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霞先是被非法扣留在沙河驿镇派出所,下午,迁安市国保大队恶警盛茂斌等人又将她劫持到迁安市公安局。她丈夫刘建华是在下午遭绑架的,恶警同时非法抄了家,并把她家新购买的轿车强行扣留到公安局。现在,段林霞被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她丈夫于当晚回家。
段林霞,女,五十多岁,迁安市马兰庄供销社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腰椎骨质增生、风湿等疾病折磨得她痛苦不堪,什么活也不能干,即使夏天使用凉水洗衣服、洗碗,各个关节都疼。得法一个月后,一次,洗完衣服却发现各关节没有疼,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她身体的各种疾病全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段林霞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第二天遭劫持回马兰庄,被强行扣留在马兰庄派出所有十多天,后来又被单位强制扣留一段时间,中午不许回家,后期晚上才让回家。段林霞的工资被停发很长时间,也不让上班。
二零零零年七月,段林霞再遭绑架,在迁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的时间,在以后的几年中多次遭绑架,每次家属都被勒索现金三至五千元不等。一次被劫持到唐山市乐亭县,遭到那里恶警打嘴巴、用脚踹的迫害,同时,家属被勒索七千元现金后才被放回。参加迫害的恶警有:迁安市国保大队的彭明辉、耿继洋、哈福龙、王士武(已遭恶报死亡),马兰庄派出所的李春银。
二零零七年十月,迁安市恶警们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段林霞与丈夫到公安局给彭明辉他们讲真相,救度他们,被扣留并非法关入迁安市看守所,几天后,亲属被勒索一万元左右现金回家。她丈夫遭到一戴眼镜、外地口音的恶警用电棍电击迫害,当时,她丈夫被电击后背、腋窝、大腿里、前胸、脚心等处,被非法实施酷刑一个多小时。她的姑爷(常人)也遭绑架一天,并被勒索五千元现金。
此次迫害回家后,段林霞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身体每况愈下,腿、胳膊肌肉全部萎缩,手脚变形,疼痛严重,最后卧床不起,根本不会动弹,完全失去自理能力,靠丈夫伺候,持续有一年多的时间。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下午二点多钟,身体刚刚恢复的段林霞再遭绑架。恶警浦永来等五人,四人上楼,一人留在楼下,开着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非法闯到法轮功学员她家之后,恶警浦永来说:“有什么东西没有?”段林霞说:“啥东西也没有。”浦永来和另一恶警就说:那就翻翻吧。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将她家的楼上翻了一遍,没有找到恶警所找的东西,就将她女儿的电脑强行抢走。段林霞和丈夫不让拿,浦永来说:“我们拿回去检测检测,如果没有问题,你再跟我要。”他们让恶警在她家检测,恶警说在那儿检测不了,最后,还是强行掠走。后来,她丈夫要了几次,浦永来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仍未归还。
恶警仍不死心,又说到她家的地下室看看,并说让段林霞给开门去,她丈夫说,她腿脚不方便,我给你们开门。恶警不让,还说:“不中,就让她去,又不是让她跑,慢慢走。”僵持了一段时间,强逼着段林霞下楼去给开门,到地下室仍无恶警所要的东西。恶警叫段林霞跟他们走,说:开“两会”了,段林霞说:“开‘两会’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段林霞不从,恶警们就强行将她抬上车绑架。
这次绑架,恶警们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就将她送到唐山市开平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未收,但是段林霞又被非法扣留在迁安市农业执法大队(原种子公司院内)四楼的洗脑班(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黑窝)二十多天,家属被勒索一万元现金后才回的家。
附: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部份人员信息
局长孙俭 13832985958
主管副局长彭明辉(原国保大队队长):13832984718
国保大队队长姜东华:13785512639
盛茂斌:13933444036
浦永来:男,四十岁左右,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手机号:13832987825;
其妻子叫王芳,在迁安市交通局上班,手机号为:13703251186,住宅电话为:0315---7635136;其妻子叫王芳,在迁安市交通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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