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四名大法弟子在狱中被迫害致残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四川省米易县大法弟子刘龙云、朱召杰、朱明春、阕发秀、郭光秀,从2002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5日先后被米易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绑架。2003年11月17日,米易县检察院、法院合谋对五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至今五位大法弟子除一人出狱外,其他四人仍被非法监禁,已被迫害致残。

刘龙云,男,农民,生于1973年2月22日,家住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二社。刘龙云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九年半,现被关押在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遭受迫害,肋骨被打断,现身体已残疾。

朱召杰,男,个体户,生于1954年12月9日,家住米易县攀莲镇铁建村9-36.朱召杰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九年,现被关押在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遭受迫害,现身体已残疾。

朱明春,男,医师,生于1961年11月28日,家住米易县攀莲镇南街71-64.朱明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八年,因在被挟持途中走脱,后又被绑架,于2004年4月6日由米易县法院原法庭原法官及审判员审判,加刑一年半,共判有期徒刑九年半。现被关押在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遭受迫害,现身体已残疾。

阕发秀,女,农民,生于1966年2月10日,家住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一社。阕发秀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八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郭光秀,女,农民,生于1981年11月29日,家住米易县沙坝乡山后村三社。郭光秀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七年,被关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现已回家。

当时的非法庭审情况:除刘龙云外,都有律师或指定律师。但律师都没有给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大法弟子自己给自己作无罪辩护。但遭到法官、法警强行制止。其中朱明春在念答辩状时,法官不准辩护,法警抢走了答辩状。法庭根本不准大法弟子辩护。庭审记录也没有给大法弟子看,也没有叫当事人签字,就作为定案判刑的依据。整个庭审是非法的。


参与迫害责任人:

米易县公安局
原政保科科长向金发现已退休,住米易县星河世纪城10栋一单元一楼
现任国保大队长杨梓华,电话:13982346598

参与绑架者:杨梓华、李雪松、周林、柴发祥、陶刚、饶显文、徐兴、小赵及会理县公安局、会理县610人员。

米易县检察院
伪公诉人:胡寿华李核
米易县法院刑庭
庭审人员:主审法官程明恒职务刑庭庭长电话 0812--8172791
审判员:田冬玉电话 0812--8174181、胡兵电话 0812--8174000
书记员:蒋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