然长了一个拇指大的包块,开始只是少量出血,后来越出越多,到医院一检查化验,有癌症病变。那一次上医院还是晓琼陪她去的,得知晓华得了癌症,晓琼都急哭了。

    后来我陪她到云大医院检查时,医生单独把我叫去说:“根据她家里有癌症遗传病史及检查化验报告,可以确诊她患的是恶性肿瘤,现已无法做手术,最好是保守治疗,还能多活一段时间。”从医院回来后我很着急,四处求医问药,后来打听到小虹山有一个白姓医生能治这个病,于是我就带她去治疗,因为服用的是草药,且药量很大,每次都是用麻袋往家背,吃了好几个疗程,也不知花了多少钱,还是不见效,照样流血不止。后来又打听到关上的黄医生能治癌症,据说这位黄医生曾经治好过许多病人,名声也很大,但是晓华吃他的药很贵,一个星期得花五百多元,要能治好病药费贵点也没什么,可是吃了几个疗程也不管用。看着晓华被病魔折腾所带来的痛苦,看着她日渐消瘦,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又是心疼,又是着急。

    就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偶然机会我知道了法轮大法,并开始修炼。我向晓华讲只有修大法才能治好她的病。开始她不相信,说:“炼炼功就能治好癌症?怎么可能?”经我再三劝她,最后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炼功了。她去公园才炼了三天,神奇的事在她身上就发生了,她说:“我感觉有一个东西在小腹部位旋转。”我告诉她:“这是师父下的法轮在给你调整身体,这是好事情。”又过了几天,晓华发现包块不见了,也不流血了。

    当晓华刚满四十八岁时,她真的梦到母亲来叫她走。她跟母亲说:“我不走了,我已经炼法轮功了,我有师父在管,我要跟师父走。”就这样,晓华从四十八岁一直到六十岁,十多年过去了,她没有了病痛的折磨,没有了为支付昂贵医药费带来的烦恼,没有了家庭中为一些小事的争吵,家庭生活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的和睦。这是大法第一次救了晓华的命。这活生生摆在面前的事实,我想你们都是看得到的,你们也应该为晓华庆幸呀!

    之后大法还二次救了她的命。我们炼功人本来是要修心性,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要看淡和放下常人的名、利、情。但是,修炼毕竟是个艰苦的过程,晓华的一些心性还不能提高上来,老为一些事跟小明争吵、打架,有一天晚上她还骑车去找小明争吵。当时我怕闹出事来,就跟在她后面,当时她车骑的飞快,不注意撞到了一辆小轿车上,她从车尾飞到车头,摔在地上不省人事,(事后她告诉我说:“当时我感觉满脑子里都是血”。)我赶上去一看她已经昏迷了,怎么叫也叫不醒,大约有三十多分钟。当时我心里很害怕,但我又转念一想,她只要还是炼功人,师父就会管她,她就会没事的。我才这么一想,她就醒过来了,摸了摸头,说了声:“没事!”我们丢下变形的自行车,两人一起步行回家了。

    大法第三次救了她的命。因为晓华的一些执著心总放不下,她跟小明的矛盾发展到崩裂的程度,她想不通,竟要走绝路了却人生。一天早上五点钟,她离开了家,我四处找她,到了中午还不见人影,我心里十分紧张,感到她会有大事要发生,但我又不知道她在哪里,去哪里找她,于是我就求我们的师父。我说:“师父呀!帮帮你的弟子吧!她不能出事,不能给大法抹黑,而且这个家不能没有她,一旦她出事这个家就散了。”当我这念头一出,有一股力量就让我直奔西山而去,到了高桥,我就一边跑一边打听:“有没有见这样一个人?”当我跑到西山龙门时,太阳都要落山了。我问收门票的人:“见没见到这样一个人?”他说:“没见,你自己上龙门找吧!”我爬到龙门口的石台处,见她坐在石台上发愣,下面就是离龙门几百米的滇池,她看见我,即大哭起来。我的心在颤抖,我心想,若不是师父的点化,晓华可能就放弃了生命。我无法回报师尊对她的救命之恩。

    这次她出现了这种病症,一拖再拖,为什么好不了?最近她又哭着告诉我:她腹部的包块又出现了。其实对于我们炼功人来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师父讲:“为什么有人长期练功就不好病呢?气功是修炼,是超常的东西,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必须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长功。”修大法不是上保险,达不到修炼人的标准,不能按法的要求去做,还是个常人,那么该得什么还得什么。如果不是炼了法轮功,晓华四十八岁那年就走了。

    其实人要走什么路,想求什么,想要得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谁也干涉不了。能在法轮大法中修炼,是非常幸运的,但又是非常严肃的,也是非常艰苦的。别的不说,单说这十年多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一边倒的蒙蔽宣传,欺骗了多少中国老百姓乃至世界人民,不但修炼人惨遭迫害,其家人、亲朋好友也受到牵连,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明明知道法轮功是冤枉的,也不敢出来说句公道话。拿你们来说吧,明明看到我们的身心变化,却不敢给予支持,明明看到晓华的癌症是炼法轮功后好了,而且是李老师多次挽救了她的生命,这种事实都不愿承认,这都是让共产党几十年的暴政给整怕了,被共产党的邪说歪理给蒙骗了。

    几十年来共产党总是把它的意愿强加给人民,管天、管地、管人的生、老、病、死。就连你能不能结婚,与谁结婚,什么年龄结婚,如何生孩子,生几个孩子,你要怎样生活,你要听谁的话,要相信什么,不要相信什么,都得由它说了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能“乐”得起来吗?这些年的各种灾害接踵而来,“天灾人祸、天灾人祸”,是人祸带来的天灾啊!正如《九评共产党》中讲的:“你在哪个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你就要在哪个问题上丢了你的命。”事实正是这样,农民相信跟它闹革命分田地,结果来个合作化运动瞬间就没收了农民赖于生存的土地;工人相信它说的“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结果“改革开放”国企改私营叫你失业;五八年“超英赶美”三面红旗导致三年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它宣扬“无神论”摧毁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让人们不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有些人为了一己之私和眼前利益而敢于不计后果的干坏事,致使人的道德水准日趋下滑,无恶不作,无官不贪、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灾祸连连,现在云南出现的百年不遇大旱,都是人祸带来的天灾。

    古人曰:“国大旱,冤狱结。旱者,阳气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气乱感天,则旱征见。”(《后汉书•志第十三》)又曰:“杀不辜则国赤地。”(《淮南子》)古人的话直接点明了旱灾的起因主要是因为人间有冤狱。几十年来在共产党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中,八千万民众无辜的失去了生命。特别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动用整部国家机器残酷迫害法轮功,对上亿名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最残暴的镇压,冤狱遍地。据粗略统计,至少有数十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遭受包括非法关押、洗脑、毒打、吊挂、电刑、火燎等酷刑折磨,甚至被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乃至被活体摘取器官。女学员还遭到强迫堕胎、强奸、轮奸、电击私处等非人折磨。迄今至少有336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档案记录。这场迫害的残酷程度和规模,远远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对正信的迫害。可见,这场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完全是滥施暴政、残酷迫害坚持正信的法轮功学员招来的。

