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王颖诉述她们母女被迫害的部份经历:
上访被非法关押、邪党两会乱抓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和母亲与二十几名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访,十二月二十八日返回了通辽。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钟左右,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邵军、薛金玉等人来我家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籍,把我们绑架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当时这里已经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名同修。我和母亲被非法关押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邪党要开两会前的一天晚上,九点钟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邵军、薛金玉、包吉日木图和派出所的王军等七、八个人来我家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经文和李老师的法像,把我们母女绑架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当时这里已经非法关押了数名同修。我被非法关押二十九天,母亲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天。
在看守所被暴力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一天我和一同修在号里打坐炼静功,被狱警刘贺艳看到,他气愤的冲了进来,用力向我身边同修(范晓丽)的胸部猛踹一脚,她随即向后倒去。接着又用锁门的铁链子,向我劈头盖脸乱打一通,然后,将我俩强行拖出去,反绑在外面大铁门两侧的风口处,刘贺艳找来一根一米长的铁锹把,猛打我和同修(范晓丽)胸部等处,嘴里还骂骂咧咧,直到他打累了为止。
我们俩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风口处从早绑到晚,三月份的东北气候很冷,我的身体早已冻透,眼泪、大鼻涕流的象水一样渗透了我的衣襟。
一天中午,我和同修(范晓丽)在号里炼动功,被狱警雷某某看见,他拿来手铐把我们高高的吊在走廊里的栏杆上,只有脚尖着地,坚硬的手铐刺入我的手腕钻心疼痛,手臂被抻的痛、胀、麻,我们被吊了七八个小时,解开后,我的手都不会动了,肿的象黑面馒头一样,几乎失去了知觉,手腕处被手铐勒出一道深深的血印。
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早八点,派出所、街道办二十多人来我家抄家,搜走了二十多本大法书籍,他们生拉硬拽把我和母亲劫持到通辽地区洗脑班。当时洗脑班里已经关押了二十几名同修,我们全天二十四小时被监控,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六一零”人员还威胁我们说:“谁不转化(放弃信仰)就判劳教。”
回忆当时伙同做洗脑转化的人员约四、五十人,主要负责人有:政法委书记华某(男)、市委秘书长艾某(男)、六一零主任姜某(女)、科长胡某(女)等。
被劳教迫害三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中午,我和范晓丽在同修(唐丽文)家刻“法轮大法好”喷字用的模型板,遭公安局一伙人绑架。在公安局里我正念脱掉手铐离开,被迫流离失所。
当天下午三点钟,市公安局的邵军、王波、包吉日木图等人,私自打开我家门锁把我的母亲劫持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波用手铐把我的母亲铐在椅子上三天二夜。
一个月后我在开鲁县东来村的亲属家再次遭绑架,被关押在开鲁县看守所;因为我信仰“真善忍”无罪没犯法,在开鲁县看守所我拒绝按手印(针对刑事犯人双手手纹的记录),这时三名男狱警抓我的手强行按手印,我拼命挣扎滚倒在地上,争持了半天,最后我大喊“警察耍流氓”才停止了这场迫害。
几周后我从开鲁县看守所又被转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得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
遭酷刑折磨
1、被绑“死人床”
二零零一年七月末,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来了一个检查团一行二十多人,当时监狱里关押五名女同修,七号监舍有二名同修(范晓丽和唐丽文),我和二名同修(韩丽霞和化名的法粒子)在十号监舍;当检查团来到我们十号监舍窗口时,我们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反对超期关押!要求立即释放!”
