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7/2/09)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

  • 鞍山市千山区胡家庙村恶人樊洪义

  • 曝光重庆荣昌公安一科恶警王迪军

  • 曝光山东省沂源县恶人刁怀友

  • 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派出所又绑架法轮功学员

  • 石家庄市二十八中利用答题形式诬蔑大法、迫害学生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 河南淮滨县参与对王贺林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人员

  • 河南省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

  • 曝光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 曝光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洗脑班

  • 鞍山市千山区胡家庙村恶人樊洪义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胡家庙村村长樊洪义用钱买了个村官后,紧跟邪党,横行乡里,并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胁迫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撕毁真相资料,还夜里蹲坑抓捕送真相资料的大法弟子,齐大山大法弟子张素杰、张素芬就是他指使恶人举报的。

    樊洪义办公室电话:0412-5910001


    曝光重庆荣昌公安一科恶警王迪军

    王迪军,男,三四十岁左右,二零零三年从荣昌看守所调到荣昌公安一科,就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经常监视和跟踪本县的大法弟子,对绑架的大法弟子行恶。

    荣昌公安一科电话:023——46779029
    荣昌县的邮编:402460
    荣昌县公安局地址:玉屏街49号


    曝光山东省沂源县恶人刁怀友

    据悉,沂源县610主任刁怀友,现已升为沂源县政法委书记(仍在610办公室办公),此人积极追随恶党迫害法轮功,最近又公然跳到前台,在各学校单位以及电视台作报告诬蔑大法,毒害世人和学生。


    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派出所又绑架法轮功学员

    6月30日上午,凌源市国保大队长王桂林,副队长陈志,伙同沟门子派出所所长房治国率五六个警察,闯入沟门子乡正常生活的法轮功学员李如山家中欲行绑架,被李如山强烈抵制。王桂林等又调警察至三十多人实施绑架也被抵制,绑架不能得逞。王桂林等又调警察至六十人许,放催泪弹,把李如山绑架至凌源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二十八中利用答题形式诬蔑大法、迫害学生

    2009年7月1日,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二十八中初二学生返校的时间,学校竟然让所有学生做5道选择题,全部是诬蔑大法的内容,谁不答或不按要求答,就会被学校的找去。

    二十八中校园内公告牌上有校领导的手机号,现在已放假,请有条件的同修尽快找到并公布,以免他们继续祸害学生。

    石家庄市二十八中校长:董羊城
    戴焕萍
    教导主:钱志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川投峨铁公司)是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黑窝。

    从1999年7.20至现在近10年内,协助中共恶党及流氓政府迫害法轮功、在企业内对大法修炼者实行抄家、查封炼功点,恐吓、办洗脑班、举报有奖等流氓手段,迫使法轮功修炼者十四人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劳改及开除公职。现有被开除公职2人;迫害致死3人:罗梅清、陈本莲、任联淑

    直接参与迫害者名单:
    彭少奇“610”组长、工会主席(原党委副书记)
    陈伟 保卫处处长
    林泉根“610”副组长保卫处办事员(现已退休)
    郝英司法科科长
    峨眉山市国安恶警;高峰


    河南淮滨县参与对王贺林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人员

    河南淮滨县参与对王贺林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具体非法判刑的人员。按邪恶的【2007】淮刑初字第12号《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对淮滨县法轮功学员王贺林、刘继如、尚秀荣、吕宏岩和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付凌云进行具体非法判刑六年、二年、三年、三年、四年的淮滨县法院的恶人有:

    审判长 白俊杰
    审判员 王臻、陈本才
    书记员 蔡阳

    对上述五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的主要恶警有:
    韩德俊(国保大队长) (0376)7798698转26849(手机)13839772526
    沈明(国保副大队长) (0376)7798698转26848(手机)13903971865


    河南省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

    2007年1月24日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有:

    潢川县县委副书记 周海文
    潢川县政法委书记 孙克峰(现任河南商城县政法委书记)
    潢川县610主任  董加强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 陈琳
    潢川县检察院 电话 3116081
    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跃峰(公诉人)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员  余进(公诉人)
    潢川县法院 电话  3931213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  周林凤
    潢川县法院陪审员  彭福兴 邓开丽
    潢川县法院书记员  李智勇
    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邬晓辉(现任潢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陈琳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辛海军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张海青
    潢川县公安局卜塔集镇派出所所长 梁世奎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其人:男,40多岁,家有妻子、女儿三口人,住县交警队前楼(公安局家属楼,县交警队南、原阳光酒店南夹道向东),西头第一单元,三楼门向东。1999年7月20日前,陈琳任潢川县公安局内保股长,不久内保股改为政保科,陈琳任科长,720后政保科又改为国保大队,陈琳又任大队长。自己声称是信阳地区最有职历的国保队长。早在1998年陈琳就负责公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派特务卧底暗中监视、跟踪,从1999年4月25日至今,陈琳一直是潢川县具体组织和实施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决策人之一。十年来,潢川数十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送精神病院、非法勒索罚款十余万元却从不开收据等,都是陈琳的功劳。所以,陈琳是潢川县“最了解”法轮功的人。


