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导:北京团河劳教所的种种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团河劳教所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其花园式的外表掩盖不了一桩桩暴行所书写的罪恶。

一.系统性的洗脑迫害

作为全国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北京团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确实是非常系统的。不论是从软到硬,或是软硬兼施,这些系统性迫害的根本目的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和良知。

在2001年4月份以前,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赤裸裸的,如警察在班里、筒道里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施以种种酷刑。而2001年4月以后,这种赤裸裸的迫害便改为更为隐蔽的方式,更能掩人耳目。对于刚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警察们以伪善相待,用除暴力外的各种方式企图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如所谓的“帮教”,所谓的“耐心教育”,实质是一种精神摧残,如: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灌输各种邪恶谎言、施以各种人身攻击和恐吓、不让充份休息以消磨人的意志等等。

刚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一般要到晚上11、12点才能睡觉。如果法轮功学员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过一段时间就被迫直到下半夜2、3点钟才能睡觉。如果这样还达不到劳教所“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恶警就原形毕露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会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但这种残暴的行为通常是在背地里进行,如将法轮功学员隔离迫害,或将法轮功学员转入攻坚队或集训队进行残酷折磨,需要指出的是,攻坚队和集训队对外是完全封闭的。

并且,劳教系统内部经常交流犯罪经验。如2002年夏,有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看到一本名为《中国劳教》的杂志,上面有一篇文章写的是中国大陆某劳教所对“不穿劳教服、点名时不答到”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先一个个隔离,再用电棍等警具来“教育”……

以下为这种系统性迫害的具体过程:

1.  深入了解,制定“转化方案”

有多名曾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证实,刚入所时,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要求做心理测试,即“气质测试”,以此确定学员的性格特点。劳教所企图利用这个办法使狱方对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是以便恶警根据以往的经验对其采取相应的迫害手段;二是可以积累新的迫害经验。再从各个渠道收集学员的家庭生活状况、炼功情况、个人爱好等等,甚至于用酷刑逼供,然后给学员“量体裁衣”制定一系列的“转化”计划,包括谁来做“转化”工作、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施行“转化”迫害等等。

通常狱警会一步一步来,先要求写遵守所规所纪、不在劳教所内炼功、洪法的“保证”,然后再步步紧逼,要求写所谓的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

2.  伪善欺骗,并用多种方式进行残酷迫害进行“转化”

(1)帮教与包夹制度

从99年7.20江氏集团迫害大法以来,到2003年年底,北京团河劳教所非法关押了上千名法轮功学员,恶警们利用帮教与包夹作为其施行迫害的工具,无人性的折磨法轮功学员。

帮教就是专门协助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是已被逼迫转化的人。这些帮教利用诬陷大法的谣言、谎言,欺骗法轮功学员,麻痹学员的意识,从精神上毁掉学员修炼的意志;包夹是恶警们专门从普教刑事罪犯中挑选出来的犯人,这些犯人在恶警们操纵下公开行凶打人、无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配合”帮教“从肉体上摧垮人的意志。

法轮功学员一被押送到团河劳教所马上被隔离,每个学员都配上两三个帮教被强行洗脑。帮教们先用圈套式的提问迷惑法轮功学员,若学员不答问题,立即被体罚、拔军姿、军蹲,有的学员腿肿了,有的当场昏倒。每天从早晨七点开始,法轮功学员一直要被围攻到夜里十一点半、十二点才让回班睡觉。对于那些敢于说真话的学员,恶人们还要继续在楼道里对他们进行罚站,罚坐军姿,直到深夜二、三点才允许睡觉。并且清晨5:40按时起床,白天不让打瞌睡,不让午休。就这样恶警们用攻心战、车轮战长时间围攻学员,再加上体罚疲劳战,使学员每天睡眠休息很少,其目的是从精神和肉体上拖垮学员。

从大队、教育科、管理科一直到所部上下配合,要是法轮功学员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恶警们就叫普教犯人在班内严管学员,除劳教所的所谓规章制度外,从洗漱、吃饭、上厕所、换洗衣服、睡觉、说话到走动等还要受这些人的限制和管理。学员们被迫在班内不到一平方米的地方罚站、拔军姿、军蹲,从早晨七点一直受体罚直到深夜十二点。对于长期不屈服的学员,或对于恶警的迫害敢于绝食抗议的学员,恶警就要对他们进行所谓的记大过处分,送集训大队严管,或送攻坚班高压,或延长劳教期十个月。若学员再不屈服,则释放后送当地“610”办的强化洗脑班。

对于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们就要动用包夹。这些包夹是恶警从众多吸毒犯、嫖赌犯、盗窃犯等挑选出来的,这些普教犯人在恶警们操纵下公开行凶打人,无人性的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团河劳教所虽然在表面上看不到一种刑具,可背地里这些包夹除对学员们拳打脚踢外,还把所有打扫卫生的工具、所有能用来伤害人肉体的物体(如水、冰雪、尿池、铁床、小椅子、鞋等等)都当成了刑具。如用拖把打;用通厕所器捣脸和嘴;用扫把的硬塑料刷子扎脸;用苍蝇拍(铁丝做的)抽脸,还往嘴里捅;用鞋底打;往身上泼水;从衣领灌水;冰天雪地把学员拖到外面扒光衣服往身上擦雪、浇水;强迫学员躺在厕所里放满水的尿池里浸泡;把学员塞在床底下,不让上厕所,尿憋的溢出来之后就往床下泼水,罚学员整天躺在床底下泡在尿水里;把学员捆绑在小椅子上,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大便都拉在裤子里。这些包夹还限制学员睡眠,学员被逼迫从早晨5点钟起床,罚站、拔军姿、军蹲,一直到深夜十二点、二点、三点、四点,一天十八九个、二十几个小时受体罚,还不准打盹。同时在伙食上虐待法轮功学员,不让他们吃饱饭。大队每顿只给法轮功学员一个馒头,一个素菜(中午、晚上),攻坚班只给一个窝头,少量素菜;集训队最多只给一个窝头或半个或一小块(四分之一)和几口菜汤、几片菜。而其他劳教人员吃剩的馒头、饭菜宁可往厕所里、垃圾箱中倒,整盆、整桶的大量浪费,也不会给饥饿的法轮功学员多吃一口。

(2)攻坚队

北京团河劳教所西楼设有一个一大队,原来叫“攻坚班”,后改叫“攻坚队”,是一个专门迫害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非典”期间,恶人由于惧怕,将其解散了,可“非典”过后,臭名昭著的“攻坚班”又成立了,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为掩盖迫害真相,集训队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密的隔离,每人关入一间屋,不准与他人接触,连上厕所都要由值班的普教看着单独去。每间屋门只开一个长方形的小口,在小口上贴上单向透光的膜,从外面能看到里面但从里面看不到外面,恶警经常通过这个小口窥视屋里的情况,看担任包夹的人是否在折磨法轮功学员,如果没有,包夹人员立即被叫出去骂一顿或被威胁恐吓。

在这里,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在那种小孩子坐的小板凳上,双脚和膝盖并拢,手指并拢放在膝盖上,一动都不准动。这种酷刑不用任何刑具,表面上看很能掩人耳目;但实际上却非常阴毒。保持这种坐姿,很快腿脚、膝盖、胳膊、腰就会酸疼;臀部都磨烂了,生了坐疮,就是这样,也还要求保持坐姿,如果学员活动一下,值班的普教就会用圆珠笔扎后背、用拳头捶后背,踢人掐人等等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全旺,邪恶之徒轮番对他进行威胁、谩骂,整夜进行毒打,不让睡觉。闫小新还暗示普教用木棍打,棍子折了,就用木棍扎,还经常用笔尖扎他,冬天把门窗打开,往刘全旺身上浇水,再打开电扇用冷风吹他(几个普教都被冻感冒了),后来往他身上撒尿。长期坐着不活动,刘全旺坐疮面积很大,姓赵的小队长假意关心,让普教给他抹药水,暗中告诉普教用棍子挑疮痂,再使劲往里扎,而且长时间不让刘全旺上厕所。

每顿只给法轮功学员一个窝头,能见盆底儿的素菜,根本不可能让人吃饱。若学员出门不喊报告、不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洗漱权利都被剥夺,上厕所被严格控制--三餐完毕各一次,睡前一次,起床后一次。同时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书,写所谓的感想。

队长们利用普教值班员对学员进行迫害,谁迫害法轮功积极,就会得到减期奖励和各个方面的照顾;反之,如果值班的普教良心未泯,不折磨法轮功学员,恶警队长就对他们施加压力。

附一大队部份恶警名录(2004):

大队长闫小新(女)
副大队长刘国玺、刘心成、黄X
小队长田羽、张超等

(3)集训队

“集训队”就如法西斯的“纳粹集中营”。这个队有一道铁门,外面的人是无法进入的,即使是劳教所的警察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这里对外面参观人员也是不开放的。

04年3月2日之前,集训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很残酷。每间屋子只关一个法轮功学员,门窗都用报纸糊起来,不准与外界接触;法轮功学员都被绑在床上,由普教监视。每个屋子里的普教也不准互相走动、不准随便讲话,以免泄露被关押者的身份,消息被严密封锁。在集训队,毒打、谩骂、电击的恶行时有发生。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去后都被用过电刑。2001年12月,法轮功学员吴相万在集训队被施用电刑等酷刑折磨,差点失去生命。并且,在集训队,法轮功学员被剥夺喝水权利,同时被限制上厕所;一顿饭一个窝头。有时窝头给吃之前,冬天还要放在室外冻硬别的季节要用微波炉把窝头烤得硬了、焦了,才让吃。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每天插管强行灌食,令人发指。;长期被关在集训队的学员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法轮功学员龚成喜在集训队至少被关了九个月,身体十分消瘦。

恶警刘金彪是当时主要的凶犯之一,此人曾将法轮功学员武军(军人,导弹研究专家)绑在床上达数月之久,每天24小时让普教看着。武军被折磨得几近精神崩溃,肌肉功能障碍,走路都需要人搀扶。恶人们还造谣说武军有精神病,他们将武军绑在床上,给武军野蛮灌食,武军抵制,他们就造谣说武军“无情无义”,给吃的都不领情。法轮功学员王艳芳在团河劳教所也是受尽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他有一只脚被折磨得经常会突然失去知觉。

在集训队,恶警有狠毒的一招,就是也控制普教、邪悟的人上厕所、喝水的次数,同时不让他们说话,骂他们,以“转化”法轮功就不给他们减期相威胁,让他们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夏天,屋里不准开电扇,除了上厕所以外,吃、喝、洗漱都在屋里。让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围成一圈,密不透风,向法轮功学员施加无形的压力,以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地。(但常用的手段是欺骗)

04年过年期间法轮功学员彭光俊被恶警赵江等迫害致死后,集训队重新整编成一个独立的队;从队长到所谓进行包夹的普教,大部份都换了新人;纪律上没有了使用电棍等刑罚的权力;玻璃窗、门上的窗,都是敞亮的;伙食也没有了窝头,恢复了正常。

04年7月23日集训队解散,改为八大队。被非法集训的法轮功学员转送劳教人员调遣处集训队。那里都是小号,恶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残忍。

3.  非法延期

对于不放弃信仰与良知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常在其劳教期已满的情况下用各种借口延期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祥宇所写的近二十封检举信和诉讼状被扣押,2003年3月到期后被加期十个月。二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国兵在2003年初到期后,又被非法加期10个月。

4.  粉饰迫害,欺骗外界

劳教所以大量的资金投入改进了表面的硬件环境,以此来蒙蔽外界,而对于迫害的内幕,参观者和媒体是不容易知道的。

(1)花园式的外部环境

团河劳教所确实是“花园式单位”。草坪,灌木栅栏,树林,篮球场周边漂亮的灯饰,喷泉,养着梅花鹿、兔子、孔雀、鸡、鸟等动物的小型动物园,运动场的沙地,点缀全所的各种花……所有这些都给人留下非常美好的想象空间。再加上高大的主席台(舞台),新建的主体大楼,多功能大厅,错落有致的平房、厂房,让海内外的媒体记者、参观者赞叹不已。

然而,在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劳教所只有几排平房,路也是泥土路,到处杂草丛生。现在这个“花园式单位”的称号,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投入大量资金的见证,又是中共指使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泪见证。法轮功学员被奴役去种植草坪、树木,搬运水泥、砖石修路、盖房,挖沟等等,就是后来,法轮功学员仍被奴役去做修剪草坪、扫落叶、扫雪、种草喂养动物等名目繁多的劳役。

如果说北京团河劳教所优雅的环境令人赞叹的话,他的体育设施就得令人称绝:大操场(被分成七、八个篮球场),小操场,网球场(用铁丝网围起来,也可用作排球场),单双杠,沙池,室外体育健身器材,多功能大厅里的室内体育健身器材、乒乓球台等,“绝壁”(攀崖运动用的水泥假山,三层楼高),可当作小型足球场的多块草坪……

但是这些体育设施不是给法轮功学员强身健体用的;恰恰相反,劳教所恶警利用这些场地残酷的体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2)欺骗外界,掩盖迫害真相

为了掩盖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每当有外界来访时,劳教所就把不放弃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秘密关押,有时只让被迫妥协的人或普通犯人接受采访,不让外界知道所内的真实情况。与此同时,还极力地向外界展示劳教所的优越生活条件,例如,每到这种时候都会改善伙食。

以下为几个典型案例:

a.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调查北京团河劳教所

2004年1月9日,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来到北京团河劳教所参观调查,劳教所如临大敌,劫持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全部被关在班内坐板,不出工和不准户外活动。三大队安排了被暴力洗脑两名学员接受采访,事前对两人进行了反复的排练与“后果自负”的所谓“叮嘱”。

后来,由于恶警害怕法轮功学员们揭露迫害,临时取消了国际人士与法轮功学员见面的机会。当天一直等到下午三点都没有开午饭,学员们被强迫集体“坐板”,不许说话,更不许走动及向窗外看。一场被精心排演的“开放随机参观”就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体体罚、集体挨饿中可耻的收场了。

b.精心安排的“6.12采访”