下午三点多钟十多名打手闯入监室,在所长王力的指挥下,我与韩丽霞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连踢带打绑在了“死人床”上。( “死人床”又叫“背板” 是把人的两只胳膊横向拉直,两条腿抻直,用铁链子、手铐固定在铁架上,动弹不了,吃不了饭,喝不了水,上不了厕所;受过此酷刑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不能站立,不会行走。)我被绑在“死人床”的第十四天昏了过去,监室里的人把我抢救过来后狱警们还不给我松绑,就这样我整整在“死人床”上遭迫害十五天。
韩丽霞被绑“死人床”期间,手腕处被手铐刺深深刺入肉里,血肉模糊,副所长木日根看了后说:“没事”仍不给韩丽霞打开手铐,最后造成韩丽霞伤口腐烂、流脓。
2、 被戴上“猪链”
在监舍里每天上午都要求板坐,这时我就双盘坐着,有一天被狱警乌云(女)发现了,接着我被几名打手抓胳膊、按腿、又折腰,强制戴上了“猪链”。(“猪链”就是用铁镣子套住人的两只手腕和两只脚脖子,把四肢捆绑在一起,身子只能蜷屈30度左右,站不起身、直不起腰,上不了厕所,总是一个姿势,骨头、筋、皮肤都抻的非常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当年河西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人有:大所长肖某某(男,人称大肖)、所长王力(男)、副所长木日根(男)、女监狱警乌云(女)
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我和范晓丽、唐丽文一起被送往图牧吉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在图牧吉劳教里所我亲眼目睹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1、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却要在这里长期做奴役,每天种地、铲地干农活,除了正常的出工外,还有临时派活,还有队长家、干警家的杂活。2、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时几天几宿不让睡觉、罚站,进行意志摧残。3、法轮功学员如果绝食抵制迫害,狱警们就把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上,用铁棍子撬嘴,有的学员牙被撬坏,强行给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4、对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电棍、拳打、脚踢、辱骂等。
二零零一年十月末,我和张丽媛不堪屈辱,在出外工时我们逃出牢笼。一小时后我俩被抓回来,主管队长尹桂娟抡起胳膊、左右开弓打我和张丽媛十多个嘴巴子。接着我们被带回大队扒掉外衣,五名干警(武红霞、周国玲、贾梅、苏红、刘启华)一齐上手,电棍像雨点一样落在我俩的身上,不停的发出吱吱的响声,我的身体剧烈疼痛,豆大的汗珠湿透全身。
不仅如此她们还打我耳光、掐乳房、踹倒后用皮鞋猛踢我的胸部、头部,我的头和耳朵象爆炸了一样嗡嗡直响,眼前一片漆黑,干警武红霞一边掐我的乳房一边大吼:“我把电棍塞到你的嘴里给你毁容!”这时外面喊开饭了,她才罢手。我和张丽媛被连打带电折磨了几个小时后送回二中队。我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遍体鳞伤,近乎瘫痪,耳朵听不清声音,浑身颤抖,生命垂危。最后送去医院检查,头部做CT有阴影、心肌炎、耳失聪(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零零二年一月图牧吉劳教所派干警刘启华、黄爱玲将迫害致残的我送回家。
持续被骚扰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早八点多钟,我的母亲骑自行车去买菜,刚出小区门口市公安局的包吉日木图就扑了上来,把我的母亲从自行车上拽倒在地上,接着又上来几人连拖带拽把她塞进车里,他们在车里按倒我的母亲暴力抢走我家的钥匙,私自打开我家门锁。他们扛着录像机在我家乱翻一通,最后搜走了大法书、经文、讲真相的资料。市公安局的薛金玉还拿走了我父亲去世后留下来的纪念品(价值八百元的微型录音机、录有我父亲生前唱的歌)和我的一个皮钱包。接着他们就强行抓我走,我用力反抗导致我心脏病复发抽搐不停(在图牧吉劳教所遭电棍迫害后留下的症状)。这时好心的邻居打电话把我的哥哥找来,我的哥哥大声义正词严训斥他们,最后市公安局一伙人灰溜溜的离开我家。(参与此次抄家、绑架的人员有:六一零的姜主任(女)、薛金玉、包吉日木图等一行二十几人)下午四点半钟,我的母亲回来了。(据说“六一零”的此次行动是在寻找资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