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在学校工作的大法弟子,就要从思想中彻底根除这种“惩罚、淘汰差生”的变异观念。学生有不足,那正是学校、老师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严厉的惩罚只能挫伤学生的上进心、自尊心,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提高。
师父告诉我们:“工作中的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而命令永远都不能!别人心里不服而只是表面的服从,那么看不见时还会按着自己的意愿行事。”(《精進要旨》〈清醒〉)能为后来人留下正确的工作道路,是我们大法弟子的责任。
深挖下去,这种“惩罚、淘汰差生”的变异观念在我们修炼中,表现出来的就是“迫害有理”(因为修炼有漏)。这种错误观念危害性极大。它带有个人修炼时期“考验有理”的影子,又掺杂了旧势力极端自私的自保观念,是宇宙众生偏离了宇宙大法“真、善、忍”之后的心性体现。对别的生命,不是抱着善意去圆容,帮助他,让他做好;而是满怀恶意,怕对方的不足牵扯到自己,于是往下推对方,淘汰对方以自保。
承认这个变异观念的具体表现,就是对同修的错误不能原谅,愤愤不平;对有不足的、被迫害中的同修不是怀着善意去帮助,而是因怕牵扯到自己而疏远;当同修被迫害时,不是正念对待,帮助同修发正念清除邪恶,抓紧营救同修,而是在背地里找同修的“漏”;怕被迫害的心不去,修炼不能堂堂正正;被邪恶干扰时不能发出强大的正念,坚决否定迫害,而是承认迫害,在迫害中修;对身体的不正确状态持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长期不能摆脱,有的甚至已经安于“与邪恶共存”;对结束迫害持观望态度,而不是把它真正视作是自己的伟大使命。
师父在多次讲法中,都讲到了“不承认旧势力”的法。我们只有根除“迫害有理”的变异观念,才能在最后的修炼路上勇猛精進,救度更多的众生。
一点认识,有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