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法院称法轮功案子不按法律办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人员公开声称: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执法犯法 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2009年9月22日,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对李艳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崔庆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艳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四人上诉到唐山中院。2009年12月15日,李艳奎等人一案被唐山中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驳回,但是迁安公检法人员还要立案构陷。刑二庭王子良蛮横无理,说对法轮功不按法律办案,一度拒不给学员家属唐山中院二审裁定书。直到3月18日家属才要回裁决书,而且,还是律师和家属拿着法律条款才得到了裁决书。实际应该及时送达。

迁安法院副院长张树安、审判委员会成员冯小林、王子良、赵文禄等多次在工作场合公开对被非法判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中级法院“撤销迁安一审判决”的裁决书被扣留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艳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一案,于2009年12月15日裁定“撤销迁安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而迁安市法院刑二庭王子良借口请示领导,故意拖延3个多月才送达,也就是在3月18日家属才要回裁决书。而且,还是律师和家属拿着法律条款质问他为何拖延不送达,才给了裁决书。

关于不及时给家属裁决书的理由,王子良说因为法轮功案子不按法律。

迁安市法院上下串通 阻挠律师查阅和复印案卷

3月23日,当辩护律师到法院要求阅卷并复印案卷时,王子良又借口请示迁安市法院领导,要找检察院沟通等不让阅卷。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说:“我只是依照律师法阅卷并复印,并不影响你的工作。”

王子良狡辩说:“法律上说可以复制,不让复印。”律师说:“复制包括复印、拍照等多种形式。”王子良无话可说,但又蛮横的说:“就是不让阅卷,就是不让复印。”最后律师无奈只好暂时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