2001年6月份,随着北京团河劳教所里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严重侵犯人权的事实不断在国际社会被曝光,江氏集团为了掩盖其犯罪行径,主动将北京团河劳教所向国际媒体开放,欲借此表明自己的“清白”,蒙骗外界。在精心安排下的“6.12采访”中,假相和谎言欺骗了大量港、澳及海外媒体记者和无数国内外民众。

首先,众多港澳及海外媒体采访团河的日期--2001年6月12日是事先就已定好的。当时团河劳教所为了在全世界面前表示他的“公正”,不仅安排了已被洗脑转化的人接受记者采访--当然,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警察早已事先安排好了;同时也安排了仍在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接受采访。平时遇有记者采访,警察们事先早已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隐藏起来,以免恶警的罪行暴露出去。而这次,团河劳教所之所以敢安排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是因为被安排接受采访的两名法轮功学员(一名叫杨海东,一名叫方斌)是在采访的前一天才被警察从北京团河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送到团河劳教所,这两名学员,对于发生在团河劳教所里面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非法迫害的内幕根本一无所知。

6月12日那天一早,劳教所就把他们认为“不合格”的法轮功学员统一带到一个外人见不到的地方关起来。而剩下的人都事先被恶警“培训”了一遍,并且,为了应对记者要随机采访一些劳教人员的特殊情况,劳教所还特意起草了一个小册子,强迫劳教人员硬背。小册子上面都是教人如何用谎言应付记者的问答条目。诸如:“如果记者问你们这里有打人现象吗?你就答:绝对没有。”“如果记者问你们这里伙食怎么样啊?你要答:很好,顿顿都有肉。”……

事实上,6.12采访日当天,劳教所的伙食突然出现巨大的改善,平日裹着泥的烂菜汤和小硬馒头忽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过年、过节都难得一见的炸鱼和炒菜,显然这也都是做给记者看的,体现这里的“优厚待遇”。

上午9点多钟,时任三大队副大队长的姜海泉(此人是个地地道道的流氓打手,他曾亲手电、打、骂过多名法轮功学员,赵明、魏如潭、杨树强、张久海等许多人都曾遭受过他的毒手,此人在2001年底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升为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和另一名警察来到五大队,把方斌和杨海东带到了住在东边宿舍楼的三大队办公室与他俩交谈,但杨、方二人一直不知道把他们带过来有什么事。一直到11点左右,突然进来十多家港、澳及海外媒体记者,包括大公报、明报、南华早报、澳门日报、中华时报(台湾)、泰晤士报和德国、法国的媒体记者以及新华社和多家国内媒体记者对他们进行了采访。他们二人被分开在不同的房间里,在数名警察的监视下,他们接受了采访。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特地问站在一旁的姜海泉:你们劳教所平时是如何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的?姜居然厚颜无耻地答道:“就象今天我们这样彼此在平等的条件下,心平气和地交流各自的思想,转与不转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在采访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后,时任劳教所副所长的庄许洪便赶紧宣布已到吃午饭的时间,就这样这次采访在劳教所的惺惺作态的导演下中匆匆结束。他们深怕时间长了会被记者探出马脚来。

c. 中共殃视为臭名昭著的团河劳教所唱赞歌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执法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国际社会曝光后,世人皆知。为了掩盖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中共殃视CCTV--7在2009年一月四日下午《人民子弟兵》节目,宣传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一个叫钟方文的警察,如何“善待”教育普通劳教人员的事迹。其目的是掩盖团河劳教所的恶警们执法犯法、酷刑暴力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掩盖其恶警们利用职权教唆、授意普通劳教人员做恶警的帮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中共殃视为臭名昭著的团河劳教所唱赞歌,继续用谎言假相欺骗世人。

(3)形形色色的文体活动

团河劳教所为了为惨无人道的迫害涂脂抹粉,还曾经举办了形形色色的文体活动。但由于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真正提高劳教人员的文化水平,所以往往弄虚作假,没有任何实质的效果,反而还方便了劳教所勒索被关押人员的钱财。

a.2001年9、10月期间,北京市劳教局调遣处举办了一次所谓的“智力竞赛”,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个竞赛还会以为这个竞赛挺有水平,参与的被劳教者答题踊跃、知识面也挺广。其实,这次所谓的“竞赛”都是事先印好了题目和答案,每个队找好要参加比赛的人,然后发给他们自己去背,“竞赛”的题目都在其中。

b.在2001年团河劳教所内举办的面向被劳教者的所谓“烹饪班”,所有参加学习者没有任何实践活动,别说做菜做饭,连刀都没摸过,只是上了一、两次课,剩下的学习就是抄作业,并且犯人们被要求配合劳教所造假:每一次抄的作业要标上不同的日期,用以表明曾经上了多次课。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警察让参加学习者交钱,说钱是用来买证书的,交完钱后发了一个所谓的合格证书,上面盖有宣武区(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地处宣武区)相关劳动部门的钢印。

c. 为配合“申奥”举办的种种活动

为了配合中共申奥,劳教所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体育锻炼,实际上就是残酷的体罚他们。恶警每天给规定法轮功学员要跑多少圈,分几组完成,要在多长时间里跑完,不行就再罚跑。每组长跑的间歇要完成辅助项目多少个,不行也罚,如果各个项目完成得好的话就加码。每次法轮功学员跑不动了就由“陪练”犯人拉着跑,实在走不动了就会被拖着走,累瘫在地上就会遭训、遭踢,所以法轮功学员们训练完了之后几乎是被榨干了最后一滴汗。即便如此,他们还得完成“正常”的任务:干活、队列训练、“洗脑”迫害等,一刻也不能多休息,就是在班里或吃饭的时候也有犯人看着不准躺着、坐着。

劳教所除了队列训练之外,又增加了练犯人操(监狱广播体操)、打太极拳等集体活动项目,说是“群众性健身运动”,可以增强身体素质,也可表示支持国家“申奥”。而法轮功学员认为自己是被非法关押的,不能算“犯人”,不练犯人操;干活太累,休息又不足,没必要健身;所以没必要配合他们的活动。于是,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拉着去跑步,有的被罚站军姿,有的被奴役去劳动……后来,不少法轮功学员被以“不爱国,抗拒改造”为名送到“集训队”“充电”(用多根电棍暴电),其中有法轮功学员邓怀颖、刘建开、吴引倡、赵辉等。

劳教所还举办了各种学习班,如电脑学习班、园艺班、厨艺班、舞蹈班等等,用来诱骗法轮功学员“转化”并参加,而劳教所往往是收取高额学习费之后学习班就半途夭折,同时学习班也被用来欺骗民众--“劳教所是‘春风化雨’的教育学校”;还经常搞一些活动,如北京文化局的文艺表演、中共邪恶主义教育的“话筒”蔡朝东的演讲报告会、北京高校某教授的法制讲座等等,一方面用来污蔑法轮功,配合洗脑,另一方面也是做给不明真相的人看--“中共关心劳教人员,加强他们的文化素质教育”,企图掩盖他们罪恶的实质。

d.赵明(爱尔兰三圣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2000年5月13日被中国当局非法抓捕后,劫持到团河劳教所判劳教一年,因赵明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惨遭酷刑折磨,并于2001年5月12日劳教期满时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2002年3月12日期满释放的前几天,被逼迫配合当局的官方电视台制作一个造谣的节目。当天,赵明同几名洗脑人员被搁在一班,和一班的几名普教一同被录像,内容有:三餐吃得很好,有鸡蛋、宫爆鸡丁等。(事实上,团河劳教所的伙食根本不怎么样,甚至很差。通常早餐是陈年的玉米熬的粥和发酸的馒头、咸菜,中午是跟中药一样的菜和馒头,晚上又是馒头咸菜粥,而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每天只有半生不熟的硬窝头和咸菜)对赵明体贴照顾。(事实上,赵明因不放弃信仰常被体罚虐待,电棍电击,不让睡觉等等,这些都被当天的作戏掩盖了)这种对内镇压、对外行骗特别是同官方媒体共同欺骗民众与国际社会的手段在团河劳教所不断地上演。

5.将法轮功学员转入外省继续迫害

如2009年初将约五十名法轮功学员转到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

二.  灭绝人性的迫害手段

1.毒打虐待

恶警们一方面用暴力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另一方面,更指使包夹与帮教等对法轮功学员毒打虐待。曾被关押在三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杨树强(平谷人)被毒打得无数次晕倒,又无数次被冷水泼醒,惨无人道的折磨使他耳朵失聪,浑身伤痕累累;2001年初,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鲁长军曾被殴打致脊椎断裂而瘫痪;法轮功学员钱仕光脊椎被打断,瘫痪后被家人接回家……

2.电刑

劳教所恶警经常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施行残酷的电刑,即用一根或多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有时七、八个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放在棉被上,用四条粗布条的一头将学员的四肢扎紧,然后恶警们一手拉住布条,一手拿着电棍对学员进行暴电,这种做法可使受刑者外表无伤痕,恶人容易矢口否认动用酷刑。在集训队,法轮功学员吴相万曾被电棍击倒在地,凄惨的叫声让人胆惊心寒;在攻坚班(现在的一大队),教育科科长姜海泉把法轮功学员秦尉、魏如潭、张久海浑身用电棍击烂;姜海泉还曾用两根电棍集中对一法轮功学员头部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电击。

3.体罚

团河劳教所的体罚方式有很多种:

(1)  长时间“坐板”
法轮功学员被逼迫坐在儿童椅子上长时间不能动:两手放在膝盖上,两腿并拢,膝盖弯成90度角。这种坐法一般人超过1小时就受不了了,而法轮功学员有时却被逼坐数月。法轮功学员贾守新在三大队图书室坐了6个月,张永利被强制坐了至少半年。

有时法轮功学员被逼迫冬天坐筒道,夏天坐锅炉房。2003年8月,北京法轮功学员阳辉(约30岁)就曾在锅炉房里被迫“坐板”,导致他那时不能正常行走。

(2)军蹲
即军队训练所用的单腿(有时也为双腿)蹲下姿势。一般人坚持20分钟就不行了,然而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这样体罚几个小时、整夜、整天,严重损害了学员们的身体健康。法轮功学员贾守新一度曾被要求每天蹲到凌晨4点,才允许睡觉两小时。

(3)长时间的站军姿
2002年“十一”放假的几天,五大队的警察杨斌强曾逼迫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站军姿”,而且专挑蚊虫多的地方,一站至少一小时。

(4)所谓的“体能训练”

这种体罚包括罚做俯卧撑、蹲起、跑步、蛙跳等等,都是高强度的做,几天下来人就明显的消瘦,恶警美其名曰“体能训练”。

法轮功学员魏如谭、王忠利、耿洪海、刘威等曾被恶警刘国玺逼迫围大操场连续跑几十圈、连续长时间做蹲起、做俯卧撑。

2002年“十一”放假的几天,五大队的警察杨斌强逼法轮功学员王方甫、刘力涛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还罚几名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单腿跪在操场上、不准换腿;强迫法轮功学员背着手一圈一圈地绕操场蹲着走,对他们进行人格侮辱和肉体虐待;长时间地强制法轮功学员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个不准停。

(5)面壁而坐
面壁而坐是指强制让法轮功学员面对墙壁笔直而坐,用膝顶墙面,眼距墙面仅尺余,不准动弹,不准闭眼与斜视,并由包夹人员看管。这种刑罚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和肉体都造成了很大伤害,只要学员的坐姿稍不规范,轻则遭包夹与帮教的挖苦与辱骂,重则遭他们的拳打脚踢。

法轮功学员高昌泽、贾守新、张永立就曾被施以这种体罚;在2002-2003年期间,长期被这种刑罚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威、赵辉、李峭松、钱世光、李伟、刘全旺、孙志刚、刘建开、王洪立等。而包夹人员狄新文、魏洪涛、尹国哲等则由于以此种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得到恶警的赏识。

4.捆绑定型

恶警把被隔离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长期捆绑固定在床板上,使法轮功学员一动也不能动。

5.压在床板下折磨

曾被二大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陈刚(北京人)、张久海(北京平谷人)、魏如潭(北京大兴人)手脚被捆扎压在床板下并施以酷刑--恶人将他们的口鼻封住,令他们窒息以致几乎休克。

2000十一月上旬,三大队恶人用上下床之间的小梯子,把法轮功学员的双手捆在小梯子上,让学员坐在地上,然后把学员的头朝脚尖摁在地上往床底下塞,有一个学员被从床底下拽出来断气了几分钟,后才慢慢缓过来了,另一个学员被迫害得下肢失去了知觉,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团河劳教所还出现过塞床底的酷刑,即在人蹲着的情况下把头塞进很矮的床下,身子欲进不能,欲退不得。

6.强迫长时间奴役劳动

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一方面为劳教所赚钱。一方面以这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

各种劳动包括:叠对联、裁盗版书、为印刷厂叠纸;为超市叠宣传品;包糖;扎头发;做止血带;做广告的宣传品;做木质地板;包装光盘;包装“卫生方便筷”;种草、浇草;扛水泥袋;挖沟;修路等。劳教所还定了所谓的“所规所纪”,规定:不参加劳动要给以处分,要延长劳教期,等等。

2001年上半年,劳教所一直在大张旗鼓的开展“全力支持北京申办08年奥运会”的活动。

劳教所一方面加大凶残洗脑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体力奴役劳动量,增加了很多粗活、脏活、重活,如择羊毛(牧场剪下来的羊毛里有羊粪、石土、虫子、不明杂物等,从羊毛中挑出羊绒)、挖沟(铺设下水管道的沟渠)、叠纸(印刷厂的书本装订)等。

