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四十一岁)、李霞(四十八岁)、石汝珍(男,七十三岁)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被金昌市“ 六一零”、公安局恶警绑架。当时金昌市约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三人第一次非法开庭。法院公告栏中开庭方式是“公开”,但开庭时不容许任何人旁听,包括直系亲属,法警把王玉梅、李霞从侧院门押到“第一审判庭”后门才下车,所有人都被赶出院,侧院门紧锁。正门有两个法警把守,不许任何人进入。许多亲友要求进去旁听,“主审法官”程光亲自出来阻拦,说牵扯“国家机密”,不能旁听。有亲友说:“公告中写公开开庭,为什么不让旁听,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程光威胁说:“怎么见不得人?你是不是也想来一下(指被非法开庭),你进来说。”并把几个亲友堵在大厅。双方僵持了一阵,最后法警把所有亲友赶出大厅。非法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警察把王玉梅、李霞从后门密道中偷偷押送到看守所。石汝珍被儿女接回家。
迫害责任单位及个人(均为办公室电话,区号0935)
金昌市“六一零”头目:方银天(副市长)                    
政法委书记李生伟(8229340
市秘书长 8238764     
市副秘书长 8329910  8234571   8213530   8211339  8213245
金昌市政法委   书记8229340   副书记8212150   8225414   办公室 8212189
综治办  8218979    8224318
金昌市人大   主任 8213338   副主任 8213060  8213476  8329936  8213301
金川区政法委   8212968   办公室  8329258     综治办  8213192
金昌市公安局  
局长陈涛  8212422  
副局长刘治国  8212432  8212729  8213272   8213363   
主任8212034  
国保处
处长尚克武  8212293    
李新华、刘成业、周俊国
金川区公安分局
局长:8213993 (史某)    
政委  8213345
副局长:8224294      8237773
国保科 科长:李叙和   8315759     李婷婷
金川区法院
院长王永刚  8213016        
副院长魏崇文   8212937
李伟8212551                         
范吉升8226785
审务组成员
王永刚、魏崇文、李伟、范吉升
谢玉萍(刑庭庭长)8212537
严正平(执行庭庭长)8212789      
孙志珍(民一庭庭长)8211872
郭金刚(民二庭庭长)8212600      
王金义(立案庭庭长)8312756
副庭长:祁世萍
审判长:程光                   
法警大队:8335074
金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8336600                
副检察长:8336590   8336550
起诉科:8336510                
监所科:83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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