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流氓本色:重拍自焚伪案强制洗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今年七、八月份,中共四川泸州“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凌驾法律之上的特务机构)又在纳溪、古蔺两地搞起专门学习谎言的洗脑班,把其早已被戳破的谎言,再改编、重新制作一番,又拿出来骗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强迫“学习”。

中共抹黑法轮功,操控庞大的国家宣传机器,制造出什么“不准吃药”、“自焚”、“自杀”等一系列欺世谎言,针对每一个中国国民进行欺骗与毒害,流毒甚广,遗祸中原。不过,这些曾在全国范围内大肆骗人的谎言,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下,都被一一揭穿,现在很多中国民众都知道当年的天安门自焚案是假的,法轮功是被迫害的。

近期,脑壳坏了的中共,再次发挥其流氓本色,重拾旧谎言,再经加工改造,又拿到洗脑班作洗脑“教材”。

如傅怡彬杀妻案,大家还记得,当初出现在电视上的傅怡彬说话前言不达后语,思维混乱,跷着二郎腿不停地抖着。经查证,原来他是被中共利用来冒充法轮功学员的精神病人。这个谎言破灭了,中共又重新制作一番,在原画面中添加了傅怡彬打坐的图片与一些更血腥的场面,企图增加谎言的可信度和恐怖感。

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也有了新版本。原来,在全国播放的电视上,可怜的小女孩刘思影大面积重度烧伤后,全身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这违反医学常识的破绽被揭穿后,新版本的刘思影露出小脸,隐藏了象打了石膏一样的身体;王进东全身烧伤,夹在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在高温烈焰下完好无损,新版中的王进东再次经历玩火的死亡游戏,重拍后了没有绿色塑料瓶的镜头。

洗脑班的“学习”对象是被绑架、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当然一眼就能看穿其拙劣的造假伎俩。但洗脑班仍然逼迫着法轮功学员每天重复看、听这些血腥的谎言,还逼迫写出通过“学习”这些谎言并接受了谎言教育的心得体会。就如明知是一壶毒酒不喝也得强行灌你喝,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必须达到谎言洗脑的目的——“转化”,即写“转化书”,书面保证放弃“真善忍”信仰,不再修炼法轮功。

对头脑清醒、正念抵制谎言洗脑、拒写“转化书”的法轮功学员,中共洗脑班人员就露出狰狞真面孔,用威胁、恐吓手段,说什么:你不写,没你好下场;弄你到其他地方去,弄你去劳教、劳改,有好日子给你过等等;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洗脑班酷刑折磨、逼疯、致残、致死。

强行绑架,秘密囚禁

被关在中共“六一零”特设的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没一个是自愿的,都是被中共人员用违法手段强迫、绑架来的。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四川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友谊路社区干部及安富派出所和社区警察绑架了纳溪法轮功学员蒋吉云老先生;同日,纳溪棉花坡镇政府官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田太云亲率二名便衣绑架了在蓝田上班的李全英。

八月十一日,居住在龙马潭枫林小区的华阳乡法轮功学员李世贵,刚出门去上班,就被泸州市华阳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胡一莲及五、六个不明身份的人拦截绑架,绑架案的幕后策划者是江阳区政法委“六一零”头目王旭,参与合谋绑架的有江阳区华阳乡书记欧明才等。

与此同时,蓝田镇派出所范昌雷及特林桥社区主任陈大平等一伙不法之徒绑架了蓝田镇法轮功学员费国芬,另一伙人则叫来开锁王撬门入室绑架了刘克群。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上午,叙永县政法委国保大队及西外社区共十来个人急匆匆闯进大法弟子陈桂珍家,将陈桂珍老人从六楼野蛮抬下楼塞进警车,光天化日下政府人员、司法人员合伙公开绑架,凸显中共黑社会流氓本性之特色。