因为要配合“奥运北京”减少环境污染,劳教所撤掉了冬天供暖的烧煤锅炉,上马了挖地沟工程,给每个法轮功学员规定了工作量,强制完成,否则就要受处罚。

在2001年“十一”前夕,劳教所的几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都揽到了一批活,就是给世界500强企业纳贝斯克(Nabisco)的“鬼脸嘟嘟”(Trakinas)饼干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物。一个月忙下来,这些法轮功学员们的双手已变得麻木;有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做这种东西,被恶警关到集训队折磨。

2003年10月,团河劳教所三大队与北京华人传媒公司合作,强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光盘。每月只给几元人民币作为报酬,有时从早上6点一直干到第二天凌晨3、4点,中间几乎没有时间休息,真是超强度劳役。到了2004年10月,稍微提高了一点工资,平均每月十几元,但也完全不能与实际付出的劳动相比。

7.隔离

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经常会将他们隔离到普教队或集训队、攻坚队迫害,一方面可以保证本队所谓的“转化率”,另一方面还可以达到将法轮功学员们彼此孤立起来的目地,以便于迫害。

8.严密监视

团河劳教所不仅利用包夹与帮教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还设有监控器24小时进行监视,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个人隐私权,吃饭、睡觉、上厕所等一切活动都在恶警们的监视之下。

9.暴力灌食

很多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恶警强行插管灌食,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曾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绝食中被一名狱医用橡胶管直接捅破鼻孔、喉咙,导致鼻孔大出血,喉咙肿、胀、哽、痛,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说话。

10.在饭里下药

恶警曾在法轮功学员的饭里下药,以进一步残害法轮功学员。恶警李伟就曾在法轮功学员高昌泽的饭里下药。

11.“熬鹰”(长期不让睡觉)

恶警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熬夜,有时整夜不让睡觉;有时即使让睡觉,还要每隔一段时间捅一下;有时在冬天,却把门窗打开。北京市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就曾被连续剥夺睡眠十余天。

并且,有时还在强迫法轮功学员熬夜的基础上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如强迫他们看污蔑法轮功或歌功中共的录像片、听此类录音等,在这样长期的迫害下,不少法轮功学员因此出现过精神恍惚、情绪低沉、反应迟钝,严重者精神分裂、呆傻、疯癫。法轮功学员郭振阁(50来岁,北京郊区农民)就因为被恶警高建国、李伟长期熬夜,被折磨的有些精神失常。

另外,恶警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在“熬鹰”期间长时间的军蹲体罚和强制劳动。法轮功学员秦尉在2000年刚到团河劳教所时整整两个星期没有睡觉,被迫长时间的军蹲体罚和强制劳动,致使他多次晕倒,两腿疼了半年多。

12.限制上厕所

警察还曾经限制法轮功学员上厕所,有时学员一天只能上1-2次厕所,不喊报告就不让上厕所。2004年底,三大队警察高建国就曾以这种残酷的方式迫害老年法轮功学员高昌泽,法轮功学员齐伟、杨建民、李伟、刘全旺等等都受到过这种虐待。

13.不给吃饱饭

对于不放弃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恶警经常不给他们足够的食物,只给一个馒头、一点菜汤,还经常不给水喝。恶警尹洪松曾下命令克扣过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饭菜,比如刘威、钱世光、李伟、原军等等,也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为此事而绝食抗议。一次,国际上的一个组织到团河调查,中午还没有走,吓得团河恶警不敢给法轮功学员发饭,怕让国际组织看到中国的劳教所的伙食是如何糟糕,如何与中共对外宣传的大相径庭。

劳教所还曾对劳教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当时是副所长李静管的,劳教所把劳教人员分为三个等级,A、B、C,A级又分A甲、A乙、A丙。级别越高,待遇越好。表现在伙食上和自由度上,如A级可以自费点菜,表现好的可申请周末放假回家,采买上额度较大。C级为严管,每顿只能吃窝头,一个素菜(B级以上是两个菜),采买受金额和种类的限制,每月只能买50元生活必需品,不准买吃的。凡是受过处分的都为C级,表面上劳教所的管理更先进了,待遇提高了,实质上是给迫害法轮功学员披上合法的外衣,因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不认罪认错,必然会被恶人以反改造的名义处分,然后劳教所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其进行迫害了。被调到一大队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是C级。

14.限制、剥夺采买权利

恶警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会限制、剥夺他们采买的权利,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限定只许买日常卫生用品。

15.剥夺家属探视权

不少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被剥夺了探视权,寄来的钱物被扣压,没有经济来源。

16.私拆法轮功学员的信件

按照中国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52条的规定,“劳动教养人员的通信,不检查。会见家属时,不旁听”。

团河劳教所一直私自拆看被劳教人的信件,尤其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件更是严格审查。在2004年4月,几乎所有的三大队被劳教人员发的接见信都被扣押,原因是当时团河劳教所在三大队搞所谓的“纪律整顿”迫害法轮功学员温继贤、贾守新、李占文、白少华、李海林、李才华、张永利等。团河的警察怕此事声张出去,扣押了4月份三大队几乎所有人的接见信。

17.唆使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协助恶警

2003年,为达到“转化”目的,团河劳教所的“人民警察”曾胁迫、挑唆法轮功学员刘兴杜(当时已经被延期十个月)的妻子向刘兴杜提出离婚。

18.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

有一名在2005至2006年曾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证实,劳教所给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建立了健康档案,每隔半年正规体检一次,还有额外的、经常性的体检、抽血、注射不明药物等。这是只有极少的高福利单位才有的待遇,法轮功学员失去了自由被非法关押,反倒受此待遇,这在逻辑上不通。同时这名法轮功学员回忆到有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调队甚至于解教离所后不知所终。

一次,医务科副科长肖政给这位法轮功学员灌食时后说:“再绝食就要肾衰了,就得切除肾脏了,看你是个聪明人,我给你详细讲讲怎么切除肾脏。”他一边说一边比划,这名法轮功学员当时只当狱医是在吓唬他。出狱后,当这名学员看到有关“中共恶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道后,才猛然意识到:原来中共的“白衣天使”肖大夫详细描述的是“活摘肾脏”的过程。

19.有计划、有步骤的洗脑

在团河劳教所,不论是否“转化”,都要经常被强迫去看洗脑录像,洗脑录像多种多样,有痞子司马南的一套所谓“反伪”的录像,有在女子劳教所上的所谓“心理健康”课的录像,所谓的“反×教协会”副理事长王渝生的录像等。

恶警以前经常让法轮功学员写感想,并规定开头必须写:我是×大队劳教人员,因××××被劳教……,用狱警的话来说是所谓强化被关押者的身份意识,其实这样还能达到摧残学员意志的目地。

此外,团河劳教所还对法轮功学员施用开锁、洗(冲)凉水、灌(喝)凉水、扔到雪地冰冻、“飞”墙(背靠着墙站立后,头朝下弯向脚,举直的双臂和背贴墙)等酷刑折磨。根据明慧网的文章记载,曾被关押在二大队法轮功学员刘永凯(甘肃兰州人)手指被开锁开得鲜血淋漓。

三、部份迫害案例

1.北京法轮功学员王崇俊被迫害致死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法轮功学员王崇俊,2008年4月14日被六一零绑架迫害,被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的生命垂危,于8月23日,北京奥运会闭幕的前一天,含冤离世,年近65岁。

村委会六一零主任杨凤玲在逼迫王志芹写不炼功保证遭拒绝后,派四十多位社会闲散人员和联防工作组在其家附近蹲坑监视。2008年4月14日下午7点左右,邪党六一零闯进王家,把王志芹、王崇俊夫妇二人绑架到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不让家人看望。

2008年6月20日,王崇俊家人收到来自北京团河劳教所、劳教人员调遣处一大队和十大队的通知,称王崇俊、王志芹于5月20被劳教。王崇俊被非法关押在劳教人员调遣处一大队,盖章的是管理科;王志芹被非法关押在十大队。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王崇俊注射不明药物,把人迫害的皮包骨头,他们一看人不行了,便把人送回家,整个人是黄的。家人把王崇俊送到医院做了手术之后,把王崇俊接回家,王崇俊于2008年8月23日下午4点含冤离世。好好的一个家给迫害的家破人亡。

王崇俊的妻子王志芹,在奥运之前被转送到山西劳教所非法关押,到现在还不知道丈夫的噩耗。

2.据明慧网2009年6月7日的文章,北京团河劳教所至今仍在野蛮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部份案例:

法轮功学员刘金涛、田恩泽、赵宝利都是2007年5月14日被劫持到团河劳教所的。恶人想尽各种办法对他们进行迫害:拳打脚踢、抽嘴巴、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辱骂、不准与家人见面、利用家人进行威胁、用针扎、往嘴中吐痰、强迫穿带屎尿的衣服不让洗澡等等。为了抗议残酷的迫害,他们进行了绝食,绝食期间被野蛮灌食并继续迫害。刘金涛是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赵宝利是中央美院的教授,二人在劳教所均被在单间关押一年多,恶警不让他们与外人接触。田恩泽家住北京石景山区,除了在团河劳教所被迫害外,在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期间一直被灌食,其余时间被强迫双腿并拢两手伸平直角姿势坐在地上的床板上。07年4月10日到20日左右,恶警还限制他去厕所的权利。

杨志勇,男,50岁左右,家住北京新街口附近。在被关押期间受到副大队长潘麟恫吓和小队长杨波打骂后,不能正常行走,小队长李伟却说他是装的。经大队长龚伟同意后,他被关进单间并被普教打骂、恐吓。一个星期后,杨志勇被迫害得脑溢血。

赵国,男,45岁,家住北京昌平区阳房镇西马坊村。被抓到劳教所后遭到了迫害,其间父亲病危,恶警经常用他父亲病重的事威胁他,直到他父亲去世赵国也没有见上他父亲一面。

李德通,50多岁,北京门头沟区翟塘地区人。被劫持到劳教所后,因为李德通出门腿没站直,大队长赵伟光竟狠踢他的腿,导致他差点摔倒,李德通于是说:“你是大队长怎能这样做。”后来就因为此事,李德通被警告处分(两个处分就要延期)。还有一次开班会时,只因为李德通提出不同意见,小队长李伟就将他骑在身下暴打。

吴凤春,北京密云人,在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因为喊大法好,恶警用电棍电他的头和耳根,现耳根处还有一个鼓包,头一直晕疼,记忆下降。到团河劳教所后也遭到迫害,还经常被恐吓。

3.清华教授须寅在团河劳教所遭到严重迫害

北京法轮功学员,曾执教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的须寅教授,于2008年8月27日赴美后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并谴责中共利用国家机器对他本人的迫害事实,特别是北京团河劳教所对他在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须寅教授在以迫害人权、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的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关押期间,遭受到严重的迫害。中共警察为了迫使须寅教授放弃修炼法轮功,在肉体和精神上对他进行折磨。恶警们曾把他单独关押在小号内长达8个月之久,一天24小时严加看管。每天须寅被强迫按恶警们规定的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坐小板凳面壁长达18、19个小时,有时更长。如果稍微改变一下身体姿势,须寅就会立即招来大声呵斥,甚至是拳脚相加。

因为长期坐小板凳面壁,须寅教授的臀部局部皮肉组织变黑坏死。并且,恶人们限制须寅教授的睡眠,每天只让他睡很少的时间,就是在仅有的睡眠时间里,恶人们还常常故意把他弄醒,致使他的肉体和精神长期处于痛苦、疲惫和紧张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多个警察还车轮式的轮番给须寅教授洗脑,同时警察还采取限制甚至禁止他与家人联系、见面,以及不让洗澡、不许购买维持身体必需的食品等等手段,对他在精神和身体进行多方面的折磨。警察常以净身(即强迫脱光衣服搜身)、搜身等方法对须寅教授进行侮辱,对他用暴力语言的侮辱更是家常便饭。被非法关押期间,须寅教授在心理上受到极大伤害的同时身体也被摧残折磨至极度虚弱,以致天气稍有变化,须寅教授就会感冒、发烧,常常胸闷心慌、全身疼痛。由于长期受到固定姿势的面壁体罚以及精神上的非人折磨,须寅教授的头发也白了很多,并使他至今还留有腰椎疼痛的后遗症。

4.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残酷迫害情况

法轮功学员于溟,曾被团河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次,最早一次是在2001年,最近一次是在2006年。于溟在被关押期间,遭受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具体情况如下:

2001年3月1日,于溟被送进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这也是迫害的步步升级。一进团河劳教所,于溟立刻就被非法剥夺睡眠;烈日下长时间罚站不准动;超强体力劳动;用犯人来毒打等等逼迫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强迫写骂师父、骂大法的一整套书面材料,并逼承认这些非法迫害都是正确的,不得提出任何意见和上诉。当时同于溟一起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残酷折磨,其中鲁长军被恶警指使的劳教人员人用宽透明胶带捆紧,把头摁在膝盖上捆紧后塞到木板床床铺底下的狭小空间内,然后床面上坐上好几个人使劲压床板,最后把鲁长军的脊椎压断、导致高位截瘫;陈刚被20多人疯狂围殴后又被捆紧塞到床板底下用塑料鞋底狂砍头部、双脚,整个人被迫害的肿胀变形、数天不能行走,几近瘫痪。几名受恶警指使欲对于溟下黑手的普教在他的正告下,没敢对他行凶。

2001年6月,因不放弃信仰于溟同许多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拉到操场的烈日下罚站,当时于溟双脚流脓坐在地上,恶警倪振雄发疯似的将于溟拽到办公室歇斯底里的拳打脚踢,并用手卡住于溟的脖子死命的掐,之后用电棍电击于溟、拽着于溟的双脚顺楼梯拖下去,于溟的头不断的磕碰着水泥台阶的棱子,眼冒金星,嗡嗡剧痛,背部衣服全部被拖烂。于溟仍然不屈服,倪恶警又将于溟拉回办公室,并告诉其他人不得乱说此事。在办公室倪恶警又开始用电棍电击于溟。倪还丧失理智的把于溟的胳膊死命向后拧,在就要被拧断时,倪突然意识到了可怕的后果,松开了手。于溟告诉他说:“虽然你这样对我,我也一点不会恨你。但是你这个样子,我永远不会心服。”因为很多法轮功学员曾经被倪恶警猖狂迫害,于溟考虑要上诉此事。倪恶警害怕了,转而开始给于溟赔好话。于溟见其有所收敛就暂时打消了上诉的念头,但提出条件:一、不准暴晒、体罚学员;二、让倪振雄当着二大队全体学员的面赔礼道歉,公开做书面检查并宣读;三、允许法轮功学员看师父的经文。在法轮功学员于溟强大的正念下,倪恶警终于害怕了,这几条立刻一一完全照办。