    按中国传统的治国理念,凡发生重大的天灾,都是上天对当政者治理国家严重失责的警示。往往官员们都要躬身省心,察看过失,能悔过归正的善者,得风调雨顺的赐福;一意孤行的恶者,则天灾加重、加频,最后导致政权灭亡。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知道旱灾的起因是因为人间有冤狱。在信神的社会里,有旱灾就有祈雨,如:明初济宁知府方克勤、清朝封疆大吏刘统勋率众官员祈雨之行为感动上苍,至滂沱大雨顷刻而下。中国古代如此,西方社会也是如此。二零零七年五月澳洲遭逢大旱时,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呼吁上教堂的民众向上苍祈祷降雨疏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美国乔治亚州州长桑尼•普度率领州议员及政府官员一起,邀集了宗教界领袖与政治人物约二百五十人聚集在州政府大厦外的广场举行祈雨祷告,州长及众人的诚心感动了上苍,十四日晚上乔州干旱地区降下暴雨;乔州在一九八六年也发生过大旱,当时的州长哈瑞斯在当年的七月二十七日曾率领大众在卫理公会教堂举行祈雨礼拜,结果真的天降甘霖;二零零七年七月,阿拉巴马州州长鲍伯•里利就将其中一个礼拜定为“祈雨日”,“恭顺地祈求上帝赐福,让子民平安度过难关。”

    但当今中共的党官则只会高唱:“天灾是自然灾害,我们要相信科学、相信党,要感谢党中央的关怀,要在党的领导下,战天斗地取得最后的胜利。”但凡大陆出现各种天灾巨难,反而正是大小党官们狠捞一把的机会。况且中共党官们不信神佛,不敬天地,他们怎么能为老百姓祈雨呢?

    关于当今世上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事情,其实在国内外许多预言中都讲过,佛教中也流传着这一时期转轮圣王要下世救度众生,法轮功将遭劫难和法轮功最终弘传世界等等。

    人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历史就是这样安排的,由不得你不信就没有。愿你们真正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这也是保命惜福的最好办法。

    晓军、晓辉、晓琼:今天我给你们讲这些都是发自内心的真心话,都是为你们好,希望你们能够平安、健康!你们是我的亲人,我是要对你们负责任的,当然也要对晓华负责任。晓华的情况向你们讲了,其中的道理也讲了,晓华自己要走什么路,要怎么做,我们都要尊重她的意愿,不要再强求她去做她不愿做的事。

    最后祝你们合家安康!和睦幸福!

    吉祥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


    给初三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你好:

    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也许我们有缘,抑或是你的善缘所致,在众多的同学中,我们选中了你,给你写这封信,希望你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好好为自己选择未来!

    你听说《红眼石狮》的故事吗?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村庄的人道德已经变得很坏了,神就要毁了这个村庄。而乱世中,依然还有一位老婆婆生性善良,每天在佛像前焚香礼拜,修身养德。

    一日,村里来了个乞丐,衣衫肮脏臭秽,谁见到她都要捏起鼻子,绕路而行。地痞无赖更对乞丐拳打脚踢,甚至去砸乞丐的要饭碗。乞丐蹒跚而行,但支持不住,昏了过去。老妇人见此情景,将乞丐扶入家中悉心照料。正当老妇人想去拿点食物给这个乞丐的时候,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原来乞丐乃是观音化身,此时天女环舞,显出了观音本相,白衣如雪,熠熠生辉。眼前意想不到的神奇让老妇人拜倒在地,一位天女扶起了她。观音告诉老妇人,大洪水不久将至,会淹没这个村庄。村口的石狮眼睛变红的时候,就是大洪水马上就要来了。老妇人可以告诉村民,谁能够相信,就能够避开这个劫难。讲完这个天机,观音和天女们就隐去了。老妇人焦急地将“村口的石狮眼睛变红的时候,就是大洪水马上就要来了”的消息告诉村民,提醒众人。大多数人都嘲笑她,不屑一顾。一天晚上,村里的地痞无赖为了戏弄老妇人,恶作剧地将石狮的眼睛染成红色。第二天,老妇人发现石狮的眼睛变红了,大惊失色。她立即告诉众乡亲将有大祸临头,很多人都笑得前仰后合,几乎无人相信老人的一片好心。也有善良人相信了她。不久,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整个村庄淹没在洪水之中。不相信老妇人所说的话的村民,都遭到了灭顶之灾。

    洪水过后,相信观音菩萨警告的村民和老妇人回到了村庄。观音菩萨再次现身在劫后幸存的村庄,众人顶礼膜拜,感谢菩萨的慈悲救度。

    看完这个故事不知你作何感想?其实,我们现在的人类道德也已经极其的败坏了,当今的人类也和故事中的人一样,面临着神的淘汰,在古今中外也有许多预言,在告诫着人们灾难的来临,只是我们很多人都跟故事中的人们一样麻木了,认为这不可能存在。现在很多法轮功修炼者冒着被抓、被打、被活摘人体器官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在告诉人们逃离灾难的方法,那就是“三退”(退党、退队、退团)!就象故事中老婆婆告诉大家“狮子眼睛红了的时候”的道理一样。也许你认为这是搞迷信、搞政治,是荒唐的。认为“三退”和灾难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就象故事中的人们不相信石狮的眼睛变红会和大水泛滥有关一样。

    但我想你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去想:如果你退出了党组织、团组织、少先队,假如说根本就没有什么人类淘汰的事情发生,你退出了,也没有损失什么。就象故事中的人们,假如他们跟着老婆婆跑到山上后,结果并没有发大水,他们又会损失什么呢?话又说回来,如果要真的有灾难,真的有一次人类大的淘汰,你因为“三退”而幸免于难,到那时你就会为今天自己的选择感到无比的庆幸了!所以我劝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为什么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任呢?我们只是个小百姓,只求个平安而已。

    三退的方法是:可使用化名、小名

    *邮箱发表声明tuidang@epochtimes.com
    *用破网软件登录https://tuidang.epochtimes.com
    *退党电话:001-416-361-9895001-888-892-8757001-866-697-6570 (提示:由于恐惧,中共对退党热线做了手脚,电话接通后录音告之:这是个空号,请不要打这个电话。请别上当、不要挂电话,很快就能接通,请相互转告。)
    *退党传真:001-510-372-0176001-702-248-0599
    *手机短信00886-912291299,00886-911643438
    *可先将声明张贴在适当的公共场所,以后再上网。

    人类的淘汰与共产党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三退可保命?

