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一前夕,一帮恶警(七、八人左右)晚上私闯民宅,将我绑架。那时我的腿髌骨骨折,内有二根钢筋、三根钢丝,石膏刚拆不久,还无法独立行走,他们把我关在闵行分局审问(原因是一同修被非法关押,在他家抄出我手写的二百多份真相贴)。在送我去拘留所时,因在分局关押了近三十多小时一直是坐在木凳子上(那年57岁),两条腿扶着东西都不能行走了。在拘留所里,每天坐在地板上,那条受伤的腿又麻又疼又凉。大小便我是反着蹲,这样手才能拉住水管。冬天到了,穿上棉裤,经常小便解在裤腰上(因腿不能弯),只能焐干,七个月后转入女子监狱。在监狱里,我不写悔过书、认罪书,恶警派两个犯人逼我看攻击大法的录相,并给同监室的人下令不许任何人与我讲话,想从精神上搞垮我。他们看我没有“转化”的迹象,把我分到劳动强度最大的生产大队,企图用劳动压垮我。那里没有休息天,加班加点是家常事。车间里干,回到监室里干,完不成任务罚站。我说我是大法弟子,无罪,所以经常遭到训斥。监狱派两个犯人监视我的一切行动,只要有犯人与我讲话,恶警马上找她们,想孤立我,逼我转化。监狱有个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享受监狱最低待遇。其他犯人如身体有病或行动不便,每次洗澡让这批人先洗。对大法弟子却不这样。因为行动不便,每次洗澡等我准备好洗时,别人都已洗多时了,而且我要趁她们没洗完时提前出来穿衣,因为脚没力,别人要挤我,所以每次洗澡只是水冲一下。
每次午饭,从五楼下到四楼進监室,她们都在吃了,我才刚走到。我还没吃完,碗又快刷完了(吃饭时间有限)。我经常只能把菜倒入塑料袋藏起来晚上再吃。
最难忘的一件事是监狱搞消防演习,听到信号要急速从五楼跑到楼下去指定地点集合。两个犯人硬拖着我走,受伤的腿所承受的已超过极限。演习结束后,恶警发疯似的骂我“腿”是装的。打那以后腿难受了好长时间。腿手术一年后要取出钢筋,在那样的情况下,好转很慢,一直到两年后去住院准备手术。监狱医生建议我去原手术医院取出支撑物,并说就象一件衣服谁裁谁做,并告诉我各个医院所用器材不同。医生向我所在地打了电话,接到电话后,大队恶警赶来医院大骂我(原因是我没转化)。拆线后第二天上午监狱来车接我,从车子下来到大队要走很长一段路,还要上四楼,我手里提着衣架、脸盆、衣物等东西走路困难,恶警也不许别的犯人帮忙或扶我(因多住院一天,费用由生产大队支付)。
离出狱还有十多天,社区、分局、市610都来“看”我,并说出狱那天他们来车接,被我一口拒绝。后来他们来了车,家属则另叫了一辆车。我没坐610的车,我告诉他们大法弟子的正信是压不垮的,三年没有改变我,我回家后不允许他们干扰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