北京团河劳教所设了一个“攻坚”楼,专门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施行酷刑,2002年3月,4、5名恶警将于溟抬到二楼,实施邪恶的毒刑。门窗已全被报纸糊严,恶警们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扒下于溟的衣服鞋袜,把他的脖子用粗绳子绑在床板上,连胸带腰、两臂、两腿和脚用7、8根粗布条死死的固定住;又拿布团塞堵住他的嘴,然后用布条勒在上下牙缝中。同时在一旁搁好笔纸,告诉于溟:“只要你答应在纸上写一句‘法轮功是×教’,眨眨眼,我们立即停手!”然后不等话音落地就疯狂的开始电击。恶警姜海泉手持电棍疯狂电击于溟的上身和头部;二大队恶警刘心诚电击下身和大腿部位;三大队恶警刘国玺手持两根电棍专电脚心,十几万伏的特制电棍。恶警们面目狰狞,他们施展酷刑的样子和屠夫没有任何区别。电棍的噼里啪啦的刺耳声音,有时候夹杂着恶警的一两声狂笑;蓝森森的电火花在屋子的空气中瞬间窜出;皮肉被烧焦后散发着恐怖的气息。就这样于溟被酷刑摧残了一上午,始终没有放弃信仰。

2003年10月,获得自由不久的于溟又遭绑架,第二次被非法关押进团河劳教所,于溟正念正行同被关押同修一起反迫害,经绝食被转押至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后,堂堂正正闯出。
2006年3月3日,于溟在北京被国安特务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于2006年9月14日被转入团河劳教所。

于溟被非法关入团河劳教所之后,恶警就紧锣密鼓不择手段的企图“转化”他。第4天,恶警就使用暴力对于溟进行野蛮灌食。为了使于溟屈服,恶警用绳子把于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绑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开,大小便也不全松绑。后来,恶警将12个犯有吸毒、偷窃罪的劳教人员分成4班倒,每班3个人,每班6小时,24小时监视他,这3个人时刻守在捆绑于溟的椅子的前面、左边和右边。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从2006年9月中旬左右一直持续到年底。

因为于溟的心脏骤停了两次,恶警才把绳子解下来,把他放到床垫子上。当时于溟的手、胳臂都抬不起来了,体重从原来的160多斤急速下降到90斤左右,腰也直不起来了。

就这样,恶警们用尽手段也不见效后,把团河劳教所“老西楼”腾出来,特别装修了一间隔音设备、监视器等齐全的房间以继续对于溟的迫害。于溟当时已经被迫害的全身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可恶人并没有停止暴行,恶警指示几个普教每天折磨于溟。后于溟被24小时绑在床上被暴力灌食,并且所灌的食物中被以肖政为首的恶警大夫加入大量镇定安眠类药物,致使于溟每天只能昏睡,并且由于其被绑在床上无法活动,承受着巨大的肉体与精神摧残,身体极为虚弱。后于2007年5月21日,于溟被转关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之后又被送到马三家教养医院(即非法关押高蓉蓉的医院)。

5.法轮功学员赵宝利,男,50多岁,画家,被非法罚蹲小号20多天,2008年1月12日才放回监室。

6.北京团河男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王瑛琳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于2007年12月18日下午1点半,被李学强,庆某某等几名恶警拉出去毒打一顿。

7.北京法轮功学员郭顺强被残酷迫害以致门牙脱落

北京海淀区法轮功学员郭顺强,2006年4月20日晚在家中被清河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被非法关押于团河劳教所一大队,遭到被恶警所指使的犯人的残酷折磨。

劳教所恶警为了逼迫他放弃自己的信仰,把他关在单间里,每天只让他睡3-4个小时。曾有10多天郭被完全剥夺了睡觉的基本人权,恶人夜里2、3点钟让他躺在床板上,只要他一闭眼,被警察指使的包夹就踹床不让他休息片刻。有一天警察吴雪迷半夜1点多钟找郭顺强要谈话,郭顺强不配合这种不合理的行为,警察吴雪迷就让包夹拿绳子把郭顺强的手脚捆在了一起进行折磨。

包夹人员在警察的怂恿下,对郭顺强天天进行打骂体罚,让他坐在一个20厘米见方的儿童专用凳子上,并且要两腿靠紧,两脚并拢,大小腿弯曲小于90度,两手放在两膝上,腰挺直。这种坐姿必须一直保持,身体不能有任何晃动,否则就会遭到包夹人员的打骂。这种所谓的“规范坐姿”是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最常用手段。郭顺强曾就被包夹打骂一事向警察放映,警察田禹却说:“那不是打你,是规范你的坐姿。”

同时,恶人们还限制郭顺强的饮食,一顿饭就给郭顺强一个馒头吃,一天只让他喝一小杯水,同时剥夺了他洗漱的权利。有一天郭抵制迫害不吃饭了,他们才叫给2个馒头。警察田禹找到郭顺强还伪善地说:“我们不是怕你了,是爱护你的身体。”。

曾有4、5个包夹拽着郭顺强的四肢,把他摁在地上折磨。郭顺强的门牙就是被包夹用抹布堵着嘴按掉的。

8.河北法轮功学员张青华被迫害精神失常

河北涿鹿县法轮功学员张青华2006年1月7日被绑架,之后被劫持入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迫害,现被折磨得精神失常。

法轮功学员张青华,女,40岁,河北涿鹿县保岱乡王庄村人。1999年学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为人平和、善良纯朴。因生计、两年前随家属到北京平谷区东高村镇南张岱村打工。

2006年1月5日,张青华从老板刚在1月3日给安装的电话上给涿鹿县法轮功学员杨桂兰(受迫害的同修)家打电话说,问杨桂兰女儿:你妈回来没有,我是二华,我在平谷。1月6日,有人打张青华的电话问:你是二华吗?之后,又有电话来,但对方不说话就放下了。1月7日,北京平谷公安6人,非法闯进张青华住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并绑架了张青华。

2月18日,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来电话询问张青华以前有无精神病史,家属才知道40多天无消息的张青华被非法送往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迫害,并非法劳教二年。张青华现被迫害折磨的精神失常。

9.三大队恶警于2005年对多名法轮功学员关禁闭迫害

由于多人声明坚定修炼,三大队恶警开始对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关禁闭,他们是屈宝良、齐广然、李健、郭振阁、赵臣、高炬、刘晓峰、邢宝强等。在禁闭期间,炎热的夏天,被热得汗流浃背。恶警每天只许法轮功学员喝一杯水,饭也不让吃饱,每个弟子由两个犯人严密包夹,每天只能一动不动的坐在小凳子上,有的法轮功学员屁股坐烂,就被罚站,站得腿都肿了,极其严酷的体罚。具体情况如下:

刘晓峰,28岁,清华美院毕业,山东人,现在仍被禁闭中,连上厕所都要由两个犯人押着去。

齐广然,50多岁,原是北京密云食品厂党委书记,曾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修炼大法后身体十分健康。现在被迫害,屁股坐烂,腿站肿。打齐广然的犯人是张京磊。

屈宝良,原是崇文分局二级警督,2004年在北京法制培训中心(极其邪恶的地方)被迫害3个月。在团河劳教所长期面壁罚坐。

李健,40多岁,家住西城区,只因为不喊报告被禁闭,罚坐不许动。

赵臣,40岁,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

石磊,原是北京警察,学大法前曾蹲过6年监狱,却在狱中得大法,从此做好人,却又被关了进去。他一直坚
定修炼,后来从三大队被调往一大队(以前的攻坚队),加重迫害。

10.清华美院法轮功学员刘晓峰被关禁闭

清华大学美工学院法轮功学员刘晓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三大队,2005年曾被禁闭在一个屋子里,门窗的玻璃全都贴着纸。恶警派了6个包夹轮番折磨刘晓峰,强制刘晓峰坐在硬塑料小凳子上,长时间保持一种坐姿,稍微活动一点,就以违反“所规”为由,加重迫害。

11.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被残酷迫害并非法延期

李伟,男,40岁,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硕士毕业,曾在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2002年10月被绑架,后被团河劳教所残酷迫害。

2002年10月,李伟由重庆来到北京后被绑架至重温看守所,后又经劳教人员调遣处转到团河劳教所进行迫害。在团河三大队,李伟受尽各种折磨和欺骗,之后又被送到普教队-刘大队进行迫害。每天有4名犯罪分子用熬鹰、绑床板等各种手段迫害他,甚至把他的头浸入小便池,4人每人各拉手或脚等多种邪恶手段迫害他。

李伟又被转到二大队进行迫害。期间,他被关小号,被恶警熬鹰,受尽折磨。

后来由于合并队,李伟被送到更邪恶的一大队。一大队组织多次“攻坚”,恶人没有达到逼迫李伟放弃信仰的目的就给李伟非法延期三个月(原来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一大队大队长:闫晓洁。副大队长:刘国玺、郭金河,乐卫华。

11.郭振阁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郭振阁,男,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乡排字岭村法轮功学员,2005年1月30日被非法劳教两年,于团河劳教所被残酷迫害致精神失常。

由于郭振阁在北京团河男子劳教所三大队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转化,恶警以及被恶警指使的犯人对他从未停止过各种形式的迫害。郭曾被三大队恶警李伟、高建国等关在车间仓库里残酷折磨。恶警还指使犯人王爱民、祝天林毒打郭振阁。同时,恶警还一宿接一宿的不让他睡觉,每天被迫只能一动不动的坐在小凳子上,并由犯人严密监视。与此同时,恶警还不让郭吃饱饭,所谓的稀饭不见米粒,主食不够正常量的一半,常年见不到菜。以致郭振阁已瘦得脱了形。

由于劳教所长期对郭振阁进行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郭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即便这样,团河劳教所恶警还扬言要给郭振阁加期1年。

12.八一篮球队队员任旭在团河劳教所遭受折磨

北京法轮功学员任旭,是八一篮球队的篮球队员。2005年被邪恶绑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在迫害期间,恶人让近2米高的任旭坐在儿童专用的凳子上,不让他动,任旭因此遭尽了折磨。

13.2005年8位法轮功学员被“严管”迫害

2004年4月至6月期间,北京团河劳教所三大队有8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进行所谓“严管”,他们是高昌泽(退休,60岁左右)、李海林(农民,近60岁)、李财华(农民,40多岁)、贾守新(中科院,40岁左右)、温继宗(40岁左右)、白少华(人民大学毕业生,30多岁,多才多艺,白少华的哥哥也因修炼法轮功,于2003年在天津被非法关押、迫害致死。)等。他们被强迫写“揭批”文字,被长时间强迫坐“儿童椅”,并被剥夺正常的睡眠时间。从5点多到晚上12点,除了上厕所外,几乎不允许离开“儿童椅”,并强迫着看邪恶诽谤大法的东西。其他法轮功学员也被强制坐“儿童椅”,并被强制灌输诽谤之词。李海林、李财华身体承受不住此等折磨,提出反对。李海林被拉去“集训”,很多人都听到了他的喊声“打人了”;白少华被三大队10名恶警强行架到集训队“集训”,被迫害2个月之久,被折磨得瘦了一圈,明显的不正常。恶警还强迫他写“揭批”的东西。

此后为防止罪行证据流出劳教所外,北京劳教所增加了“清身”和搜查营室的次数。有的被褥被多次撕开,在每月一次的亲属会面前后,都被恶警严格清查身体,甚至翻查贴身内衣。法轮功学员在团河期间所作的文字记载,如日记、电话号码、纪实文字等,在解教时一律不允许带出劳教所。在本队检查清查后,离队出劳教所大门前再进行更彻底的脱衣清查,严禁劳教所不允许带走的东西流出劳教所(只针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做)。
北京团河劳教所有时还非法扣押法轮功学员私人信件,并“规定”上厕所、洗漱,都要在不到30米的筒道里排着队喊“一二一、一二一”口号,并规定:上厕所每天四次、每次5分钟,洗漱也仅给5分钟。法轮功学员不准在各班间走动、说话。强制非法劳作,最长的时间是从早上六点多钟到晚上十点左右。

法轮功学员靳红光2003底至2004年初因不被转化,被强迫1个月不许睡觉。

14. 54岁法轮功学员彭光俊5天内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彭光俊,男,北京怀柔人,于2004年1月15日被不法人员由北京市劳教局劳教人员调遣处劫持到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当时的大队长是以凶残伪善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全国的恶警赵江。

2004年元月22日(大年初一),团河劳教所全体被劳教人员“升国旗”,法轮功学员彭光俊当众高喊:“法轮大法好!”恶人恼羞成怒,一拥而上,捂嘴把他拖走,随即转至集训队施暴,当时集训队的大队长是张保利,直接责任队长是团河劳教所黑老大-名列团河四大恶人之首的刘金彪。

集训队接到上级指示,要求3天内“转化”彭光俊。在高压威胁与减期诱惑下,普教包夹恶人向队长立下了“3天转化”彭光俊的“军令状”。

在随后暴力殴打、电击熬夜中,不到4天,彭光俊就被折磨致死。在送医院“抢救”的路上,彭光俊已死亡,为此,北京市劳教局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善后处理”。所有知道此事的干警被严令守密,对外宣称彭光俊“心脏病发作死亡”。

彭家提出验尸,承办人答复:“只要你们不追究死因,你们可以给彭挑选骨灰盒及墓地,政府出一万五千元丧葬费”。承办人恐吓说:“如果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要叫你们全家全部失业破产,无以生存”。彭家只好蒙冤妥协。

