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在广州女子劳教所遭非人折磨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湖北省法轮功学员李静,三十六岁,是广州伊曼宁制衣厂员工。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十月四日被送入广州女子劳教所。

李静被劫持到海珠区拘留所后,手脚都被戴镣铐,手脚腕处都有很深的痕迹,送进广州女子劳教所几天后,每天晚上都被十个人按住强行从口中直接灌食。警察指使谢红英等犯人做夹控,用各种方法折磨李静。有一次,由犯人谢红英带头共五名夹控把李带进冲凉房说是帮李洗澡,谢红英用毛巾在李的下身来回用力摩擦,导致李的下身脱皮、出血。还用其他毫无人性的方式折磨李静,方式之残酷、下流都无法用言语表达。

在广州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卓秀玲、阮玲、徐晓红等,其中恶警阮玲参加所谓“学习”回来后更加邪恶:召集日夜班夹控开会,要求夹控做黑脸、坏人,恶警扮白脸、好人,对法轮功学员态度非常恶劣。阮玲家住在广州建设大马路一带的公安司法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