    当今社会的败坏程度,我们有目共睹。什么假烟酒、假疫苗、假面粉……,我们的生活被“假”充斥着;什么绑架、仇杀、杀父母、杀子女……我们的社会被“恶”占据着;什么贪污、色情、乱伦……,我们的道德底线被“丑”践踏着。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到处是假、恶、丑?因为共产党镇压“真”“善”“忍”的信仰者,大家想想,打击“真”的一定是“假”;打击“善”的一定是“恶”,假恶当道,这就是当今社会道德堕落的根本原因。

    神淘汰人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人的道德低下了,低的已经不能称其为人了。而共产党的所作所为恰恰将人们推到了道德的谷底。所以神必须淘汰的就是共产党,而你是党员、团员或队员,就是它的一员,所以当老天要淘汰中共时,你就会为其“殉葬”。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们“三退”的根本原因。

    法轮功是被诬陷的。

    江泽民集团之所以镇压法轮功,完全是出于嫉妒,因为当时信法轮功的人太多了,所以它说法轮功在和中共“争夺群众”,它怕人们都信了真、善、忍,而动摇它的统治。所以编造出各种借口加以镇压,如:“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这里不想多说这些,只是想请您用最简单的思维想想整个镇压过程,你就会发现很多问题。比如,1992年法轮功传出,从传出一直到1999年7月之前,7年多的时间里,电视、广播、报纸从来就没有报道过炼法轮功的人会杀人放火,恰恰相反报道的都是法轮功给人们身心带来的巨大好处。可到了99年7月整个媒体突然间铺天盖地的开始报道炼法轮功的人“自焚”了、“自杀”了、“杀人”了等等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罪行。可是到了2002年之后,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报道又都销声匿迹了,难道同一种信仰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表现吗?不可能吧!那难道是2002年以后没人炼法轮功了?更不可能,因为不仅中国还有千千万万个法轮功修炼者,而且法轮功已经传到了世界上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那么媒体为什么不敢公开报道了,因为再继续公开打压,他们真实丑陋的面目就会暴露出来。因为所有的镇压理由都是编造出来的,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人们会越来越明白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的。所以现在对法轮功的镇压都转入了地下。

    现在中国已经有7千多万民众退出共产党的组织,但愿你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读完这封信希望你能把福音送给你的同学、朋友、亲人,如果他们因为你而逃离了灾难,那你不仅是救人一命的问题,更将是功德无量!你会为自己所为而积下无量的福德!

    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保您平安幸福!

    最后,衷心的祝愿你:中考顺利,取得佳绩!

    一个与你有缘的人,盼你得救的人


    罪恶仍在延续,恶报早已上演

    ————写给鲅鱼圈的官员及百姓的信

    目前,确实有许多人相信新闻媒体对中国所作的所有宣传,特别是不断被粉饰出来的那种“太平盛世”和所谓的“小康社会”。然而,如果我告诉您,就在这同一片土地上,同一束阳光下,罪恶一直都在发生着,您相信吗?

    我要告诉您的是:始于中国大陆,至今盛传世界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大法”至今仍遭受着中共残酷镇压。一群信仰真、善、忍的普通百姓被视为敌人,被中共的盖世太保“610”肆无忌惮的抓捕、关押、劳教,甚至酷刑致死。

    鲅鱼圈——一座小小的海滨小城,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被绑架、关押或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就多达193人次,被敲诈掠夺式罚款高达133万元,被强抄个人财产达100多万元(均包括熊岳),这还是一个保守的、不完全统计数字。鲅鱼圈对于中国大陆来讲只是一个单元或一个细胞,那么,如此推算整个大陆会这个数字会有多么的惊人!

    就在2009年9月23日晚,由区国保大队队长王洪魁亲自执行、涉及五个家庭、十人的恶性绑架事件中至今还有七人被非法关押着,不修炼的常人都是在被敲诈后才放回家的。这五个家庭中的两个家庭(董冰、于志红)是被“人民警察”用暴力手段砸、撬门后闯入的,门的扭曲、敲砸痕迹至今仍很明显。此行径正应了如今流行的民谣:“过去的强盗在深山,现在的强盗在公安”。

    在2010年3月23日到24日法庭的开庭审理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画面:四个正义律师在厅堂上以中国现行法律为准,为七个法轮功学员做了逻辑严谨、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几个法庭审判人员僵坐在那里无任何招架之力,对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拿不出任何说辞,这足以说明在当今,在法轮功问题上谁是谁非,谁正谁邪。

    我们再看看另一组数据:

    自二零零零年至今,以江泽民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及其同伙,其中包括现任或前任的教育部、安全部等二十五名的中共官员,已在全球四大洲三十个国家被控告;而针对江泽民的案子就有十八个,其中五个是民事诉讼,其余的是刑事诉讼。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对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高官下达了诉状,抗辩期为四至六个星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经过四年调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

    以上两项裁决均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即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原则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

    这些也只是法轮功真相和反迫害的冰山一角。国际人权组织称江泽民及其党羽迫害法轮功事件为国际瞩目的人权事件、二十一世纪的人权大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言:将一如既往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详情请登录明慧网、正见网和大纪元网等相关国际网站查询。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五点三十分,美国国会众议院在国会大厦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议案中对过去十年来仅仅因为个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假如说几百年前诸葛亮、刘伯温以及古今中外的所有预言中提到今天发生在世上的大事你们无缘听说,那么传说三千年一开的优昙婆罗花如今在世界各地竞相开放确实是个现实。佛经上记载“优昙婆罗花”开时预示着转轮圣王在世间传法度人。还有那贵州平塘县出现的500年前从山崖坠落的2.7亿岁的百吨巨石中道出的天机“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赫然显现!这“藏字石”是否是神对中共下的判决令?神通过这些方式向迷茫、危难中的人们传达什么信息呢?