在处理彭的遗体火化时,有人趁机查看遗体时发现,彭光俊头部和身体都被打成黑紫色淤血,脸上有被电棍灼伤痕迹,肢体有的骨头已被折断。

然而事发仅两天,“明慧网”就对此迫害致死案件做了报导,北京市劳教局领导大为震怒,对所有知情干警,从局里到所里进行了一次严厉的“政审”,妄图找出泄露“国家机密”的“内奸与特务”。

不法人员事后对彭光俊的家属进行极力的欺骗与恐吓。一次,劳教局一位领导对同伙高兴的说:“毕竟是农民(指彭光俊家属),没文化,愚昧,好糊弄,彭光俊的事只花了3万多就摆平了,上次致残都花了30多万才了结。”(指法轮功学员鲁长军被折叠放入洗脸盆又塞入床底,上坐4人打扑克,致使其颈椎骨折,全身瘫痪一事)。

彭光俊死后,团河劳教所为掩人耳目,在2004年2月11日-23日给老年法轮功学员体检,对外开始宣传“关心老年法轮功学员”,目地是欺瞒杀害法轮功学员彭光俊的真相,而在那以前都没有过专门对老年法轮功学员体检。

15.石油工程师钱世光被迫害腰椎折断

钱世光,男,63岁,中国石油勘探研究院西北分院高级工程师,家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燕儿湾路中国石油勘探研究院西北分院。以下为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钱世光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2002年6月2日,钱世光去北京证实大法,当日被抓,并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其间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劳教所中的罪犯在恶警的暗示及怂恿下用厕所的搋子吸他的嘴,用苍蝇拍子打他的嘴;把钱世光的头摁入马桶中让他喝马桶里的水;拔他的胡子、眉毛;有时对他进行毒打后扔进小便池子浸泡;冬天将他捆绑住之后塞到床下(因床很低,无法翻身),只让他在床下解手,再用凉水浇他。有时趁着夜晚,恶警唆使犯人将钱带到户外,脱光其衣服并往他身上浇凉水,再把他用雪埋上……。那里的恶警明知钱世光的腰椎已经被他们打断,竟然还指使二名罪犯拖着钱世光强行跑早操。

16.六旬老人葛培君被二大队野蛮灌食

2003年11月20日起,已年逾六十的二大队弟子葛培君(音),只因坚持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被罚一动不动地坐筒,每天从早上5点到晚上11点。在寒冷的冬日,筒道里异常阴冷,长时间坐筒,即使是壮年人也难以承受。而葛培君年事已高、腿部有病,时刻承受着巨大痛苦。坐筒时由两名普教看着(俗称包夹),上厕所或做任何事,首先要他们同意。在恶警的唆使下,这些包夹经常无耻谩骂、随意刁难,并对老葛动手动脚,还任意对老葛进行体罚,使老葛更遭受非人的痛苦。更为恶劣的是,大队每顿饭开始只给老葛一个窝头和几根咸菜,四天之后便连咸菜也不给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被关在集训队的)都被迫吃“特制”窝头,即做好后长时间放置,故意使其变冷、干、硬。老人无法将干硬的窝头咽下,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绝食抗议。而二大队却以“抗拒改造”为由,给葛培君以处分,为加刑延期做准备(给两次处分就可以延期)。

老葛绝食后,包夹人员增加到4、5个,他们每天拖押老葛到医务室插管灌食,走路时故意将老葛的头压的很低进行侮辱和迫害。插管灌食时,也蓄意在过程中进行摧残,如故意把管子在老葛的鼻腔和喉咙里来回推拉,灌使管上经常沾满血迹。这些行凶的普教有郑涛、冯进柱(音)、徐静辉等。

行凶的恶警有:何金军,郭金河,何昆等。

17.河北张勤贵遭残酷电刑、被长期体罚

张勤贵,河北邯郸人,约40岁,张勤贵被关押时曾有一段时间天天“坐板”,就是在儿童椅上笔直坐着,两只手放在膝盖上,保持这个姿势不许动,不许闭上眼,否则,旁边的包夹就会用各种方式折磨他。

2003年“非典”期间,恶警们安排张勤贵在楼下一间平房的屋子里“坐板”,这间屋子不通风,有股很难闻的味道,屋里除了一些杂物外,还有一面大鼓。为了剥夺张勤贵睡眠的权利,张一闭眼包夹就敲鼓。后来张勤贵被单独安排在楼上“坐板”(坐儿童凳),别人还没起床,就把他叫起来,直到别人都睡了才让他回去睡。

2003年9月,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阴谋又开始实施了:恶警们把张勤贵转移到“团聚楼”(接见的地方)二楼的同居室。在那里,恶警们对张勤贵软硬兼施,连续几天不让张勤贵睡觉之后,就大打出手,打人凶手有恶警倪振雄、当时在二大队的患有肾病的姓李的警察等……恶警们也用同样的手段折磨了李万庆。

18.北京法轮功学员李昕被残酷电击

李昕,北京法轮功学员,30多岁,由于拒绝接受恶警赵颖波的非法体罚被单独带回了队里面对着墙“坐板”,后又以“顶撞干部”为由被送到集训队迫害。

在出筒道门时,恶警们说李昕喊的“报告”声太小,让他重喊,李昕不从,恶警们就动用电棍电击李昕。李昕被转到集训队后,恶警赵颖波曾先后两次带着十多个恶警(其中有“攻坚班”的恶警田禹,二大队的恶警陈学士)到集训队,对李昕残酷折磨,拳脚电棍一起上,使李昕体无完肤,两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行走。

19.北京法轮功学员孟瑞山被迫害含冤离世

孟瑞山,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利民街人,2000年7月19日因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抓,在大兴劳教所被迫害一年;2002年2月3日晚被邪恶非法抄家,并绑架到看守所,3月4日取保候审;2002年4月7日在镇一家工厂上班时又被绑架,送北京团河劳教所被迫害1年半,几次被抓,遭恶警毒打,身心受到迫害,导致咳嗽、吐血,在劳教所被强迫打针、吃药,回来后身体时好时坏,在县一家工厂上班,八月份身体每况愈下,咳嗽、吐血加重,于2006年9月23日含冤离世。

20.北京平谷县大法弟子张久海被灌食迫害

张久海,北京平谷县刘店镇行宫村人,2002年8月第二次被抓,进入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后,被直接送入集训队捆绑。张绝食抗议,在外劳动的法轮功学员经常看到张久海被干警和劳教犯人押着,身上缠着绿带子,被送到医务室灌食。所长十月中旬有一次打电话给集训队说:“如果张久海不吃饭,就不许所有的人包括劳教犯人吃饭。”存心挑起劳教犯人对张的不满和怨恨。五大队长长时间不给送张久海所带的衣物,张久海在集训队冻的难以承受,绝食抗议一个多月后,五大队才给衣物。

21.留洋硕士生赵明在劳教所被残酷迫害近两年

赵明,一位爱尔兰三圣学院电脑科学系的硕士生曾在2000年6月到2002年3月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长达22个月之久,经受了各种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

赵明在团河劳教所第1个月的一天里,曾经被10个犯人毒打过,这些犯人后来承认自己的恶劣行为都是被警察指示的。犯人们用拳、脚和膝盖,猛击赵明的身体,致使他的大腿被打得黑紫一片,两个星期不能走路。此外,他还曾被7、8根电棍同时电击;被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然后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3点才让睡觉,不到清晨5点又被叫起来。

在2001年10月,在旧西楼成立了“攻坚班”专门对付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攻坚班”是对剩下的未转化人员,特别是快到期解除劳动教养的人组织的洗脑班。特点是环境完全隔离,在一个单独的楼里,每人一屋,隔离的环境里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更方便、隐蔽,进行围攻的人更多。白天整天谈话,晚上睡觉也有人看着,最后的体罚和电击才是攻坚班的实质手段。由于隔离的环境,体罚和电击迫害的情况不会被泄漏出去。赵明即在攻坚班遭受了种种非人的虐待。

在赵明释放前夕,团河劳教所仍企图改变他的信仰。先是2天没让其睡觉,赵向纪检科廖科长反映了被剥夺睡眠的情况,结果当天晚上,赵遭到5个警察对他的残酷电击。这5个警察是: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科长杨某,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和2名“攻坚班”警察。那天他们5个警察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带子把赵明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6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其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几天后,劳教局教育处警察徐某到攻坚班问赵明有没有警察的违纪现象,赵明问他:“5个警察用6根电棍电我,你认为这事怎么样?”他说:“这是严重违纪。”但紧接着又说:“你有什么证据吗?有别的劳教人员在场吗?”后来干脆直接抵赖:“攻坚班一共才3个警察,不可能有5个人啊。”最后还威胁:“你要是不怕自己解教受影响,你就说,我就给你作笔录。”

22.林澄涛等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精神失常

据明慧网2002年7月2日的文章,北京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刘霄、赵新冬(音)、朱志亮(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曾被团河劳教所残酷迫害以致精神失常。

来自北京的消息证实,被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的协和医科大学法轮功学员林澄涛,当时被团河劳教所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已失去正常生活能力。劳教所一方面封锁此消息,一方面在所内宣称林是在“装相”,继续对林澄涛进行迫害。

消息来源说,林澄涛于2001年9月在北京被公安绑架,后被判劳教1年半。在集训队,狱警曾用多根3万伏电棍长时间电击他,并施以其他惨无人道的酷刑,使林澄涛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35岁的林澄涛是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所助理研究员,被捕前是中国国家“863”计划“疟疾疫苗研制”、“新疟原虫抗原候选基因筛选”和美国中华医学基金CMB项目的课题骨干。消息说,林是协和医科大学近年来唯一一位不把单位作为个人出国的跳板、信守5年的工作合同的人。

23.据明慧网2002年4月12日的文章,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施以极刑。

在团河劳教所的二大队,学员刘永凯(甘肃兰州人)手指头曾被开锁开得鲜血淋漓,又被压在床板下狠跺狠打;陈刚(北京人)、张久海(北京平谷人)、魏如潭(北京大兴人)手脚捆扎压在床板下被施以酷刑--暴徒将他们的口鼻封住,窒息几乎使他们失去生命;学员鲁长军的脊椎骨被压断,以致瘫痪……

在劳教所的三大队,学员杨树强(平谷人)被毒打得无数次晕倒,又无数次被冷水泼醒,惨无人道的折磨使他耳朵失聪,浑身伤痕累累……

被非法关押在集训队的法轮功学员吴相万被电棍击倒在地;杨树强、龚成喜(北京昌平政法大学学生,原籍新疆)被捆在铁床上已不知多少天,遍体鳞伤。

攻坚班的一名恶警,即当时的教育科科长姜海权,把秦慰、魏如潭、张久海浑身用电棍击烂。

24.王忠立,男,家住辽宁新民市法哈牛镇五道沟村。原锦州东车辆段职工,2001年冬因去北京讲法轮功真相,被公安劫持到团河劳教所关押迫害两年之久。期间,恶人为迫使其放弃信仰,用长达两个月的不让睡觉、不准吃饱饭、体罚等方式折磨他,原单位也以不放弃信仰就开除等方式给其压力。

25.法轮功学员龚坤被非法延期十个月

法轮功学员龚坤,江西南昌人,中科院在读博士,约30岁,被捏造罪名劳教1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在团河期间龚坤曾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上诉,直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各法院均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借口而“不予受理”;在被劳教本身就错误的前提下,2002年底龚坤又被捏造事实非法延期十个月。龚坤刚从普教队调回二大队,因其不穿劳教服,二大队的副大队长倪振雄对其进行威胁,后来龚坤开始绝食。两天后龚坤不想再绝食,但二大队的恶警已经商量好了,要其在此时写保证书,否则就不给饭吃。就这样,在其绝食两天后,二大队的“人民警察”又连续三天没给他饭吃。

在这期间,有一普教不知恶警的阴谋,在听说龚坤不再绝食之后拿了东西给他吃,后来那个普教被恶警赵颖波教训了一顿。

在不给龚坤饭吃的第三天上午,二大队的侯队长带着龚坤去劳教所的医务室抽血,以此检查龚坤的身体状况。下午,恶警们用十多根电棍威胁龚坤。

事后,恶警赵颖波让王伟(邪悟者)和简爻(普教)出假证明,说是这五天每一顿都是龚坤自己不吃……

恶警倪振雄在每次行凶之后,都习惯以流氓的口气对被迫害者说:“你告我去啊!你告我去啊!”

