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盐城王步美、马俊等法轮功学员于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之后被中共公检法非法判刑。这些法轮功学员以前都曾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如今再陷冤狱。

王步美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盐城市亭湖区中共检察院构陷,遭非法判刑9年。王步美曾经在 2004年10月21日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6年。2006年3月3日被假释。

马俊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盐城市亭湖区中共检察院构陷,遭非法判刑6年6个月。

马俊曾经在2000年8月被盐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非法抓捕。2002年1月8日被江苏省盐都县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4年10月假释。

凌海祥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6年。凌海祥曾经在2002年5月被亭湖区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5年7月假释。

周映霞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周映霞曾因去北京在2001年10月被盐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非法抓捕,2004年11月24日,2005年11月11日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杨基芹在2009年9月21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杨基芹曾经在2002年7月被江苏省盐都县中共法院非法判刑4年,2004年7月假释

周贞明在2009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周贞明曾经在2004年9月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2009年9、10月间,中共的盐城市“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绑架了王步美、周映霞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盐城市“六一零”经过长时间密谋策划,罗织罪名后,于2010年6月25日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对王步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为了更有力的揭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这天上午和下午,均由检察院公诉人对六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陷,妄加罪名。审判长以时间为由,宣布休庭。

2010年7月8日下午再次开庭。在法庭上,律师根据目前的法律有力地驳斥了公诉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有罪构陷,进行了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可是中共法院在“六一零”非法组织的操纵下仍然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审判长:杨碧蓉
审判员:胡中全  中共陪审员:施玉志
书记员: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