    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执迷不悟,一意孤行。人类的历史也告诉我们:迫害正义的从来没有成功过。中共在历次运动过后,为平民愤,保政权,都要对被冤枉的人进行所谓“平反”。这时,那些跳在前面的迫害急先锋们就会被推出来顶罪,那时没看见有哪个有关“上级”来为此运动和迫害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当然话说回来,暗室亏心,神目如电,背后操纵者也一定难逃法网。

    中央电视台编造所谓“天安门自焚”案的那个制片人陈虻患胃癌死亡;前些年不遗余力的在电视上播报污蔑、诽谤法轮功新闻最多的播音员罗京,去年也身患绝症死亡;原国家副主席,江泽民的帮凶,掌握全国财经大权的黄菊,为迫害法轮功大开绿灯,拨出巨额财政收入用于各种迫害手段,结果怎样?不是让他自己早早地踏上了不归路。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报道过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女,当年40岁)。2004年4月14日晚,在从郑州返回登封市时,她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车,车上其他三人都没有事,但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撞死了,而且死后一直闭不上眼。她的妹妹都说她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了。

    你周围不是也有很多同行因为迫害大法遭恶报了吗?这些人都曾一意孤行,给恶党充当打手,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后自己不是遇车祸就是得绝症,或因其它什么缘故暴毙,甚至殃及家人。

    有人说“共产党给我钱”,也有人说“共产党让我干的”。中共历来是卸磨杀驴,舍车保帅,法轮功的问题正如当年的文革一样,身在其中时,很多人“上行下派”参与了对善良人的迫害,当历史还一切公道时,那些“奉命行事”的人的下场又如何呢?现在中国的法律没有一条规定炼法轮功是违法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只是口头说“上头”的指示,请静心想一想,如果真相大白那一天,谁会为你们今天的迫害行为买单?现在不是有许多人在法轮功学员的慈悲感召下纷纷觉醒吗?从看守所、劳教所的无条件释放到单位、街道、世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暗中保护和对中共残酷迫害的抵制,也有许多明白真相的高官、警察在将功补过、暗中搜集迫害证据,为自己的未来做出明智的选择。

    这里,我们再一次慈悲正告鲅鱼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王洪魁等人:一,当你们对被无端绑架的众多法轮功学员讲你们的苦衷和无奈时,恐怕你们自己都会感觉那些说辞太苍白无力,因为用对最善良人的监禁、迫害换取业绩是对基本人性的亵渎,假如你们还认为自己是三尺男儿,你们是否觉得这种伪善太过牵强;二,当众多法轮功学员及朋友跟你讲大法真相时,你们甚至说我们知道的真相更多。其实你们错了,因为任何一个真正明白大法真相的人,他都会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肃然起敬,绝不会继续参与迫害,你们是用被恶党洗了脑的思维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那永远都对不上号;其三,当你们一边用积极追随恶党、策划迫害来换取荣耀和功绩,而另一边你们又极力勒索钱财借口放人时,表面真是一举两得,其实是两败俱伤,因为你只是恶党的一粒棋子,它的历史告诉我们关键时候它的总书记都会被抛弃或消灭何况是一粒棋子,而你们每一次的迫害罪行又实实在在的上了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榜”并将被“追查国际”追查!历史上迫害修炼人的下场是多么凄惨!这不可怕吗?四,你们也有过踌躇或犹豫,但却停止不了脚步,我们来告诉你为什么:当你们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有了同情心时是你本性的一面起了作用,是佛性,当你们忠于恶党参与迫害时是被邪灵操控,是魔性。所以你要想停止这种邪恶的迫害行为,你就要去掉魔性,认清中共的邪恶与残暴。何去何从还是自己说了算,为了你们及你们的子孙后代,请不要昧着良心继续作恶了。

    你也许会说:那我也没遭报啊,我的官职还提升了。不知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古训:“作恶必灭,作恶不灭,前世有余德,德尽即灭;为善必昌,为善不昌,前世有余殃,殃尽即昌。”相信你能够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生命不是用来做赌注的,所以不要等到恶报上身,到那时连悔悟的机会都没有了。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不是父母所生,谁没有亲朋好友?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迫害修佛的人是绝没有好下场的。远的不说,仅举身边几例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事。营口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头子李闻启,得肝癌医治无效,从北京回营口时,吐血死在秦皇岛的路上。还有卖力参与迫害的原海星办事处主任许才民,不也因经济问题而锒铛入狱了吗?

    营口市鲅鱼圈区原区委副书记、“610”头子陈立刚是多年策划迫害和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主谋和先锋,无数法轮功学员惨遭他的毒手,因他恶贯满盈,鬼使神差的自杀身亡。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原教委主任江永才在任期间,配合区“610”、政法委等部门迫害教育系统法轮功学员,强迫全区中小学生及教师参加诽谤大法的百万签名。2002年2月份换届落选被调职,后来又遭恶报,身患绝症。

    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积极参与非法迫害的法官丁玉玲,在某刑事案中因徇私枉法惹怒当事人遭连捅数刀,重伤入院。

    秦世龙是原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政保大队大队长,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此人积极参与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劳教法轮功学员,并勒索巨额罚款。每个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最低罚款五千元。后来他被转到鲅鱼圈区经济大队当大队长,因涉及经济勒索等罪被辽宁省公安厅逮捕。他家被抄,连地板都被撬起来了。

    这不都是恶报吗?前车之鉴啊,他还不能清醒吗?正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在此希望营口市和鲅鱼圈区所有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悬崖勒马;否则受害的最终只能是你们自己。

    说出这番决非危言耸听。常言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近报自身,远报子孙。”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和平安,给自己留条后路吧!请珍惜自己,珍惜这次听到真相的机会,法轮大法能为你带来无限美好!希望你能坚持真理,制止罪恶,伸张正义,保护良善。人生的路自己走,人的一念决定着人的未来,自古善恶有报,希望你们能依照自己的良知,做出正义之举,那时你们及你们的家人都会因你们的善举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位老法官写给同仁的劝善信

    某某:

    您好!

    我给你写此信,是因为你我有缘。珍惜这份缘,请您看完此信。

    下面就有关法轮功的几个主要事件的真相告诉您,若能接受,福就在其中。

    一、法轮功是什么

    法轮功其实就是“修炼”。法轮功修炼的形式,就是不进深山,不入寺庙和道观,不脱离世俗,就在家修炼。

    法轮功的名字叫“法轮佛法”,也叫“法轮佛法修炼大法”,简称“法轮大法”。由于一九九二年正式传出时,正值我国气功高潮,为适应当时的形势,就叫法轮功。

    “法轮佛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历来修炼界把佛、道两家的修炼称为正法门修炼,所以,我们说“法轮大法是正法”。

    二、法轮功的传出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李洪志先生在长春开办第一期法轮功学习班。随后,官方的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向李洪志先生颁发了气功师证书;一九九三年又向北京的法轮功研究会颁发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直属功法登记证”,正式表明法轮功研究会的类别为“学术性团体”,业务范围为“理论研究,普及功法,咨询服务”三大项,活动地域为全中国。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为此作了专题报道;十二月二十七日该基金会授予李洪志先生荣誉证书。

    一九九三年,李洪志先生荣获北京健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的“特别金奖”以及“受欢迎的气功师”称号。

    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于一九九五年元月由官方的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六年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

    一九九九年初,据中国官方调查,全国至少有七千万以上的各界人士习炼法轮功。

    三、修炼法轮功的好处

    法轮大法就是修“真善忍”。“真、善、忍”“是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他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转法轮》)。

