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人士认为,这种强制遣返行为违反了韩国已经加入的难民合约和联合国反酷刑合约,以及韩国出入国管理法的相关条例;很多民众认为,就算出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韩国政府也不应该遣返他们。
遣返法轮功学员 朝野震惊
针对韩国遣返法轮功难民事件,很多关注人权的人士均表示,在号称民主自由的国家发生这种事件令人震惊,并且是出乎意料的。
加拿大勋章获得者、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说:“这种情况很不正常,中共违背难民协议强制遣返‘脱北者’,而韩国违背难民协议强制遣返法轮功难民。当然象中共是很难遵守难民协议的,但是民主韩国却不难,所以韩国国民能够起来反对强制遣返法轮功难民就很重要。”
韩国人权律师金南俊表示:“即使不能给予法轮功难民地位,也应给予人道主义方面的帮助。”
在遣返事件发生之前,韩国政府及国会的一些官员普遍认为,尽管韩国政府处于中共外交压力之下,但绝不会发生遣返法轮功难民的事件。
又有两法轮功学员面临遣返
韩国法务部继七月两次秘密强行遣返三位法轮功学员后,据可靠消息,现时又有两名滞韩法轮功学员可能随时面临强制遣返,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此前的难民申请被韩国政府否决,目前被关在韩国华城保护所里,状况堪忧。事件引起国际关注,据悉目前美国方面正与当地政府就事件进行磋商。
这两位法轮功学员中一位是朝鲜族华人,符合入籍韩国的条件,只因修炼法轮功而无法回中国大陆办理相关手续。日前该学员被告知,情况不乐观,受到“来自上面的压力”,有可能面临强制遣返。
有迹象显示,中共背后施压令韩国政府两次无视国际舆论作出与民主国家背道而驰的错误决定。有消息人士透露,这次突然性的秘密遣返的决定并非来自法务部长官,而是来自于上面的命令,而上面则受到中共施压。
韩国部份司法界人士认为,这种强制遣返行为违反了韩国已经加入的难民合约以及联合国反酷刑合约。联合国反酷刑合约第三条第一号规定:“任何当事国都不可以将持有可信根据的有可能受到酷刑折磨的人流放、遣返或引渡到可能受到迫害的国家。”
同时,韩国法务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布,并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廿日实施的出入国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第八节第二行规定说:“法务部长官对于没有得到难民资格批准的个人特别对于得到需要进行人道考虑认证的情况,根据总统令可以给予其滞留许可。”
民众:人权和道德应该是第一位
来自台湾的游客张先生,法轮功是个修炼团体,韩国政府为了利益屈膝了,这是不应该的。 |
来自台湾的游客张先生表示:法轮功是个修炼团体,在民主国家发生遣返法轮功学员的事情,按理是不应该的。韩国政府为了利益屈膝了,这是不应该的。如果站在真理这一边,是应该保护他们的。张先生表示,人权和道德应该是第一位的。
从事个体经营的金先生表示,对遣返的法轮功学员,我们政府应该把他们救出来 |
从事个体经营的金先生说:我从报纸上了解到法轮功,作为民主国家,我们应该保护他们,对遣返的法轮功学员,我们政府应该把他们救出来。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们政府应该理解这些事情,政府这样做(强制遣返事件)是不好的。对于韩国民主的倒退,作为我们全体国民,应该齐心协力,共同把它正过来。
金融界朴先生说,韩国政府即使受到中共方面的外交压力,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也不应该遣返这些人。 |
金融界的朴先生说:作为一个民主国家,明知道遣送回去的话会受迫害,还这样做,把这些难民申请者强制遣返是不对的,从人道主义出发也是完全不应该这样做的。虽然中国和韩国之间有经济贸易关系,但是如果韩国政府屈于这方面压力做出强制遣返的决定,是完全不对的。韩国政府即使受到中共方面的外交压力,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也不应该遣返这些人。中共出于政治目的镇压法轮功是不对的。
此前也有证据显示,滞留韩国的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在难民申请及行政诉讼期间,中共当局直接多次插手干预。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二零零八年访韩期间,明确示意韩国政府“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出韩国”。此后不久,韩国法务部开始陆续对绝大部份法轮功难民申请者做出否决处理。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8/8/109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