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市李传兰自述遭绑架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是吉林省榆树市黑林镇农民,名叫李传兰,今年六十二岁。下面把我被绑架、迫害的情况告诉给大家。

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晚,我和法轮功学员刘淑艳去本乡发放真相资料,在回家路上,被黑林镇派出所警察李伟和彭宪明开车劫持到派出所关押一宿。第二天早,李伟又伙同榆树市国保大队、刑警队刘雨等十来个人,到我家强抢,到处乱翻,抢走大法书等。当时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吓得瘫倒在地。 他们又到刘淑艳家强抢。接近中午时把我们关进榆树市看守所。

六月五日我开始绝食,抗议中共对我的非法关押。十天后身体极度虚弱,送医院抢救,给我注射不明药物,把我迫害得胃和肚子胀的很厉害,并且嘴里冒火一样干裂,起泡、耳鸣,眼睛看不见东西,每天昼夜都有三-四名警察把守门窗。更邪恶的是,他们使用欺骗的卑鄙手段让我家属签字,说放我们回家,家属签完字,下午又把我们送回看守所。

又过几天,我身体更加虚弱,生命垂危,又一次送医院抢救,继续打以前的药。家属怕我出事,每天给看守的警察买烟、水果、饮料等。又给迫害我的狱医李云龙二百元钱,买四盒好烟。还给狱警们五百元钱,这样还要我写“五书”再放人,我一直不配合,继续绝食十九天。我女儿和我妹妹,天天奔走托人(各种费用四千多元),又托亲友拿出二万六千元,找人疏通后,六月二十四日下午才把我和刘淑艳放出来。

家属为了营救我受了很多苦,我妹妹从吉林到榆树往返多次,晕车很厉害。我女儿抱着四岁的孩子多次往返,遭罪吃苦,又拿出共计三万多元钱来,可这钱是她丈夫的抚恤金(女婿打工因出车祸身亡,老板给的赔偿钱。)一想起来我就剜心透骨的难受……。

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回公道,被劫持回榆树市看守所关押二十三天。三月份又把我绑架到拘留所关押十天。这两次又交罚款勒索二百元,把我家仅有的二千斤玉米在村委会书记王宪臣的指使下,全部拉走,共损失四千多元,这几年我家里被迫害、勒索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