法轮功学员龚坤于2001年7月12日在北京海淀区被绑架,先后在北京市看守所(七处)、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被非法关押,后又被转入团河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

龚坤刚到劳教所时被关押在二大队。在二大队,恶人们极尽能事企图逼迫龚坤放弃信仰。

一天晚上,在筒道值夜班的狱警吴多智找龚坤“谈话”,后来问龚坤是想继续聊下去还是想去睡觉,当回答想睡觉时,吴多智却有意不让其回去睡觉,而是继续跟其“谈话”,直到近深夜1点钟左右才让他去睡觉。

在一次所谓的“转化工作”时,当时的邪悟者付彦飚从龚坤身后将其抱起,导致龚坤双脚离地,龚坤当时大声斥责付彦飚让其放手;大家原以为“人民警察”会批评付彦飚,但事实恰好相反,恶警宋叶明、赵颖波却多次责骂龚坤。

王强曾对龚坤说:如果我是江××,对待像你这样没转化的,就杀你全家!当龚坤反驳时,该邪悟者让龚坤去找“人民警察”理论,结果所有在场的恶警,如倪振雄、宋叶明、赵颖波等人,无一人主持正义,并一致责骂龚坤。

后来恶警安排龚坤天天去西楼打扫厕所,西楼当时是被用来做所谓的“转化工作”的地方。之前龚坤等法轮功学员还被找去挖土。

2001年12月的一天,龚坤被转移到一大队(普教队)。到了一大队,这些法轮功学员均被逼迫去打扫卫生,如:打扫厕所、打扫大厅及筒道、打扫水房卫生等。

在团河劳教所一大队,法轮功学员往家里写信,不论交给哪个警察,最终都要转交给恶警王华,只有在他同意后才能发信。龚坤往家里写的多封信件中,除告知家里已经被延期10个月的那一封信外,其余无一送达。

2002年6月,劳教所普教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一次大的调动,龚坤则被继续绑架在一大队。

2002年7月初,龚坤的父母到劳教所看望儿子,劳教所本来让其父母在劳教所内的团聚楼住一晚,第二天其父母被劳教所要求再住几天,而几天后劳教所见利用龚坤父母对龚坤做“转化工作”没有达到目的,就再一次要求其父母再住几天,后来也许是其父母看清了劳教所的邪恶,自己提出回家。

2002年12月,龚坤的母亲得知儿子已被延期的消息后到劳教所探望,在和恶警王华约定好的时间恶警竟然不在。在离开劳教所的路上,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龚坤母亲吐血。

2003年2月,龚坤刚调回二大队,因拒绝穿劳教服受到恶警倪振雄的威胁,后来龚坤开始绝食。绝食期间恶警吴多智给龚坤作笔录时威胁说:你不吃就给你灌棒子面粥,灌一次收你80元,你还有多少钱,等你的钱用完了我们就让你家里寄钱来。

在法轮功学员靳红光的带动下,被劫持在团河劳教所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全面抵制搜身和“清所”检查。一次检查时,二大队的倪振雄参与了检查,他让龚坤打开储藏室的柜门,遭到拒绝,他居然使用暴力,用胳膊卡住龚坤的脖子,逼迫其交出柜门钥匙。几天后,团河劳教所管理科科长姜海权还曾为此事找过龚坤,企图非法检查龚坤的储藏室。

2003年4月初,二大队从新楼搬回东面的老楼后,劳教所要求所有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从新买锁头。新买的锁头配有两把钥匙,一把自己保管,一把由恶警保管,这样更方便了恶警随意翻查法轮功学员的私有物品的非法行为。

2003年2月的一天夜里,龚坤从西楼被带回二大队,狱警吴多智将龚坤拦住,先翻了龚坤手里的《上诉状》等材料,然后又要搜身,被龚坤拒绝。吴多智就野蛮地揪着龚坤的衣服不放,要强行搜身。后被二大队的副大队长何琨发现,把龚坤带到办公室“谈话”。

团河劳教所为了给龚坤凑足两次所谓的“处分”(一次是所谓的“警告”,另一次是所谓的“记过”)用以对其延期10个月,就找到当时与龚坤关在同一个班的两个被劳教者,企图让他们诬陷龚坤在拔草劳动中拒绝劳动,被那两人拒绝。后来给龚坤所谓的“处分”时,劳教所恶警说有证人证言,龚坤要求其出示时,恶警不肯。当龚坤质问恶警为什么要给他来个这样的处分时,恶警居然说是从轻处理了。

第二次处分也是恶警们的阴谋迫害。按照劳教所的所谓规定,劳教人员要参加“扫盲水平”的所谓学习和考试,否则就给处分。而恶警们故意不通知龚坤。2002年底恶警倪振雄、吴多智根据上级“精神”多次找到龚坤做笔录,以不参加劳教所考试为由又给他一次所谓的“处分”。而北京对劳教人员的相关处罚条例规定: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受到两次处分后才能延期3-5个月。而对法轮功学员延期一次就是10个月(以前延期一次是6个月)。

2002年底的一天,劳教局有人到团河劳教所检查,龚坤找到参与检查的警察要求反映自己被非法劳教的情况,那名警察以龚坤没有写好相关文字材料为名进行推脱。

龚坤被延期后的一天,几个警察(其中一名姓李,患有肾病)找龚坤企图要走他的上诉材料,被龚坤抢回。后来龚坤提起申诉,没有得到法院的任何答复。

2002年初在龚坤写《行政诉讼状》期间,二大队恶警倪振雄得知龚坤在看法律书时,授意一大队的恶警让龚坤的包夹禁止龚坤看法律书。

2003年11月11日,在龚坤被非法关押的最后一天,恶警们仍没有停止对龚坤的精神迫害,居然强迫龚坤脱光衣服进行侮辱性的搜身。并且,恶警倪振雄以不能携带任何字迹出劳教所为由抢走了龚坤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复印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及上诉书等材料并扔进了痰盂。

26.法轮功学员王燕方,脚掌曾被恶人用钉子扎破。王燕方经历了各种迫害,他的一条腿伤的严重,有时失去知觉,走路不便。有人证实,他曾被两个人拽着两只手,拖着在操场上转,鞋子被拖掉了,两脚擦着石灰地,同时恶警在一边指挥。

27.对法轮功学员路树明软硬兼施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路树明,2000年底到天安门打横幅被非法劳教。起初,路数明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后又被转到二大队继续迫害。

二大队当时的恶警有:大队长蒋文来,副大队长倪振雄、赵颖波、叶连生,小队长刘新诚、何昆、赵某、侯某、特某。

开始恶警安排了几个邪悟的人围着给他洗脑。过了一段时间没有效果,他们就开始了对路树明人格上的侮辱,并欺骗他的妻子协助逼迫路放弃自己的信仰。

2001年下半年,团河劳教所在废置的西楼成立一个所谓的“攻坚小组”。小组由所里的恶警教育科科长姜海权、三大队恶警刘玉喜(音)、二大队恶警刘新诚组成。从专门关押法轮功的二、三、五大队抽调恶警认为得力的邪悟的人帮助对团河劳教所关押的一直抵制邪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集中迫害。当时被集中迫害的有赵明、秦尉、魏如潭、龚成喜、李春元等。白天洗脑,晚上恶警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等进行暴力折磨。北京航天学院的一个研究生就是在这里被五大队的一个白姓恶警迫害的精神失常的。

路树明也被二大队的恶警送到西楼迫害。路树明在西楼被单独关押了很长时间,不知受了多少折磨。

28.法轮功学员陈刚被迫害几乎瘫痪

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为“转化”陈刚,警察曾连续15天不许他合眼,否则就用几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其头、胸等敏感部位。被电击处皮肉焦灼,痛如被毒蛇叮咬,整个身体仿佛被置于火中烧烤。干警指使十多名犯人将他毒打后,将腿双盘绑上、再与脖子紧捆在一起成球形后,塞入床下,几个犯人坐在床上长时间挤压其身体,令他筋骨欲裂、几近窒息。这种折磨使他几乎瘫痪,两个星期不能行走。

29.四川法轮功学员被严重迫害并勒索钱财

四川省新津县花桥乡长春村法轮功学员刘泽银在2000年6月12日晚被绑架至团河劳教所。在团河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天,遭恶警体罚、狠踢、飞起、掐奶头、足心踩碳渣、蹲马步、打耳光、站通夜不准睡觉等残酷迫害。恶警还企图勒索刘泽银的钱财,刘在3天内只吃了七、八个窝窝头,恶警就扣他150元钱,后来被刘要回100元。

30.河南丁国旺被迫害致神志不清

河南省项城市化肥厂法轮功学员丁国旺,男,60多岁,1999年9月11日被绑架,后转入团河劳教所进行迫害。

丁国旺在团河劳教所期间遭肉体及精神折磨,两个冬天没盖过被子,没穿过棉袄,曾被强逼吃药,被强行注射。2003年3月11日他被释放回家时,身体极度虚弱,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团河劳教所还敲诈其单位1万元,靠扣其每月100多元生活费偿还。

31.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全旺在团河劳教所三大队五班遭到残酷迫害。

刘被恶警长时间罚站,夜里12点到凌晨4点被强迫擦楼道、打扫水房厕所。一天夜里,几个恶人把他架到干警专用的厕所里,对他拳打脚踢,强迫他躺在放满水的小便池里泡。恶人不让他上厕所,一天他实在憋不住,看恶人不注意,随班内其他人员刚进了对面的厕所,还没来得及小便,魏红涛等几个恶人就冲进去把他拖出厕所,一顿毒打狠踢。恶警闫小新还暗示包夹人用木棍打,棍子折了,就用木棍扎,还经常用笔尖扎他,冬天把门窗打开,往刘全旺身上浇水,再打开电扇用冷风吹他(几个包夹人都冻感冒了),后来往他身上撒尿。2003年8月集训大队恶警操纵恶人把他的手、腿连头都捆绑在小椅子上,几天不让他睡觉,也不让上厕所,大便都拉在了裤子里。刘全旺坐疮面积很大,姓赵的小队长假意关心,让包夹人给抹药水,暗中告诉包夹人用棍子挑疮痂,使劲往里扎。看到刘全旺极其痛苦的样子,邪恶之徒给包夹伸大拇指,示意干得好,

32. 三大队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齐伟

在2003年6、7月间,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法轮功学员齐伟被绑架至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劳教所三大队迫害。由于齐伟拒绝接受团河劳教所恶警的谎言,被剥夺睡眠、限制自由,每天白天被灌输谎言洗脑。黑夜在筒道里对着墙壁“坐板”到凌晨两点,只让休息两三个小时。平时一切活动都由一名包夹人员监视看管。(包夹人员是一名刑事犯人叫高祥)

恶警为达到让齐伟屈服的目地,指使刑事罪犯房世峰,在黑夜齐伟“坐板”的时候折磨他。让齐伟的两脚、两腿并拢中间不能留空隙,双手放在膝盖上,全身坐直不准动。还让齐伟的头上,顶着盛满开水的热水杯,只要稍微一动开水就会洒出烫到身体、头。房世峰还不停的对齐伟打、骂、踢、拧。齐伟的身上、腿上到处都是紫一片、红一片的。恶警还指使高祥等普教对齐伟毒打,强迫让齐伟抄写邪恶编写的污蔑法轮功的书。

33. 法轮功学员龚成喜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到严重迫害

2001年3月1日,龚成喜被转入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团河劳教所的主要任务是使被抓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即通过长期高强度强制洗脑、精神强奸,用不让睡觉、电棍、毒打、体罚、精神刺激等手段强行使学员改变信仰)。

在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等的唆使下,对龚成喜等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者,除每天至少坐18个小时的儿童椅、被疯狂洗脑、中午不准和其他犯人一样睡觉、晚上比正常睡眠时间晚4个小时即凌晨2点左右才能休息(早6点之前起床)外,还对法轮功学员们进行了连续十多天的熬夜,晚上最多时只能睡半小时,通常是整宿不让合眼,刚一打盹就被轮流值班的犯人推醒。那段时间龚成喜被折磨得几乎精神崩溃,骨瘦如柴。

犯人们在恶警的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身体上的残酷折磨。龚成喜曾在班里被施以高压强制罚蹲数天,每天连续蹲18个小时以上,不准坐、起、挪动,致使龚成喜不能行走。并且,龚成喜在仅有的两三次上厕所时间还要向犯人打报告。与此同时,几个犯人围着龚成喜念栽赃法轮功的劳教所内部材料进行洗脑,为了达到逼迫他放弃自己的信仰,犯人们曾猛撅他的手指、猛劲抽十余个嘴巴子、用掌疯了似的拍他的头、抓着他的头就往墙上撞、使重拳猛击他下巴……而恶警们却对此视而不见。

恶警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干刷厕所、扫垃圾等脏活累活,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恶警们就对他们百般虐待和折磨。

二队恶警王华常利用自己值夜班的时间找龚成喜谈话,凌晨3点半才让他睡一两个小时。在其纵容下,六班犯人常当着他的面体罚、威胁龚成喜。2001年4月,龚成喜调至五班,恶警王华指使犯人李某强迫龚成喜熬夜,并用暴力和语言进行折磨。2001年5月,二大队每天给全队人员上课,内容为由警察念栽赃法轮功的材料。龚成喜拒绝参加并绝食抗议,王华故意让一天未进食的龚成喜外出干体力活,并写材料给他造谣,说他抗拒改造。

2001年5月27日,为抗议非法洗脑和长期剥夺睡眠的恶行,龚成喜再度绝食,在没有得到警察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于当天下午被倪振雄、赵队长强行架到集训队进一步迫害。

集训队是一个全封闭式的独院,里面阴森恐怖,专门酷刑迫害坚定信念的法轮功学员。其令人发指的暴行别说外界记者、参观者绝不准入内采访,就是劳教所的警察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这里面用铁笼子关押人。每天24小时都有十几名劳教人员值班。里面的人就象动物一样被关在笼子里。相互间都不允许说话,没有任何的自由。劫持龚成喜去的当天,一名叫李代义的嫖娼犯人当着集训队大队长、护卫队大队长兼管理科科长刘金彪和管理科科长任宝林的面猛抓龚成喜的下身,刘和任不但视而不见,且命令犯人用多根带子将他全身24小时牢牢捆绑在床板上,(连续捆绑了一个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连续使用戒具不得超过7天)塞进闷热狭窄的禁闭小号里。小号长2米左右,宽1.5米左右,整天不见天日,不准起身洗漱、更不准洗澡,连小便都只给解开上身绳坐着进行,便完马上捆绑。时值天气炎热,龚成喜除了饱受不能翻身、内脏挤压、绝食绝水、死一般的寂寞的巨大痛苦外,他的身上还长满了痱毒,后背、臀部已开始溃烂。在这种情况下,每天还要被如死囚一般五花大绑强行拖出去用橡皮管从鼻孔插到胃里灌食。而犯人李代义常当着警察的面恶意将已插入他胃里的皮管来回抽,使他剧烈呕吐,几近窒息。五六天后,他的一个鼻孔内就因粘膜处被反复插管刺激而严重肿胀了。

