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大法使我拾金不昧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九七年夏日的一个星期天,回娘家兄弟姐妹一大家十多人聚会。当我们吃完中午饭四点多钟回家的时候,在小区的单车棚里发现我的自行车被人挂了一个挎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五千元现金和一个五万元不用密码支取的活期存折。我们家乡有这样一个顺口溜,“黄金落地他人宝”。这五千元现金足足是我二年工资的总收入。

这偌大的单车棚,失主是无法知道挂在谁的自行车上的。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功,我会拿出捡到的钱中一千元请娘家人上酒楼吃一顿(民间传说捡来的钱财请人吃饭会很吉利),然后会心安理得享受这黄金落地他人宝,现在我炼法轮功了,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找,人人都想自己怎么做好,我说那社会就稳定了,人类的道德标准就会回升。”(《转法轮》

挎包里这么多钱,丢钱的人该多急呀,我就在单车棚里原地等待丢钱的来找。

五点多钟时,丢钱的人找挎包来了。她说,她家婆的弟弟在印尼寄来一笔钱,拿回现金五千,其余存入存折。家里来了好多客人,买了满车篮的肉菜,顺手就把装钱的挎包挂在旁边停放的单车上,自己光顾双手拎肉菜忙赶回家烧火做饭招待客人,完全忘记了装钱的挎包,等到客人吃完中午饭散去,打扫卫生完毕才想起装钱的挎包没有拿回来,赶快回单车棚找。看到失而复得的钱,连忙说谢了,说赶快回家告诉家婆钱没有丢失。

望着她匆忙回家的背影,心想:要是一般的人捡到一大笔钱,没有酬金酬谢是不会归还的。可我是大法弟子,做好人是不图回报的。等到下次回娘家聚会时,大家都笑我傻,掉在地上的钱都不要。孩子就说:妈妈是炼法轮功的,做好人拾金不昧。

记得在九八年的一次大法弟子心得交流会上,一个老年弟子这样说:法轮功没传到他们村子里的时候,好多人家门口种的果树果实成熟的时候,经常被人偷得精光。当法轮功传到他们村的时候,不管炼和不练的,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人,不能缺德,果树的成熟果实再也不会被人偷了。

师父传的高德大法教我们做好人:“我们还讲了,我们人人都向内去修的话,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哪做的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变好了,道德也就回升了,精神文明也就变好了,治安状况也就变好了,说不定还没有警察了呢。用不着人管,人人都管自己,向自己的心里找,你说这多好。”(《转法轮》)

法轮功要求修炼人从做好人做起,不断地提高道德水准,对稳定社会,提高精神文明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