    道教重点修了“真”,佛家重点修了“善”,我们法轮大法是“真、善、忍”同修。是用宇宙的演化原理指导我们修炼,佛、道两大体系修炼的内容都涵盖其中。

    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的功法:

    修性:就是修自己的心性,要时时、事事、处处以“真、善、忍”作为自己言行的唯一衡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社会、在单位、在家庭都做个好人。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做一个完全为别人而活着的人。放下名利之心,不争不吵、不打不骂、不抹不赌、不坑不骗、不娼不嫖、不占不贪、不偷不盗、不杀生取食、不自杀自残(自杀也是杀生)、更不会杀人放火,不违反国家法律。使自己的道德和思想境界不断的升华,最后与宇宙特性“真、善、忍”同化。

    修命:就是坚持炼好“五套功法”,能使人改变本体,祛病健身,延年益寿。

    总之,修炼法轮大法,法修其心,功炼其身,使人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优质公民。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单位、有益于家庭、有益于自己。

    一九九八年五月,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九月又由医学专家组成专班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填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十月二十日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查组组长发表讲话说:“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效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的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份肯定的。”其间,大连、北京等地对法轮功功效的民间调查,也得出了一致的结果。

    一九九八年的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修炼法轮大法的好处多多,法轮大法不仅深受中国广大群众欢迎,而且全世界都敬仰“真、善、忍”。因此,法轮大法经李洪志先生传出以来,至今已弘传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出版发行,成为全世界流行最广泛的书籍之一。

    李洪志先生从2000年起,连续四度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3000多项。显示了法轮大法超越种族、超越国界、超越时空的巨大威德和感召力。

    四、您会问:那法轮功为什么要“围攻中南海”?为什么要在“天安门自焚”呢?下面我就把这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您。

    1、所谓“围攻中南海”的真相

    为了让您对1999年“4.25事件”有个全面的了解,我简单的说说此事的来龙去脉: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判法轮功。

    1996年7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发出通知,全面禁止法轮功出版物的发行。

    1997年初,公安部在全国进行“戴帽”调查,搜集“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经过充份调查后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就此停止。

    1998年5月底,何祚庥在北京电视台的采访中批判法轮功如何有害,之后北京电视台在播放对法轮功一炼功点的采访时点名说法轮功是“封建迷信”。节目播出后,很多了解节目中所提事例真实情况的学员,向何祚庥和北京电视台指出:节目内容违背事实,因为该人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以后几日中,一些法轮功学员依据中央关于气功的“三不政策”(“不打棍子、不报道、不争论”),写信或直接访问电视台,用亲身经历说明实际情况。事后电视台领导说,这是建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失误,并很快播放了一个表现法轮功学员清晨在公园里祥和的炼功场面,还有其他人士一同晨练的正面节目作为更正。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该《通知》中一口咬定李洪志先生“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通知》中紧接着指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该《通知》采取了先定罪后调查的程序。该《通知》引发了全国各地许多地区基层公安部门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取缔法轮功炼功点、强行驱散炼功群众、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没收私有财产等行为。

    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罗干的连襟)在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一文,在该文中何祚庥再次引述了他在1998年北京电视台搞错的例子批判法轮功。由于该例子在北京电视台事件中已经被彻底澄清,何祚庥的这篇文章也已受到北京市宣传系统的严格抵制,此次天津发表该文章,天津的一些法轮功学员认为有必要向天津有关方面澄清事实真相,并期望通过杂志社编辑部的交涉来消除该文章的恶劣影响。因此,4月18日至24日,一些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情况。

    4月23、24两日,天津市公安局动用了300名防暴警察用暴力殴打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导致学员流血受伤,并当场抓捕45人。当法轮功学员前去在天津市政府请求放人时,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这个事件,如果没有北京的授权,被逮捕的法轮功群众不会得到释放。天津公安局亦向法轮功学员建议:“你们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

    几年的种种舆论攻击突然发展到此次在天津动用公安警察使用暴力,迫害的严重升级震惊了法轮功学员,“天津事件”的消息因此在全国法轮功学员中迅速传开。

    “4.25”上访国务院信访办:许多法轮功学员得知“天津事件”后,自发的纷纷赶到北京和平请愿。因此,在短短的时间内上访人数超过了一万。在有关警察的诱导下来到了府右街。4月25日一早,府右街西边已经站满了人,年轻的法轮功学员在前面站成一排,让出了人行道和盲道,更没有阻碍交通。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中就可以看到,秩序井然,没有标语,没有口号,大家都很安静,自始至终用平静祥和的心态等待接待。

    8点15分左右,朱镕基总理一行人,从国务院正门出来,越过马路,来到法轮功学员的面前,学员中响起了掌声。朱总理问:“你们干什么来了?谁叫你们来的?”许多学员都回答:“我们反映法轮功的问题,没有人组织。”朱总理又问:“为什么不写信上访?怎么这么多人都在这儿?”很多学员回答:“信都写了成麻袋了,还没得到回应。”朱总理说:“我对你们的问题有批复。”学员说:“我们没有收到。”朱总理让选几个代表进去进一步说明情况,大家纷纷举手,朱总理就在举手的人中随机指了几个进入国务院。

    参加与法轮功学员轮流会谈的政府官员,有国务院信访办的负责人,北京市的负责人,还有天津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谈的学员申诉了三点要求:

    释放天津被抓的法轮功学员;
    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
    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

    当天傍晚时分,天津按照指示释放了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得知消息,都陆陆续续回家了。

    世人赞誉这一事件为中国百姓对自身宪法权益和义务的觉醒。法轮功学员所表现出的和平理性和对正信与公义的坚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4.25”上访被称作“中国上访史上规模最大、最理性和平、最圆满的上访”,也是中国政府对现代民主与法制的尊重。

    可是,事隔不久,中共中央却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造谣,把这次和平上访歪曲成“4.25围攻中南海”,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江泽民为镇压、迫害法轮功和欺骗世人制造舆论。法轮功没有错。

    2、“天安门自焚”真相

    2001年,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栏目中向全世界播出:2001年1月23日下午2点41分,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的现场录像。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2001年8月14日联合国会议上,提交了“天安门自焚”案的分析录像带,证实了该案是中共为栽赃法轮功而炮制的伪案:

    ㈠“焦点访谈”镜头慢放显示,刘春玲没被火烧死,却被警察用重棒击打头部而死;

    ㈡国际著名的《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利普•潘亲自到“自焚者”刘春玲的家乡开封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她炼过法轮功;

    ㈢“自焚者“王进东的衣服、面部都被烧坏,而两腿中间装有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最易燃烧的头发也还在头上;

    ㈣警察提着静止下垂的灭火毯直立站着,他在等什么?