被绑架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单间里,与外界、与家人断绝一切联系。洗脑班的地点秘不示人,楼上大铁门上锁,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一天二十四小时被两名“帮教”包夹,不能出寝室半步,行动上被严加管制。古蔺黄荆老林洗脑班一“帮教”人员,封闭在那黑窝里一天都受不了,疯狂的大吵大闹要离开,而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则在秘密囚禁中还要遭受强迫“学习”、洗脑迫害的痛苦折磨。

摧残精神、作践人格

法轮功学员能坚定修炼至今,是因为亲身实践了修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伟大与神奇,特别是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这是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也有目共睹的。法轮大法好不好,“真善忍”好不好,法轮功学员心如明镜。谎言洗脑达不到“转化”的目的,一些“帮教”就按洗脑班的恶毒意图写好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抓住法轮功学员的手签字、画押,把中共邪党诋毁、反对、仇视法轮功的意志强加于法轮功学员,这就是强售其奸的所谓“学习”。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高压恐吓“转化”他人,实则是用强权把人押解着迫使其心灵与精神屈服。如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明知法轮功真相,却要被逼迫着出卖良心,扭曲人格去承认谎言;明明得到了大法无量之福却要被逼迫着出卖人格去做一个反对大法恩将仇报的小人,这种“学习”“转化”所制造的精神被迫害之痛苦,精神被虐杀之痛苦;其高尚的信仰被践踏、其善良的本性被侮辱之痛苦难以言表。

违法违宪,胁迫政府、司法人员集体犯罪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共泸州市“六一零”以办“学习班”的形式和方法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绝对是违法的;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中共“六一零”洗脑班假“学习”之名强制改变与强制剥夺公民信仰“真善忍”的自由,绝对违法。由此可见,中共特设的所谓“学习班”的一切“学习”活动都是违法违宪的犯罪活动。

参与迫害者必遭历史清算

胁迫与绑架各级政府官员、各级司法人员、警察组成犯罪团伙,集体参与违法违宪的谎言洗脑活动,刻意造成职能部门人员集体犯罪,“要死大家死,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是中共政治集团之流氓本色。可怜参与迫害的这些官员、警察、公务员,浑然不知自己迫害他人其实自己也被迫害,绑架他人其实自己也被绑架;参与迫害法轮功,自己的命运就与中共恶党必然失败、灭亡的命运捆在了一起,一同陷入了罪恶的深渊,已处于将被绳之以法的绝境。所以,一些法轮功学员身处洗脑班黑窝,承受着被迫害的苦难还一再给他们讲真相、劝善,希望他们摆脱陪葬的命运。

中共特设专门“学习”谎言的这类洗脑班,全世界恐怕只有中共统治的“新中国”才有。谎言洗脑、迫害信仰,虐杀精神、践踏人格,强制性“学习”的此极端异类“学习班”,是中共政权谎言加暴力的运行机制所产生的毒蝎,毒瘤,怪胎,具足谎言、暴力、行黑道、反法制之中共流氓特色。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的泸州市违法人员有:江阳区政法委“六一零”头目王旭、纳溪政法委副书记张德生、纳溪公安局局长习近之、纳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德珍、街道办事处“六一零”头目傅磊、专门上洗脑课的国安副队长卢广、做帮教的有纳溪法院庭长潘X书、百节镇政府人员敬守燕、纳溪棉花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田太云、安富街道办书记、纳溪友谊路社区人员及社区警务室多名警察、泸州市江阳区华阳乡政府邪党书记欧明才、华阳乡青山四队大队邪党支部书记韩明群、泸州市江阳区蓝田派出所所长郭智明、范昌雷及李露、蓝田宪桥社区联防队队长张国华、蓝田东升桥社区李有全、蓝田镇政府人员汪朝源、蓝田上坝村妇女主任韩华明、蓝田上坝村村长王开华、蓝田特林桥社区人员陈大平、陈X富及黄丽莉、叙永政法委李勇、叙永国安冯光友、古蔺书记陈某、雷某及主任郭某等。

在此正告泸州市各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应该警醒了。为了你的前途,为了你全家的平安幸福,希望你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