在龚成喜绝食期间,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某处长曾来视察并怒斥他。没两天,团河劳教所、调遣处便合伙对龚成喜采用了灭绝人性的填鸭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这天,龚成喜被连续两次野蛮灌食。在集训队一间阴森恐怖的小屋里,从调遣处专门来了一个姓申的警察带着一个膀粗腰圆的犯人,屋里已有包括团河的庄许洪副所长、警察刘金彪、警医肖政在内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几名犯人(李代义等)在床边围了一圈,导致龚成喜几乎窒息且神志不清。事后,所长庄许洪把这种暴行说成“革命的人道主义”。

两三天后的一个白天,被刘金彪派来看着龚成喜的普教宋万军、徐铮、王争、黄潆涛等突然关上门窗,对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龚成喜施暴,并在他身上贴侮辱法轮功的纸条、用圆珠笔在他身上脚上写辱骂法轮功的脏话,并用圆珠笔尖猛杵他的脚心、虎口,将他的手指涂满只有警察办公室才有的印泥强摁在侮辱性的纸条上……期间,一名叫徐建华的集训队警察推门进来,龚成喜请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却不予管制。

当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张建林的普教被调过来值班,他曾经猛抽龚成喜的耳光,并疯了似的用重拳猛击他的下颏,拧他的脑袋。以后的几天,他们几乎天天凌辱、殴打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龚成喜,甚至每次必撕烂他的外裤、内裤流氓侮辱……因天气炎热又长期不准龚成喜起身洗澡,在他们撕烂内裤施暴后,身上的异味招来群群苍蝇在龚成喜的小便头上叮爬,他们却视而不管。在被连续捆绑的过程中,虽因前段绝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虚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却只许龚成喜吃窝头、咸菜,不让正常采买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纸等;除此之外,还经常剥夺龚成喜的睡眠时间,强迫他听诽谤法轮功的造谣材料。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龚成喜被关押在集训室的铁笼子里,每天被强迫抱膝坐板。同时每天吃难以下咽的窝头咸菜或没有一点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时常被拉到警察办公室强迫洗脑、观看给法轮功造谣的录像,还要写所谓的认识,经常因拒绝转化而被警察吼叫怒骂或暴力威胁。在这期间,龚成喜的家人给他邮来一封家信,集训队警察刘金彪、徐建华、张宜军居然违反有关规定私拆龚成喜的家信,还扬言要开一个全队大会,当众念信。

刘金彪、张宜军等警察常把龚成喜单独找到办公室洗脑施压,逼他抄污蔑法轮功的造谣材料,威胁他说:“电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电棍逼迫法轮功学员们在烈日下长时间一动不动地站立,龚成喜支持不住晕倒在地后,被普教李代义洒了一身水。

2001年7月,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交劳教所保管的贵重衣物被当时的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私自卖掉,有几千元的羊绒大衣等等。其中就有龚成喜的一件一百余元的休闲上衣。2001年10月,部份受害学员曾向副所长庄许洪公开提到此事,庄承诺,一周之内协调解决,结果到2002年12月19日龚成喜临走时还没解决。

2001年9月至11月,龚成喜在七队、五队被不停地洗脑迫害。2001年11月4日,龚成喜被强行送进了团河“攻坚楼”。“攻坚楼”原为旧西楼,在2001年10月底新楼入住后变成了一座空楼,被专门用来强制转化法轮功修炼者。魏如潭、秦尉和龚成喜等6、7人于当天被强行劫持到“攻坚楼”一层。在阴森森的一层,有6、7间屋子,屋子里面只有一张放在地上的床板。法轮功学员们被分别隔离在屋里,整天坐在塑料儿童椅上被强迫谎言洗脑。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里监管,不准随便站立、走动,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动。洗漱上厕所有“包夹”步步紧跟,厕所、水房安有监控器。晚上睡觉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着。

一次,警察岳清金辱骂法轮功,龚成喜不接受,岳清金便找借口冲上来用胳膊死死勒住他的脖子往后拖,使他喘不上气来,身上被他掐烂了好几处。

2001年12月19日是龚成喜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劳教所的两名警察(其中一名姓尹)问龚成喜转不“转化”,龚说不转,于是恶警们便密谋陷害龚成喜以给他延期迫害。

当天晚上,警察刘国玺组织了一次集体学习,内容为轮流念给法轮功造谣的书,并要求龚成喜参加。龚成喜拒绝念污蔑法轮功的段落,恶警们便以抗拒学习教育、反改造的接口给龚成喜延期了10个月。

12月16日晚,刘国玺给龚成喜组织“集体学习”后的两三个小时,教育科廖科长拿着手铐和警察刘兵(音)将龚成喜又一次送进了集训队。当时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开铁门时问廖科长集训多长时间,廖随口说了一句:“一个月”便走了,根本没有必需的法定书面集训材料,可见当时的材料还没造完。事实上,那一次龚成喜被集训了整整三个月。

12月19日晚,龚成喜被5、6个普教架到集训队办公室,五大队姓张的副大队长和另一名警察向他宣读了延期10个月的决定,使他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击。由于龚成喜拒绝签字,恶警徐建华便唆使普教将他架到禁闭室小号,恶警刘金彪指使普教李代义将龚成喜再一次被24小时连续捆绑了半个月,不准采买、每天吃窝头咸菜,每天一次去厕所时,被普教像死囚或动物一样用两条绳子拴住肩,一边一人牵着,蹲大便时,将两条绳拴在水管上,严重侮辱他的人格尊严。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义在给龚成喜捆绑时,为泄私愤,对着躺在床板上的龚成喜用膝盖猛跪,导致他右腿、右胸痛了近一个月。当晚,劳教所的警医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当龚成喜质问警察徐建华如何处理这个恶性事件时,他竟说:“你先把你的问题(写保证书)解决了再说,而且李代义也不会承认是他干的。”后来,龚成喜将此事反映给教育科科长姜海权等警察,却一直没有人管。

在集训队被关押了三个月后,龚成喜于2002年3月15日被送入了七大队(涉毒队)隔离。2002年4月25日,五大队大队长杨保利来七队时,龚成喜向他询问到底做了哪些延期材料和延期的法律依据时,杨保利只说:“你自己知道。”后来龚成喜以绝食请求他履行法定义务、告知被延期的相关材料时,他才勉强答应晚上给龚成喜找来。谁知到了晚上,他带了两名警察气势汹汹地找到龚成喜说:“你要绝食随便。”最后什么问题也不给解决。

2002年8月27日,龚成喜写了一份递交给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诉讼状,控告团河劳教所二大队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于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5月27日对他实施的长期不让睡觉、纵容唆使其他劳教人员对他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等执法犯法的非法行为。龚成喜并将此诉讼状交由七队警察替他代转,但一直到今天,仍杳无音信。

9月23日,龚成喜又将警察刘国玺的非法行为整理成一份递交给团河驻检的检举信,交由七队警察代转,结果都没有来自任何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复。2002年9月底10月初的一天,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一名处长(就是在2001年6月我绝食期间前来视察并怒斥我的劳教局警察)到七大队找龚成喜谈话。龚成喜向其反映了刘国玺执法犯法的行径,他说“上面虽然要求严格执法,但基层执行需要过程。”后来当龚成喜问“610办公室办转化班(洗脑班),强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没有法律依据”时,他却说:“实践证明,办班是一种有效的转化方式。照什么法律我不知道。”这种自相矛盾的说辞更证明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从根本上讲都是违法的。

在这件事发生的前后某天,教育科科长张福潮找龚成喜谈话,龚成喜向他反映了写诉讼材料一事,他说:“你这不是给自己延期凑材料吗?”

2002年12月16日,龚成喜将三封检举信交给了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这三封检举信分别是检举北京劳教管理委员会、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以及团河劳教所对他实施犯罪行为的。而2002年12月19日,在龚成喜临解除劳教之前,劳教所警察将他写的所有检举信、诉讼状的副本和所有私人的诉讼材料,以“劳教所规定”的荒谬借口强行没收了,而龚成喜本人从没有得到任何一份检举信或是诉讼状的任何回复。

2002年10月19日这天,是龚成喜延期10个月到期的日子,但是教育科科长张福潮、龚伟等却找到龚成喜说要给他送集训队延期两个月。

被强行隔离捆绑在狭小寒冷的小号后,龚成喜开始绝食绝水,五天后,被强行插管灌食,龚成喜再一次为抗议迫害而遭到了身心的极度痛苦。绝食被捆期间,劳教局副局长戴建海与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来集训队视察时走过小号,龚成喜呼喊“为什么给我非法延期?”他们却不作任何回答。另一次,团河劳教所所长张京生来小号,龚成喜问他劳教所为什么体罚虐待法轮功修炼者,他当面撒谎说:“没有啊。”而龚成喜在东楼七队的四个月,几乎天天看见三大队警察刘国玺、白中银等、教育科科长杨金鹏、五大队警察张某某、杨斌等专门残酷体罚虐待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比如,强令修炼者绕操场跑圈,一跑整半天不准停,下午或第二天接着又是半天,累得几人迈不动步,几乎天天如此。

2002年12月5日,团河劳教所管理科一名警察来集训队给龚成喜做笔录时,态度强硬地告诉他说:“不‘转化’就别想离开‘两劳机关’(指劳教所和劳改所)!”

2002年11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党办主任冯世勇等到团河劳教所措辞强硬地以“彻底转化”作为白少华劳教期满后复学的条件。2003年过年左右,学校宣布将白少华除名。

2002年12月19日,迫于舆论的压力,团河劳教所将龚成喜暂时释放,但在此之前610办公室却通知了他的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他的家人到劳教所共同签了一份旨在不准龚成喜继续修炼的协议,对他实施严密监控。

四. 恶人榜

以下为部份团河劳教所的恶人恶行:

1.所长任俊杰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一直是追随江泽民及恶党迫害法轮功的黑窝。自2006年年底任俊杰任所长以来,更是任人唯亲、贪腐成风、怨声载道,并对法轮功学员延续着迫害。

任俊杰,大兴采育人,是已被判刑的原北京市劳教局局长周凯东提拔的干部。他任职以来,拉帮结派,提拔自己的亲信、同学当科长、评先进,还直言不讳地说“举贤不避亲”。他避开市政府关于行政工作人员关于值班加班的规定,自编一套加班奖励办法,所长级加班、值班费达7000、8000元;科级4000、5000元;副科3000、4000元;科员1000、2000元;大门、监控值班人员没有值班费。他想要多给谁,就提拔谁,为他拉帮结派提供方便。

对基层干警动不动就罚款。干警陆苏华因值班时打个盹儿,一次就罚款5000元,并待岗三个月,而罚款都没开正式的票据,全部用于挥霍。为防干警值班睡觉,便于检查,要求值班室晚上亮着灯,全然不顾安全隐患。干警们人心涣散、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

团河劳教所的食堂账目混乱,所长任俊杰、副所长周喜生动不动就向食堂拿要肉、烟、酒等东西。任俊杰、周喜生、赵勇生、易明均、李成贺五个所头经常在食堂吃小灶。有一段时间由于大吃螃蟹馅饺子、鹿茸等补品,竟闹得口舌生疮。而普通干警的饭菜则少有油水,劳教人员吃的就更不用说了。劳教所的干警私下里说,所长吃食堂吃得口舌生疮,我们吃食堂把脂肪肝吃没了。

2.原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

人称之其“害民”,是团河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现已遭恶报,连所院内都不敢进。他已没有了往日的张狂,身患重病,不能正常上班。李爱民在任期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在二、三、五大队安排一些劳教人员和恶警一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对于不放弃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李爱民指使恶警恶人们用少则四根,多则十几根15万伏的高压电棍对法轮功学员施用残酷电刑。同时他还指使恶警恶人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关禁闭、伪造材料加期、剥夺睡眠及去厕所权利等,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精神失常甚至致死。

3.一大队恶警:

(1)刘国玺(大队长),警号1153176,手机:1391-1792-601,经常在公开场合歇斯底里的骂人,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指挥和参与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法轮功学员于溟、任旭等在绝食期间被长期强行灌食。于溟在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4月被转到沈阳马三家之前的半年多时间里,一直在一大队(当时在旧楼)的一个小房间单独关押,这个小房间经过特殊装修,四面墙用软包,房间内窗户被封闭,摄像头24小时监控,监控器在大队和劳教所办公室都有。于溟长期四肢被绑在房间中间的床上,房间四个角坐四个普通劳教人员看管。每当于溟喊“法轮大法好”时普教就扑上去堵他的嘴,警察也冲进去指挥或亲自行恶。同时为了不让通道里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听到,还大声播放音乐。劳教所的医生肖政每天给于溟灌食。

有一次,一名50岁左右的学员在早操时指出刘国玺说的话不对,他在操场就按着这名学员的脖子把他转了两圈,之后还强制这名学员罚站、写检查。

2002年8月15日早晨出早操时,刘国玺在大操场当着劳教所几百名劳教人员和警察,对一名法轮功学员猛扇耳光,并破口大骂将他拳打脚踢踹翻在地上,气焰极其猖獗,却没有一名警察制止。

(2)张超(副大队长):警号1153225,因迫害法轮功和积极走上层路线,被破格提拔。对于社会上有一些关系的劳教人员,常表示可以帮助提前解教,暗示让人贿赂他。但是由于警察之间明争暗斗,有一次大队长刘国玺在公开场合说:“能不能减期,哪一个队长说了也不算。大家不要想通过哪个队长来达到减期的目的。”

(3)陈学士(副大队长):警号1153197,积极参与迫害于溟、赵保利、王延林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陈学士还主管生产,在生产中经常增加生产任务,生产任务量大时,常不让大家回到房间,而是直接去食堂吃饭,因为这样可以多一些时间干活。遭到法轮功学员抵制后,常恼羞成怒,甚至对有残疾和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

(4)张海洋(副大队长):警号1153290,因在三大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提拔为一大队副大队长,也是经常装作比较通情达理的样子。2008年7月4日白天,张海洋强迫大家在大厅看电视时,说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赵宗山睡觉,把他叫到一班(靠大厅最近的一个房间)“谈话”,不久传出“队长打人了”的喊声。赵宗山当天即被转到一个单独的房间,出入均有普教“包夹”寸步不离。数天后仍可看见赵宗山脸上的伤痕。