    曝光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何湾劳教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罗家嘴4号的一所戒毒所旁,劳教所和戒毒所这两个黑窝,自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以来,非法关押过几千名大法弟子。这些大法弟子分别是从看守所、洗脑班、或从家中、路上绑架来的,没有通知本人,家人,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是强行绑架。至今,何湾劳教所男队、女队仍非法关押着武汉市很多大法弟子。

    何湾劳动教养所占地面积较大,内设男队与女队。在2000——2001年邪恶最疯狂的时候,单就女队来讲:本来原六大队是女队,下分两个小队,一个小队有3—4个班,一个班约15人左右,每个班中有一至二个其他类型的人给警察做卧底,汇报大法弟子的情况。当时邪恶之徒大肆非法抓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单在六大队被非法关押的女大法弟子高达一百多人,其又增设一个八大队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

    大法弟子一被绑架到劳教所,被褥被丢在地上,人马上被塞到偏僻的房间隔离包夹,吃饭由包夹拿到房间,上厕所、睡觉都在恶警指挥、包夹的控制下。女队队长刘辉伪善的“谈心”、包夹、犹大轮番围攻,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直至所谓“转化”。她们还利用你熟悉的邪悟者来“转化”你,企图摧毁你的意志,然后写“五书”参加劳役,为劳教所赚黑钱。

    大队姚姓恶警、郑姓恶警两位无论开会、学习都是攻击、诽谤大法,用造假的姚杰、李昌的录像给人洗脑。

    每个月的一次接见,也是对大法弟子的人格侮辱。出去接见前恶警要强制脱衣搜身检查,怕将迫害的消息传出去,接见时恶警在一旁监视、监听,接见后回房间时,又要强迫脱衣搜身。邪恶之徒害怕有师父的经文,大法的书带进来,送进来的衣服全部放入水中浸泡。

    我目睹了一位坚定的大法弟子,被劫持在所谓“转化”了的班中,几乎每天都在包夹、犹大、邪悟者的围攻中,由于精神的折磨、肉体的摧残,出现了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才被家人保外就医回家,但恶警唆使家人继续迫害该弟子,最后导致其含冤离世。

    何湾劳教所这个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就是个转接站。八大队、六大队、男队关押大法弟子,每队分若干班,每班约20-30人(大约数)。邪恶之徒还阴毒的播放通过剪辑的造假录像,迷惑大法弟子。如不放弃信仰就遭毒打,电击,这些在二楼阴谋进行,经常听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除了洗脑,酷刑,还有超时、超强度的劳役迫害,每餐吃不饱,只得用超出外面物价几倍的钱买副食及日用品,这是对大法弟子的经济迫害。家人接见时,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搜身,强行脱衣,监视等侮辱人格手段。


    曝光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洗脑班

    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一招待所内自99年7月20日迫害开始内设洗脑班,将准备去北京和平上访的大法弟子疯狂抓捕、非法关押。后迁址武昌区青菱办“红霞”洗脑班,又迁址,也就是现在臭名昭著的武昌区杨园洗脑班。中共邪恶之徒不惜动用国家及被迫害单位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迫害善良,残害无辜。“红霞”洗脑班不断有绑架进来的大法弟子,如不写所谓的“保证书”或所谓的“转化”就送何湾劳教所。

    在“红霞”洗脑班没有人身自由,邪恶把大法弟子分开,每人关一间房,经常有警察或其它的从各单位抽来专门监视大法弟子的人看守,陪住。不准大法弟子炼功(大法弟子就背法)。如看见谁炼功了,马上就上手铐,捆绑,甚至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一位老年女大法弟子因炼功被恶警猛踢胸部,她疼得发出惨烈的叫声,痛苦的呻吟,一晚上都没合眼,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邪恶之徒将“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用手铐带到一个房间,四、五个彪形大汉样的恶警及其他人员把大法弟子按倒在地,踩在弟子身上,野蛮灌食。有的弟子牙齿被撬掉了几颗,邪恶用惨无人道的手段,酷刑折磨修炼者。在生活上,强迫每人每月交900元的伙食费(有的家人抵制邪恶,没有交),但每餐都吃不饱,都是残菜剩饭,有的恶人说:就是不让你们吃饱,看你们还有没有劲炼功。如妄图“转化”大法弟子的阴谋没有得逞,就转送何湾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