    ㈤医生说给“自焚”的女孩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的手术,根据医学常识,术后多日患者才能说话。可刘思影带着插管却声音清脆的接受采访,还能唱歌,创造了医学“奇迹”;

    ㈥根据医疗常识,烧伤处要暴露在空气中,画面中的“自焚者”却用绷带包裹严密;

    ㈦重度烧伤病人最大的危险就是细菌感染,画面上的记者既不穿隔离衣,也不戴口罩帽子就近距离采访;

    ㈧“自焚”案应是突发事件,那中央电视台为何拍摄到了“自焚”案的全过程?“自焚”案如不是事先安排,从点火起两分钟之内,哪来的几十个灭火器和灭火毯?

    ㈨央视中“自焚”画面远、中、近景俱全,多部摄影机多角度同时拍摄,若无事先安排,岂能如此完备?

    ㈩“自焚”中的王进东,从嘴里喊的口号、手的结印动作到打坐的姿态,都不是法轮功的,纯属“冒牌货”……

    “天安门自焚”案漏洞百出,不胜枚举。

    “天安门自焚”骗局,更激起西方社会各国对江氏集团的谴责,勇敢的华盛顿邮报记者,冒着极大危险,从中国采访到第一手材料后,写出了《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荣获了新闻最高奖——普利策奖;2003年11月8日,新唐人电视台分析“天安门自焚”案重重漏洞的英文纪录片《伪火》,因严谨求实的风格和对黑幕的曝光,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2001年8月14日的联合国会议上提交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分析录像带,谴责江氏集团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发表声明,称:“中共当局企图以诬陷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来为其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辩护。我们的调查表明,恰恰是中共的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其家庭破裂,残害生命的正是中共极端残暴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摧残、劳教营的奴役……中共当局企图以自焚事件为证据诬陷法轮功,而我们得到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中共当局一手导演的。我们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的可来领取”。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天安门自焚”伪案,其始作俑者的目的十分明显,想借此来煽动全国及世界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为镇压迫害法轮功找借口。然而事与愿违,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纵火容易熄火难。

    亚伯拉罕。林肯曾说过:“一个人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某些人,也可能在某些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但不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

    真相怎么可能永远被谎言所遮盖呢?

    五、中共为什么要镇压法轮功

    李洪志先生说:“是邪恶之首提出来“中共要战胜法轮功”。中共为什么要战胜法轮功啊?全世界的人都觉的奇怪,中共掌握着一切中国军队、警察和政府,要战胜在其领导下的一帮子手无寸铁只为做好人的民众干啥呀?没有理智嘛!其实啊,大法弘传的时候,人心都在向善,社会稳定,谁受益?谁在当政?这不是没有理智吗?我们对政权也不感兴趣。其实迫害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七个常委所有的家属都在炼法轮功,七个常委都看了书。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他们完全清楚。在政治斗争中养成的妒嫉心,养成的人与人之间互相整人的这套东西,使其失去了理智,什么都容忍不了。心眼小的不行,欲望大的不行,胆子小的不行,妒嫉心大的不行。”(《北美巡回讲法》)圣人之言,一语道破天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根本原因,纯粹出自于对法轮大法创始人的一种小人妒嫉心。

    对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知情人之一,非常清楚明白地证实了这一点。

    他说:“群众炼法轮功为的是身心健康,最严重也是个人信仰问题。”“决不能草率地用武力镇压。而且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宗教及个人信仰自由。试想,一位无权无势的普通职工,他能拿出一套理论,让世界上亿万人包括众多的科学家、学者、教授、高官等自发的心悦诚服,那就不是一般的东西了。我们处于执政地位,控制着所有的宣传机器,我们提出这个观点,还有指令性宣传,强制性贯彻学习,也难以被人们接受。可是那么多的人就是要自发的、不顾一切的学这个功法,说明这个东西好。封锁和强制民众的言论和信仰,是最愚蠢的表现。”“人心绝不是靠开除、打击、判刑、肉体折磨、精神恐吓可以得到的。”

    他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就是“出自于为己之私念”的目的,把“亡党亡国”作借口,“不顾政治局大多数委员的反对,利用他是总书记的特权身份”,“对这样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越过中央集体,以蛮横的态度把个人意见强加给政治局常委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以个人代表党和政府,以个人代法的极端专权行为。”“舆论上颠倒黑白,掩盖事实真相,蒙骗不知真相的全国民众”,“甚至不惜重金收买说假话的人攻击法轮大法”,“动用军、警、特、公安接管信访办,逮捕上访群众,把炼功群众当作敌人和罪犯进行镇压”。“在整个社会风气不正的情况下,法轮功给人们一片净土,受众人所喜爱”,“法轮功强调以修心重德为本的思想大得人心”,“现在许多不炼法轮功的民主也愤愤不平,对这种极左的做法非常反感,国内外谴责声一浪高过一浪”,“让中国在全世界人面前丢尽了脸”。

    这就是江泽民出自小人妒嫉,心生恶念所至,为他自己种下了苦果。看吧!好戏还在后边。

    六、法轮功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行为

    从中国政府一系列有关的“法律”、“部门文件”和“规定”中,把法轮功归为“宗教”。我们自己认为法轮功是修炼,是信仰。但,如果要把法轮功说成“宗教”也未尝不可,宗教也是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作出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基本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宗教信仰标准相同。

    中国《宪法》第36条宣布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每个公民都享有自由自在的信仰或者不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权利,甚至是信仰或者崇拜任何偶像的权利。只要该公民没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执法机关就不能以任何形式对拥有上述信仰的公民采取限制或干涉他的自由信仰。即使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惩罚的对象也不是该公民的信仰内容,而是该公民的具体犯罪本身。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都无权对任何一个公民的学习内容进行法律上评价并以此评价作为限制或干涉公民信仰自由的依据,这是文明社会所通行的信仰自由理念。

    宗教徒设立聚会场所不需要经政府机关批准。因为宗教信仰纯粹是社会公民的精神情感活动,法律只能管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能去窥测人的内在精神和情感。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介入对公民的信仰内容进行评价,对其活动行使世俗法律的“许可权”。

    公民有传播自己信仰的自由,信仰者有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从事传播宗教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被触犯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符合宪法的规范和原则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宗教徒有权出版有关他们的信仰内容的材料而不受审查、批准和禁止,这同时也是中国《宪法》第35条宣布的出版自由。

    由于国家机关执法人员缺乏宪法意识,在实践中并没有尊重宪法的这一规定;公民法轮功信仰者来自执法机关经常性的侵权行为比比皆是,把仅仅是传播信仰、印刷宗教书籍、说明真相、游行抗议、悬挂标语等传教行为或表达思想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行为来处理,严重背离了宪法确立的信仰者自由的原则。

    至此,我们郑重声明:践行宪法无罪,法律佛法创始人无罪,法轮佛法修炼者无罪,坚持信仰无罪,传播信仰无罪,宣讲自己的苦难遭遇及澄清事实无罪!