(5)魏国平:警号1153229.此人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并扯着嗓子做所谓“点评”,对新来的法轮功学员总是先假装关心,一旦发现学员不放弃信仰,就恼羞成怒,暗地里唆使普教“要狠”。有一次在一个公开场合,他看有些压不住,就扯着嗓子喊:“你们要干吗呀?!少来这一套。装流氓谁不会呀?”他还指使普教殴打北京平谷法轮功学员赵保奎。

(6)张海生:警号1153095.此人原来是普教队的大队长,因经济问题被撤销大队长职务。到了迫害法轮功的大队后,一方面混日子,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他曾说:“什么是法律?那都是些在纸上的东西。规章制度?那是挂在墙上的。队长说的话才是法律。”

(7)王凤宝:为了达到往上爬的目的,此人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曾对不忍心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普通劳教人员说:“你们不符合政府对你们的要求。”

一大队其他部份警察:梁金恒(警号1153286)、杨永光(警号1153188)、田禹、郄磊、吴雪迷、宋叶明。另外明慧网2006年11月11日公布的一大队恶警名单中还有陈剑峰、李洪兴、赵伟光、刘琛阳、梁金恒、王开元。

4.四大队恶警:

根据明慧网2009年六月七日的文章,四大队成立于2007年5月14日,在文章发表时四大队部份警察名单为:
大队长:龚伟、赵伟光、潘麟、郭金河
小队长:李伟、杨波、李洪兴、陈国旭、西磊、刘金彪
以下,部份四大队恶警的犯罪事实(有些职位已经有变动):

(1)龚伟(大队长):此人曾担任一大队副大队长。每月给看管法轮功学员的普通劳教人员开会,煽动对法轮功的仇视,一次“鼓励”普教说,“你们要和政府一起对付法轮功。”

(2)赵伟光(副大队长):此人靠迫害法轮功被提拔,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命,也积极参与了对于溟等学员的迫害,经常找法轮功学员的茬。有一次在外面练队列,“拔军姿”(保持立正姿势不能动,其实是变相体罚)时,他说队伍里有一个人动一下,就再延长一分钟。法轮功大队有很多学员超过60岁,也被这样体罚。最后他还声称,延长这么长时间我也不愿意,谁让你们中总有人动呢。

(3)郭金河(副大队长):此人表面很伪善,被称为笑面虎。他去“转化”被关在小号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他就用擦地板的抹布去堵法轮功学员的嘴。

(4)李红星(小队长)

5.团河劳教所还专门设有强制法轮功转化的办公室:头目:张文改;副头:陈剑锋(警号1153250)
明慧网2006年11月11日公布的名单中有:

管理科科长:姓赵,此人一脸凶相,仇视法轮功学员。
恶警大夫:肖政,此人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灌食。

6.二大队恶警吴多智

根据明慧网2005年9月14日的文章,恶警吴多智,30多岁,一直追随副大队长倪振雄迫害法轮功学员。2002年的6月份,龚坤对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受理上诉的裁定不服,要求联系家人请律师,吴多智却说不许请律师。2002年底,在给法轮功学员龚坤捏造材料准备延期时,吴多智曾在倪振雄指使下找到龚坤做笔录以陷害龚坤。

2003年2、3月的一天早上,倪振雄指挥练队列,法轮功学员刘成说脚疼不能练队,倪振雄知道刘成没几天就要到期离开劳教所了,就同意了他不练队,让他站在旁边。过了一会儿,吴多智来了,就问刘成为什么不练队,并说脚疼也得练。

没多久,吴多智在看病时医生给他拿错了药,导致吴两眼眼球除眼珠外的部份都发黑。

吴多智于2003年起患白血病,一直住在宣武区医院做化疗,共花去人民币至少40万元。

7.恶警秦福军

根据明慧网2005年9月14日的文章,此人心狠手辣,曾在二大队某班当所谓“班主任”,如果他觉得谁的思想不符合他的要求,就对当事人“三停”,即:停止接见、停止往家里打电话、停止每月一次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在劳教所吃饭前要求唱“改造”歌曲或是中共邪党歌曲,当秦福军觉得谁没唱、或唱的不符合他的标准时,就要所有人从新唱。在2003年2月,秦福军利用普教强行给拒绝穿劳教服的法轮功学员龚坤穿劳教服,后来他因作恶多端遭了恶报──因腰椎盘突出而住院。

8.恶警张保利

根据明慧网2005年2月16日的文章,团河劳教所集训队大队长张保利,从他2003年9月初任集训队大队长起,法轮功学员张久海(北京平谷区人,两次被邪恶劳教迫害)、钱世光(甘肃山丹人,64岁,中国石油大学毕业,兰州地质研究所数学专家)、刘全旺(辽宁人,二次被非法劳教迫害)、温继宗(北京密云人,因家中有大法书籍被非法劳教)、薛福春(北京市正科级交警)、靳红光、彭光俊等在集训队受到了此恶人暗无天日的疯狂迫害。其中张久海,遭到群殴,因长期每天20多小时被强迫固定“坐板”而尿血,多次绝食抗议。钱世光(60多岁,北京石油大学毕业,兰州地质研究所数学专家)被殴打,“坐板”体罚,腰椎致残不能直立。靳红光,在延期10个月受尽折磨不放弃信仰后又延期两个月,被“集训”期间,连续40多天不让其睡觉。

2004年农历新年,大年初一,三大队学员彭光俊(55岁北京怀柔乔子镇人,2004年1月15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在全所升旗大会(大操场中)上两次大喊“法轮大法好”,引起邪恶极度恐慌与仇恨。当场被拖送集训队,在两三天内即遭群殴电击致死,又开创了团河当场打死人的先河。此前也有法轮功学员被打、电休克在团河的,但一般都死在团河外面的市劳教局医院(即团河医院)。

9.恶警李伟犯罪事实

恶警李伟是2003年毕业后分配到团河劳教所的。李伟虽然年纪不大,却非常邪恶,极尽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之能事。现将其邪恶行为昭彰于天下。

(1)迫害法轮功学员白少华

2004年4月,恶警李伟无理训斥法轮功学员齐伟,被白少华严肃指正。恶警李伟极其愤怒,他强行把白少华拽出屋外,以白少华不服从管理为由将白少华送到集训队进行长达3个月的迫害。

(2)打击报复法轮功学员薛福春

2004年4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李海林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不配合恶人的命令而被恶警殴打。法轮功学员薛福春即向劳教所控告。李伟对薛福春痛恨在心,百般找茬,打击报复。出操时,李伟以薛福春动作不标准为由让薛下操后单练。从此以后,李伟总是找薛福春的毛病,并逼迫他干刷厕所等脏活。

(3)体罚法轮功学员

2004年7月份,天气正热,恶警李伟带着练广播操。他逼迫法轮功保持一个姿势不动,一个个给纠正动作,没纠正过不许动,纠正过去的保持,致使好几个人出现恶心,眩晕,呕吐现象。还有一个人仰面摔倒在地。

(4)品质恶劣

2003年底,恶警李伟刚刚调到团河工作时,在一次集合时就曾对劳教人员出言辱骂。他还曾经对某个班长说:“谁不听话得敢管,该骂就骂。”

10.恶警何琨

何琨,男,约30岁左右,二大队副大队长,在2003年10月份二大队与五大队合并后仍然留在二大队任副大队长,平时在所谓的“转化”工作中极少露面。在其他“人民警察”带走参加所谓“转化”工作的人后,何琨常常带着剩下的人去看洗脑录像、干活、练队、散步、打球、唱“改造”歌曲或是在观看劳教所的动物后写感想。如果何琨认为队列走的不好就要让大家在原地反复练。2003年夏日的一个下午,何琨以练队为名,让大家单脚着地、另一只脚踢出并绷直、甩开胳膊、长时间保持这个姿势不变,然后开始“训话”:我是在二大队呆的时间最长的队长,你看那些队长都没我呆的时间长,明慧网上就没有我的名字。队里给我的任务就是稳定、巩固你们这些已经“转化”了的……

何琨带去干活常常是包害人的“卫生筷”、粘信封、拔杂草等,即使是在散步或打球时,眼睛也常常盯着哪些人喜欢在一起说话。

11.2003年2月,恶警赵颖波(当时二大队的副大队长),当时30多岁,心狠手黑,冬天他带着人在西楼进行所谓的“帮教”时,饭菜从伙房送来后,他不让马上吃,每次都是等到饭菜冷了以后才让大家吃。在连续几天不给法轮功学员龚坤饭吃之后,他女儿开始便秘。

赵颖波惯用的整人手段之一就是让人长时间蹲着,别人不蹲他就在人身后动手,用手把别人肩膀往下按,用脚从别人膝盖后面顶,强迫别人蹲下,他在这样做的同时还习惯于厚颜无耻的说:“这不是体罚!”

赵颖波知道自己除了整人、害人外不学无术,曾为得到文凭强迫劳教人员代替其写法律论文。

恶警倪振雄也曾多次找人代写法律作业。以上两人是不懂法律的执法犯法者,而学法律出身的、经常给大家上法律课的警察赵子然本应按照法律办事,相反,他却曾叫嚣:“没转化还想睡觉?!”

12.明慧网2004年9月23日登载的三大队的恶警名单:

原大队长:何宝军
大队长:赵江
副大队长:尹洪松、白忠民
恶警:刘国玺、周洪恩、郑罡、胡德明、国建双、王成瑞(现调至北京市劳教局)、张梦凯、杨荣金、胥成、杨青松
恶人:许明华、房世峰、张会来、宋乔、凌雁、尹国哲、陈卫国、高祥、尹国哲、何义、魏洪涛
13.恶人凌雁:
普教凌雁为了自己能减期,不遗余力的协助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打法轮功学员魏如谭、刘威、王明园、李伟,不让李伟上厕所。

五.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情况

1.据明慧网2009年七月二十日的文章,有多位清华学子以及教职员工被非法关押(或曾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

蔡淮宇,男,清华大学电子系本科生。2001年因发真相资料而被“蹲坑”的特务绑架,后被非法劳教1年半,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陈志祥,男,清华大学水利水电系94级学生、99级硕士研究生。2001年1月被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

潘益东,男,清华大学化工系本科生,2000年7月因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劳教1年,非法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刘晓峰,清华美术学院毕业,2005年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王久春,女,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教授,原清华大学法轮大法义务辅导站站长。2002年除夕被抄家抓捕,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进北京团河劳教所。

毛劲升,男,清华大学同方公司工程师,2006年3月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赫毅,男,清华大学附属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被劳教1年半,非法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付永安、刘香兰夫妇,清华大学退休职工,2006年3月被非法抓捕并被劳教2年,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2.2009年六月七日团河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刘志强、张永强、王洪成、蔡学亮、翟广生、刘金涛、刘骝、周明长、赵宝利、于彦杰、杨志勇、王建新、雷振华、张雷、张立成、辛书明、李万庆、杨明华、吴志明、郑云敬、郑常国、赵长利、刘建国、赵晨、付长山、齐瑞宜、张楠、纪凤琴、王庆照、高勇华、陈世华、崔振海、俞平、赵力、张海建、吴凤春、庞建、王凤山、刘继业、李春生、刘长余、张久海、赵富贵、赵国、陈苏平、李展、刘文彬、刘克彬、何进福、刘会成、陈玉刚、李国民、付云满、李振海、王中生、王整风、赵德远、齐士纯、耿大海、孙良贵、李雪军、王明月、金晓辉、蔡忠、宋京财、刘海涛、齐广然、刘胜志、齐广顺、付玉杰、杨承山、田恩泽、陈生、张春龙、蒋士元、邱凤章、刘文和、王德顺、肖喜成、来晓清、柴小乐

六.团河劳教所概况

1.联系方式

地址:大兴区团桂路1号
邮政编码:102614  北京市大兴区团桂路1号团河劳教所
联系电话:61299888
管理科电话:010--61299888转8219
男劳教所电话:61294754
女劳教所电话:60278899转5819或6139
一大队分机:6201
三大队分机:6203
一大队大队长刘国玺手机:13501360151
三大队大队长刘新成手机:13701113740 电话:010-61294543
集训队电话:010-61294174
交通路线: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崇文区看守所,都坐落在北京大兴区。坐公交车1路、4路、52路、15路、337路、728路、820路或坐地铁到南礼士路站马路的南侧,再坐公交车937支1(南礼士路___星明湖度假村),到崇文区看守所站下车即到。

2.劳教所头目及内设机构

党委书记、 所长    任俊杰
党委副书记、政委    赵永生
党委委员、副所长    易明钧
党委委员、副所长    周喜生
党委委员、副所长    李成贺
团河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李成贺
团河劳教所女干警闫小洁一大队
团河劳教所内设机构:政治处(工会),办公室,所政管理科,劳教执行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劳动矫治科,法制科,监察审计科,财务科,行政科,信息管理科,纪检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警戒护卫队。

3.劳教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情况

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在2007年4月份以前有两个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2007年4月份以后增加了一个,现在有一、三、四大队非法关押着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三个大队位于团河劳教所靠近西边院墙的三号楼(新楼)的二、三、四楼。为了营造虚假的宽松气氛,三号楼的一楼是普通劳教人员,每个房间放四张床,最多8个人,房间内有鱼缸、鲜花,用来愚弄参观者。二、三、四楼窗户上没有铁栏杆,但实际上装的是防弹玻璃,纱窗也是用钢网做的。遇到重要的参观者来访之前,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事先转移,以保证劳教所的所谓“和谐”气氛。

4.其它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团河检察院地址:北京东交民巷39号(北京历史博物馆南侧天安宾馆院内303室)
电话:010---65242105(每月25日为检察长接待日)
北京市劳教局举报电话:82501846/82501851/83501875
北京市劳教局总机:83502065
北京市司法局总机:58575683
国家司法部总机:65205114
恶警李伟电话:010-8195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