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选择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份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许多公检法人员被操控参与迫害,其中也有不少人良心尚未泯灭。我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因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人员劫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三个月。我坚定信仰,后被转到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我每天要干十四到十六个小时的手工活,一主管警察(里边称干事)看到我很难熬,就默许我中午休息一会儿。这在看守所里是不能奢想的享受。有犯人就心里不平,专找我的事。一次一犯人打我,就是不让我休息。主管干事知道后,让我中午到另外一地方干活,实际上让我到那儿休息。

再有一天,法院警车到看守所拉我去非法庭审。当时進门时,看守所的警察给我上的是背铐,就是两只手背后,再用手铐铐住。法院的警察,看到我上背铐,就气愤的说:“换前铐。”他利用自己这点权限做了件善事。

到法庭后,从法庭人员的口气、对我的态度,我能体会到他们在无奈的走形式,他们中有的提醒我说自己没犯法,有的告诉我他们也不容易。是啊,在中共恶党的统治下,好人确实都难当。

还有一件我忘不了的事。有一次,我到医院去看一位朋友,我给在场的一位妇女讲到法轮功,她说:“你别说了,我都知道,只要共产党反对的肯定是好的。”她说她儿子在派出所当警察,抓些炼法轮功的老太太,让他们打,她儿子说:“这些老太太都特别善良,我不打,非让打我就不干了。”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从我的经历也可以看出,在公检法行业中,很多人都能明白真相,使他们在关键时刻都有选择良心的余地,不管当时起作用与否,但是他们因明真相而起的善念,将使他们未来的生命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