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汽车站原来有五位法轮功学员,九九年十月四位法轮功学员因到北京上访,没参加续签劳动合同考试,书记郝龙清(主谋),经理韩甲山,站长王荣以此为借口非法解除了她们的劳动合同。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也不听,王荣、郝龙清的作恶行为,不仅害己而且已祸及其家人(以前曾在明慧网曝光)。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刘红与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切磋交流,被恶人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刘红刚到劳教所十几天,单位就寄去解除劳动合同书,理由是“因违法被劳动教养”,刘红没签字。同时劳资科科长朱念顺带人到刘红的家里让她父母签字,父母也没签。刘红零九年从黑窝回来就到单位找经理赵振亮(零九年上任),赵也没说合同已经解除不能回来上班了,只是说得请示集团领导,后来又说等今年有续签合同的时候再说。以后刘红每隔半月二十天去找一次,顺便给他讲真相,赵每次都说的很好,答应一定尽力帮忙。十一月初刘红听说合同已签完,就去找赵振亮,作为总经理的赵竟然说自己不知道,其实赵振亮一直是在往外推,只不过在那应付着。过了几天赵说问过人力资源部部长纪明了,纪部长说根本不可能再回来上班了,主要是因为炼法轮功。赵振亮以前曾与法轮功学员共过事,对法轮功学员的为人很认可。但他也说过现在毕竟还是共产党的天下,他不可能跟中共对着干,跟集团领导对着干,所以在利益与良知面前他选择了暂时的利益。赵振亮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迫害,但他始终站在中间的立场上,其实这是人的圆滑与小聪明,也是不可取的,所以也有一定责任。
刘红到劳资科找科长朱念顺领取补偿的工资,还有两年的生活费,第一次去找,朱念顺说:按你的工作年限得补一年的,等查查应补多少,放心不会亏待你的,都是老职工了,你留下电话等办好了通知你。前几天刘红又去找朱念顺,这回朱念顺说的跟上次完全反过来了,而且态度非常蛮横。他说:集团刚下来文件象你这种情况没有补偿,因为你违法违规。刘红问他为什么第一次不这么说。朱此时矢口否认,坚决不承认曾说过的话。刘红说法轮功没有“违法”,从中国现行的法律中找不出一条说法轮功是“违法”的,反而是那些迫害者在违法,在践踏法律。朱念顺不耐烦地说:别跟我说这些,我是按规定办事,你不服去找集团,找公安局去,我不管,你快走吧,别耽误我工作。刘红就跟他讲真相,告诉他这样做的后果,朱念顺根本不听。刘红说:如果就是因为我炼法轮功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补偿,那你们跟那些邪恶者一样在迫害我,只不过你们是从经济上迫害,也是要遭报应的,你也是参与者之一。这时朱念顺拿出手机气急败坏地说:你走不走,不走我要报警了,说着还真报警了。这只能说明朱念顺心虚,想让警察给他撑腰。
第二天上午刘红又去找他,刘红说:合同是零八年九月份解除的,就说集团有文件,那也是今年八月份下的,与这个也没关系,按理说,既然合同已解除,工资、生活费当时就应该算清。朱说:文件早就有了,只是刚传过来。刘红又问他:那文件是什么时间制定的。朱说:我不知道,你爱找谁问找谁问去,我没有义务给你去查。简直就是胡搅蛮缠,哪个单位制定的文件等二三年后再下发,这不是糊弄三岁小孩吗?这时朱又拿出手机要报警,刘红说:你知道我在劳教所被那些恶警吊铐在防盗窗上七天七夜,你吓唬谁啊,这事以后会查清的,肯定要有个说法。最后朱念顺把刘红推出门外,“哐”把门关上了。
在此正告朱念顺及汽车站其他参与者:善恶有报是天理,善用手中的那点权力,给自己留条后路,认清邪恶,明辨是非,不要成为中共恶党的陪葬品。
参与迫害刘红的主要人员:
山东莱西汽车站 地址 青岛路51号 邮编 266600
书记 郝龙清 13706488788 (0532)88483639
劳资科科长 朱念顺 15953203213 15305425908
青岛交运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 纪明
总经理 刘春涛(去年已调离,现任青岛交运银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
地址 青岛市四方区南昌路137号 邮编 266044 邮箱 qdjyy@126.com
(0532)85817747 84851075
其他人员
莱西汽车站总经理 赵振亮 13573286778 (0532)88467288
山东青岛交运集团总部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00号 邮编 266034
董事长 孙永亮
总经理 刘永康
副总经理 孙景华
党委副书记 王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