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县国保李林林等暴力绑架两位教师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李林林,男,三十多岁,是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新上任的国保大队长。他上任后干的第一件事,不是惩治真正的罪犯,而是绑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八点左右,李林林受葫芦岛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的指使,带领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刘中和、刘唤宇、邢婵等人,绑架了县职业高中的刘威老师和实验小学的黄丽华老师,并把他俩劫持到葫芦岛市非法举办的剥夺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所谓“关爱学校”,其实就是强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许做好人的洗脑班。

在绑架的整个过程中,他们采用的手段全是谎言和暴力。他们绑架刘威时欺骗刘威说:“政法委领导找你谈话,谈完就回来。”绑架黄丽华时欺骗她说:“市领导找你谈话,谈完就回来,不留你。”当两位老师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时,他们就原形毕露,一齐上来三、四个人,强拉硬拽,强行将他俩塞进警车,当时刘威的裤腰带都被他们拽断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这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两个学校的很多老师和学生都亲眼目睹了这一幕。

到洗脑班后,因信仰无罪,黄丽华不配合、不下车,这时从屋里走出来十多个人,他们是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等人及一些专门做“转化”的邪悟者。都在那看着,这时,李林林就上前拉开车门,使尽全身力气,将五十多岁的黄老师从车上拽下来,猛力将她推倒在地。在场的市领导及工作人员都在那看着,却无动于衷。

李林林的恶行,给黄老师造成很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第二天,她的左手大拇指到手腕处都肿成青紫色,左腿膝盖外测也青紫了一大块,左胳膊抬时很痛,颈椎处疼痛,只有躺一会儿才能减轻一些。被几个大小伙子推、拉、拽、按的这么折腾,别说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就是年轻人也够受啊!

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所养,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怎么能这样对待别人呢?而且还是对待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

李林林还诬蔑大法师父,当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不要这样说,会遭报应时,他却说:“我说好几次了也没遭报,有能耐现在就叫我遭报!”要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逃脱不了,现在没遭报是神佛慈悲,多次给人机会呀!李林林等人的恶行是在违背天理啊!

希望李林林等人多行善事,弥补过错,不要再被谎言蒙骗!不要再破坏大法!不要再利用职权迫害救度世人的法轮功学员!要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