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4/1/10)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

  • 广西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 河北吴桥县警察李立平、梁永刚的恶行

  • 江西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人员

  • 一法轮功学员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 福州“610”企图继续迫害叶巧明

  • 广西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广西第一女子劳教所是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位于邕宁县玉洞大道。

    邮编:530221,电话:4017162
    第二大队队长:尤敏
    恶警:唐庞两
    第三大队吴队长,恶警:李慧、李秋、
    教育大队队长:梁素贞,副队长:吕登云


    河北吴桥县警察李立平、梁永刚的恶行

    河北吴桥县桑园镇南街法轮功学员张秀青和外地一同修,2010年3月17日下午在吴桥县被绑架。张秀青同修已“取保候审”回家,外地一同修仍在非法关押,此外地同修一直未报姓名。吴桥县法轮功学员很少,望国内外同修通过真相电话、邮寄真相信加大力度营救同修和救度世人。

    多年来,李立平、梁永刚一直对吴桥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行恶,曾遭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县城的杨爱春、李金英、于永珍、刘志刚夫妇;梁集乡邵庄村的孙关信、邵金全、北徐王的吴福和夫妇;于集镇南徐王村的李万庆。

    在这里,奉劝李立平、梁永刚:不要再为江氏犯罪集团充当打手,明知故犯,对大法行恶。天灭中共在即,无论是为了儿女,还是为了自己,以至亲朋好友着想,赶快停手!悬崖勒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失去了生命的永远。

    吴桥县公安局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李立平:家电0317-7367589 办0317-5276906手13930775888
    李立平之妻张志(吴桥县桑园镇北街小学校长)手机13932708718
    吴桥县国保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梁永刚:家电0317-7346716 手机 13582477800
    吴桥县国保大队长(新上任的):周兵:手机号码13831703007 办 0317-5276917
    陈志明:吴桥副县长兼公安局长 办:0317--5276901 宅5327138手机13703271083
    刘宪文:吴桥县政法委书记 手机13932756999 家地址:百度小区,16号楼4单元202门
    陈学君:政法委副书记 办:0317--7272166家庭0317--7340266 手机13603179599
    卢晓东:县委办公室主任      家庭0317--7343654
    齐志恒: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家庭0317--7340079


    江西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人员

    江西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警察王娟,陈丽,王芬(均为谐音)。
    参与迫害的部份刑事犯:舒映金,黄美凤。


    一法轮功学员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进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受到的体罚包括:24小时不让睡觉、罚蹲、电击、蹲小号、谩骂、殴打;一切更让我看到了恶警假恶斗的本质,坚信我的信仰。

    我于2008年12月10号在北京贴真相标语被安定门派出所非法抓捕,之后被送到东城区看守所,在那里被非法提审和被劳教两年,2009年1月17号由北京调遣处送至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进行非法关押。

    2009年12月中旬因我拒穿囚服,大队长常虹和贾晓玲二人强行扒光我上身,由于动作猛烈,内衣下端的缝线全部被撕开,衣服被抱走。我就是不穿囚服,抱着双肩哆嗦,过了半天衣服才还我。

    2009年12月末,因我拒绝前往观看劳教所的元旦联欢会,常虹和贾晓玲带着两名劳教人员对我拉扯推搡,过程中贾吩咐让人找来擦脚布、擦屁股布,当我喊口号时用来堵住了我的嘴,当众攻击我脸部。

    2010年2月26号左右,对我进行非法监控的劳教人员秦秀萍在阻止我炼功的过程中,对我进行谩骂、殴打、扯住头发将头按向地面,殴打面部至鼻子出血,鼻梁发青还用扫地笤帚扫嘴,尤其是她们掐住我喉咙时几乎令我窒息。

    2010年3月19号,因我不配合她们的迫害,大队长黄旭红更因我喊口号发狂,伸出大手打我耳光至鼻子出血。

    注:常虹是三队负责管理全局的大队长
    黄旭红负责管理思想的大队长
    贾晓玲负责管理劳动的大队长

    邮政编码;010010

    三队 联系电话:0471--5692967
    0471--3392684
    所长:0471--5692968


    福州“610”企图继续迫害叶巧明

    2009年9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周迅、林峰等人为了在中共“60大庆”时交差邀功,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福建师范大学法轮功学员叶巧明。随后仓山区公、检、法三家联手伪造证据,做假案件构陷迫害叶巧明。

    中共仓山区法院原定于3月4日上午9点对叶巧明非法开庭。3月3日,叶巧明的两位北京律师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的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其实,叶巧明案完全是仓山区公、检、法三家抓人在先,造假构陷在后,哪来的证人呢?3月4日上午开庭前三十分钟,非法开庭被迫取消,至今(2010年3月30日)叶巧明已经被羁押190多天。

    按照中共《刑事诉讼法》,超期羁押要负法律责任,可是福州市相关司法机构非但超期羁押叶巧明,而且继续作恶:福州市“610”、国保支队最近一段时间来操纵其下属的各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社区人员,通过电话骚扰、单位领导约谈等各种方式恐吓威胁众多法轮功学员(包括叶巧明同修的家人)。这也是自“720”以来、奥运之后又一次地区性的邪恶行为。

    据分析,本地邪党法院和检察院可能会将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事退回到610恶警那里,也可能在无证人、证据或伪造证人、证据的情况下再一次非法开庭,继续作恶。

    仓山法院刑事庭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 ,刑事庭在法院附近的停车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