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在石家庄税校学习期间,幸遇法轮大法,走上了修炼道路,并在修炼中变得身体越来越好,道德越来越高尚。他非常感谢师尊的救度之恩。
然而,由于他坚持自己的信仰,在网络上讲真相被恶人监控到,2003年11月17日晚饭后,由单位两个领导地税局纪检组长万锡山、原办公室主任张磊(现升任副局长)带着涞水县公安局一群恶警非法闯入闫志达家。领头的是公安局纪检组长刘耀华,他声称是省委书记签的字,在家人面前晃了一下,就把一家人监视起来不让动。几个恶警连推带搡地把闫志达摁在椅子上,把椅子的横棱弄断两根,然后恶警们在屋内一阵乱翻,当时,他的儿子才三岁,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吓得直哭。他们抄走了价值5000多元的电脑一台、所有的大法书籍及其他物品,连小孩学英语的一套光盘都被他们抢走,后来才知道他们想把这套光盘当成构陷闫志达的所谓证据,他们还拿走了闫志达的妻子(杨微微)的通讯录,还翻看她的私人日记和信件。他的父母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恶警将闫志达非法拘禁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晚一夜不让睡觉。国保大队长刘建川,副队长戴春杰软硬兼施,又是哄骗又是威胁,要骗取所谓的口供,第二天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头子王福才下令将闫志达非法关进涞水县看守所进行迫害,一个月后又转到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来又非法关进洗脑班(涞水县招待所)半个月,闫志达被非法拘禁两个月之久。在拘禁期间,王福才、刘建川、戴春杰、刘耀华等多次对闫志达进行非法提审,捏造假笔录,对他进行精神摧残。还强迫奴役劳动,搓花;强迫剃发、穿囚服、背监规;高价购买生活用品及饭菜。
在非法拘禁期间,县公安局对闫志达的单位、家人都采取了株连政策:恶警前脚刚抓走闫志达,后脚就去他的单位办公室进行搜查;诱骗他的妻子去涞水县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同时又派人去他妻子的单位(涞水县幼儿园)进行搜查,他的妻子在涞水县公安局被非法拘禁一天,恶人在幼儿园没找到合适的证据,只好把人放了。恶人还强迫他的父母都到公安局去做笔录。
饱受骚扰的家人,一方面要照顾年幼的孩子,一方面想尽办法营救闫志达。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县委副书记锁宝贵勒索钱财一万元,原公安局长刘胜利索要五千元、刘耀华索要一万八千六百元。第一次索要三千元现金和价值六百元的物品。第二次刘耀华声称去保定找人办手续要花钱,又索要一万元。第三次刘耀华又索取五千元,说是交罚款,也没给任何收据。后来有人检举他,他捎信不让闫志达承认这五千元罚款。闫志达从洗脑班出来时,王福才又让交三千元,也没给任何收据,再加上向地税局变相勒索的钱共计约六万多元。给闫志达及其家人在精神、经济上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他的父亲(原地税局副局长)长期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中,导致心脏不正常。
然而,迫害远远没有停止,自从被迫害两个月后,闫志达就成了县“610”非法监控的对象了,每到所谓的“敏感日”或节假日,“610”及相关部门都要向地税局施压。在2009年10月1日前夕,现任地税局局长段哲秀、纪检组长万锡山、稽查局长刘清坡以谈话为名对他进行威胁,并恐吓他的家人要开除他的公职。随后,稽查局长刘清坡将闫志达自己办公室的钥匙收回,每次闫志达进办公室还得求别人开门。
涞水县邮政编码:074100
刘耀华手机:13603283798
戴春杰手机:13930218895
涞水县地税局
办公室:4523934 局长室:4525637
其他科室电话:4523055 4525554 4523262 4533171 4533172 4524499 45236344523619 4523552 4523210 4521670 4523478
地税局干部名单及住址
局长:段哲秀
副局长:张磊(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南楼1单元302)
副局长:万锡山(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北楼3单元302)
副局长:卢平(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北楼2单元201)手机号码:13932257268
稽查局长:刘清坡(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北楼3单元202)
稽查局副局长:张太河(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南楼3单元301)
办公室主任:刘梦竹(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北楼1单元401)
其他人员:高振忠(涞水县地税局家属楼3单元402)手机号码(131029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