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不清慈悲与揭露恶行的关系;
有的同修对于至今仍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特别是对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行的揭露,持消极态度,认为不能把此人的行为叫做恶行,不能把此人称作恶人,这样会把此人推向反面,是不慈悲。
从师父的讲法中我们知道:全面揭露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的犯罪历史是真正的善,能有力的震慑恶人,能使其停止迫害甚至悔悟后能弥补过错,能更好的救度众生,这是真正的慈悲于众生,也是真正的慈悲于行恶者。当然,我们在做的过程中,应抱着慈悲救度他而不是压倒他的纯净心态,不气不恨,不抱有人心,客观如实的组织材料,使民众了解真相,这是符合法的。
然而,一些同修甚至是协调人摆不正这些关系。例如,在对景县国保大队长李桂生的恶行揭露中,有意删去与其相关的迫害致死案例(柳连义在景县看守所被迫害死),勒索大法弟子钱财近百万元(同修根据明慧网曝光材料计算得出)减为几十万元。似乎同修认为,这种书面上的“减罪”,是对恶人的慈悲(也是民众能接受的)。因而把揭露材料变成一篇走形式的、无关痛痒的短文。
还有与其有“私人关系”的同修,以“力度不够、不详细、不准确”为由,不发资料、扣押资料、销毁资料等,以期取得李桂生的好感。还有的同修被邪恶伪善的表面所迷惑,为邪恶开脱罪责,当恶人的传声筒,甚至盼望李桂生在国保的位子上多干几年,以便以后被迫害时好找他来帮忙。
二、分不清人情与法哪个更重要;
有的协调人在整理修改揭露恶人恶行的材料时,不是以法为师,从救度众生的角度出发,而是以人情为标准,为了协调同修(特别是与恶人有“关系”的同修)之间的关系,以违背大法的原则作为交换,明知不对,也不坚持原则,好使其配合工作。
还有曾经被邪恶迫害过的同修,至今也不提供自己被迫害时的情况,不主动站出来揭露邪恶。
还有和邪恶有联系的同修,当写材料的同修需要资料时,不提供恶人的任何信息。
有的同修还以其他理由阻碍同修对邪恶的揭露,例如,说《明慧》上的资料不准确,不能以明慧网的资料为准。
三,分不清揭露邪恶与注意安全之间的关系
有些同修写真相资料时,在显示心、争斗心的驱使下,不顾同修和众生的安全,随便乱说一气,暴露大法弟子、常人的个人信息,起到了给邪恶通风报信的作用。例如,同修或资料点被迫害时,把设备详细的罗列出来,甚至把一些邪恶根本不知道(不懂)的特殊物品也列出,无形之中给同修造成压力,给邪恶提供迫害同修的“证据”。
当同修被迫害时,有的同修没有和其他同修切磋就把营救同修的方式、人数等在网上公开(甚至是一个营救的计划),起到了给邪恶通风报信的作用。
有的材料,在常人善待大法(或得法后)得福报的事例中,详细的把当事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都列在材料中,追求所谓的“真”,实际是对众生的不负责任,干的是邪恶喜欢的事。
四、准确与及时的关系分不清;
当迫害发生了,有的同修不是及时的上网揭露邪恶,通知同修发正念营救,而是以情况不明确、或明慧网上没有报道等为由,把当前的事放在一边不管,反而去做以前的与此没有关系的迫害资料,打乱对同修的营救、对邪恶的揭露。例如,二零零八年十月,同修们正在全力营救危在旦夕的同修马桂峰,而有的同修为了推广自己的资料,去揭露七月温城乡发生的迫害。
五,迫害的主谋与协从分不清
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是江泽民,他指挥各地的六一零、国保,他们是狼狈为奸,在另外空间是一伙,只要有迫害发生,他们都脱不了干系,就是应该揭露。在景县这块土地上,十年来,李桂生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每次迫害,都是在公安局国保的操纵下。最后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被勒索罚款都是国保起作用,也就是说,从常人社会表面上看,没有李桂生的指使、参与,这些迫害都不可能发生。而各乡镇的派出所,政府人员,乡村里的举报者多数是被蒙蔽、欺骗、胁迫或利用的。这样看来,景县每次迫害的发生,如果不对国保大队的李桂生進行揭露,而去揭露衡水的某某某,或者乡镇村的某某某,那就是“放走了杀人犯,抓住了小毛贼”。有的同修抱着人心,为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人员开脱,推卸责任,替迫害同修的恶人说话,指责同修的不足,站在邪恶的一边,不允许同修揭露恶人、恶行。把大法弟子揭露李桂生的资料说成“不善”,说成是“不慈悲”,会把李桂生推到反面去。
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迫害他就是迫害你,我们都是师父的弟子,我们才是一家人。邪恶对任何一个同修的迫害,就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迫害。邪恶的迫害能够得逞,说明我们整体配合的不好,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还有人心在,还有漏洞可钻。希望景县的每一位大法弟子都能够真正的向内找,用法来衡量自己,放下自我,圆容整体不给邪恶留可钻的空子,更不要干邪恶高兴的事。
以上是自己发现的一些问题,由于层次有限,请同修慈悲指正,以便减少内耗,制止迫害,助师正法,救度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