    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功以逾十年之久,若将其行为绳之以法,到底是谁在犯罪就一目了然。

    七、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对信仰者进行镇压的一系列的惩治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1、其依据如:

    ㈠《刑法》第300条;

    ㈡1999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所谓认定法轮功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

    ㈢1999年7月20日,公安部决定取缔法轮功的通告;

    ㈣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主席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宣布法轮功是“邪教”;

    ㈤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

    ㈥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㈦1999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一”);

    ㈧2001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二”);

    ㈨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2、《宪法》至上,上述中国政府定“法轮功是邪教”和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惩治依据是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应当否定。

    ㈠中国是实施宪政的国家。中国政府定“法轮功是邪教”,这说明中国政府已经肯定了法轮功本质是宗教。作为实施宪政的国家对宗教的正邪它无权认定。否则,是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因此,“法轮功是邪教”的罪名应当依法去除,正本清源,即“法轮佛法是正法”。

    从法轮功的传播来看,法轮功早已走出中国,目前已弘传114个国家和地区,唯独中国政府说“法轮功是邪教”。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为法轮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使修炼者身心健康,平和理性,福益社会。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出版发行。很多国家政府和地区还把法轮功创始人去该地传功讲法的时间定为“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周”、“法轮大法月”,开展纪念庆祝活动。法轮大法创始人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3000多项,连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法轮大法属于全世界,世界需要真善忍。

    这形成鲜明的对比。难道中国这个宪政国家与其它宪政国家的信仰原则不同吗?到底是谁的标准有问题?

    ㈡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江泽民对法国记者的谈话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㈢因违宪无效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

    如《刑法》第30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因违反了《宪法》设立的对所谓的邪教定罪处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与《宪法》第36条相违背而无效,不能适用。

    ㈣“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⑴《立法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司法解释只能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的问题进行”。可见,解释只能对某一种法律进行说明,而决不能脱离法律文本创制法律。

    ⑵同时上述说明不能侵入立法解释的领域。根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而“两高”对所谓邪教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的解释之实,明显越权;

    ⑶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司法解释,也违反了中国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

    ㈤部门规章违反《宪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民政部有什么权力宣布一个宗教组织为非法组织?公安部对宗教的传播实行禁止措施,它的权力从哪里来的?认定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这是什么性质的认定?是否向被认定的对象进行了告知?是否允许被认定的对象申辩?如果允许申辩,具体程序是什么?由哪个机构受理?因此,民政部的一份文件、公安部通知,属于越权,同时违反了《宪法》第36条。

    ㈥我们在这里还必须指出:

    ⑴把《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两高司法解释(一)第1条(《刑法》第300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同《宪法》第36条相比较,不难看出中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公民的宗教信仰内容进行了“法律评价”。邪教是个信仰领域的宗教词语,不应被应用到立法和司法领域而成为“法律词语”。同时,中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邪教”的规定,与中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相抵触。

    按照上述邪教的定义,包括共产主义信仰在内的任何一种信仰,都可以对号入座,难逃“法网”。

    ⑵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的定义中,“冒用宗教名义”和“迷信邪说”这两个概念是比较模糊抽象的非法律语言,特别是“迷信邪说”更是一个无法从法律上进行明确性的词语,这样的非法律词语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必将宗教信仰自由,置于执法人员随心所欲的自由裁量权所编制的侵权罗网之中。事实上也就是这样。

    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决定》,不仅违反了《宪法》第36条,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保障法》立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个案禁止原则”相违背。“个案禁止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立法机关不得针对某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个具体的事项制定法律限制基本权利”。“个案禁止原则是出于平等权的考虑,避免立法机关将特别的不利益加于个别的人和事”。这也是这个《决定》应当被否定的理由之一。

    由上可知,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中国政府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没有合宪的法律依据,应当彻底否定。

    八、定“法轮功是邪教”是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对信仰自由者的严重犯罪。

    由上述,修炼法轮大法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正如2009年4月28日“明慧特约评论”一文中所指出的“在罕见的善良和纯正面前,在‘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这个直白易懂的事实面前,中共恶首反而愈加妒嫉和惊恐,经过三个月的强行推动,终于以维护权力为借口,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悍然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在对法轮功残酷的迫害中,中共恶首及其一伙恶徒,才是真正的在犯罪。

    中共恶首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对前人大对法轮功调查的情况,汇报不听,报告不看,利用总书记的特权身份,不顾政治局大多数委员的反对,以蛮横的态度,把个人的意见强加给政治局常委,强加给人大常委会,以个人代党、代政府、代法的极端专权行为,违反《宪法》定法轮功为“邪教”,为对法轮功的迫害制造“合法性”。

    同时,江泽民利用职权,调动国家所有机构的力量,如公安、国安、政法系统、外交、宣传、统战和低质居委会的各级行政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机构和海外一切亲共的力量。所用之资金和资源,本质上无所限制。完全超越了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结构,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全面打压和迫害。

    同时,中共恶首不惜重金收买人说假话、造伪案、颠倒黑白、掩盖事实真相。然后,开足全国所有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进行污蔑、陷害、诽谤、攻击,蒙骗不明真相的民众,煽动仇恨。

    同时,江泽民私下密令,对法轮功修炼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经济上搞垮,政治上搞臭,肉体上消灭”。在江泽民密令的驱使下,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全面非法大逮捕、抄家、没收私有财产、抢走贵重物品、罚款、集中“洗脑”。集古今中外刑法之大全,迫害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有的送精神病院用药物摧残、有的女法轮功学员被恶警强奸、有的被折磨致残、有的被迫害致死……其迫害手段残暴至极。

    更难以容忍的是,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其野蛮兽行受到全世界正义人士的谴责。国际法轮功受迫害联合调查团成员,加拿大两位杰出律师麦塔斯和大卫乔高,自2006年5月8日后,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独立调查。在2009年12月3日,法国国会就中共迫害法轮功所举行的一场会议上说:1999年以来,中共残暴的迫害法轮功,把他们关押在劳教所迫害、中国有300多个这样的集中营,30万被关押者,其中有15万是法轮功学员。只有法轮功学员受到全面的血液检查,检查数据被输入电脑储存,以备换器官的病人来找适配的器官。

    他们在《血腥的器官摘取》调查中收集到52个证据和证词,他们的证词主要来源于:

    被差遣到各种集中营完成这种阴暗任务的医生,特别是一些悔过的医生和军医;

    奇迹般的逃出这种集中营的受害人;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公立和私立医院医生的调查录音。

    医生们还直接解释说:当他们需要器官时,他们如何的方便利用,实际上法轮功学员已成为器官库。往往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活体摘取这些关押人的器官,尸体被火化后,一切罪证随之消失。

    一个眼角膜3万美元,一个肝脏10万美元,一个肺脏15万美元!

