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部份参与配合狱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犯罪行公示于众。
一、被培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罪犯
经济罪犯:刘勤,女,东北人,47岁,研究生学历。经610专训后,由狱方授权全面负责对法轮弟子的“转化”思想洗脑、毒化式教育,享有特殊自由,成为典型的“罪犯警察”。
杀人罪犯:严美英,女,42岁,湖南永州人。
抢劫罪犯:刘燕,女,30岁,东北人,刑期十五年。
诈骗罪犯:向莲花,女,50岁,湖南张家界人。
诈骗罪犯:甘令远,女,50岁。
经济诈骗罪犯:贺莹,女,50岁,北京人。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女子监狱设置了七间专门迫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学习班”。每间关一名法轮功学员和三名罪犯。狱方规定,如出现学员炼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转化”,就给罪犯加刑延期,只要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大法修炼,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就给罪犯加分当组长减刑。
这些罪犯使用如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罚站:狱警将坚定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带到“学习班”,交由三名罪犯实施: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续数月站立,不准睡觉,眼睛稍微闭一下,身体动一下,就招来一阵疯狂毒打,拳打脚踢,重点打人的头部,将人打昏在地上。限制吃饭、喝水、上厕所,到逼迫“转化”为止。迫害得法轮功学员头昏脑胀,身体机能失调,小便尿到身上也不知。由于长期站立,法轮功学员腿胀得象冬瓜般粗,由钻心的疼痛,到麻木失去知觉,而倒地不起。当胀到相当程度时,罪犯有目的地强令蹲下,蹲不下,就使劲压肩头,双腿在麻木中,肌肉、血管、筋骨、膝关节严重内伤,表面看不出一点伤痕,这是极其毒辣的。造成法轮功学员日后终身伤残,双腿疼痛浮肿无法入睡,或痛醒,行走缓慢困难,以至丧失劳动能力!
吊铐:当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抗议迫害、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强行将肮脏布塞入嘴中,并报告狱警,将手铐在第二层床的横铁上离去,任由罪犯们迫害。罪犯按狱方教唆的方法,强力用凳子将学员的脚推离地面,整个身体悬空,重量便集中到被吊铐的双手上,致使法轮功学员伊红(湖南常德人)等双手被吊铐断裂,狱方不但不予医治,反而强迫在0度以下的冰水中剥蚕豆,造成皮肤溃烂,手指变形,指甲脱落,惨不忍睹。
三、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诈骗罪犯甘令远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当上组长,长期控制监室成员经济,所购买食物由其占有。写“思想汇报”必须按她的意图写才能通过,一个十足的罪犯狱警。
抢劫罪犯刘燕,仗着狱方后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并恐吓威胁,“打死你们白打死,就说是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死的”,我照样减刑提前出去。
经济罪犯刘勤,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王满枝(湖南永州人)、杨素(工程师)气急败坏,一见就连打带骂:一个个植物人,木头人。
罪犯严美英、贺莹等将法轮功学员张芙蓉迫害的双腿残伤,无法蹲下,行动困难。
法轮功学员张新义被罪犯刘勤剥夺说话权,强制在0度以下冰水中剥蚕豆,因眼睛近视,速度慢,完不成繁重的奴役,每天早六点干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干二十一个小时,连续数月。
而湖南女子监狱的监狱长赵兰却厚颜无耻地对狱警一方面教唆罪犯迫害法轮功,“整死不负责,保证没事,提前释放”,另一方面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卖弄伪善关心。尚存良知的人看透狱警借刀杀人的罪恶行径,不愿迫害学员而被调队。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8/22/110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