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仙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备受折磨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都昌县法轮功学员曹国仙于2010年3月21日被绑架后,6月2日被都昌县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后经南昌市中级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江西省新建县境内),遭受酷刑迫害有三个多月,恶警利用各种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方法,企图制服曹国仙,使她“转化”(放弃信仰),最终都不得逞。

管教就教唆包夹曹国仙的犯人,每天24小时迫害她。曹国仙不但每天要做14个小时以上的奴役劳动,制作雨伞的任务,还要完成包夹犯人的工作任务。晚上,还得接受所谓的“学习”(被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材料),这一切都不能改变曹国仙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她坚持在狱中发正念,清除邪恶迫害。

曹国仙,女,1951年出生于都昌县西源乡。1999年3月开始修炼,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很大。十一年来,在外面,面对中共对法轮大法的陷害,及西源乡政府与西源乡派出所不断的骚扰,恐吓,她都能在各种情况下,讲清真相,制止迫害;在家里,面对不明真相的丈夫的长期打骂,能忍辱负重,无怨无悔的做好家庭主妇的一切。虽然最终,由于丈夫在外有女人,曹国仙被迫离婚,生活在都昌县三汊港镇儿子家,但她一直坚持法轮大法的修炼不动摇,在群众中留下了大法修炼者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