    “时至今日,这场迫害已经持续了十年,十年中,在众神的注目之下,中共残暴的对数以万计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犯下了滔天罪行,它欠法轮功的血债笔笔在案,它对败坏人类道德所起的作用罄竹难书,它用谎言和恐怖所毁掉的世人数量惊人。在不久的将来,神会让所有人认清,中共是破坏人类的大魔,在它手中失去生命的,不仅仅是七千万中国民众,也不仅仅是数万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大魔的本性决定了它只要存活,就会不断的吞噬毁坏生命。

    今天,已经到了彻底解体中共这个大魔、彻底制止迫害的时候了,愿所有的人早日主动寻找真相、看清真相,汇成浩荡的正义洪流,把中共这个破坏人类的大魔,这个‘西来幽灵’送到其该领罪的地方去接受其最终的惩罚。”

    九、法网在收

    中共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人间正义也自然不容。长达十年的迫害,惨绝人寰,这是对整个人类良知的挑战,许多国家政府、联合国、国际社会正义力量为制止这场浩劫一直在作出努力。

    1、“追查国际”为“收集中共法庭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发表公告: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9年4月24日正式发出公告收集中共法庭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公告摘要如下:

    鉴于,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中共的司法系统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长达十余年的迫害,公然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权利,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无罪判刑。为了帮助即将到来的历史性审判,“追查国际”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司法系统进行全面追查,收集有关罪证。

    当年,国家法庭系统收集纳粹对犹太人大屠杀的证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的,这次不同的是,全面收集中共迫害法轮功证据的工作几乎是与迫害同步进行的。在过去的几年中,“追查国际”在中国大陆和海外法轮功学员的帮助下,和其他国际组织、团体合作,已经收集了大量的案例。一方面,国际上已经对超过50名发起、推动和执行迫害政策的责任者启动了法律诉讼;另一方面,对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执行系统中的责任人的全面审判将在中国大陆进行。为此,“追查国际”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上级单位的相关人员、受害者及其亲属、其他知情者收集并提供以下消息和证据: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该法院公开和不公开审理过的和法轮功有关的案例。

    鉴于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即使是中共司法系统处理法轮功案件中使用最多的依据,中国《刑法》第300条第一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0日的决定、“两高”的解释,都没有涉及法轮功。而任何人都不能根据内部规定、文件来审理案件。在对利用法律系统进行迫害的责任人的审判中,仅用中国现代法律就可以收之定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非法审判的,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和公诉人都将被定为第一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介入案例的情况分别承担个人责任。

    如果该案例已有确凿证据(党内文件、政府部门文件、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直接证人的签名证词等)指出在立案和判决过程中有来自上级党政部门的干预,则由直接干预的上级领导人和诉讼人、主审法官共同承担非法审判的责任。等等。

    2、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

    ㈠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作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法院通知书告知,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㈡经过四年调查,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法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前中共党魁江泽民、610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家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

    法官详尽的评估了中共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以及江泽民、罗干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实施的群体灭绝政策中,采取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对人的生命和人类尊严是极大的蔑视”。

    3、江泽民等被传讯和被逮捕的法律依据

    西班牙及阿根廷两国的裁定,是依据国际人权法中的“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适用于群体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罪行。不论被控犯罪人的国籍、居住地及与起诉国的关系如何,一旦犯下该原则所定义的罪行,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予以管辖。因为犯下这类罪行的人,不仅是对当事国,而是对整个国际社会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照普世司法管辖原则,不允许出现关系权投机,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只要罪名成立,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嫌犯加以惩罚,只要他们走出国门,随时都有被逮捕的危险。

    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件,曾被一些律师视为敏感案件,不愿意插手。

    被誉为“中国良心”、为停止迫害法轮功而三次公开上书中共最高领导的人权律师高智晟,遭中共残酷迫害,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然而暴力不可战胜正义与良知,如今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愿意帮助法轮功学员。在河北、山东、四川、黑龙江、辽宁、上海、河南等地,律师们纷纷为法轮功学员公正辩护,他们以确凿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声明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中共迫害法轮功,惨绝人寰,天理不容,人间正义也自然不容,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是对整个人类良知的挑战,也是对每个人良心的拷问。

    十、为什么给你写信,在这新旧更替的历史关头,告诉你真相,帮你认清真相,选择幸福的未来,是我的责任。

    1、先帮你明白一个宇宙的法理。

    “人有物质身体,可只有物质身体还构成不了一个完整的人,还必须有人的脾气、秉性、特性、元神存在,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带有自我个性的人。我们这个宇宙也是一样,有银河系、其它的星系,也有生命和水,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可是同时它也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转法轮》)“真、善、忍”这种宇宙特性,他造就了宇宙和宇宙中的一切,同时他还平衡着宇宙中的一切,当然其中也包括生命。这是天理。是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威德与威严,当然与慈悲同在。谁能反?谁敢反?

    中共邪恶无知,前期叫嚣“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现在它直接迫害法轮功,反对“真善忍”,是一股反宇宙的力量。这个宇宙特性能不销毁它吗?怎么销毁?就叫其“解体”,亦可称作“天灭中共”。这就是天理。

    2、看“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

    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2亿7千万年前的“藏字石”。5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上赫然惊现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其中那个“亡”字特别的大。中国各路地质专家实地考察后一致认为,这“藏字石”上未发现任何人工的痕迹,海内外一百多家报纸、电视台、网站转发了这条消息,“藏字石”的图片还被印在贵州“藏字石”景区的门票上。

    天意。你反宇宙,与天斗,逆天意而行,天就叫你亡。

    3、退出中共邪党组织,就是选择自己幸福的未来。

    看完此信,什么是法轮功,什么是“真善忍”,什么是中共恶党,谁在无辜遭受迫害,谁在犯罪,就十分清楚明白了。

    宇宙特性,他就在平衡着这个宇宙中的一切。怎么平衡?如:历史上,古罗马迫害基督教,古埃及迫害犹太人,均遭到天降瘟疫的恶报。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余年的残酷迫害,有一天,天要解体中共的时候,能不遭报吗?同样在劫难逃。

    中共邪党不是空名,是由党团队员形成了它的组织结构。在它的组织之内,就是它的一份子。劫难是针对中共来的,在它的组织之内,就在劫难之中;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就在劫难之外,就可保自己生命的安全。

    怎么退法,方法很简单:只要你决定愿意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这个善念一出,用真名、化名、乳名、笔名退出都行。“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头上三尺有神灵,神看人就看人的心,神就保护你平安度过劫难。神知,你知,我知,绝对保密。更无须改变你的生活方式。这就算是你选择了你自己幸福的未来。

    这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心愿,祝你幸福平安!

    一位老法官

    二零一零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