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法院欲对于海洋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欲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对法轮功学员于海洋非法开庭。于海洋家属已聘请两位律师为于海洋做无罪辩护。于海洋已被非法关押近八个月之久。

于海洋,男,40岁;妻子李凤春,38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俩人均为农民。

于海洋夫妇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遭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拘捕。五月二十日,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让于海洋夫妇“取保候审”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于海洋夫妇到塔山派出所去要被非法搜去的钱物时,于海洋再次被绑架,当天下午,被非法刑拘。拘留通知单是连山区公安分局孙树森、王树民签字。

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次非法闯入于海洋家找他妻子,并非法抄家,使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