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德惠市刘芳两次被绑架摧残的遭遇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德惠市大法弟子刘芳,因坚持修炼大法,曾两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劳教,遭到酷刑折磨。

刘芳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修炼后,身心受益,按“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名利,二年多没休息日也没报加班费,曾被德大支行评为先进工作者。

以下是刘芳自述被迫害经历。

第一次被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在1471次列车上看大法书,被乘警绑架,移交德惠市公安局。公安局三名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大量物品。之后用衣服蒙住我的头,把我带到一处密室(后来知道是德惠市宾馆后楼),在场的五、六个警察迫害我,把我的双手铐在身后,多次猛力的往高提手铐,打嘴巴子,用脚踢,坐在椅子上,两臂向后抱着宽椅背,用手铐铐住双手,多次往下压手铐。几个警察满嘴的污言秽语,扬言要把我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算自杀。然后用手使劲的掐我的胳膊,掐成了紫黑色,迫害时间长达十多个小时。

十四天后,我劫持到送进吉林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亦称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期限一年半。我被五、六个警察强行按了指纹、手印,在他们写的“五书”上被强行按手印。

在劳教所里每日奴役劳动时间长达十五个小时,还要时常加班,不给报酬,平时无节假日,一年中只有农历新年放三天假。我被非法超期关押二天后释放回家,回来后工作单位不让上班,不给生活费,不给续签劳动合同,使我失去了经济来源。

第二次被迫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早八时,德惠市新惠街派出所所长龙太平带领十多个人,在无任何“理由”、“借口”的情况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非法闯入我家,抢劫了师父法像、大法书、MP4、手机、DVD机等物品,并绑架了我,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往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每天奴役劳动时间十二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没有报酬。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我开始不戴名牌、不参加劳役、不喊报告进行反迫害。狱警张丽红打我嘴巴子,用脚踹我,整天罚站(椅子被拿走),五大队有一个人没干完活我也要罚站陪着。

大队长王丽梅用电棍电我多少次我已经记不清了,电的部位有手、嘴、肩、颈、胸、心脏部位,被高压电棍电完后全身无力,象瘫了一样,不敢左侧卧睡,心脏就象已经掉出来的感觉,胸部抻着都痛,电的部位皮肤充血都肿起来了。把装着黄瓜菜的小红塑料桶扣在我头上并用电棍把桶砸碎。往衣服前后写名字,不让家属接见,不让送东西,家里送的两次东西劳教所收了,可我连影都没看到(回家后才知道)。到期后还关押不放,被非法超期关押了七十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