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王淑佩长期遭中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现年五十一岁的山东省法轮功学员王淑佩女士,家住招远市辛庄镇北台上村。她因为长期受疾病折磨,于九九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一年时间,各种久治不愈的疾病全部消失。然而,中共自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并利用全部国家机器大肆诽谤法轮功,为迫害制造借口,同时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上访自由及其它基本人权,王淑佩女士也屡遭绑架、洗脑、非法关押、判刑等各种迫害。

以下是王淑佩女士自述的被迫害经历。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到北京上访,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却被招远驻京办事处(分管负责法轮功)非法关押两天,搜去现金七百元。随后,我被辛庄镇政府接回,非法关押在辛庄派出所九天后转开发区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十七天,当局逼迫我的家人交现金五千元才放人(不给收据)。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我再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招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开发区派出所非法关押十天,当局逼家人交现金两千元(不给任何收据)才放了我。

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三年,我因坚持信仰,被招远市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开发区派出所、拘留所、洗脑班,每逢“十一”、元旦、过年及春季两会等所谓敏感日非法关押,每次关押近一个月。

零一年四月份,我被开发区“六一零”送洗脑班,强行高压转化,我拒绝侮辱法轮大法师父与大法,被雇佣的打手们毒打昏迷,后经抢救脱离危险,二十天交款放人。

零三年十月份,我挂条幅“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被招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

零四年二月份,开发区“六一零” 无任何理由将我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三月份,在不开庭,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以歪曲捏造的伪证将我非法判刑,十六日秘密送女监。因我身体虚弱被监狱拒收,当天返回后继续被非法关押。四月十九日,恶警以行贿手段再次将我投进济南女监非法迫害。

在女监,自零四年以来,我坚持信仰,拒绝“转化”(即放弃信仰)遭毒打、体罚、困罚、强暴灌食、药物毒害。到零五年,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出现了子宫大出血。在监狱医院治疗期间,输液中,他们两次加不明药物迫害我,自药物毒害被揭穿后,我拒绝治疗,零六年七月,保外就医。

零六年十二月份,我到招远政府反映一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女监),因婆母、丈夫承受不了她只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判刑这沉重的打击,三个月中相继去世,年老的公爹也因此卧床不起,五岁的孩子无人照顾。此事还没来得及向当局反映,在门卫登记处,我就被贪财恶人构陷(构陷者可获当局奖赏五百元),“六一零”将我劫持到洗脑班关押一个月,再次送女监。这期间,我的姐、妹、女儿到公安、“六一零”等处打听我的下落,也都被非法关押、抄家,警察非法抢走他们的大法书和电脑。

二零一零年二月份,非法刑期期满,我回到家,四月份又被洗脑班无理非法关押三个月,遭毒打、暴力灌食加药物毒害,关小黑屋。在非人的折磨中,我的体重仅剩七十多斤。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上访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真善忍”决没有错、更无罪。以事实为根据,法轮功学员无论以任何方式制作、散发真相资料、挂条幅、贴资料、讲“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揭露迫害,所做的一切,是为制止行恶,结束这场千古奇冤的迫害,因为我们知道,对法轮功行恶者必遭恶报。所以我们更希望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被中共谎言所迷惑,在人不治天治的大劫难中免于淘汰。

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默默忍受着被非法关押、判刑,承受着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残,经济上截断的法西斯暴行的迫害,我们仍一如既往地向世人讲述真相,希望明白真相的人能够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这是慈悲伟大之举。

真诚希望明理的执法者,秉公执法,站到真理的一边,不去随波逐流,不再助纣为虐,接受中国历史上历次政治运动的教训,不当替罪羊,更不要无原则地跟随中共作恶,到头来害人害己,多行不义必自毙。归还我们被勒索的一切,停止参与迫害,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将是最明智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